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产业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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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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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隔离式高弹性减振垫产业工作总结加大市域(郊)铁路沿线和站点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强度,合理确定综合开发规模和实施方案,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积极推广地下空间开发、轨道交通上盖物业综合开发等节约用地的技术和模式,打造站城融合综合体。强化城市和铁路企业开发合作,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要求,落实用地性质变更等事项,有效盘活既有铁路站场及周边可开发铁路土地资产。创新收益分配机制,鼓励市域(郊)铁路相关企业通过物业开发、物业租赁和管理、车站和车辆商业开发等形式,构建综合开发溢价回收机制,支持市域(郊)铁路发展。坚持引导、市场运作,强化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推动项目共建、资源共享,促

2、进交通拥堵缓解、企业经营合理回报、群众出行更加便利,创造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新建市域(郊)铁路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严格依据国家批准的规划按程序审批(核准),严禁以新建市域(郊)铁路名义变相建设地铁、轻轨项目。批准新建市域(郊)铁路项目的城市,要按照功能适应、标准适宜、经济适用的原则,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深化项目前期工作,加强技术方案比选,合理降低工程投资和运营成本,确保建设时机、规模与城市发展需求、财力相匹配,避免过度超前或重复建设。一、 噪声与振动控制行业未来发展趋势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轨道交通周边人口的进一步聚集,以及人民群众对安静要求的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减振降噪要求也进一步提

3、升,因此采用高等级、特殊等级减振降噪措施的路段将增加,在全线路中的占比增加。城市轨道交通的噪声与振动污染,影响广泛,受关注度高,对其减振降噪的效果要求也必将越来越高。这就要求从业企业不断研究新问题、新需求,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研究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在行业总的应用、推广。预制钢弹簧浮置减振道床成套技术,改变了原来在隧道内现浇道床的施工工艺,提高了施工效率,促进了城市轨道交通振动噪声污染防治技术的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减振降噪以新建线路为主,随着轨道交通运行环境日趋复杂,线路周边人口进一步聚集,各类居民楼、办公楼不断增加,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要求不断提升,使得已建线路运行导致的噪声与振动的投诉不断增

4、加。另外,2021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环境噪声与振动防治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必将推动既有项目的改造,以满足法规要求,减少投诉和处罚。因此,对既有线路的噪声与振动控制的改造需求将日益增加,改造市场将逐步发展。随着城市轨道周边环境复杂性增加和人民美好出行要求的提升,为保证治理效果,分频段、分速度、分场景的噪声与振动控制理念将得到行业的充分认可,未来将更多的采用针对性的、定制化产品和防治方案来更好地服务于轨道交通的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届时,具有完整研发体系、实验测试条件和大数据积累,以及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企业,将在未来的竞争中占据更

5、多的优势地位。二、 减振降噪行业的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我国在噪声与振动控制领域的研究和工程实践起步较晚,尤其是各城市在轨道交通发展初期,所采用的轨道减振降噪产品和技术方案都比较单一。2000年以后,随着我国轨道交通行业的快速发展,对轨道减振降噪产品和技术的需求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在此期间,国外的技术引进运用较多,轨枕减振和道床减振相关技术开始广泛应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之中。经过多年发展,国内噪声与振动控制产品生产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等方式,结合国内的地质条件、工期要求、结构设计条件、敏感目标防护以及运营安全等方面的不同需求,在产品设计和生产技术等层面都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

6、,经过大量工程实践检验,技术领先企业的技术水平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三、 完善运营补贴机制坚持市域(郊)铁路运营公共交通服务属性,相关城市要指导运营企业结合运输距离、乘客支付能力等,合理确定多层次、差别化的票价体系,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考虑运营成本、服务质量、供需状况、财政能力、减免票价等因素,在加强成本规制、收入清算等基础上,城市应对运输线路作出规范性、制度性补贴安排。初期可通过加大补贴力度引导和支持市域(郊)铁路顺利开行,后期根据综合开发收益适当补贴运营,或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可持续运营。四、 实行公交化运输组织利用既有铁路开行市域(郊)列车的,要加强运输组织协调、客运组织优化,采取

