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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03土建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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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03土建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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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一、《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 (以下简称本综合基价)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 基础定额》(土建工程)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 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 2000 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 工期定额》编制的二、本综合基价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 扩建和接层工 程三、本综合基价中的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标底的依据 综合基价的工程量清 单计价、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确定合同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术和工程造价管 理的基础;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四、本综合基价分为实体项目、 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及附录共四部分实 体项目与施工技术措施、施工组织措施费中已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及利润 实体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 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消耗量作为参考, 企业可自行 确定本综合基价中的人工单价、 材料价格、 机械台班单价为指导性价格, 编制工程预结算、 标底和投标报价等时,可依据自身情况,结合市场进行调整五、本综合基价中的综合费用包括费用及利润费用包括现场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财 务费用及社会劳动保险费用。

不包括规费和税金, 规费和税金按 《河北省建筑、 安装、 市政、 装饰装修工程费率》 规定计算 一般土建工程综合费用是按三类工程考虑的, 桩基工程综合 费用区分灌注桩和预制桩, 分别按一类工程、 二类工程考虑 综合基价中的综合费用为指导 性费用,编制工程预结算、标底和投标报价等时,应按照《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 装修工程费率》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及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六、本综合基价施工技术措施费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七、本综合基价施工组织措施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 生产工具 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及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 电停水费、 临时设施费、 土建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用、 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 效增加费八、本综合基价中人工工日是按照 1994 年《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建筑装饰工程劳 动定额》计算的,综合了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及辅助用工,不分工种和技术 等级以综合用工表示九、本综合基价综合用工按技术含量不同分为三类,单价分别为:综合用工一类 36 元/ 日,综合用工二类 23元/日,综合用工三类 18 元/日。

十、本综合基价中的综合用工类另划分: 木作门窗工程内木装修项目、 楼地面工程内块 料面层项目和抹灰、油漆、粉刷工程内木材面油漆、金属面油漆、抹灰面油漆、内墙瓷砖等 为一类;土石方工程、楼地面垫层工程、厂区道路内道路土方、垫层工程、构件运输及安装 工程内构件运输、屋面保温等为三类;其他工程均为二类十一、 本综合基价中的材料是按选定的材料规格或综合后计算的, 其选用标准见 “建筑 材料价格取定表” ,实际工程所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与综合基价不同时,可以调整材料 价格是依据 2002 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确定的十二、 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 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施工操作 地点的水平运输所需要的劳动工日和机械台班, 已按正常合理的施工运距计算在综合基价的 项目中十三、本综合基价中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损耗,包括场内运输损耗、现场存放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十四、本综合基价中建筑材料、 成品、 半成品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费按第十五章 相应项目计算十五、 本综合基价中的模板和脚手杆、 板等周转性材料的数量为摊销量, 已考虑了正常 的周转次数和残值回收折价, 实际施工采用不同品种的周转性材料时, 可以调整。

模板和脚 手杆、板等在同一城市内工地间的转移、 场外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已包括在相应项目 内组合钢模板及零星卡具回库维修费已包括在其单价内,不再单独计算十六、 本综合基价中商品混凝土价格为到达施工现场价 (包括商品混凝土出厂价及运输 费),如发生泵送时,另按泵送增加费项目计算泵计算泵送费,同时按第十五章相应项目扣 减垂直运输费十七、 本综合基价中非预应力钢筋(冷轧带肋除外) 未考虑冷加工,如设计规定必须进 行冷加工者,除不改变直径使用的钢筋、冷拉加工费用、加工损耗由延伸率抵补外,冷轧、 冷扭的加工费和加工损耗可据实计算十八、 本综合基价中木材消耗量是指加工后的规格料的消耗量, 烘干木材单价中已包括 参考烘干费 60 元/ 立方米;烘干木材用量中包括了 6.5%的烘干损耗;一立方米原木参考综合出材率为 66%十九、 本综合基价中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是按自然养护考虑的 如预制混凝土和钢筋混 凝土的构件实际采用蒸汽养护时, 每立方米预制构件按实体积增加参考养护费 60元 /立方米;如采用其他养护方法,根据实际计算养护费二十、 本综合基价中混凝土、砂浆、 垫层等用砂是按中砂编制的, 如实际施工中采用细 砂的,可按附录一“配合比”进行调整。

