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之三支一扶申论题库精选题库带答案(模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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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之三支一扶申论题库精选题库带答案(模拟题) 第一部分 单选题(50题) 1、给定资料:  在与外出打工父母对话的过程中,经常听到类似“我们在外面太远顾不上,就只能让老师多费心”的话。在北京做快递员的王全生有时候送完快递已经是晚上9点多,周末也不能休息,“我忙得连喝水上厕所的功夫都没有,哪有空想孩子这事儿那事儿的。在学校就是交给老师了,放学有他爷他奶奶看着。”面对“你关注过孩子的心理状况吗,关注过他的性格、情绪吗”等问题,王全生撂下一句“我小时候也没人管过我啥心理啥情绪,农村孩子,不都是这么胡乱长大的”,骑着电动三轮车奔向下一个送货点。  更有年轻人生了孩子就扔回老家,除了偶尔寄钱回去,完全没有想过作为父母应该为孩子做些什么。“打工的时候遇上了我老公就在一起了,有了孩子就生了,没想太多,也没啥计划。”25岁的陈玉妹在河南漯河做美甲师。每天晚上下了班,她都会去公园跳舞,或者约同事逛街。“我很少给家里打电话。每次打电话孩子都问我什么时候回去。我根本不想过那种一天做三顿饭,伺候孩子伺候鸡、猪,三五天也洗不上一次澡,一年在地里也刨不出两万块钱的日子。”  毕节四个留守儿童喝农药自杀的惨剧发生后,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启动了问责:七星关区副区长杨黔、教育局局长叶荣和田坎乡茨竹村包村领导薛廷猛被停职检查;七星关区田坎乡党委书记聂宗献、乡长陈明福被免职,另有乡干部、村干部、学校老师受到纪律处分。  “据了解孩子的母亲离家不归,外出打工的父亲在事发前一段时间也联系不上,孩子们出了事,相关干部和老师被问责,家长却没有被追责,这会不会鼓励更多的家长对孩子不负责任,完全指望政府?”当地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道出了疑惑。  贵州省教育科学院心理教研员曹薇分析,一个孩子带着弟弟妹妹走向死亡的道路,他的心理健康一定存在很大的问题。心理问题的根源,家庭是最主要的原因,其次是学校和社会。很多家长有误区,认为他们将孩子抚育到三岁送入幼儿园后,就归老师和政府管了,他们的职责就不存在了。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妇联主席吴洪芹还有一个身份,是福建省妇儿工委副主任,负责协调妇儿相关工作。吴洪芹介绍,福建全省有20多万留守儿童,她曾与福建省相关负责人去调研。“去了闽西北的一个县,那里外出打工的人比较多”,吴洪芹说,这一蹲点就是三个月。调研发现,有个别外出打工父母存在“生而不养、养而不教”的行为;极端个案是,有的家长给当地乡长、镇长门口贴个条,大意是“我走了,娃留下;他出事,你下岗”。  “这就是生而不养,养而不教。”吴洪芹说,这种把教养子女的责任完全推卸给政府和社会的行为,不仅仅是失职,甚至可能催生留守儿童犯罪问题,“因为现在少年儿童出的问题,更多是因为缺少家长陪护。”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书记倪邦文关注到了2016年国务院针对留守儿童发布的相关文件。倪邦文表示,今后如果留守儿童出现问题,父母应负首要责任,同时加以各方社会力量辅助。“刚性约束加柔性调解,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  有媒体评论指出,贫穷、流浪与关爱自己的孩子并不必然冲突。唤醒农民工对下一代教育的重视、对子女成长的关爱,比零星或偶尔为之的社会帮扶要重要得多。  贵州省妇联权益部部长任亚军建议提高对家庭教育的重视,希望劳动力流入地政府和企业能够配合做好务工人员的家庭教育工作,提高强化他们作为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并安排探亲假等,让务工人员能定期回家看望孩子。  “给定资料”中提到,很多家长认为他们将孩子抚育到三岁送入幼儿园后,就归老师和政府管了,他们的职责就不存在了。请围绕这一话题,结合“给定资料”和社会实际,写一篇议论文。  要求: 【答案】:例文:生而不养妄为父母养而不教贻误子孙  当前,我国有6000万留守儿童,其中近1000万孩子一年到头见不到父母,即使在春节也无法团聚。其中,不乏确实因工作繁忙无法脱身回家的情况,但更多的是父母责任心的缺失。由此,造成未成年儿童得不到有效监护的现象非常普遍,甚至有些人认为,将孩子养至三岁送进幼儿园就是将孩子完全托付给了学校和政府,自己不再承担教育陪伴孩子的责任。这样的观点贻害无穷。  离开父母的监护,儿童难以形成正确的是非观、价值观。俗话说,父母是孩子的“灯塔”“第一任老师”,父母的言传身教才是最好的家教。父母不在身边,留守儿童的生活中没有亲密的模范,是非观、价值观容易出现偏差。