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的性质与得失历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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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典的性质与得失_历史学论文 通典问世迄今已经1190年,人们对它是一部什么性质的书,认识很不一致。在当时,“颇详旨趣,而为之序”的李翰就为其“知之者甚稀”而“长太息”。两宋的数百年间,大都“习焉不察”,皆“以类书目之”。陈振孙虽然认为“非类书”,却又以其“载古今制度沿革”而视之为“典故”。至明,始谓“政书”。近代以来,称之典制史,为当今多数学者沿用。其实,称其为制度史也是“习焉不察”。通典分九门,兵、边防两门根本不记“古今制度沿革”。尤其“边防”一门,所记周边政权,相当于纪传史中的“四夷传”、“外国传”。这表明,通典一书的性质并未被真正揭示出来。 近几年,对于通典的研究中,曾有高度肯定其为“

2、那个时代 历史 家对客观历史之认识所达到的最高成就”的评价,触及到该书的性质问题。遗憾的是,却没有更加明确和深入的论证。本文特地提出这一问题,与同仁讨论。 一 杜佑的纂修旨趣和通典的逻辑结构充分表明,这部书绝不仅仅是一部制度史。 首先应当指出的是,杜佑纂修通典的目的是从“体要”出发“探政理”,并非为了考察“古今制度沿革”。 “安史之乱”后,唐政权由盛转衰, 经济 、 政治 、军事、边疆乃至民风民情等各个方面,都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因此,出现了“言理道者众”的情形。所谓“理道”,即治道,指统治之道,施政之道。道学的先驱们强调用伦理纲常的传统说教进行教化,以挽救社会危机。杜佑则相反,认为儒家经典、伦

3、理说教多是“空言”而“罕存法制”,历代众贤的著论只列举“紊失之弊”而缺“匡拯之方”。用这些“空言”说教“振民风”,是收不到救弊的社会效果的。他提出,真正的施政之道应当从已经存在了上千年的“礼法刑政”中去寻找。进表清楚地表述了这一思想: 窃思理道,不录空言。由是累纪修纂通典,包罗数千年事,探讨礼法刑政,遂成二百卷。 显然,考察上千年“礼法刑政”的沿革,只是杜佑探寻“理道”的手段,并非其纂修通典的目的。把握住这一点,研究通典才不会本末倒置,先认定其为制度史,再按制度史的框子去指责其分门的“破例”等等了。 怎么样通过考察“礼法刑政”沿革,探得“理道”呢? 当时,在儒家经典、众贤著论的“空言”之外,讲

4、求“理道”最有成效的便是以史为鉴了。唐初,魏征以前代亡国之君为戒,规谏唐太宗,使其“善始慎终”,以求“致治”,既有以隋书为代表的五代史问世,又有“贞观之治”的出现,史学的鉴戒功用得到充分发挥。然而,时至中唐,形势巨变。杜佑要探寻“理道”,就不能再像唐初那样,仅仅围绕帝王个人的作为进行劝戒了,时势要求他必须在更高层次上认识和解决问题。通典成书后二年,即德宗贞元十九年(803),杜佑又将其摘录成理道要诀一书。在自序中,他明确表达了自己与以往探寻“理道”者的重大区别: 隋李文博理道集多主规鉴而略于体要,臣颇探政理,窃究始终。 李文博理道集原名治道集,后因避唐高宗李治名讳而改,两唐书都著录在子部法家类

5、。该书今已不存,但隋书卷五八记李文博“商略古今,治政得失,如指诸掌”,“性长议论”,“著治道集十卷,大行于世”。治道集商略治政得失,以议论、规谏为主,是可以想见的。杜佑探寻“理道”不在“规谏”而在“体要”,即从“体要”出发去“探政理”,正是其高明之处。第一,这里的“体要”二字,与尚书毕命中“政贵有恒,辞尚体要”,荀悦“通达体要,以述汉纪”中的“体要”二字的内涵不雷同,是指“治政得失”的关键在体制,而体制又是寓于社会结构之中的。第二,尤其值得重视的是“颇探政理,窃究始终”8个字。它表明杜佑要从考察“体要”的“始末”中深入地探寻施政的道理,找出带 规律 性的东西。这与司马迁“通古今之变”、“稽其成

