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矿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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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汇编重庆川九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项目部二O一八年目 录第一章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1第二章安全管理条例.2第 一 节 总 则.2第二节三违的分类.2第三节管理过失的分类.9第四节事故的分类.13第三章事故报告、分析、处理、抢救、统计制度.19第四章隐患排查、整改制度.26第五章安全检查制度.32第六章安全巡查制度.35第七章安全目标管理制度.36第八章安全技术审批制度.37第九章安全奖罚制度.39第十章安全工作问责办法.39第十一章各种安全例会制度.45第十二章安全举报制度.51第十三章安全管理月报制度.53第十四章安全信息交流制度.54第十五章管理人员下井管理制度.55第十六章工伤管理制度.57第十七章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58第十八章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60第十九章员工安全培训制度.61第二十章 地面“三违”分类.63第二十一章 地面高空、坑槽、沟道作业安全管理定.66第二十二章顶板管理制度.76第二十三章事故、“三违”隐患举报制度.78第二十四章安全资金使用及安全投入保障管理制度.81第二十五章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83第二十六章灾害预防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84第二十七章职业卫生管理制度.96第一节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96第二节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100第三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102第四节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04第五节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105第六节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06第七节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108第八节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109第九节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110第十节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111第十一节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113第十二节 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115第二十八章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29第一节设备选型购置制度.129第二节设备到货验收制度.129第三节设备保管制度.130第四节设备外委检修制度.131第五节设备使用、运行和维护保养制度.132第六节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36第七节设备包机制度.137第八节设备的更新与报废制度.138第九节设备润滑管理制度.139第二十九章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40第三十章 消防管理制度制度.143第一节总则.143第二节职责和分工.143第三节安全管理和检查整改.144第四节火灾的预防.146第五节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46第六节逐级防火检查制度.147第七节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47第八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148第九节明火作业审批制度.149第十节火灾扑救.149第三H 一章公司安全管理禁令二十条.150第一章 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一、安全管理机构1、安全监察站为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管理机构。2、各队设立一名安全副队长,地面设立一名安全负责人,各班组设立一名安全质量检查员。二、职责划分(一)项目经理是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人、财、物等资源的需求;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主管技术员、技术负责人)对安全工作技术负责,并全力抓好“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各分管副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必须搞好业务保安;队、班组长是所在队、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安全副队长对本单位的安全和质量标准化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工人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各级领导及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监察站负责全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和持续改进工作。2、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牵头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安全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不符合安全条件和存在的重大隐患的作业场所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改。3、负责全项目部安全工作,保证安全通报、指示、指令及时上传下达,做好安全动态分析,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领导提供安全信息。4、参加全项目部所有工程规程、措施的审批,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5、负责全项目部各类三违、事故、隐患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系统报告工作。6、负责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绩效考核,建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7、负责对专职安检工进行统一管理工作。8、负责井下班组建设和班组管理工作;负责全项目部安全队长的业务指导工作。9、负责工伤管理工作。1 0、牵头组织全项目部安技措计划的实施。第二章安全管理条例第 一 节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坚持依法施工,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全项目部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 条例。