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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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3年:职业病防治是企业责任2004年:尊重生命,保护劳动者健康2005年: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2006年: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2007年:劳动者健康与企业社会责任2008年:工作、健康、和谐2009年: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2010年:防治职业病造福劳动者劳动者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2011年:关爱农民工职业健康2012年:防治职业病,爱护劳动者2013年:防治职业病,幸福千万家2014年: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2015年: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2016年: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2017年: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2018年: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20

2、19年: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同行2020年: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2021年:共创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2022年: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历年 宣传 主题一、职业病防治基本知(一)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我国职业病有哪些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要责任十类 132种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9)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石棉肺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职业性化学中毒(60)物理因素所致 职 业(7)1.中暑;2减压病 3.高原病; 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等其他职业病(3)1.

3、炭疽 2.森林脑炎 3.布氏杆菌病职业性皮肤病(9)职业性眼病(3)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职业性白内障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1.噪声聋 2.铬鼻病 3.牙酸蚀病等职业性肿瘤(11)职业性传染病(5)(一)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保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四)对工作场所采取以下职业卫生管理措施:1. 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

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三)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3. 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档,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2. 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

5、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六)职业卫生培训的要求1. 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2. 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三、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一)受教育、培训权上 岗 前 和 在 岗 期间,劳动者有权得到职业卫生培训。通 过 培 训, 劳 动者掌握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在工作中正确使用职业病防

6、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更好地保护自身安全。(二)职业健康权劳动者有权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1.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2. 用人单位应定期检测并公布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三)职业病危害知情权(四)获得劳动保护权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3. 用人单位应提供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4.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告知劳动者本人。(

7、七)参与民主管理权劳动者有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检举、控告权p劳动者有权利和义务向单位主管部门报告以下事项:发现作业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发现作业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发现职业病防护设施损坏。p劳动者有权检举和控告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六)拒绝作业权1.有权拒绝在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下从事职业危害作业;2. 有 权 拒 绝 违 章 指 挥 和 强 令 的 冒 险 作 业 ;3. 用人单位若与劳动者设立劳动合同时,没有将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等告知劳动者,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8、,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2.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3.体 力 劳 动 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4.高 处 作 业 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四、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矿山井下作业;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3.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kg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 25kg的作业。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

9、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 职 业 卫 生 标 准 的作业;(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3.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4.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5.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6.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7.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8.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9.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10.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

10、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2.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四)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五)女职工特别待遇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2.作 业 场 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2.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3.对怀孕 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

11、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4.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5.女职工生育享受98 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6.女职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产假。9.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 哺 乳 期 女 职 工安排 1 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 个婴儿每天增加 1 小时哺乳时间。 7.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

12、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8.对哺乳未满 1 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一)防尘口罩防尘口罩分为多次使用型和一次使用型。在有粉尘环境下工作,作业者必须佩戴防尘口罩。防尘口罩不能用于缺氧环境和有毒环境。 (二)防毒面罩当作业场所空气中氧含量大于 19%,且有害气体浓度没有超标的情况下可以使用防毒面罩。进行切割、打磨、敲砸作业中接触有毒液体的,以及进行喷砂、弹射工具及砼泥作业时要佩戴面罩。2.正确佩戴:选择合适的规格,使罩体边缘与脸部贴紧。使用时必须记住,事先拔去滤毒罐底部进气孔的胶塞,否则易发生窒息事故。3.专人保管,使用后及时

13、消毒。 防毒面罩使用注意事项:1.使用前要进行气密性检查:使用者戴好面具后,用手堵住进气口,同时用力吸气,若感到闭塞不透气时,说明面具是基本气密的。( 三 ) 正 压 式 空 气 呼 吸 器当作业场所空气中氧含量小于 19%,有毒气体浓度超标时,须选用 正 压 式 空 气 呼 吸 器 。空 气 呼 吸 器 使 用 注 意 事 项 :1. 使用前先进行压力测试:打开气瓶阀,沿逆时针方向旋开气瓶注意:面罩的密封圈与皮肤紧密 贴 合 是 面 罩 密 封 的 保证,必须保证橡胶密封面与皮肤之间无头发或胡须等。 2. 压力表应固定在空气呼吸器的肩带处,随时可以观察压力表示值来判断气瓶内的剩余空气。3.

14、要确认口罩上已装了吸气阀。4. 用手掌心捂住面罩接口处,通过吸气直到产生负压,检验面罩与脸部密封是否良好。手轮,至少 2 圈。同时观察压力表读数,气瓶压力应不小于 28MPa,否则应换上充满压缩空气的气瓶。5.当气瓶内消耗空气至 5.5MPa0.5MPa 时,报警器会发出报警声,以提醒使用者气瓶内最多还有 16% 的空气。一旦听到报警声,应立即结束在危险区工作,并尽快离开危险区。2. 把耳朵向上向外提起,将搓细的耳塞塞入耳朵中;3. 用手扶住耳塞直至耳塞在耳中完全膨胀定型(大约要持续 30s 左右); (四)耳塞的使用方法1. 取出耳塞,用食指和大拇指将其搓细(越细越好);(五)耳罩的使用方法

15、1.使用耳罩时,应先检查罩壳有无裂纹和漏气现象,佩戴时应注意罩壳的方向,顺着耳廓的形状戴好;2.将连接弓架放在头顶适当位置,尽量使耳罩软垫圈与周围皮肤相互密合。4.佩戴泡沫耳塞时,应将圆体搓成锥体后,塞入耳道,让塞体自行回弹、充满耳道;5.佩戴硅橡胶自行成型耳塞时,应分清左右;放入耳道时,要将耳塞转动、放正位置;注意事项:注意事项:无论戴耳罩还是耳塞,均应 在 进 入 噪 声 场 所前戴好,在噪声区不得随意摘下,以免伤害耳膜。如确需摘下,应在休息时或离开后,到安静处取出耳塞或摘下耳罩。 6. 戴后感到隔声不良时,可将耳塞稍微缓慢转动,调整到效果最佳位置为止。(一)粉尘的危害及预防1.什么是生产

16、性粉尘有些企业在进行原料破碎、过筛、搅拌装置的过程中,常常会散发出大量微小颗粒,在空气中浮悬很久而不落下来,这就是生产性粉尘。有些粉尘具有致癌性,如石棉是世界公认的致癌物质,石棉尘可引起间皮细胞瘤,可使肺癌的发病率明显增高。铅、砷、锰等有毒粉尘,能在支气管和肺泡壁 上 被 溶 解 吸收 , 引 起 铅 、 砷 、锰等中毒。 2.粉尘对人体健康的影响长期大量吸入粉尘,使肺组织发生弥漫性、进行性纤维组织增生,引起尘肺病,导致呼吸功能严重受损而使劳动能力下降或丧失。六、常见职业病危害及预防4. 尘肺病的预防尘肺病预防的关键在于最大限度防止有害粉尘的吸入。(1)技术措施改革工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是消除粉尘危害的主要途径,如遥控操纵、计算机控制、隔室监控等避免接触粉尘。湿式作业:如采用湿式碾磨石英或耐火材料、矿山湿式凿岩、井下运输喷雾洒水、煤层高压注水等,可在很大程度上防止粉尘飞扬,降低环境粉尘浓度。 另外,粉尘还会堵塞皮脂腺使皮肤干燥,可引起痤疮、毛囊炎、脓皮病等;粉尘对角膜的刺激及损伤可导致角膜的感觉丧失、角膜浑浊等改变;粉尘刺激呼吸道黏膜,可引起鼻炎、咽炎、喉炎。3.什么是尘肺病尘肺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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