6、败兴坏之理”有着明显的承继关系。不同的是,司马迁是在社会制度大变革之后提出问题的,认识“变”要容易些。而杜佑是在同一制度自身正在起变化时提出问题的,相对而言,对于“变”较难发现,可他恰恰把着眼点放在了为政的关键体制变化上,并从这里入手“探政理”,因而极大地推进了司马迁的业绩。综合起来就是:不以帝王个人作为的一得一失为规谏对象,而要从“治政得失”的关键体制的古今变化中探寻带规律性的施政之道,把“探政理”同反映体制的社会结构的变革紧紧联系在一起。 通典的这一旨趣,把古代的史学功用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史学的鉴戒功用虽然触及到掌握“理道”的决策首脑人物,但毕竟是以一帝一王的个人作为为对象,并未真正抓住“

7、探理道”的关键。杜佑从反映体制的社会结构沿革演变中“探政理”,显然比只看帝王个人作为要深刻得多!史学的鉴戒功用大都表现在新政权建立之初,为实现“长治久安”而引前代亡国为戒。杜佑则是在唐政权由盛转衰之际,从现存体制中寻求施政救弊之道。因此,为通典作序的李翰认为,其“警学者之群迷”处,正是“以为君子致用在乎经邦”。权德舆在杜佑墓志铭中也称通典“错综古今,经代(世)立言之旨备焉”。如果把这看作是以史经世的先河,那么它的基本特点就是在社会流弊日积、政治危难当头之际,强调从体制中去探寻施政救弊之道,这就形成了与以史为鉴的重大区别。由于这一特点,在 中国 封建社会后期,以史经世的主张都程度不同地闪烁过光亮

8、。然而,看到体制的弊端,探寻救弊之道是一回事,改变这种弊端,实现社会变革又是一回事。在旧体制未变革的前提下,这种以史经世的主张和史学实践,对于社会变革来说,只能是一种愿望而已。正是这个原因,通典从体制沿革探寻救弊之道的旨趣才没有收到实际效果,因而长期以来一直未被认识,甚至出现种种歧义。 其次,通典突破上千年来各种关于客观“历史过程”的传统认识,按照它“本身的规律”勾划出当时社会各主要部门的作用及其联系,比它以前和同时代的任何史书都更系统地描述了中唐以前的社会结构和社会面貌,以及它们的演变之迹。这也说明,通典不能简单地称之为典制史。 刘知几 总结 唐代以前史书的演变,“六家”渐渐 发展 为“二体

9、”。尚书记言,春秋、左传编年记述当时为人瞩目的重大政治、军事事件,国语分记各国重要政治事件。史记第一次记录了我国古代社会的基本内容,包括汉代以前的政治、经济、社会面貌等,但重心在能左右天下大局的代表人物和对社会起过较重要作用的人物上。汉书包举一代兴废,“叙皇帝、列官司、建侯王”,又有“分州域、物土疆、穷人理、该万方”等内容,反映“历史过程”更较清楚一些,但仍以帝王将相为主体。魏晋以后,“班、荀二体,角力争先”。断代纪传史,以记每个政权的人物为主;断代编年史,以记某一历史阶段或某个政权之事为主。唐初官修前代史,包举一代的纪传史取得“独尊”的地位,史书记述重心基本转移到帝王将相的言行举止和一个个政

10、权的治乱兴衰方面;反映“历史过程”面貌或各政权体制的史志,或不予纂修,或残缺不全。与之相适应,史学的功用也只能是以前代帝王的作为来规谏后世在位的人君。 杜佑“探政理”既然不在“规谏”而在“体要”,势必改变史书以记述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为基本内容的做法,而把重心放在反映各政权体制的社会结构和社会面貌方面。唐代以前,史记、汉书之外,较为完整地反映社会结构和社会面貌的,就要说是周礼了。周礼“六官所职”,以治民官吏的分工形式反映社会,影响久远,成为一种传统的认识。周礼的六官,即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其下分设大小官370多人,都有职掌细目。据说这是周公致太平之迹,因此

