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吨5,6二甲基苯丙咪唑、1500吨4-氯代邻苯二甲酸单钠盐项目环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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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海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宁晋县海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200 吨吨 5,6 二甲基二甲基苯丙咪唑、苯丙咪唑、1500 吨吨 4-氯代邻苯二甲酸单钠盐项目氯代邻苯二甲酸单钠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报审审版)版)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宁晋县海泰化工有限公司宁晋县海泰化工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二二年编制时间:二二二年九九月月 I 目目 录录 1 概述概述.1 1.1 项目由来及建设的必要性.1 1.2 项目特点.1 1.3 评价工作过程.2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2 1.5 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32 1.6 评价结论.32 2 总则总则.33 2.1 编制依据.33 2.2 评价目的及原则.37 2.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38 2.4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40 2.5 环境影响评价标准.54 2.6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61 2.7 环境保护目标.67 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项目工程分析.71 3.1 现有工程.71 3.2 扩建工程.83 3.3 拟建工程实施后全厂情况总结.176 4 环境现状调查环境现状调查.179 4.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179 4.2 敏感环境保护目标调查.192 4.3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92 4.4 区域污染源调查.222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28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228 5.2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233 5.3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276 5.4 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77 II 5.5 声环境影响评价.305 5.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337 5.7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341 5.8 土壤污染预测与评价.342 5.9 运营期环境风险评价.348 6 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407 6.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407 6.2 废水治理措施可行性论证.412 6.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416 6.4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论证.416 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分析.419 7.1 经济效益分析.419 7.2 环境影响分析.419 7.3 环境损益分析.420 7.4 小结.424 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425 8.1 环境管理.425 8.2 环境监测计划.431 8.3 污染源控制措施.433 8.4 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435 9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439 9.1 建设项目情况.439 9.2 环境质量现状.440 9.3 污染物排放情况.441 9.4 主要环境影响.443 9.5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444 9.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444 9.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444 9.8 结论.444 III 附图:附图: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项目周边关系图;附图 3: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 4:项目风险敏感目标分布示意图;附图 5:包气带、土壤、噪声、环境空气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 6:项目地下水现状监测布点图。附件:附件:附件 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附件 2:入园证明;附件 3:;现有工程批复、排污许可证、验收意见;附件 4:;削减源使用情况的说明;附件 5:;环境质量监测报告;附件 6:委托书;附件 7: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IV 1 1概述概述 1.1 项目由来及建设的必要性项目由来及建设的必要性 宁晋县海泰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邢台市宁晋县盐化工园区,公司成立于 2014年,主要从事 4-氯代邻苯二甲酸单钠盐、二氨基二苯醚等的技术研发、生产,现有员工 60 人,实行三班工作制,每班 8 小时,年运行 300 天。现有工程为宁晋县海泰化工有限公司聚酰亚胺单体生产项目,主要生产 4-氯代邻苯二甲酸单钠盐和二氨基二苯醚等产品,其中 4-氯代邻苯二甲酸单钠盐产能为 500t/a、二氨基二苯醚产能为 1500t/a,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16 年 11 月 24 日取得原邢台市环境保护局批复(邢环字2016363 号),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变动,编制重大变动界定技术材料,于2019年9月10日取得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复函。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3052831989216XD001P,有效期限:自 2021 年 06 月 15 日至 2026 年 06 月 14 日),并于 2021 年 11 月完成自主验收。至今,企业 2022 年二氨基二苯醚产品停产,现有工程 4-氯代邻苯二甲酸单钠盐生产不变,产品产能为 500t/a。4-氯代邻苯二甲酸单钠盐为重要的化工中间体,用于酞菁兰的合成,也可用于合成氯代邻苯二甲酸酐,其市场需求量增大,为适应市场需求,企业拟利旧二车间及二氨基二苯醚生产设备进行以新带老改造,利旧部分二氨基二苯醚生产设备,用于扩大生产 4-氯代邻苯二甲酸单钠盐,不再生产二氨基二苯醚,并同时新建车间建设 4-氯代邻苯二甲酸单钠盐生产线。另外,5,6-二甲基苯丙咪唑是一种有机化合物,为略米色粉末,可作为化工试剂或化工中间体,也可用于合成维生素 B12,市场需求旺盛。