是非观又并非简单的对与错,而是对很多事情的对错建立起自己的判断,而且这些判断是连续的,对错 2、给定资料:  2016年5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增强执法主体依法履职能力,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6月29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原告是一名孕妇,在受到派出所传唤近8个小时后流产。法院经审理认为,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其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但民警在口头传唤时没有出示工作证件,在候问期间发生孕妇流产的损害后果。据此,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应当赔偿医疗费损失。  执法是为了维护法律尊严、维持社会秩序,是为人民服务的公权力。除了公安,其他行政执法领域同样存在执法不文明的现象。个别执法人员的不文明执法行为,导致整个执法群体不断受到质疑,遇到具体事件时甚至陷入“说什么都不信,怎么干都不行”的“塔西佗陷阱”。  江苏省南京市一位基层派出所所长反映,现在公安机关对于文明执法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从执法态度到执法程序都提出了明确的具体要求,但之所以还会出现不文明执法行为,就是因为个别警务人员缺少“高压线意识”,在执法遇到困难时,往往不是通过正常程序、正常方法解决困难,而是想尽快突破。尤其是遇到被管理人阻碍执法的时候,执法人员会在情急之下作出一些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执法行为,不仅导致正常的执法行为被质疑,而且执法正当性也大打折扣。“所以我们始终要求,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依法依规执法,对粗暴执法、暴力执法零容忍。”  为了解决城管行政执法随意性的问题,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推行了“标准化执法”,设置指挥、案审、执行、服务、队伍管理、效能监察等“六个中心”,确保执法在法治化轨道高效运行,同时将检查权、调查权、处罚权、执行权相分离,还为72种常见的违法行为“量身定制”了一套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城管的标准化执法换来了百姓的理解,赢得了群众的称赞。一位水果店老板说:“该咋办就咋办,城管要处罚我,就必须拿出证据,让我心服口服。 【答案】:对于不文明执法现象,必须零容忍,保证依法依规执法。这是由于它不仅会损害执法正当性,而且会导致整个执法群体受到质疑。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部分执法人员缺少“高压线意识”,在执法时突破正常程序。为杜绝这种现象,必须教导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准确把握社情民意,善于运用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开展工作,同时要推行“标准化执法”,将执法行为进行视音频记录,提升执法效果,维护法律尊严。 3、给定资料:  2016年7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向社会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指导和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纠纷、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1989年我国《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时,引起极大的社会反响。因为它突破了计划经济年代的那种“官管民,民服官”的行政模式,要求“官”必须依法“管民”,而“民”(泛指自然人/法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服官”,甚至可以依法起诉(俗称“民告官”)。政府部门官员的情绪则远逊于“民”,或埋怨,或尴尬,或困惑,或漠视,甚或觉得一旦“民告官”,便是“官”的“耻辱”。几年后,态势有了明显的变化。诸多的行政诉讼案,民,不亢不卑;官,不惊不乍。可新的问题又产生了:被告一方,即政府部门的首长或不愿、不敢出庭应诉,或出庭应诉却不“应声”,一言不发,形同虚设,或指派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到庭应付一下了事。  时下行政部门延聘律师当自己的法律顾问,是常有的事,即使官司临头,临时寻找一位律师代理,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但是,律师的代言并不能全然代表行政首长的职能。