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岭土项目销售收入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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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高岭土项目销售收入管理 高岭土项目 销售收入管理 xx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 一、 销售收入的概念及其分类 3 二、 税金的分类与销售税金的计算 8 三、 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的一般内容 8 四、 集权与分权的选择 13 五、 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的一般内容 16 六、 集权与分权的选择 21 七、 产业环境分析 23 八、 高岭土行业行业壁垒 25 九、 必要性分析 27 十、 项目基本情况 28 十一、 项目投资分析 33 建设投资估算表 35 建设期利息估算表 35 流动资金估算表 37 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 38 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 39 十二、 经济效益分析 40 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 41 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42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44 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 46 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 49 一、 销售收入的概念及其分类 (一)销售收入的概念 销售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的所有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因此,收入属于企业主要的、经常性的业务收入。收入具有以下特点: (1)收入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有些交易或事项也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不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其流入的经济利益是利得,而不是收入。例如出售固定资产,因为固定资产是为使用而不是为出售而购入的,将固定资产出售并不是企业的经营目标,也不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出售固定资产取得的收益不能作为收入核算。 (2)收入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如增加现金、应收账款等;也可能表现为企业负债的减少,如以商品或劳务抵偿债务;或者二者兼而有之,如商品销售的货款中部分抵偿债务,部分收取货币资金。 (3)收入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如上所述,收入能增加资产或减少负债或二者兼而有之。因此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公式,企业取得收入一定能增加所有者权益。这里仅指收入本身导致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4)收入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如增值税销项税额、代收利息等。代收的款项,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资产,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负债,因此不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也不属于本企业的经济利益,不能作为本企业的收入。 (二)销售收入的确认 企业销售商品时,能否确认收入,关键要看该销售是否能同时符合或满足以下5个条件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全部转移给购买方。 风险主要指商品由于贬值、损坏、报废等造成的损失;报酬是指商品中包含的未来经济利益,包括商品因增值以及直接使用该商品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如果一项商品发生的任何损失均不需要本企业承担,带来的经济利益也不归本企业所有,则意味着该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买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能否可靠地计量是确认收入的基本前提。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售价通常已经确定,但销售过程中由于某些不确定因素,也有可能出现售价变动的情况,则在新的售价未确定之前,即使款项已经收到,也不应确认收入,而应将其实际收到的款项作为预收账款处理。等新的售价确定后,再按预收款销售产品的有关规定,进行确认收入、补收或退回多收款项的账务处理。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流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在销售商品的交易中,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即为销售商品的价款。很可能是指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可能性超过50%,销售商品的价款能否有把握收回,是收入确认的一个重要条件。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如估计价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均已满足,也不应当确认收入。 (5)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收入和费用相配比的原则,与同一项销售有关的收入和成本应在同一会计期间子以确认。因此,如果成本不能可靠地计量,即使其他条件均已满足,相关的收入也不能确认,如已收到价款,收到的价款应确认为一项负债。 (三)销售收入分类 企业的收入按经济内容分,可以分为业务收入、劳务收入、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股利收入等。按其在企业中的重要性,可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1)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其主要的业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收入,也称基本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在企业的营业收入中占有较大的比重,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利益,是企业组织收入的重点。主营业务收入的范围随着企业性质的不同而不同,如工业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商品销售收入、施工企业的承包工程价款结算收入等,均属于主营业务收入。 (2)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其次要或者附带的业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收入,亦称附营业务收入,与企业的基本业务收入相比,在企业中相对处于次要地位。