7、增加既有列车停站、提高重要客流集散地停站频率、增开通勤高峰时段列车等措施,满足快速通达出行需要。新建市域(郊)铁路的,应根据客流需求等设置越行条件,尽可能满足快慢线运输组织要求,推行站站停与大站停相结合的灵活运输组织模式,提供多样化、便捷化出行服务。五、 减振降噪行业特有的业务模式为保证经济与环境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每条轨道交通建设开始前均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和审查意见,确定轨道线路沿线对环境质量的要求,明确治理标准和治理等级要求;并且要求地铁环境保护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应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竣工验收的要求。而轨道交通的噪声与振动污染控制,是

8、环境保护的重要方面,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同步完成。目前,轨道交通施工方以中国中铁和中国铁建为主,一般由业主方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招标方一般会要求施工方提供的投标方案中包含噪声与振动环境治理相关内容。招标方在评标时,会综合考虑噪声与振动环境治理方案的优劣。因此,施工方一般会选择具有技术实力、丰富项目经验和用户口碑的减振降噪综合治理方案服务商提供其专业领域内的投标资料组成投标方案。施工方在中标后,根据其投标文件和内部采购程序进行遴选。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噪声与振动环境治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和环境影响因素的复杂化,减振降噪治理方案具有定制化、复杂性和高技术性等特点,施工方需要综合治理方案商的技术、产品优势和

9、工程项目经验,进行整个环境治理方案的优化设计,二者之间的合作关系将更为密切。六、 市域(郊)铁路的噪声与振动治理市场发展情况加快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是当前国家新型城镇化的重点任务之一。中共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带动作用,建设现代化都市圈加快城市群和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化。市域(郊)铁路是实现都市圈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2020年12月,关于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0116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市域(郊)铁路主要布局在经济发达、人口聚集都市圈内的中心城市,联通城区与郊区及周边城镇组

10、团,采取灵活编组、高密度、公交化的运输组织方式,重点满足1小时通勤圈快速通达出行需求,设计速度宜为100-160公里/小时,平均站间距原则上不小于3公里,早晚高峰发车间隔不小于10分钟。线路尽可能串联5万人及以上的城镇组团和重要工业园区、旅游景点等。在充分利用既有资源的基础上,重点支持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成渝、长江中游等财力有支撑、客流有基础、发展有需求的地区规划建设都市圈市域(郊)铁路。按照发改委会议要求,未来五年,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这三大区域新开工建设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约1万公里,到2025年基本形成区域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骨架网络,形成城市

11、群1-2小时交通圈和都市圈1小时通勤圈。另外,意见要求加大市域(郊)铁路沿线和站点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强度,积极推广地下空间开发、轨道交通上盖物业综合开发等节约用地的技术和模式,打造站城融合综合体。综上,十四五期间,市域(郊)铁路建设将掀起新一轮建设高潮。市域(郊)铁路主要运行于地面,线路两边人口稠密、企业众多,噪声与振动影响范围更广、更复杂,需要进行专项的治理,预计市域(郊)铁路采用高等级、特殊等级减振降噪措施的路段将会增加,以减少噪声与振动对环境的影响。因此,随着市域(郊)铁路的大规模建设,必将带动市域(郊)铁路的噪声与振动治理市场的大发展。七、 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创新市域(郊)铁路市场化投融

12、资模式,全面放开市场准入,培育多元投资主体,支持城市与企业共同出资成立一体化投资主体,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外资在内的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大地方投入力度,支持地方专项债券用于收益较好的项目建设,研究以线路经过辖区土地出让收益支持市域(郊)铁路建设等政策。探索吸引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参与投资,支持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融资。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创新适合市域(郊)铁路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八、 提升运营服务水平优化市域(郊)铁路购票、进出站、乘车等环节的组织模式和流程,依托5G、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拓展网络查询、移动支付等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提供安全高效、便捷贴心的运输服务。推进市域(郊)铁路与其他轨道交通系统安检互信、资源共享、票制互通、支付兼容,切实提升衔接效率和服务品质。有关城市要完善提升运营服务水平的激励机制,加强服务标准化建设。九、 有序推进新建项目新建市域(郊)铁路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严格依据国家批准的规划按程序审批(核准),严禁以新建市域(郊)铁路名义变相建设地铁、轻轨项目。批准新建市域(郊)铁路项目的城市,要按照功能适应、标准适宜、经济适用的原则,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深化项目前期工作,加强技术方案比选,合理降低工程投资和运营成本,确保建设时机、规模与城市发展需求、财力相匹配,避免过度超前或重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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