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9500套炉管、15000件石英器件技改项目环评报告书

上传人:p-****61 文档编号:333159106 上传时间:2022-09-01 格式:PDF 页数:74 大小:1.59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年产9500套炉管、15000件石英器件技改项目环评报告书_第1页
第1页 / 共74页
年产9500套炉管、15000件石英器件技改项目环评报告书_第2页
第2页 / 共74页
年产9500套炉管、15000件石英器件技改项目环评报告书_第3页
第3页 / 共74页
年产9500套炉管、15000件石英器件技改项目环评报告书_第4页
第4页 / 共74页
年产9500套炉管、15000件石英器件技改项目环评报告书_第5页
第5页 / 共7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年产9500套炉管、15000件石英器件技改项目环评报告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年产9500套炉管、15000件石英器件技改项目环评报告书(7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1 一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 9500套炉管、15000件石英器件技改项目 项目代码 2202-320756-89-02-973412 建设单位 联系人 王*联系方式 13*建设地点 江苏省(自治区)连云港市东海县(区)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晶都大道 1067 号 地理坐标(118度 48分 36.279 秒,34度 32分 49.559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099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60耐火材料制品制308;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2、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东开委备20223号 总投资(万元)3000 环保投资(万元)50 环保投资占比(%)1.67 施工工期 6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用地(用海)面积(m2)6667 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19-2030年)审批机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目前正在审批中 审批机关:未审批。2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

3、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东片区产业定位:主导产业主要为硅产业、装备制造业、轻工纺织产业;培育产业主要为新型建材、电子信息产业。产业布局为:形成五园三区的功能布局,五园包括新型建材产业园、硅新材料产业园、纺织服装产业园、纺织服装产业园和物流园;三区包括两个生活服务配套区和产业服务科研区。本项目属于硅产业,符合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东片区产业定位;项目的选址符合区域总体规划和布局。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符合性、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符合性 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 C3051 技术玻璃制品制造,经查询,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9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4、2019 年本)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为允许类。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鼓励类、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为允许类。且项目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经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东开委备20223 号),因此建设项目符合相关的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用地规划相符性 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详见附件),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符合相

5、关用地规划。2、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对照分析对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 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 号)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 号),本项 3 目不占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用地。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分布图详见附图四,详见表 1-1。表 1-1 江苏省生态空间保护区规划 生 态 空间 保 护区 域 名称 主导生态功能 范围 面积(km2)距本项目最近距离(m)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 石安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包括

6、石安河(安峰山水库至石梁河水库)两岸背水坡堤脚外 100米之间的范围,长度 58公里-20.14 SW 587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具体管控要求的通知(连环发【2021】172号),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表 1-2 生态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 管控类别 管控要求 相符性分析 空间布局约束 1严格执行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2018年本)(连环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 2根据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全市所有的建设

7、项目选址应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按规划进入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禁止开发区域内,禁止一切形式的建设活动钢铁重点布局在赣榆临港产业区,石化重点布局在徐圩新区,化工项目按不同园区的产业定位,布局在具有其产业定位的园区内重点建设徐圩 IGCC和赣榆天然气项目严格执行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2018年本)(连环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项目选址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 4 热电联产电厂,其他地

8、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电厂;工业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不得采用国家省和本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限制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产 3根据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2018年本)(连环发2018324号),化工项目必须进入由市级以上政府批准且规划环评通过环保部门审查的产业园区(化工重点监测点的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结构调整的技改项目除外)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 污染物排放管控 12020年连云港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排放量不得

9、超过 8.19万吨/年0.85万吨/年2.44万吨/年0.24万吨/年3.45万吨/年3.40万吨/年2.61万吨/年8.3万吨/年2根据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全市工业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项目选址区域应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未按要求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区域和流域,不得建设新增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项目 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选址区域有相应的环境容量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12020年连云港市用水总量不得超过 29.43亿立方米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 37.467万公

10、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31.344万公顷2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类”(较严),具体包括:1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 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根据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新建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扩建改建的工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1、本项目水用量为 17534m3/a,不占用农田。2、项目使用燃料为氢气。3、本项目为技改项目,项目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1、 5 由表1-2可知,本项目符合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具体管控要求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表 1-3 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类型 分类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 污 染 物 排放管控 环境风险防控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东)区 园区(1)化 工 项目、含有电镀生产工艺的项目及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禁止入区。(2)禁止引进有持久 性 有 机 污染、排放恶臭及其他有毒气体的项目。(3)杜绝高污染、高风险和高投入、低产出 的 项 目 入区。(1)废 水污染物排 放 COD73.584吨/年、SS22.995 吨/年、氨 氮

12、13.797 吨/年,磷酸盐0.9198 吨/年。(2)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 302 吨/年,烟 尘 10.4吨/年。(1)园区应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镇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管理制度。(2)在园区基础设施和企业生产项目建设中须落实事故防治对策措施 和应急预案。(3)园区内各危险化学品库区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周边应设置物料泄漏应急截留沟,防止泄漏物料进入环境,储备事故应急设备物资,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园区环境安全。(4)污水处理厂及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均有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污水池,严禁污水超标排放。符合要求 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引入项目,也不

13、排放持久性有机物、恶臭及其他有毒气体。项目建成后,企业将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要求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防范体系(2)环境质量底线 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进行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4。6 表1-4 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表 指标设置 管控内涵 项目情况 符合性 1、大气环境质量 到2020年,我市PM2.5浓度与2015年相比下降20%以上,确保降低至44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降低到35微克/立方米。到2030年,我市PM2.5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要求。2021年度连云港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14、,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超标因子为 PM2.5。全县也在积极响应连云港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随着各项废气整治方案的逐步实施,空气质量总体上向好的方面发展,环境质量状况能够得到提高。符合 2、水环境质量 到202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72.7%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总体达到100%,劣于类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2019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3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77.3%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保持

15、100%,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本项目相关的水体是石安河和范埠河,根据东海生态环境监测站的2021年度资料统计表明,石安河除了总氮超标,其他污染因子监测均符合地表水II类标准,根据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中对范埠河除了CODMn超标其它各监测因子均能达到类水质标准。另外,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东海县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海。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水环境功能类别。符合 3、土壤环境质量 利用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的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数据,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定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和管控要求。所在区域不涉及农用地土壤环境,同时本项目不向土壤环境排放

16、污染物,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符合 根据上表分析,项目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相符。资源利用上线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 7(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7号)要求,分析项目的相符性,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5。表1-5 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的符合性分析表 指标设置 管控内涵 项目情况 符合性 1、水资源消耗 严格控制全市水资源利用总量,到202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9.43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控制在2500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要比2015年下降28%和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60以上。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严格按照江苏省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4年修订)执行。到203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0.23亿立方米以内,提高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力度。1.项 目 用 水 量 为17534m3/a,由园区统一供给。2.项 目 生 产 用 水 为14834m3/a,符合江苏省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4年 修 订)用 水 要求。本着“循环用水、节约用水”原则,控制用水量,本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环保行业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