就法律知识、诉讼程序、现场应变、辩论能力而言,律师自然比行政首长厉害,但本部门的具体情况、本案件的症结所在以及应诉时将作何种“让步”、将有何种结局、将产生何种影响,这些唯有行政首长心知肚明,律师是无法越俎代庖的。行政首长在庭上所摆出的事实、所陈述的道理、所表示的态度,都不仅仅是一个言语的“分寸感”、法律的“适应度”所能替代和包括的。正因如此,行政首长应诉就显得极为重要。  与民事诉讼一样,行政诉讼的原告和被告在法律地位上是绝对平等的。“民告官”并不存在民众轻视甚或污蔑政府的意味,它是起用法律的手段来控告政府某些具体行政行为或抽象行政行为(“红头文件”)的不合法,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民告官”堪为民意、民声的极致,政府强化行政应诉,是一种对民意、民声的尊重。至于“民告官”是否有利、是否合法,则由法院来定夺裁决。  人们常说:政府权力是“国之公器”。这是因为它是抽象的国家权力在日常生活中最具体、最集中的表现形式,其触角深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一方面直接护卫着公民权益和社会秩序,另一方面也可能较易地侵害到公民的合法权益。政府的行政行为是否存在乱作为、不作为而使得公民权益受到损夺,政府自己说了不算,得通过一系列的行政诉讼得出结论。行政诉讼常态化,可令政府决策、办事都以法律为圭臬,设若如此,建成法治政府将指日可待。  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曾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一个政治文明的国度,民众要信仰法律,政府更要信仰法律。政府信仰法律的一个重要表征便是自觉接受来自各个方面的法律监督,诸如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民间监督等,“民告官”是最为有效、最为坚挺的民间监督,因为从应然角度而言,它无疑受到司法机关的支持,以法律为强大后盾。  “给定资料”提到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请根据“给定资料”指出:(1)政府领导应诉的必要性;(2)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义。  要求:(1)准确 【答案】:(1)政府领导应诉的必要性:一是利于真正落实《行政诉讼法》,维护民众合法权益。二是唯有政府领导了解具体情况、案件症结、如何让步、有何结局及影响,其摆出的事实、道理、态度才无可替代。(2)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义:一是有利于尊重民意民声。二是有利于建设法治政府。三是有利于监督政府行为。 4、给定资料1:  2016年1月,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三农”。与不久前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精神相一致,文件强调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让农业成为充满希望的朝阳产业。  2015年,我国粮食产量喜迎“十二连增”,然而在这傲人的成绩背后,却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品质低下、效益不高等问题突出,与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需求明显脱节。粗放式的农业生产带来的农产品安全问题,屡屡牵动着社会各界的神经,让人们在消费时顾忌颇多,最终导致国外的农产品大行其道,而国内的农产品则屡陷价格践踏,价格伤农事件频出,甚至出现“奶农倒奶”等极端情况。表面上看,这是农产品过剩导致的结果,或者农产品流通环节出了问题,实际上病根却在供给端:我国农民提供的农产品都是中低端农产品,一方面这类产品的消费需求日益萎缩,另一方面彼此之间形成了同质化恶性竞争。  B省自2004年国家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以来,共启动了25次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和8次临时存储收购。多次启动的最低收购价收储表明,B省产出的部分粮食在质量上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B省农经学会陈会长说:“虽然我国粮食产量达到十二连增,然而去年粮食进口量可能也创下新纪录。现在逢年过节,大家买的年货很多是泰国、日本的大米,因为他们的大米质量好,哪怕价格高一些,消费者们也愿意购买”。  针对B省目前的情况而言,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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