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医养结合示范中心创建资料:定点医疗服务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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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点医疗服务合作协议甲方:乙方:马松镇卫生院(以下称乙方)是一家经烈区卫健委批准的一级综合性医院,是一家经烈山区医保局确定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一站式救助定点医院。马王村养老院(以下简称甲方)是一家经区民政局批准设立的养老机构。所赡养的老人大都是五保、低保老人,经济条件都不宽裕。为提倡全社会对老人及弱势群体的关心关怀,进一步提高入住老人的医疗服务质量,在烈山区民政局的政策指导下,坚持合法合规合情的原则,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 乙方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到甲方,为养老院全体老人免费身体检查(含测血糖、量血压、量身高体重、健康咨询等)。二、 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要

2、求,定期组织不同的专科医生为患病老人进行健康巡检。三、 乙方每半年为入院老人上门健康体检一次(含血糖、血压、生化、血常规、心电图、尿常规等。彩超、胸透等项目双方另议)四、 为甲方所赡养老人来我院就医时提供住院绿色通道、健康体检、急诊救护车接送服务。五、乙方为甲方所赡养老人来院就医时,住院期间提供餐饭服务,其中餐费标准按照:早餐3元、午餐8元、晚餐4元的标准进行计算,共计15元每天。病人出院后,由甲方定期向乙方按天支付餐饭费用。六、甲方所赡养老人在乙方住院期间,根据国家政策预先交付住院门槛费,除医保报销及民政救助报补之外的自付部分,患者出院后由甲方向乙方转账支付(低保户第一次住院免交门槛费,五保户全免门槛费)。七、甲方失能老人入住乙方医院,需向乙方缴纳住院护理费用100元/周期。八、如遇到老人病情严重,出现突发疾病,特别是危重病症时,乙方将病患及时转到有治疗条件的医院进行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由甲方承担。九、其他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及时沟通协调解决。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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