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电气设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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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ORD 24公共建筑电气设计24.5综合医院电气设计24.5.1建筑特点与功能要求1综合医院的建设规模,按病床数量可分为200床、300床、400床、500床、600床、700床、800床、900床、1000床九种。一般情况下,不宜建设1000床以上的超大型医院。2综合医院建设项目,应由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生活用房等七项设施构成。承担医学科研和教学任务的综合医院,尚应包括相应的科研和教学设施。3依据医院的综合水平,.分为三级十等,即:一、二级医院分别分为甲、乙、丙三等;三级医院分为特、甲、乙、丙四等。见表24.5.11:表24.5.11医院等级 级别等级

2、性质床位总数审批部门一级医院甲等、乙等、丙等是直接为社区提供医疗、预防、康复、保健综合服务的基层医院,是初级卫生保健机构2099地(市)卫生局二级医院甲等、乙等、丙等是跨几个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地区性医院,是地区性医疗预防的技术中心100499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三级医院特等、甲等、乙等、丙等是跨地区、省、市以与向全国围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医院,是具有全面医疗、教学、科研能力的医疗预防技术中心500与以上卫生部4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是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目前等级评审暂停)。24.5.2用电负荷分级与负荷密度1医院建筑中照明、电力设备的

3、负荷分级见表24.5.21:表24.5.21医院建筑负荷分级 建筑物名称用电设备(或场所)名称负荷等级二级以上医院重要手术室、重症监护等涉与患者生命安全的设备(如呼吸机)与照明用电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急诊部、监护病房、手术部、分娩室、婴儿室、血液病房的净化室、血液透析室、病理切片分析、核磁共振、介入治疗用cT与X光机扫描室、血库、高压氧仓、加速器机房、治疗室与配血室的电力照明用电,培养箱、冰箱、恒温箱用电,走道照明用电,百级洁净度手术室空调系统用电、重症呼吸道感染区的通风系统用电,其他必须持续供电的精密医疗装备一级负荷除上栏所述之外的其他手术室空调系统用电,电子显微镜、一般诊断用cT与x光机

4、用电,客梯用电,高级病房、肢体伤残康复病房的照明用电二级负荷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的其它负荷三级负荷注:消防负荷分级按建筑所属类别考虑。2一般大型综合医院供电指标采用80Wm。,专科医院供电指标采用50Wm2。3医院的用电负荷比例,照明插座负荷约占30,空调负荷约占50,动力与大型医疗设备负荷约占20。24.5.3负荷计算1医院宜按门诊、医技和住院三部分分别计算负荷。门诊、医技用房的用电负荷主要为日负荷,住院用房的用电负荷主要为夜负荷。2医院照明、空调、动力等用电负荷的计算与一般民用建筑基本一样,区别在医疗设备尤其是大型医疗设备负荷。对于多台断续工作的大型医疗设备可按照二项式法进行负荷计算。24

5、.5.4供电电源1综合医院的供电设施应安全可靠,保证不间断供电,并宜设置自备电源。2综合医院应采用双路供电(来自不同变电站的两路电源),不具备双路供电条件的医院,应设置自备电源。3医院的特别重要负荷应配置安全可靠的自备电源。4院区应采用分回路供电方式。24.5.5计量方式1变电所应按供电部门要求设置计量。2院计量方式应与建设单位沟通确定。3当科室有单独计量要求时,表箱宜集中设置。一般每科室设有照明、应急照明、医疗动力和空调负荷四块电能表。4由于医院科室分布仅能相对集中,但计量要求不同对低压配电系统与平面设计影响较大,应尽早落实。24.5.6医用设备配电1应根据医院电气设备工作场所分类要求进行配

