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所有权283教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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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章第十章 所有权所有权第一节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所有权概述一、所有权的概念和特点一、所有权的概念和特点(一)概念: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一)概念: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财产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式进行全的财产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式进行全面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面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二)特点(二)特点1、所有权具有自权性、所有权具有自权性2、所有权具有全面性、所有权具有全面性3、所有权具有整体性、所有权具有整体性4、所有权具有弹力性、所有权具有弹力性5、所有权具有恒久性、所有权具有恒久性三、所有权相关概念的区别三、所有权相关概念的区别 (一

2、)所有权与财产的区别(一)所有权与财产的区别1、财产可以是有形物也可以为无形物,它是有体、财产可以是有形物也可以为无形物,它是有体物与无体物的总称,而所有权的客体一般仅限于物与无体物的总称,而所有权的客体一般仅限于有体物。有体物。2、所有权只是财产的一种形态,财产并不限于绝、所有权只是财产的一种形态,财产并不限于绝对权,可以包括各种权利与利益,既可以指所有对权,可以包括各种权利与利益,既可以指所有权、其他物权,知识产权,也可以指债权权、其他物权,知识产权,也可以指债权(二)所有权与产权的区别(二)所有权与产权的区别n产权:又称为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产权:又称为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

3、内容直接体现某种物质利益的权利,它是与非财产权相接体现某种物质利益的权利,它是与非财产权相对应的概念。对应的概念。n非财产权:指并非以财产利益为内容,而是以人非财产权:指并非以财产利益为内容,而是以人身所体现的利益为内容的、与权利人的人身不可身所体现的利益为内容的、与权利人的人身不可分的民事权利,它主要是指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分的民事权利,它主要是指人身权,包括人格权与身份权。与身份权。n产权是一个上位概念,所有权是一个下位概念。产权是一个上位概念,所有权是一个下位概念。n财产权包含的内容较为广泛,凡是具有经济价值财产权包含的内容较为广泛,凡是具有经济价值的权利都可以纳入财产权的范畴的权利都可以

4、纳入财产权的范畴n财产权并非一种单一权利,它是多项民事权利的财产权并非一种单一权利,它是多项民事权利的集合,所以财产法是民法中多项制度如物权法、集合,所以财产法是民法中多项制度如物权法、债权法、知识产权法等的集合债权法、知识产权法等的集合(三)所有权与知识产权的区别(三)所有权与知识产权的区别1、n所有权的客体为有体物(有不同观点);所有权的客体为有体物(有不同观点);n知识产权的客体为知识产品,具有非物质性、无知识产权的客体为知识产品,具有非物质性、无形性,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不发生有形损耗形性,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的使用,不发生消

5、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交付的法律处分。2、n所有权的独占性是绝对的,无地域和时间的限制;所有权的独占性是绝对的,无地域和时间的限制;n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是相对的,其独占性只是在一定空间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是相对的,其独占性只是在一定空间和有效期限内发生效力。和有效期限内发生效力。3、n所有权的排他性表现在所有人排斥非所有人对其所有权的排他性表现在所有人排斥非所有人对其所有物进行不法侵害、妨害或毁损;所有物进行不法侵害、妨害或毁损;n知识产权的排他性主要是排斥非所有人对知识产知识产权的排他性主要是排斥非所有人对知识产品进行不法仿制、假冒或剽窃。品进行不法仿制、假冒或剽窃。第二节第二

6、节 所有权的种类所有权的种类n自学自学第三节第三节 所有权的内容所有权的内容一、所有权的积极权能一、所有权的积极权能(一)占有权能:特定的所有权人对于标的物为管领的事实。(一)占有权能:特定的所有权人对于标的物为管领的事实。n一定条件下可与所有权分离。一定条件下可与所有权分离。(二)使用权能。(二)使用权能。n人们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都不是目的,占有的目的是人们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都不是目的,占有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物的使用价值或增值价值。为了获取物的使用价值或增值价值。n法律上有所有权的人有当然的使用权,但享有使用权的人,法律上有所有权的人有当然的使用权,但享有使用权的人,并不一定有所有权。

7、并不一定有所有权。(三)收益权能(三)收益权能n收益权能是指从财产上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的权能。收益权能是指从财产上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的权能。n在民法上收益主要是指孳息。在民法上收益主要是指孳息。n所谓孳息是指财产上产生的收益。所谓孳息是指财产上产生的收益。(1)天然孳息,是指原物因自然规律而产生的,或者按物的天然孳息,是指原物因自然规律而产生的,或者按物的用法而收获的物用法而收获的物(2)法定孳息,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由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法定孳息,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由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收益。n法定孳息是由他人使用原物而产生的。自己利用财产得到法定孳息是由他人使用原物而产生的。自己利用财产得

8、到的收益以及劳务报酬等,不是法定孳息。的收益以及劳务报酬等,不是法定孳息。(四)处分权能:所有人依法对物进行处置,从而决定物的(四)处分权能:所有人依法对物进行处置,从而决定物的命运的权能。命运的权能。n对物的消费对物的消费(包括生产和生活的消费包括生产和生活的消费)属于事实上的处分,属于事实上的处分,导致所有权的绝对消灭;导致所有权的绝对消灭;n对财产的转让属于法律上的处分,导对财产的转让属于法律上的处分,导致所有权的相对消致所有权的相对消灭灭n处分权决定了财产的归属,它是所有权区别于他物权的一处分权决定了财产的归属,它是所有权区别于他物权的一个重要特征个重要特征n处分权也可以基于法律规定和