如一般企业固定资产的出租、无形资产的转让、包装物的出租和出售等,均属于其他业务收入范畴。 把营业收入划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目的是为了指明企业财务管理的重点,使企业能够按主次顺序有重点地实施管理工作。 (四)销售收入管理的要求 销售收入是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综合体现,加强收入的管理也就是要加强企业生产经营各部门、各环节的管理,做到以市场为导向,高效、协调、有序、高质量地组织好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达到企业人、财、物的最佳配合,才能使企业以准确的市场定位、高水准的运行效率以及顾客满意的产品和服务来扩大销售数量和市场份额,巩固自身的市场地位。销售收入管理具有如下要求: (1)识别市场机会。识别市场、抓住机会,投放市场适销对路的产品,增加销售收入,扩大市场占有份额,这是营业收入管理的目标和重要要求,同时还要提高服务意识,巩固市场地位,通过开发新的产品,不断满足顾客需求,不断扩大销售量和增加销售收入。这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方向与条件。 (2)准确的市场定位。由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所处的条件和地位各不相同,这就需要有不同的竞争策略和准确的市场定位,了解对手,把握自身,扬长避短,主动出击,寻找和大自己生存发展的空间,不断增加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保证营业收入的稳定和不断提高,使企业得到发展。 (3)合理的价格定位。价格定位是企业参与竞争的一种有效手段,合理的价格通常能使企业保持市场地位并获取满意的利润,实现营业收入的最优化。价格策略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市场供求情况、竞争程度、消费倾向和消费心理状态、产品质量及经营实力等综合因素。 (4)明察市场动态。企业的生存环境及市场状态是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的,而企业又必须适应环境、把握市场,这就需要进行经常的市场调查,分析可变因素,进行有效的预测和决策,适时地调节行为动向,使得企业市场占有量巩固和发展,使企业保持住旺盛的竞争态势。对市场动态的把握,一是要明确企业产品所处的不同寿命周期;二是要了解企业竞争对手的动向和实力;三是要洞悉需求和技术的发展方向;四是要储备竞争优势力量,这里既包括产品,也包括人才优势和资金优势。 二、 税金的分类与销售税金的计算 (一)税金的概念与分类 税金,企业所得税法术语,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企业缴纳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即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销售税金是根据商品买卖或劳动服务的流转额征收的税金,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商品及服务税(又称销售税) (二)销售税金的计算(略) 三、 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的一般内容 总结中国企业的实践,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是企业总部应做到制度统一、资金集中、信息集成和人员委派。具体应集中制度制定权,筹资、融资权,投资权,用资、担保权,固定资产购置权,财务机构设置权,收益分配权;分散经营自主权,人员管理权,业务定价权,费用开支审批权。 (一)集中制度制定权 企业总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管理需要,制定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全企业范围内统一施行。各所属单位只有制度执行权,而无制度制定和解释权。但各所属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制定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 (三)集中筹资、融资权 资金筹集是企业资金运动的起点,为了使企业内部筹资风险最小,筹资成本最低,应由企业总部统一筹集资金,各所属单位有偿使用。如需银行贷款,可由企业总部办理贷款总额,各所属单位分别办理贷款手续,按规定自行付息;如需发行短期商业票据,企业总部应充分考虑企业资金占用情况,并注意到期日存足款项,不要因为票据到期不能兑现而影响企业信誉;如需利用海外筹集资金,应统一由企业总部根据国家现行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审查贷款合同条款,注意汇率及利率变动因素,防止出现损失。企业总部对各所属单位进行追踪审查现金使用状况,具体做法是各所属单位按规定时间向企业总部上报“现金流量表”,动态地描述各所属单位现金增减状况和分析各所属单位资金存量是否合理。遇有部分所属单位资金存量过多,运用不畅,而其他所属单位又急需资金时,企业总部可调动资金,并应支付利息。企业内部应严禁各所属单位之间放贷,如需临时拆借资金,在规定金额之上的,应报企业总部批准。 (三)集中投资权 企业对外投资必须遵守的原则为:效益性、分散风险性、安全性、整体性及合理性。无论企业总部还是各所属单位的对外投资都必须经过立项、可行性研究、论证、决策的过程,其间除专业人员外,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财务人员应会同有关专业人员,通过仔细调查了解,开展可行性分析,预测今后若干年内市场变化趋势及可能发生风险的概率、投资该项目的建设期、投资回收期、投资回报率等,写出财务报告,报送领导参考。 为了保证投资效益实现,分散及减少投资风险,企业内对外投资可实行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投资其决策权属于企业总部。被投资项目一经批准确立,财务部门应协助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对出现的与可行性报告的偏差,应及时报有关部门予以纠正。对投资收益不能达到预期目的的项目应及时清理解决,并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应完善投资管理,企业可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一套具有可操作性的财务考核指标体系,规避财务风险。 (四)集中用资、担保权 企业总部应加强资金使用安全性的管理,对大额资金拨付要严格监督,建立审批手续,并严格执行。这是因为各所属单位财务状况的好坏关系到企业所投资本的保值和增值问题,同时各所属单位因资金受阻导致获利能力下降,会降低企业的投资回报率。因此,各所属单位用于经营项目的资金,要按照经营规划范围使用,用于资本项目上的资金支付,应履行企业规定的报批手续。 担保不慎,会引起信用风险。企业内部对外担保权应归企业总部管理,未经批准,各所属单位不得为外企业提供担保,企业内部各所属单位相互担保,应经企业总部同意。同时企业总部为各所属单位提供担保应制定相应的审批程序,可由各所属单位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企业总部为各所属单位做贷款担保,同时要求各所属单位向企业总部提供“反担保”,保证资金的使用合理及按时归还,使贷款得到监控。 同时,企业对逾期未收货款,应做硬性规定。对过去的逾期未收货款,指定专人,统一步调,积极清理,谁经手,谁批准,由谁去收回货款。 (五)集中固定资产购置权 各所属单位需要购置固定资产必须说明理由,提出申请,报企业总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购置。各所属单位资金不得自行用于资本性支出。 (六)集中财务机构设置权 各所属单位财务机构设置必须报企业总部批准,财务人员由企业总部统一招聘,财务负责人或财务主管人员由企业总部统一委派。 (七)集中收益分配权 企业内部应统一收益分配制度,各所属单位应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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