11、成为一种认识社会的观念。周礼的“六官所职”,在其后的千余年中已发生许多变化。唐代尚书省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虽也曾名以“六官”,但这六部的职掌与周礼“六官所职”却有很大差异,而且,唐代六部的职掌本身也在不断变化。如田地,户部掌永业、口分、园宅等田,工部掌屯田、职田、公廨田。中唐前后,为适应田制、税制的重大变化,户部的职掌也相应改变,“以诸行郎官判钱谷,而户部、度支郎官失其职”。以杜佑的阅历是不难看出这一切的, 自然 使他感到再按六部的职掌来看待当时的社会,已经不能真实地反映“现实的历史过程”了。于是,他变“六部所职”为九门沿革。 就六部的职掌而言,变化最为繁杂的是吏部、户部,通典“因而

12、广之”者尤多。 “食货”门以户部所职为基础,广以工部水部(如水利田、屯田)所职。 “选举”、“职官”两门以吏部所职为基础,广以户部仓部(如致仕官禄)、兵部(如武官)、刑部比部(如禄秩、公廨田)、司门(如镇戍关市官)、工部屯田(如屯田)所职。 礼部所职,变化最小,通典“加开元礼、乐”而成“礼”、“乐”二门。 兵部所职,“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在通典中,武选分别入“选举”、“职官”(武官)二门,地图版籍入“州郡”门,“四夷归化”入“边防”门,舆辇车乘、卤簿仪仗等入“礼”门。就是说,兵部所职基本被通典分叙于选举、职官、州郡、边防以及礼五门中,这是应当注意的一点!再有一点,对于甲兵,杜佑认为

13、“若制得其宜,则治安;失其宜,则乱危”,“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鉴于这两点,杜佑在“兵”门以记录用兵之道为主,不再重复兵制。以往指责其“破例”不记兵制,从大的方面讲,是未察通典的旨趣不在专叙制度沿革;从具体方面说,是对上述两点欠考。 刑部所职,其比部、司门二司所职,在通典中已部分载入“职官”,“刑”门则以刑部、都官二司所职为基本内容。 工部所职,营造、土木之事与“礼”门的“明堂制度”等相关,虞部所司畋猎等事在“礼”中有“天子诸侯四时田猎”等。 如果以通典的分门作简单归纳,就是:“食货”门包括户部四司及工部屯田、水部所职,“选举”门包括吏部头司、考功及兵部头司所职,“

14、职官”门包括吏部四司、户部仓部、兵部头司及刑部比部、司门、工部屯田所职,“礼”门包括礼部四司、兵部驾部、库部及工部头司、虞部所职,“乐”门为礼部头司所职,“兵”门所记非兵部所职而为用兵之道,“刑”门包括刑部头司、都官所职,“州郡”门为兵部职方所职,“边防”门亦为兵部职方所职。 通典九门 “六部”所职 食货 户部:户部、度支、金部、仓部; 工部:屯田、水部 选举 吏部:吏部、考功; 兵部:兵部 职官 吏部:吏部、司封、司勋、考功; 户部:仓部;兵部:兵部; 刑部:刑部、比部、司门;工部:屯田 礼 礼部:礼部、祠部、膳部、主客; 兵部:驾部、库部; 工部:工部、虞部 乐 礼部:礼部 兵 刑 刑部:

15、刑部、都官 州郡 兵部:职方 边防 兵部:职方 上千年来,以周礼“六官所职”认识社会,间或有企图回复到按周礼设官的社会中去者,都反映人们的意识被设官体制所束缚,习惯于按照传统的设官分职看待社会历史。杜佑打破这种传统观念的束缚,“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从食貨、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等九个方面分别考察它们的沿革,认识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形成了一个新的逻辑结构: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从选举到设官,从文教到暴力,从中央到地方,从汉族到各族。这一对社会结构的新的认识,在当时条件下,可以说是最完整地反映了社会的基本面貌。杜佑以这样的逻辑结构编排全书,使“览之者庶知篇第之旨”11,因而成为历史编纂学上的一大创举。 再次,通典的“非古是今”12,表明杜佑是把着眼点放在认识社会上面的,并非专详“古今制度沿革”。 朱熹把由通典摘要而成的理道要诀一书说成是“一个非古是今之书”13。这基本上为人们所认可,因而当今所有研究通典的论著都充分肯定其历史进化思想,并指出:“杜佑在论述典章制度的沿革变化时,实际上通过具体制度的变化,看到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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