二十一、 本综合基价中混凝土和砂浆配合比是确定工程预算价使用的, 如实际施工与规 定有出入时,不作调整二十二、本综合基价中机械台班单价是依据 2002 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机械台班单价》确定的, 凡未指明具体型号、 规格的机械, 其台班单价是根据本省当前机械配备情况取定的 综合价格 建筑机械规格、 种类及台班用量是按合理的施工方法确定的, 并考虑了必要的机 械停滞时间等因素二十三、本综合基价中未列出次要材料及次要机械的名称、数量, 均综合为“其他材料 费”或“其他机械费” 二十四、 本综合基价的工作内容中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 次要工序虽未说明, 均已考虑 在综合基价中二十五、现场使用建设单位水电时,水电费按如下方式计算:单独设置水、电表,按计 数结算;未单独设水、电表,按综合基价实体项目与施工技术措施费项目基价之和的 2.07% 结算(其中:水费 0.41%,电费 1.66%),该系数为参考,实际不同时,可按实结算二十六、本综合基价中以“XXX以内”或“XXX以下”表示者,均包括“XXX本身”;“XXX以外”或“ XXX以上”者,则不包括其本身二十七、本综合基价中材料数量带“ ( )”者,表示综合基价中未包括其价值。

二十八、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及附注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 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 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 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 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 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另计算建筑面积2.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建筑面积应合并计算 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 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当高跨为边跨时, 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水平长度, 乘以勒脚以上外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当高跨为中跨时, 其建筑面积按 勒脚以上外墙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3. 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 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 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4. 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 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5. 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 其层高超过 2.2m 时,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 •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门厅、 大厅及有篷天井,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 门厅、大厅有篷天井内设有回廊时, 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7. 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 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10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层、 贮藏室层高,和加以利用的阁楼平均层高超过2 .2m时,应计算建筑面积11. 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 雨篷,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2. 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 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 计算建筑面积13.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阳台、厨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 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4. 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的走廊、 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 1.5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5. 无围护结构的挑阳台, 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凹阳台按其净空面 积(包括阳台栏板)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6. 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 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无顶盖的架 空走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7. 室外楼梯,按自然怪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18. 公共建筑的螺旋楼梯, 有自然层的按自然层分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无自然层按 每4 m 一层,分层计算,顶层不足 2.2m 不计19. 建筑物的屋顶花园,有围护结构和屋面的,其层高超过 2.2m 的可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20. 建筑物内变形缝,凡缝宽 300mm 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时其面积并入低跨建筑面积内二、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 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篷、墙面抹灰、镶贴块材、 装饰面等2. 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3. 层高 2.2m 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4. 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等5 .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没(水)罐、气柜、水塔、贮水(油)池、贮仓、栈桥、 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6•单层建筑物人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7 .建筑物内宽度大于 300mm变形缝三、 其他:本规则适用地上、 地下建筑的建筑面积计算, 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 可参照上述规则办 理第一章 说 明一、 人工土石方I. 详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人工挖土方、挖地槽、地坑项目深度最深为 6m,超过6m 时,另作补充2 •人工土方项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 1.18系数干湿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按地下常水位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3 •挖地槽、地坑、土方及挖流砂、淤泥项目中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发 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4 •人工挖淤泥、流砂深度超过 1.5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垂直深度每1 m折合成水平运距7 m 计算,深度按坑底至地面的全高计算5. 支挡土板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 密撑指满支挡土板; 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 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人工乘以 1.43 系数6. 挖桩间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 ,人工乘以 1.5系数7. 场地竖向布置挖、填、找平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

8. 基础回填 2:8 灰土、 3:7 灰土时,按第七章相应项目,人工乘以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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