6、电系统设计。在医疗用房禁止采用TNc系统。备用电源的投入应满足医疗工艺的要求。2根据医疗工作的不同特点,医用放射线设备的工作制可按下列情况划分:1)x射线诊断机、x射线CT机与ECT机为断续工作用电设备;2)x射线治疗机、电子加速器与NMRCT机(核磁共振)为连续工作用电设备。3大型医疗设备的供电应从变电所引出单独的回路,其电源系统应满足设备对电源阻的要求。4大型医疗设备较多的医院,其大型医疗设备宜采用专用变压器供电。5为满足设备对电源阻的要求,变电所或专用变压器的设置应尽量靠近放射科、肿瘤科以与核医学科的大型医疗设备,以减小配电电缆截面,节约投资。6放射科、核医学科、功能检查室、检验科等部门

7、的医疗装备的电源,应分别设置切断电源的总开关。7医用放射线设备的供电线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x射线管的管电流大于或等于400mA的射线机,应采用专用回路供电;2)cT机、电子加速器应不少于两个回路供电,其中主机部分应采用专用回路供电;3)x射线机不应与其他电力负荷共用同一回路供电;4)多台单相、两相医用射线机,应接于不同的相导体上,并宜三相负荷平衡;5)放射线设备的供电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6)当为x射线机设置配套的电源开关箱时,电源开关箱应设在便于操作处,并不得设在射线防护墙上。8电源开关和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x射线机房装设的与x射线诊断机配套使用的电源开关和保护

8、装置,应按不小于x射线机瞬时负荷的50和长期负荷100中的较大值进行参数计算,并选择相应的电源开关和保护电器;2)当电源控制柜随设备供给时,不应重复设置电源开关和保护电器,其供电线路始端应设隔离电器与保护电器,其规格应比x射线机按本条款1)规定的计算电流大12级。9x射线机供电线路导线截面,应根据下列条件确定:1)单台x射线机供电线路导线截面应按满足x射线机电源阻要求选用,并应对选用的导线截面进行电压损失校验;2)多台x射线机共用同一条供电线路时,其共用部分的导线截面,应按供电条件要求电源阻最小值x射线机确定的导线截面至少再加大一级。10在x射线机室、同位素治疗室、电子加速器治疗室、cT机扫描

9、室的人口处,应设置红色工作标志灯。标志灯的开闭应受设备的操纵台控制。11根据设备的使用要求,在同位素治疗室、电子加速器治疗室应设置门、机连锁控制装置。12NMRCT机的扫描室应符合下列要求:1)室的电气管线、器具与其支持构件不得使用铁磁物质或铁磁制品;2)进入室的电源电线、电缆必须进行滤波。13医用直线加速器机房工程属于放射防护设施,其设计须经当地省、市级放射卫生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竣工后须经放射卫生、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的验收,获得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14直线加速器机房包括加速器治疗室、控制室和辅助设备机房,其中加速器治疗室须进行放射防护设施的设计。15除大型医疗设备

10、外,其它医疗动力负荷多为移动的单相负荷,容量不大,一般预留插座或插座箱供电。16病房插座回路较多,其配电线路可采用线槽布线方式。24.5.7洁净手术部配电1配电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1)洁净手术部必须保证用电可靠性,当采用双路供电电源有困难时,应设置备用电源,并能在1min自动切换;2)洁净手术室用电应与辅助用房用电分开,每个手术室的干线必须单独敷设;3)洁净手术部用电应从本建筑物配电中心专线供给;根据使用场所的要求,主要选用TNs系统和IT系统两种形式;4)洁净手术部配电管线应采用金属管敷设,穿过墙和楼板的电线管应加套管,套管用不燃材料密封。进人手术室的电线管穿线后,管口应采用无腐蚀和不燃材料

11、封闭。特殊部位的配电管线宜采用矿物绝缘电缆。2配电、用电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1)洁净手术部的总配电柜,应设于非洁净区;供洁净手术室用电的专用配电箱不得设在手术室,每个洁净手术室应设有一个独立专用配电箱,配电箱应设在该手术室的外廊侧墙;2)各洁净手术室的空调设备应能在室自动或手动控制;控制装备显示面板应与手术室墙面齐平严密,其检修口必须设在手术室之外;3)洁净手术室的电源宜设置漏电检测报警装置;4)洁净手术室禁止设置无线通讯设备;5)洁净手术室医疗设备用电插座,在每侧墙面上至少应安装3个插座箱,插座箱上应设接地端子,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如在地面安装插座,插座应有防水措施;6)洁净手术室的照明灯

