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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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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 部署,切实巩固基本医疗脱贫成果,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按照《关 于进一步做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 做好我省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制定本方案一、监测对象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包括已脱贫人口和由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 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监测对象基础信息由国家乡村振兴局提供国家卫生健康委,并定期更新至 全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系统(原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以 下简称监测系统)二、工作内容(一)及时开展入户核实核准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核实核准监测系统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患病、救 治、健康帮扶政策落实等情况(具体调查界面已嵌入监测系统)各地可 结合监测对象在医疗机构住院病案首页、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等现有数据信 息,充分调动乡、村两级医生、驻村工作队、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通 过入户核实、疫苗接种、常规体检或入院治疗等工作时机核实核准相关信 息,并录入系统中完成调查核实录入后,由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 部门进行数据整理汇总,审核后上传至监测系统;经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 门核准确认后,向省卫生健康委报备。

各地在已完成首次调查核实工作的 基础上,持续对监测系统中动态更新的监测对象信息定期开展入户核实核 准和填报维护工作二)全面落实健康帮扶措施1. 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动态监测对象由乡村两级及时核实核准患病、救 治、健康帮扶政策落实等情况并及时录入系统县(市、区)卫生健康部 门负责指导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对患病人口进行分类救治,对需要治 疗干预的患者及时指导做好住院转诊、用药指导、康复管理等服务;对需 要健康管理的患者及时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定期随访,同时要指 导所辖乡村医疗机构做好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 2. 分类实施医保帮扶医保部门及时按规定将监测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 围,分类做好资助参保和医疗救助,按照规定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综合保障政策对经三重制度保障后患者个人负担仍然 较重的,协同相关部门实施临时救助、慈善帮扶等,合力防范因病返贫致 贫风险3. 统筹加强综合救助乡村振兴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充分用好各级衔接 资金对有劳动力的因病返贫风险家庭,优先安排产业发展、生产经营和 劳动技能培训、小额信贷贴息、公益岗位补助等项目,多渠道增加患病家 庭收入。

鼓励各地创新工作举措,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大病重病患者家 庭救助帮扶,有组织、有计划地帮助有需求、符合条件的患病家庭发展生 产,切实减轻疾病费用负担三)动态做好监测对象管理各地要对监测对象持续开展跟踪监测,及时落实相关帮扶措施,确保应 治尽治、应保尽保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所辖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将监测 对象患病及救治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录入到全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系 统中医保部门可根据国家要求或工作需求,将医疗费用保障等相关情况 导入系统中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级负总责、市州指导、县级抓落实的工作 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地要把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摆 到重要位置,将其作为巩固拓展基本医疗脱贫成果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 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要安排专人负责系统监测;统筹各方面力量, 督促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同时要强化部门间协作,共同做好监测和帮扶工 作二)加强部门信息共享继续强化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共同开展动态 监测工作乡村振兴部门负责提供并及时更新监测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卫 生健康部门负责对监测对象患病情况及各项救治政策和健康帮扶措施落 实情况进行监测医保部门负责监测易返贫致贫人口参保及享受三重制度 保障情况,按照规定落实医保综合保障政策。

各地要结合实际,推动各部 门间信息实时联动更新,定期集中研判风险隐患,研究制订应对措施并推 进落实三)加强工作指导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卫生健康委将持续定期通报 监测系统维护和帮扶政策落实情况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县区 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跟踪和指导,确保系统数据准确真实,做到账实相符, 确保各项政策及时落实,有效防止因病返贫发生同时,各地要充分利用 发挥动态监测系统等各类现有信息平台和基础数据作用,避免重复填报, 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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