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局公开招聘27人模拟训练卷(第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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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保定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局公开招聘27人模拟卷答题时间:120分钟 试卷总分:100分 试卷试题:共200题姓名:_ 学号:_ 成绩:_一.单选题(共100题)1.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3年凭证式(二期)国债(以下简称本 期国债)。现将发行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本期国债发行日期为2013年6月10日至2013年6月19日。二、本期国债最大发行总额500亿元。其中,3年期300亿元,票面年利率5.00%c,5年期200亿元,票面年利率5.41%。三、投资者提前兑取本期国债按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对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具体分为3 年期和5年期本期国债。3年期持有不满半

2、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一年按照0.35%。计算,满 1年不满2年按2.7%c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3.69%0计息;5年期本期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 满4年按4.77%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5.13%计息。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10号文件)为准。16.根据该材料,该公文适宜的文种是_。A: 通告B: 决议C: 通知D: 公告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财政部向国内宣布发行国债相关事宜 应用公告。另外,根据材料中“现将发行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可知,该公文适宜的文种是公告。故本题答案选D。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2.

3、中国共产党_在全国人民面前提出了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为全国各族人民的革命斗争指明了正确的奋斗目标。A: 大B: 二大C: 三大D: 四大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中共二大在全国人民面前提出了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为全国各族人民的革命斗争指明了正确的奋斗目标,对中国革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故本题答案选B。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3.下列对保障房、经济房、廉租房和公租房的说法不正确的是_。A: 保障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价的住房B: 经济房是指根据国家住房建筑计划安排建设的住房C: 廉租房是单位向低收人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D: 公

4、租房是由政府委托的机构持有户权,向困难家庭租赁的住房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C解析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选项C错误.应该是政府提供而非单位提供。故本题答案选C。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4.从政府组织体制上说,横向上任何一级政权机关可大致分为三个分系统,下列不属于此系统的是_。A: 国家权力机关决策分系统B: 立法机关决策子系统C: 政府(狭义)决策分系统D: 政党决策分系统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5.向上级机关、部门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是_。A: 报告B: 函C: 通知D:

5、 请示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D解析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9条规定,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对比适用范围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D。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6.行政诉讼中,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下列关于被告的描述,正确的是_。A: 行政级别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B: 行政级别低的行政机关是被告C

6、: 可以任选一个行政机关作为被告D: 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故选D。本题所属考点-行政法7.知识作为人类认识的结果,是一个外延很大的概念。它一般包括四个层次或方面,即常识、经验概括、科学知识和哲学知识。所谓常识,主要包括格言、谚语等一般人普遍熟知的知识,它往往不是对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认识。而科学知识是一种理论体系,具有逻辑性、系统性。这段话支持了一个论点,即_A: 科学知识是绝对真理,不容置疑B: 与科学知识相比,常识有

7、很多经不起推敲的地方,即其中包含着许多错误C: 常识都不可信D: 科学知识中包含着常识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B考点表面主旨题解析据提问可知此题是表面主旨题。由最后两句对“常识”和“科学知识”的解释可知,常识往往不能认识事物本质,那么就会导致有时不能正确理解事物,故B项可以推出。A、C两项表述都绝对化,不能从文段找到根据;D项在文段中也没有体现。故正确答案为B。本题所属考点-片段阅读8.关于行政诉讼的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A: 诉讼期间,一律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B: 行政案件一律公开审理C: 被告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D: 审理行政案件,一律由审判员3人

8、以上单数组成合议庭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C解析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除非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所以A项错误。该法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B项错误。该法第48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C项正确。该法第4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D项错误。本题所属考点-行政法9.我国现行宪法是于_12月由五届全国人大

9、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A: 1982年B: 1988年C: 1993年D: 1999年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故本题答案选A。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10.一个车队有三辆汽车,担负着五家工厂的运输任务,这五家工厂分别需要7、9、4、10、6名装卸工,共计36名;如果安排一部分装卸工跟车装卸,则不需要那么多装卸工,而只需要在装卸任务较多的工厂再安排一些装卸工就能完成装卸任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总共至少需要( )名装卸工才能保证各厂的装卸需求。_A: 26B:

10、 27C: 28D: 29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A考点统筹规划问题解析设三辆汽车分别为甲、乙、丙车;五个工厂分别为A、B、C、D、E厂,则最初状态甲、乙、丙三车上人数为0,五工厂分别有人7、9、4、10、6人。我们在五个工厂都减少1名装卸工时,五工厂共减少5人,而每辆车上的人数各增加1人,车上共增加3人,所以装卸工的总人数减少2人。当车上增加到4人,C厂剩余的人数为0,此时每辆车上的人数每增加1人,车上共增加3人,而五工厂共减少4人,所以装卸工的总人数仍减少。当车上增加到6人,C、E厂剩余的人数为0,此时每车上的人数每增加1人,车上共增加3人,而五工厂共减少3人,所以装卸工的总人数

11、不变。当车上增加到7人,A、C、E厂剩余的人数为0,此时每辆车上的人数如果再每增加1人,车上共增加3人,而五工厂共减少2人,所以装卸工的总人数增加。所以当车上的人数为6人(或7人)的时候,装卸工的总人数最少。如果每个车上有6个人,A、B、C、D、E厂剩余人数分别为1、3、0、4、0,三辆车上共有18人,总共需装卸工26人。如果每个车上有7个人,A、B、C、D、E厂剩余人数分别为0、2、0、3、0,三辆车上共有21人,总共也需装卸工26人。故正确答案为A。注释:有M家汽车负担N家工厂的运输任务,当MN时,只需把装卸工最多的前M家工厂的人数加起来即可;当MN时,只需把各个工厂的人数相加即可。本题所

12、属考点-数学运算11.第59题下列说法有误的是_。A: 领导群体决策代表了领导集体共同的意志B: 领导群体决策属于群体参与决策C: 领导群体决策不是领导个人拍板决策D: 领导群体决策属于群体决策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群体决策包括领导群体决策和群体参与决策两种形式,因此,领导群体决策与群体参与决策是并列关系。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12.把社会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据是_。A: 生产力发展水平B: 生产关系的性质C: 生产规模的大小D: 统治阶级的性质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马克思主义根据生产关系的不同性质,把人类社

13、会依次划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等五种社会形态。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13.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A: 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B: 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C: 人民审判员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D: 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注意,此处是“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

14、和个人的干涉”,并非“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A、B、C均错误。本法第127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本法第132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D项正确。14.某市公安局根据举报认为刘某涉嫌贩毒,就口头传唤刘某进行询问。当晚刘某被手铐铐在桌子腿上。值勤警察第二天发现刘某脸色苍白,后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刘某头部有钝器伤,但非致命伤。其死于脑内出血多见于高血压的并发症,轻微头部损伤即对脑内出血起诱发作用。刘某之妻要求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A: 不应当赔偿,因为刘某的死亡并非公安局造成B: 不应当赔偿,公安局工作人员的行为欠妥,但并不违法C: 应当赔偿,因为刘某的死亡与公安局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有因果关系D: 公安局赔偿部分损失,因为刘某死亡的责任并不全在公安局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C解析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人身权包含生命健康权。刘某的生命健康权受到市公安局侵犯,所以其妻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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