12、具应为嵌入式密封灯带,灯带必须布置在送风口之外。只有全室单向流的洁净室允许在过滤器边框下设单管灯带,灯具必须有流线型灯罩。手术室应无强烈反光,大型以上(含大型)手术室的照度均匀度(最低照度值平均照度值)不宜低于0.7。3洁净手术室的配电总负荷应按设计要求计算,并不应小于8kVA。4洁净手术室必须有下列可靠的接地系统:1)所有洁净手术室均应设置安全保护接地系统和等电位接地系统;2)心脏外科手术室必须设置有隔离变压器的功能性接地系统;3)医疗仪器应采用专用接地系统。5无影灯应根据手术室尺寸和手术要求进行配置,宜采用多头型;调平板的位置应在送风面之上,距离送风面不应小于50mm。6观片灯联数可按手术

13、室大小类型配置,观片灯应设置在被手术者对面墙上。7医用气体配管:1)洁净手术部医用气体管道与电气管道平行距离应大于0.5m,交叉距离应大于0.3m,如空间无法保证,应做绝缘防护处理;2)凡进入洁净手术室的各种医用气体管道必须做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中心供给站的高压汇流管、切换装置、减压出口、低压输送管路和二次减压出口处都应做导静电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3)医用气体管道不允许与电气管线共用管井。8洁净手术室应采用人工照明,不应设外窗。吊顶上不应开设人孔。9洁净手术室应采取防静电措施。10洁净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必须设置的插座、开关、观片灯等均应嵌入墙,不突出墙面且不应有明露管线。2

14、4.5.8照明1照度标准值和照明功率密度依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中表5.2.6和表6.1.5执行。2诊室、检查室和病房等场所宜采用高显色光源,如三基色荧光灯等。诊室、检查室光源色温宜在33005300之间,病房光源色温宜3300。便于观察判断病人肤色,利于诊断。3诊疗室、护理单元通道和病房的照明设计,应避免在卧床患者视野产生直射眩光;高级病房宜采用间接照明方式。4病房的照明宜采用一床一灯,以病床床头照明为主,并宜设置一般照明,灯具亮度不宜大于2000cdm2。一般照明用于满足正常看护和巡查需要,一般设置在活动区域,不宜设置在床位的上方。精神病房不宜选用荧光灯。5当在病房的床头

15、上设有多功能控制面板时,其上宜设有床头照明灯开关、电源插座、呼叫信号、对讲插座以与接地端子等,供医生检查和患者使用。普通病床设置插座24组,监护病床插座适当增多。床头照明供电回路宜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病床床头下方视情况预留插座,为电动床提供电源。6护理单元通道应设夜间照明。护理单元的通道照明宜在深夜可关掉其中一部分或采用可调光方式。照明灯具的设置位置宜避开病房门口。7病房应设夜间照明。夜间照明在病床床头部位的照度不宜大于0.11x,儿科病房病床床头部位的照度可为1.01x。夜灯开关宜设在护士站,实行统一管理。8儿科门诊和儿科病房的电源插座和开关的设置高度,离地面不得低于1.50m;病房离最近病床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60m。9护理单元的疏散通道和疏散门应设置灯光疏散标志。病房宜设应急照明。10手术室除应设有专用手术无影灯外,宜另设有一般照明,其光源色温应与无影灯光源相适应。两者的供电分别由不同回路供给,提高可靠性。手术室的一般照明宜采用调光方式。11手术专用无影灯的照度应在20000100000Ix,胸外科手术专用无影灯的照度应为60000100000Ix。口腔科无影灯的照度可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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