因此,企业拟投资 9000 万元于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 200吨 5,6 二甲基苯丙咪唑、1500 吨 4-氯代邻苯二甲酸单钠盐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 200 吨 5,6 二甲基苯丙咪唑、1500 吨 4-氯代邻苯二甲酸单钠盐。1.2 项目特点项目特点(1)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C2614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2)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3)项目 5,6-二甲基苯丙咪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分类分质进行收集处理,主要分为硝化酸性废气及有机废气。2 1.3 评价工作过程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规定,本项目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44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全部(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宁晋县海泰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技术人员根据宁晋县海泰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及项目选址、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对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进行了符合性分析,确定项目可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我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厂址及其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详细踏勘,并根据相关工程详细资料,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 宁晋县海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200 吨 5,6 二甲基苯丙咪唑、1500吨 4-氯代邻苯二甲酸单钠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版)。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2022 年 7 月 28 日于公司网站进行征求公众意见公告的一次公示。2022年 8 月 19 日至 2022 年 9 月 1 日,建设单位在公司网站进行了网络公示,同时于2022 年 8 月 30 日和 2022 年 9 月 1 日在河北青年报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并进行周边张贴公告。建设单位编制完成了公众参与说明。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4.1 产业政策符合性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分析 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正),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为允许类;对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7 号),不属于其中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对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中禁止准入类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项目不在禁止准入类范围内;对照关于加强新建“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冀发改环资2022691 号),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对照邢台市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5 版),不属于其中禁止投资项目;对照邢台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试行),项目原料甲醇、乙醇为限制和控制类化学品,3 企业向投资主管部门进行信息报送,并符合产业及安全要求,其他物料不涉及禁止及限制控制类。宁晋县行政审批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宁审批投资备字2022328 号)同意项目备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1.4.2 与相关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与相关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分析 本项目与国家、河北省以及邢台市相关政策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4-1。4 表表 1.4-1 本项目与相关污染防治政策的符合本项目与相关污染防治政策的符合性性 环保政策 政策要求 本项目实际 符合性 关于促进京津冀地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环办环评201824 号)南部功能拓展区,加大能源重化工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力度,加快“散乱污”企业整治和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产业退出。南部功能拓展区,合理促进中小城市发展,加强产城统筹和空间布局的优化,城市规划区范围严禁新增重污染工业项目,现有“散乱污”企业逐步关停或搬迁至产业园区。项目位于河北宁晋盐化工园区,属于南部功能拓展区,本企业不属于“散乱污”企业,且不属于重污染工业项目 符合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项目位于河北宁晋盐化工园区,占地为工业用地,距项目最近敏感点为西北 1400m 处的大营上村,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合理处置 符合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 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本项目为 5,6 二甲基苯丙咪唑、4-氯代邻苯二甲酸单钠盐生产,不属于文件中的“十小”企业和十大重点行业。项目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符合 关于进一步强化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管理的通知(冀环环评函2019709 号)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皮革、农药、电镀、钢铁、水泥、石灰、平板玻璃、石化、化工等高污染工业项目必须入园进区,其他工业项目原则上也不在园区外布局 项目位于河北宁晋盐化工园区,符合园区用地规划 符合 5 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冀政发201818 号)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产能,严防封停设备死灰复燃。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项目为 5,6 二甲基苯丙咪唑、4-氯代邻苯二甲酸单钠盐生产项目,位于河北宁晋盐化工园区,符合要求 符合 关于加强新建“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冀发改环资2022691 号 附件“两高”项目管理名录中确定化工行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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