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独立监事制度(参考)

举报
资源描述
泓域/化工公司独立监事制度 化工公司 独立监事制度 xxx有限公司 目录 一、 独立监事的独立性 3 二、 独立监事制度的作用 4 三、 监事及其职责 5 四、 监事会的职权 7 五、 监事会的概念及特征 8 六、 产业环境分析 9 七、 农药中间体行业 10 八、 必要性分析 13 九、 公司简介 14 十、 SWOT分析 15 十一、 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置 25 劳动定员一览表 26 十二、 发展规划 27 十三、 项目风险分析 31 十四、 项目风险对策 33 一、 独立监事的独立性 对独立监事概念的理解,关键是如何理解“独立”,即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独立监事才算是真正的“独立”监事?综合人们对“独立”的看法,我们判断独立监事是否“独立”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因素:①与该公司或该公司关联企业的雇佣关系;②与该公司或该公司关联企业的经济利益关系;③与该公司或该公司关联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私人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只要属于以上三种情形之一,这样的监事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监事。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形,即一开始具备独立监事资格,但后来在履行监事职责过程中与公司管理层产生了影响其做出独立客观判断之利害关系,这样的监事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监事。 外部监事与独立监事这两个概念是否等同,又有什么不同呢?就我国公司治理的情况而言,独立监事与外部监事实际上是两个内涵不同的范畴。外部监事只是表明此监事不是公司一般职工或管理者,而独立监事强调此监事不但不属于公司成员,而且与公司没有经济上或其他可能妨碍其做出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独立监事不兼任公司职工,与公司不存在实质性利害关系,独立监事又不同于其他外部监事,尤其是股东代表监事。从形式上看,独立监事来自公司之外,其深层含义是强调该监事与公司既无职务所属关系,又无经营利害关系,有的只是监督的客观性。这种独立特征,保障了监事行使监督权的独立性。可以说,外部监事强调的是监事来源的外部性,与“内部监事”相对;独立监事强调的是监事行使权时的独立性,与之相对的是“非独立监事”。出于确保监事独立性的考虑,独立监事必须来源于公司的外部,由外部监事担任。所以也可以说,独立监事必须是外部监事,但外部监事不一定是独立监事,因为有些外部监事可能与公司、管理层存在利害关系而不具有监督的独立性。 二、 独立监事制度的作用 目前我国在独立监事制度方面尚未做出完善的规定,但是独立监事制度在以下方面可以发挥它的作用: 1、可以增强对我国上市公司的监督力度 近年来我国频频发生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恶意“圈钱”、违规担保等损害投资者及上市公司利益事件,这些事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的监督机制要继续加强。独立监事独立于公司,能够以更加有效和客观的形式监督权力,加大监督力度。 2、有利于完善我国公司监事会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监事会没有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存在缺乏独立性、缺乏专业性、缺乏激励约束机制和议事机制不合理等问题。独立监事是与公司管理层没有任何实质利害关系的外部监事,这使得他们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监事职责,无疑更具有独立性。独立监事的任职人员要求具有必要的财会、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识,与以往的监事相比更具有专业性和监督能力。此外,独立监事还享有独任监督权和更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因此,在监事会制度存在的同时,独立监事制度的引入也成为公司治理当中的一个趋势。 三、 监事及其职责 监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监督业务执行状况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有行为能力者。监事的设置必须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监事由创立会或股东大会选任,要以契约的形式确定与股东大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监事有以下职权: (1)业务监督权。监事有权随时对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进行查核,可代表公司委托律师、会计师进行审核,还可以要求董事会提出报告。 (2)财务会计审核权。即监事有权对董事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所造具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代表公司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核。 (3)董事会停止违法请求权。即有权通知董事会停止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行为,停止经营与经营登记范围不符的业务。 (4)调查权。监事有权调查公司的设立经过,审查清算人的业务。 (5)列席会议权。监事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 (6)代表公司权。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监事可以行使公司代表公司,比如申请公司设立等各项登记的代表权。监事有权代表公司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设立,修改公司章程,发行股票和债券,变更、合并、解散公司等各项登记事务;在出现公司与董事发生诉讼或交易时,监事可以代表公司与董事进行诉讼与交易。 (7)股东会召集权。在必要的时候,监事具有召集股东会的权利。 监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行使出资者监督权,在行使其职能时不仅享有以下职权,而且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按照中国的公司法,监事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1)忠实履行监事的监督职责。 (2)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牟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 (3)除依照法律法规或者经股东同意外,监事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4)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undefined 四、 监事会的职权 各国公司法对监事会的职权规定大相径庭。权限大者,规定得粗疏宽泛;权限小者,则规定得详细严格。西方国家的公司实践业已证明,制度健全、权限广泛者,能收到实效;权限较小且规定不严者,则难有监督之实。 