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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第三人与代表人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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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第三人与代表人讲义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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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第三次课 ——第三人与代表人一、第三人制度• 1.第三人的特点(1)第三人(有独三和无独三)参加诉讼的时间:被告应诉时起,到法庭辩论终结止2)第三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 2.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因而参加到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中的第三方当事人1)参诉根据判断:有独三基于物权或者继承权,对原被告争议的标的物提出独立请求2)有独三参加诉讼的方式:提起诉讼《民诉》第56条(3)有独三的案件中有两个诉:本诉与第三人之诉4)有独三的诉讼地位:有独三相当于原告5)参加之诉具有独立性• 甲与乙对以股东所有权发生争议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并声称古董属自己所有,主张对古董的所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如丙没有起诉,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追加其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如丙起诉后认为受案法院无管辖权,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C如丙起诉后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当视为撤诉• D如丙起诉后,甲与乙达成协议经法院同意而撤诉,应当视为驳回丙起诉• 家住上海的王甲继承其父遗产房屋三间,后将其改为铺面经营小商品在北京工作的王乙(王甲之弟),认为自己没有放弃继承权,故与王家交涉,王甲对此不予理睬,王乙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李某向法院主张自己作为被继承人的养子,拥有继承权,并通过法定程序以有独三的身份参加了诉讼诉讼中,李某认为自己与王氏兄弟关系不错,担心打官司伤了和气,便退出了诉讼,不久,李某认为退出不妥,又向法院要求参加诉讼针对本案的具体情况和诉讼理论,下列哪一观点正确• A作为诉讼参加人,李某不能重复参加诉讼• B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李某不恩呢过再参加本案诉讼• C在最后一次庭审辩论终结之前,李某均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D只有在开庭审理之前李某才能再参加本案诉讼• 3.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1)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独三)参加诉讼的依据:对本诉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无独三的判断:两个法律关系;原告与被告之外的人• (3)无独三参加诉讼的方式:自己申请参加;由法院通知他参加• (4)无独三的诉讼地位:①不享有与当事人相等的诉讼权利: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 ②附条件行使的诉讼权利• (5)不作为无独三的情形• A甲乙签订设备买卖合同,约定合同发生的争议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裁决此后,乙将其从甲买来的水杯卖给丙,丙使用中发现该设备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为此,丙要求乙承担违约。

本案中,甲是否应作为无独三?• B不锈钢制品公司将从贸易公司买进的不锈钢制品出现严重的锈迹,为此向法院起诉要求不锈钢制品公司接受退货在本案中,贸易公司是否应作为无独三?• C甲将电脑放在乙处修理,乙将电脑卖给丙甲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乙退还电脑,在本案中,丙是否应该作为无独三?• (6)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情形• 第一,代位权诉讼• 第二,撤销权诉讼• 第三,合同转让中的第三人(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债务人转让合同义务,一方当事人让与权利义务)• 关于无独三,下列说法错误的?• A无独三在诉讼中有自己独立的诉讼地位• B无独三有权提管辖异议• C一审判决没有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三不可以作为上诉人或被上诉人• D无独三有权申请参加诉讼和参加案件的调解活动,与案件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甲为有独三,乙为无独三,关于甲乙诉讼权利和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 A甲只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乙以申请或经法院通知的方式参加诉讼• B甲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乙不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C甲的诉讼行为可对本诉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乙的诉讼行为对本诉的当事人不发生效力• D任何情况下,甲有上诉权,乙无上诉权。

• 4.第三人撤销之诉《民诉》第56条• (1)原告:有独三和无独三• (2)条件: ①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 ②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 ③并且损害其民事权益• (3)有证据证明• (4)时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 (5)管辖: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 (6)处理:①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②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一、 诉讼代表人二、 1.代表人诉讼的特点三、 (1)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一般指10人以上四、 (2)代表人为2至5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1至2名诉讼代理人五、 2.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1)起诉时当事人人数已经确定2)多数当事人之间具有同一的诉讼标的或具有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3)人数确定的诉讼代表人的产生①推选方式: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②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必要共同诉讼由自己参加诉讼;普通共同诉讼可另行起诉• 3.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1)起诉时当事人人数尚未确定2)多数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同一种类。

3)人数不确定的诉讼代表人的产生(注意顺序性) ①推选代表人 ②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 ③可以由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4.诉讼代表人的权限(1)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2)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一般性诉讼权利和特殊性诉讼权利)• 5.裁判的效力• A厂生产一批酱油由于香精投入过多,对人体有损害报纸披露此消息后,购买过该批酱油的消费者纷纷起诉A厂,要求赔偿损失甲和乙被推选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单选)• A甲和乙因故不能参加诉讼,法院可以指定另一名当事人为诉讼代表人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 B甲因病不能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一至两人作为代理人,而无需征的被代表人当事人的同意• C甲和乙可以自行决定表更诉讼请求,但事后应当及时告知其他当事人• D甲和乙经超过半数原告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和A厂签订和解协议••• 友情提示:部分文档来自网络整理,供您参考!文档可复制、编制,期待您的好评与关注!•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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