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处置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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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威海市环翠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威海市环翠区应急局二二年二月威海市环翠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目 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1.5灾害分级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森林防灭火指挥体系2.2扑火指挥2.3区森防指组成及职责2.4区森防指办公室组成及职责3监测与预警3.1火险预警3.2林火监测3.3信息报告4应急响应4.1逐级响应4.2响应程序4.3响应措施4.4区级层面应对工作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5.2调查评估5.3总结报告5.4奖励与责任追究6保障措施6.1扑火力量保障6.2扑火资金保障6.3扑火物资保障6.4通信保障6.5培训6.6演练7附则7.1预案

2、管理7.2预案解释7.3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指挥有序,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森林火灾危害,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威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威海市环翠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环翠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

3、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1.4 工作原则1.4.1 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森防指)统一组织和调配各类扑火力量。1.4.2 坚持分工协作、全面保障。本预案涉及的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保障措施。1.4.3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火灾应对工作中,确保扑火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切实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重要目标和重要设施安全。1.4.4 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森林火灾发生后,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单位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本预案开展处

4、置工作。1.4.5 坚持快速出击、科学扑救。尊重扑火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打早、打小、打了,提高首次扑救成功率。1.4.6 坚持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在扑火力量使用上,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为主,以公安消防、驻军和武警、民兵预备役力量为辅。1.4.7 区级应急预案重点规范区、镇街两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功能;镇街和林场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重点体现先期处置的特点。1.5 灾害等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以下4类: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包括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

5、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 森林防灭火指挥体系2.1.1 区森防指是全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森林火灾预防和应对工作。区森防指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2.1.2 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镇街应当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

6、本辖区范围内森林防灭火工作。2.2 扑火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区森防指负责指挥扑救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市森防指给予指导和支持。跨镇街界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区森防指负责统一指挥。跨市、区界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市森防指负责统一指挥。根据需要在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参加前方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均应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成立分指挥部,分别任命战区指挥员,按照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2个以上镇街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参加本辖区或跨区域森林火灾扑救时,应成立区级前线指挥部。驻威解放

7、军和武警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内部设立相应级别的部队扑火指挥机构,在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具体负责参加扑救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2.3 区森防指组成及职责区森防指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区人武部部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公安环翠分局政委、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区应急局局长、区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担任,成员由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区森防指根据森林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组织、协调和指导森林火灾区级层面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按照本预案中规定的分级响

8、应启动条件,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在指挥的统一领导下,履行相应的森林火灾应对职责。(1)区应急局:协助区委、区政府组织一般及以上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开展实施有关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调拨供应,组织和指导灾区开展救灾捐赠,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基本生活救助;负责森林航空消防建设;会同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承担区森防指办公室日常

9、工作。(2)区自然资源局:履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组织、指导森林火灾预防和先期处置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防火通道、蓄水点、防火隔离带等)建设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各类林场林区专业队伍建设、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配合做好森林航空消防建设、森林火情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负责提供火场及周边地理信息数据。必要时,可以提请以区森防指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3)公安环翠分局:部署全区公安机关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

10、护、火灾侦破等工作;负责火场空中侦查等无人机保障工作;依法组织指导森林火灾有关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对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重大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进行预判,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处置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森林公安业务上受林业主管部门指导。(4)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挥消防救援队伍和纳入消防救援指挥系统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工作;配合做好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负责林区受森林火灾威胁的周边村居、重要设施保护工作。(5)区人武部:根据区森防指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民兵、预备役力量协助森林火灾的扑救行动,协调组织驻威部队增援扑救行

11、动。(6)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媒体做好森林防灭火政策解读和成效宣传;指导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教育;负责统筹指导森林火灾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7)区委统战部:负责指导、督促全区寺庙用火及香火的安全使用,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做好扑火过程中宗教人员的相关联系工作。(8)共青团环翠区委:发挥群团作用,组织志愿者配合做好护林、防火宣传等工作。(9)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协助落实森林防灭火重点建设项目。(10)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对在校学生进行森林火灾预防和避险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自救意识;按森防指命令组织相关学校师生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11)区

12、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森林火灾扑救中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负责落实免收森林防灭火抢险救灾专用无线电台频率占用费等政策。(12)区民政局: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对森林火灾或扑火造成的生活困难人员按政策规定及时给予社会救助,负责职责范围内因灾死亡人员殡葬等工作。(13)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区森林防灭火经费预算,以及有关森林防灭火的专款,按程序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14)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调集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挖掘机、铲车、水车等各种应急救援工程设备和人员。(15)区县乡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和设备的运输保障工作。(16

13、)区水利局: 负责结合水利设施建设,做好林区水源地规划和建设工作。(17)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管控农事用火,加大宣传,严禁焚烧秸秆、串烧地堰等行为,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18)区医保局: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人员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有关工作。(19)区商务局:负责提供食品、商品饮用水(自来水除外)等后勤保障工作。(20)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调动卫生技术力量,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等工作。(21)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落实旅游景区森林火灾防控措施;加强旅行社导游队伍教育管理和对旅游景区防灭火工作指导检查;开展防火宣传教育。(22)区融媒体中心:发挥融媒体作用,开展森林

14、防灭火的宣传报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发布经区森防指审定的森林火灾信息和扑救情况。(23)区大数据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与森林防火工作相关的大数据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森林防灭火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及相关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24)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森林防灭火时设施安全保障工作。(25)生态环境环翠分局:负责协调对森林火灾现场环境污染程度、周边地区重大污染源安全情况进行评估检测。(26)威海移动公司环翠分公司、威海联通公司环翠分公司、威海电信公司环翠分公司:及时发布森林防火安全提示信息,确保森林火灾发生区域的通信畅通。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区森防指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2

15、.4 区森防指办公室组成及职责区森防指办公室下设综合调度组、指导协调组、专家与通讯组,根据需要设立火场工作组。2.4.1综合调度组。组长由区应急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区森防指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负责传达落实区政府领导有关扑火的指示精神;根据火灾扑救需要协调区森防指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任务开展工作;及时与火灾发生地森防指办公室沟通了解火灾扑救情况,起草上报扑火信息和对外信息发布;及时处理反馈国家局卫星林火监测信息;及时上报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报告。2.4.2指导协调组:由区森防指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指导火灾扑救;协助火灾发生地政府落实上级领导指示精神;根据火灾发生地指挥部申请协调调拨扑火物资,调动扑火增援力量。2.4.3专家与通讯组:由森林防灭火通讯、监控、水装备、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火场通讯、装备和设施应用保障。2.4.4火场工作组:由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和相关镇(街道)及专家组人员组成。负责督导落实上级对森林火灾的指示精神,指导火灾发生地指挥部制定扑火方案,协调增援扑火力量和物资的落实,承办区森防指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3 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3.1 火险预警3.1.1预警级别: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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