第二条项目部属各队、各部门,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项目部属各队、各部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金属非金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第二节三违的分类第四条三违分类三违: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般五个等级。(一)有下列是情况之一者,视为一级严重三违:1、因三违造成死亡事故的主要责任者。2、重大非伤亡事故的主要责任者。3、带电作业、明火操作者或甩掉电气安全保护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4、井下供电出现老鼠洞、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破口等严重安全隐患而继续操作电气设备者。5、未 按 电业安全工程规程两票制度进行作业者。6、停电作业不验电、不放电、不挂地线就触及导体者。7、随意停止局扇运行造成工作面无风的责任者。8、卷道贯通无贯通措施作业的主要责任者。9、放炮不设警戒或放炮警戒人员不负责任,把其他人员放入警戒区或不听警戒人员劝阻强行进入警戒区域的责任者。1 0、故意破坏瓦斯监测监控设备、电缆者。1 2、偷盗火工品者。1 3、空顶、超空顶作业造成人身事故的责任者。1 4、管理不善将铁器拉入皮带及溜井系统造成停机的责任者。1 5、各种车辆违章行驶、驾驶不谨慎撞伤人员或造成驾乘人员受伤的责任者。1 6、因三违造成全矿停产6小时以上事故的责任者。1 7、其它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相关规程、有关法规、集团公司和处有关文件规定性质特别严重的三违者。(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二级严重三违:1 8、因三违造成局定重伤事故的主要责任者。1 9、特别严重非伤亡事故的主要责任者。2 0、空顶作业或超控顶作业情节严重的主要责任者。2 1、遇到地质条件变化,无措施强行作业的主要责任者。2 2、不按规定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或发现有透水预兆,未积极采取措施而强行作业的主要责任者。23、修复巷道不执行由外向里,先支后回逐架进行者;在失修巷道进行维修、回收打闭墙等不设临时支护或安全出口不畅的作业者。24、工程质量低劣、已下三定表的严重隐患不处理而继续生产的责任者。25、处理冒顶、维修失修巷道无措施或不按措施执行者。26、采掘工作面过地质构造、顶板冒落区或预报前方有古窑、老窑、老空、小窑等特殊条件下无专门措施或不按措施施工作业者。27、掘进工作面无措施贯通或未按措施执行者;无计划贯通的责任者。28、拆殖、挑顶开口无措施或未按措施执行者。29、擅自甩掉机电设备各种保护装置的主要责任者。30、带负荷停送电,拆除电缆连接器不停电造成事故的责任者。31、带负荷拉隔离刀闸的作业者。32、井上下无计划随意停电、停风者。33、局扇停风、不撤离现场而强行作业的主要责任者。34、井下无风或微风作业者。35、偷盗电缆、设备、配件及工具价值在400元及其以上者。36、岗位上打架、戏耍造成人员伤害者。37、因三违造成一个盘区停产6小时以上事故的责任者。38、阻挠安监人员检查,对安监人员进行辱骂、殴打性质恶劣者。39、其它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相关规程、有关法规、集团公司和工程处有关文件规定性质严重的三违者。(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三级严重三违:4 0、因三违造成严重工伤事故的主要责任者。4 1、严重非伤亡事故的主要责任者。4 2、因三违造成影响一个工作面停产达6 小时及其以上事故,情节严重的责任者。4 3、空顶作业或超空顶作业的主要责任者,掘进工作面空顶5 m以上,空顶时间6 小时以上,造成顶板垮落事故的主要责任者。4 4、无规程措施作业或不按规程措施作业的主要责任者。4 5、有发生冒顶、片帮危险而不及时采取措施的主要责任者。4 6、采掘工作面出口不畅继续生产者。4 7、有故障的设备未排除强行送电、操作者。4 8、检查设备不停电、不闭锁开关者。4 9、私自打开闭锁送电、送液者。5 0、违章裸露爆破,放炮距离不够或警戒距离不够者。5 1、未执行停送电制度的责任者。5 2、各种车辆违章行驶或驾驶不慎撞坏风水管路造成一个盘区停产2-6 个小时,损坏材料价值在1 万元以下者。5 3、车辆运输或施工时撞坏风水管路但未影响整个系统的责任者。5 4、机动车辆安全装置失灵,造成事故的责任者。5 5、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者。5 6、偷盗各种电缆、设备配件、工具材料价值在2 0 0 元以上者。5 7、放炮崩坏风筒,抽放管路,造成工作面停风的责任者。5 8、高空作业不使用防坠保护装置者。5 9、井下放炮不使用放炮母线或放炮器。6 0、随意拉掉主井皮带拉线开关造成停机的责任者。6 1、群体三违的主要责任者。6 2、因管理不善、风筒漏风、放炮崩坏风筒等造成工作面停产事故的责任者。6 3、6 K V以上供电线路不按“两票”制操作造成事故的责任者。6 4、施工设备起吊点因质量缺陷造成锚杆拉脱、设备坠落的事故的责任者。6 5、锚索不张拉继续向前掘进的责任者。6 6、工作面存在C级严重隐患未进行处理而继续生产的主要责任者。6 7、其它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相关规程、有关法规、集团公司和工程处有关文件规定性质特别严重的三违。(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四级严重三违:6 8、因三违造成轻伤事故的主要责任者。6 9、一般非伤亡事故的主要责任者。7 0、因三违造成影响一个工作面生产达4小时及其以上事故的责任者。7 1、酒后入井或地面重要岗位酒后上岗者。7 2、车辆违章运行撞坏风水管路、电缆造成一个以上工作面停产一小时以上事故的责任者。7 3、运人车辆未停稳上下车者。7 4、洒后驾驶机动车辆者。7 5、井上下打架未造成伤害的责任者。7 6、坐在火药箱上工作或休息者。7 7、各种车辆违章运行不慎撞坏电缆、管路未影响生产的责任者。7 8、随意移动监测监控设备,设施或无计划停掉监测监控设备电源者。7 9、无计划停电、停风者。8 0、炮掘巷道贯通未按规定设警戒者。8 1、各种机电设备闭锁装置失灵继续使用的主要责任者。8 2、电气操作、作业不按规定程序实施安全保护措施的责任者。8 3、不按措施规定起吊大型物件或不按规定搬迁、检修、检验各种设备(配件)的责任者。8 4、试验,检验人员不按规定进行试验,检验各种设备、材料、配件、装置。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8 5、井下无安全措施随意放电的责任者。8 6、不是电工随意操作电气设备者。8 7、带负荷停送电,拆除电缆连接器不停电的责任者。8 8、停送电,停送气违反操作规程者。8 9、连续三根以上锚杆松动不处理继续作业者。9 0、开掘工作面连续5 m 以上支护不合格,不处理继续掘进的责任者。9 1、锚杆不按规定做拉力试验;对喷体未按规定做厚度和强度检查或无记录者。9 2、连掘工作面空顶5 m 以上,空顶时间6 小时以上的责任者。9 3、使用支护锚杆起吊重物的责任者。9 4、进入冒顶区或岩帮勾顶,未设专人观山者。9 5、高空作业(2 m 以上)不系安全带者。96、高层建筑施工或维修不安装防护网地面不设警戒者。97、吊装大件时所用游绳未降至人头以下,而用手摆位者。98、地面带电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者。99、班中喝酒或醉洒后上岗者。100、在地面开挖沟壕深度超过1.5m未采取防垮措施的责任者、操作者。装卸各种设备材料或堆拆木垛不按规程措施作业者。111、上级部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影响较大的责任者。112、私拿井下电缆、配件、材料等物资价值在100元以下者。113、作业空间内顶帮有活研(煤)未找掉继续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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