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可在必要时以公司名义另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查公司财务; (2)对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前述人员予以纠正; (4)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 (5)可对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也可以在股东年会上提出临时提案; (7)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8)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现行《公司法》第55条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现行《公司法》与以前《公司法》相比,在监事会的职权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在现行《公司法》当中,已经规定了监事会的股东会召集权和代表公司诉讼的权利。 五、 监事会的概念及特征 (一)监事会的概念 监事会是对董事会、董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的机关。它依法产生并行使监督的职责,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二)监事会的特征 (1)监事会是由依法产生的监事组成的。依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监事的产生主要有股东会选举产生和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2)监事会是对公司的事务进行监督的机构。监事会监督的内容包括: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对公司的账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3)监事会行使职权的独立性。监事会行使监督职权,就要求其具有独立性,否则其监督职能就发挥不出来。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就是为了保证监事会的独立性。 (4)监事个人可以行使监督权。设立监事会就是为了对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进行监督,作为个体的监事对公司的监督是非常有效的,我国现行《公司法》第55条、第56条都有这方面的规定。 (5)监事会是常设机构。依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第52条、第118条规定,只有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但由他们行使监事会的权利,除此之外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要设立监事会。 六、 产业环境分析 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7亿元,剔除新增减税降费因素,同口径增长5.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7%;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2%和8.6%。今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的一年,做好今年工作至关重要。认清发展形势,把准发展方向,坚定发展信心,保持发展定力,把创新驱动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战略,把互联网数字经济作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强力引擎,依托“一高两多两富”资源禀赋,紧扣“创新驱动策源地、葡萄酒特色产业核心区、地方文化重点区”定位,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5%和8%。对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完成自治区、银川市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 七、 农药中间体行业 1、行业特点 农药中间体是农药产业中的重要环节,下游为农药原药及农药制剂。农药是防治农业有害生物的药剂,自20世纪初亚砷酸铜因在美国用于控制科罗拉多甲虫的蔓延而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立法的农药以来,农药合成就与农药工业形影相随,共同发展。经过百年发展,世界农药工业已经发展成目前年销售额约700亿美元的精细化工工业,已商品化的农药原药产品逾1500个,制剂产品约3万个。产销份额上,已经从早期的以杀虫剂为主,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发展成为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和杀鼠剂等并重的农药工业。根据PhillipsMcDougall的统计数据,全球农药市场的规模由2011年约503亿美元增长至2020年约700亿美元,全球作物保护农药的市场规模由2011年约440亿美元增长至2020年约620亿美元,预计到2022年全球作物用农药销售额将增至646亿美元。 我国是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农业大国,然而有效灌溉面积仅约0.7亿公顷,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如何提高粮食作物的单位面积产量一直是政府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由于地理条件和气候的影响,我国一直是一个农业病虫害高发的国家。据统计,我国农作物遭受的主要病虫鼠害有大约1600多种。20世纪80年代,我国平均每年发生农作物病虫鼠害1.87亿公顷次,90年代扩大到2.5亿公顷次,进入21世纪以后,这一数字一度达到2.7-3.3亿公顷次。每年因病虫鼠害造成的损失占农作物产量的15%至30%。因此,农药在粮食作物生产过程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21世纪以来,我国已发展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农药工业体系,成为全球最大的农药生产国和出口国。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1年至2014年我国化学农药原药产量持续增长,由约230万吨增长至约374万吨;2015年至2019年,随着国家推广科学施肥的用药技术、树立减量增效的绿色发展之路,化学农药原药的产量呈下降趋势,同时低毒高效的新型农药占比大幅提升。2020年,随着我国农业绿色化转型的稳步推进,化学农药原药产量较2019年增长1.41%,高效低风险农药占比已超过90%,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已初见成效。 随着农药工业不断发展成熟,农药生产日趋精细化、系列化,生产农药所需的中间体品种也愈发繁多。由于近年来开发的农药要求活性更高,功能更好,既要满足农业生产需求,又要适应生态环境要求,使农药的化学结构越来越复杂,导致所需农药中间体的结构也日趋复杂化,制造更为困难。由于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金锄头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