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纸化病案公司独立监事制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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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无纸化病案公司独立监事制度方案 无纸化病案公司 独立监事制度方案 xxx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 一、 公司简介 3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4 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4 二、 产业环境分析 5 三、 医保支付产品发展趋势 6 四、 必要性分析 7 五、 监事及其职责 7 六、 监事会的职权 9 七、 监事会的概念及特征 11 八、 国内对公司治理的定义 12 九、 国外对公司治理的定义 16 十、 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19 十一、 公司的基本类型 21 十二、 公司章程概述 30 十三、 公司章程的内容 34 十四、 独立监事的独立性 37 十五、 独立监事制度的概念 38 十六、 项目风险分析 39 十七、 项目风险对策 41 十八、 发展规划 43 十九、 SWOT分析 51 一、 公司简介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xxx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马xx 3、注册资本:780万元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 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 6、成立日期:2013-10-11 7、营业期限:2013-10-11至无固定期限 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 (二)公司简介 公司注重发挥员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作用,建立了工会组织,并通过明确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职权、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厂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企业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围绕公司战略和高质量发展,以提高全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为核心,坚持战略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持续深化教育培训改革,精准实施培训,努力实现员工成长与公司发展的良性互动。 公司将依法合规作为新形势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障,坚持合规是底线、合规高于经济利益的理念,确立了合规管理的战略定位,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合规管理责任。公司不断强化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合规论证审查,加强合规风险防控,确保依法管理、合规经营。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要求,重点领域合规管理不断强化,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大合规管理格局逐步建立,广大员工合规意识普遍增强,合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20年12月 2019年12月 2018年12月 资产总额 7353.02 5882.42 5514.77 负债总额 3453.88 2763.10 2590.41 股东权益合计 3899.14 3119.31 2924.36 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16425.88 13140.70 12319.41 营业利润 3107.58 2486.06 2330.68 利润总额 2932.61 2346.09 2199.46 净利润 2199.46 1715.58 1583.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99.46 1715.58 1583.61 二、 产业环境分析 到2020年,新能源产业增加值占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约20%。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100万千瓦以上,占全区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达到45%左右。其中,光伏发电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以上,风力发电规模达到1100万千瓦以上。新能源制造业方面,建成全国技术领先的单晶硅及切片生产制造基地,加快形成太阳能电池组件和风电整机生产能力,具备完整的太阳能发电及光伏制造生产体系。 到2020年,新材料产业增加值占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约26%。争取打造2—5个有发展潜力的产业集群,促进资源在全区范围内优化配置、企业整合,提升产业集中度,完善创新生态链,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全面提升规模化、集约化、集群化、国际化的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打造成为国内知名、面向特定领域优势明显的新材料创新发展和中高端制造基地。 到2020年,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增加值占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约20%。争取打造智能仪器仪表、铸造、高端轴承和矿山机械4个国家级研发生产基地;推动形成数控机床、电工电气、起重运输机械、农业机械、专用汽车和环保机械六个产业集群;建成铸造中心、热处理中心、钣焊结构件中心、粗精加工中心、表面工程中心、锻造中心、模具中心和液压中心八个专业化协作配套中心;培育20家智能制造示范企业,5家3D打印技术应用企业;提升工业机器人集成应用水平,建设银川市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到“十三五”末,宁夏先进装备制造业总体技术水平跨入西部先进行列,部分产品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产业综合实力得到全面提升。 三、 医保支付产品发展趋势 医保支付的数据主要来自医院上传的医保结算清单,医保结算清单数据质量直接影响DRGs/DIP的支付金额,直接关系到医院核心利益。医随着DRGs/DIP支付的不断推进,各医院需要对自身医保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分析与管控,从病人入院到出院进行全流程的费用监管及事后分析,以适应DRGs/DIP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医保基金的使用安全已成为国家医保重点关注问题,各级飞行检查、稽核扣费等措施也对医院自身医保基金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院需要加强自身基金使用监管机制,对医嘱、耗材、药品、检查、检验等多方面进行审核,做到自查、自审,杜绝骗保行为,保障医保基金使用安全。随着国家加大对集采药品使用的要求,各级医院需要对自身集采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分析,加大集采药品使用力度。 四、 必要性分析 1、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 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 2、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 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 五、 监事及其职责 监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监督业务执行状况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有行为能力者。监事的设置必须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监事由创立会或股东大会选任,要以契约的形式确定与股东大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监事有以下职权: (1)业务监督权。监事有权随时对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进行查核,可代表公司委托律师、会计师进行审核,还可以要求董事会提出报告。 (2)财务会计审核权。即监事有权对董事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所造具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代表公司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核。 (3)董事会停止违法请求权。即有权通知董事会停止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行为,停止经营与经营登记范围不符的业务。 (4)调查权。监事有权调查公司的设立经过,审查清算人的业务。 (5)列席会议权。监事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 (6)代表公司权。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监事可以行使公司代表公司,比如申请公司设立等各项登记的代表权。监事有权代表公司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设立,修改公司章程,发行股票和债券,变更、合并、解散公司等各项登记事务;在出现公司与董事发生诉讼或交易时,监事可以代表公司与董事进行诉讼与交易。 (7)股东会召集权。在必要的时候,监事具有召集股东会的权利。 监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行使出资者监督权,在行使其职能时不仅享有以下职权,而且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按照中国的公司法,监事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1)忠实履行监事的监督职责。 (2)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牟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 (3)除依照法律法规或者经股东同意外,监事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4)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undefined 六、 监事会的职权 各国公司法对监事会的职权规定大相径庭。权限大者,规定得粗疏宽泛;权限小者,则规定得详细严格。西方国家的公司实践业已证明,制度健全、权限广泛者,能收到实效;权限较小且规定不严者,则难有监督之实。 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可在必要时以公司名义另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查公司财务; (2)对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前述人员予以纠正; (4)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 (5)可对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也可以在股东年会上提出临时提案; (7)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8)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现行《公司法》第55条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现行《公司法》与以前《公司法》相比,在监事会的职权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在现行《公司法》当中,已经规定了监事会的股东会召集权和代表公司诉讼的权利。 七、 监事会的概念及特征 (一)监事会的概念 监事会是对董事会、董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的机关。它依法产生并行使监督的职责,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二)监事会的特征 (1)监事会是由依法产生的监事组成的。依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监事的产生主要有股东会选举产生和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2)监事会是对公司的事务进行监督的机构。监事会监督的内容包括: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对公司的账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3)监事会行使职权的独立性。监事会行使监督职权,就要求其具有独立性,否则其监督职能就发挥不出来。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就是为了保证监事会的独立性。 (4)监事个人可以行使监督权。设立监事会就是为了对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进行监督,作为个体的监事对公司的监督是非常有效的,我国现行《公司法》第55条、第56条都有这方面的规定。 (5)监事会是常设机构。依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第52条、第118条规定,只有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但由他们行使监事会的权利,除此之外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要设立监事会。 八、 国内对公司治理的定义 由于公司治理涵盖了企业制度、公司管理和政府管制等研究领域,跨越管理学、经济学、金融学、法学和社会学等多个学科,对此问题研究的领域也比较多,对公司治理得出的概念也比较多。加之,公司治理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历史产物,它是随着企业的产生和发展而不断演进的。目前,国内主要从具有比较广泛研究和具有代表性的管理学、经济学和法学的三大学科角度来进行定义。 4、管理学对公司治理的定义 李维安(2000)认为:“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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