9、所有人的意志而与所有权分处分权也可以基于法律规定和所有人的意志而与所有权分离的。处分权的分离并不一定导致所有权的丧失。离的。处分权的分离并不一定导致所有权的丧失。n在社会生活中,财产所有人正是通过这四项权能与自己的不断分离和在社会生活中,财产所有人正是通过这四项权能与自己的不断分离和回复的方式,来实现其生活和生产的特定目的。回复的方式,来实现其生活和生产的特定目的。三、所有权的限制三、所有权的限制n法国民法典第法国民法典第544条:条:“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但法令所禁止的使用不在制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但法令所禁止的使用不在此限。此限

10、。”n法国民法典这一经典性的定义自德国民法典始发法国民法典这一经典性的定义自德国民法典始发生了重大变化,所有权的绝对性受到了立法的直接限制,生了重大变化,所有权的绝对性受到了立法的直接限制,并成为各国民事立法的一种趋势。这种限制既包括所有权并成为各国民事立法的一种趋势。这种限制既包括所有权权能的限制、所有权行使方式的限制,也包括所有权主体权能的限制、所有权行使方式的限制,也包括所有权主体和所有权客体的限制,还包括所有权最终命运的限制。和所有权客体的限制,还包括所有权最终命运的限制。n法律上所有权的诸种限制的意义:法律上所有权的诸种限制的意义:(1)防止所有权对其他民事权利的伤害,避免所有权)防

11、止所有权对其他民事权利的伤害,避免所有权滥用;滥用;(2)保障交易秩序的稳定,建立市场信用;)保障交易秩序的稳定,建立市场信用;(3)最大限度地发挥物的使用价值和利用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物的使用价值和利用功能;(4)以一定的限制为代价,为所有权人自身创造更多)以一定的限制为代价,为所有权人自身创造更多的利益。的利益。(一)所有权在公法上的限制(一)所有权在公法上的限制n公法对所有权的限制也是所有权受到的各种限制中最严格公法对所有权的限制也是所有权受到的各种限制中最严格的。的。n公法对所有权的限制措施主要包括:公法对所有权的限制措施主要包括:国有化、征收、征用、国有化、征收、征用、没收、罚款等

12、强制措施没收、罚款等强制措施。土地征收制度土地征收制度(一)土地征收的概念、特征与程序(一)土地征收的概念、特征与程序1、概念:在我国现行法制之下,所谓土地征收,实、概念:在我国现行法制之下,所谓土地征收,实质即集体土地征收,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质即集体土地征收,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强制性地将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收归强制性地将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然后确定给用地单位使用,并对被征收单位国有,然后确定给用地单位使用,并对被征收单位予以补偿的制度。予以补偿的制度。n法律依据:法律依据:1、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国家为公共利

13、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2、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国家为了公共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并给予补偿。”2、特征:、特征:(1)强制性强制性n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所实施的国家行政行为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所实施的国家行政行为(2)补偿性)补偿性n区别于土地没收、土地征购区别于土地没收、土地征购n对被征收的集体土地的补偿并不直接由国家负担,对被征收的集体土地的补偿并不直接由国家负担,而是由用地单位承担而是由用地单位承担(3)集体土地征

14、收的原因是公共利益的需要)集体土地征收的原因是公共利益的需要3、条件、条件(1)前提: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前提: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2)须经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审批)须经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审批(3)符合法定审批程序)符合法定审批程序(4)给予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适当的补偿)给予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适当的补偿案例:为开发沿海滩涂,发展农业生产,案例:为开发沿海滩涂,发展农业生产,1983年,年,生阳乡人民政府占用了向阳村土地生阳乡人民政府占用了向阳村土地1200亩,其中耕亩,其中耕地地200亩,非耕地亩,非耕地1000亩,经改造建立了北阳农场。亩,经改造建立了北阳农场。1985年,生阳乡人民政府与向阳村签

15、订了土地占用年,生阳乡人民政府与向阳村签订了土地占用协议书,协议书约定:生阳乡人民政府占用向阳村协议书,协议书约定:生阳乡人民政府占用向阳村土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向阳村人民币土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向阳村人民币3.6万元,万元,所欠款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逐年偿还,所欠款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逐年偿还,1986年偿还年偿还10%,1987年偿还年偿还30%,1988年偿还年偿还60%。该协议的全部欠款已于。该协议的全部欠款已于1988年底结清。年底结清。1990年,生阳乡人民政府将北阳农场出租给某肉年,生阳乡人民政府将北阳农场出租给某肉食公司使用。食公司使用。2001.6,向阳村要求乡政府返还占,向阳村

16、要求乡政府返还占用的土地,但乡政府认为已经取得了土地所有权,用的土地,但乡政府认为已经取得了土地所有权,拒不返还。于是,向阳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拒不返还。于是,向阳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生阳乡人民政府返还所占用的土地。要求生阳乡人民政府返还所占用的土地。(二)所有权在私法上的限制(二)所有权在私法上的限制1、民法中所有权的限制、民法中所有权的限制(1)物权法基本原则对所有权设立与行使的限制。)物权法基本原则对所有权设立与行使的限制。(2)所有权法律关系主客体的限制。)所有权法律关系主客体的限制。(3)他物权对所有权的限制。)他物权对所有权的限制。(4)债权对所有权的限制。)债权对所有权的限制。(5)知识产权对所有权的限制。)知识产权对所有权的限制。(6)占有作为类物权对所有权的限制。)占有作为类物权对所有权的限制。(7)相邻权对所有权的限制。)相邻权对所有权的限制。(8)建筑物区分所有法律关系对所有权的限制。)建筑物区分所有法律关系对所有权的限制。(9)继承权对所有权的限制。)继承权对所有权的限制。(10)配偶权对个人财产所有权的限制。)配偶权对个人财产所有权的限制。(11)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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