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主体包括哪些 1.合同的主体部分包括哪些内容 一、合同主体的含义: 1、必须是法律地位互相平等 2、范围包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因平等主体的要求,合同法的适用对象不包括管理和被管理关系之间签订的协议,如劳动合同,以及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如婚姻、收养、监护等 二、合同主体的范围 1、自然人,它既包括本国的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自然人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作为合同主体,但是本人不能单独签订合同,需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才能生效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签订与本人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合同,对于超出本人年龄和智力的合同,需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才能生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签订合同 2、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担负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3、其他组织,是指除了自然人和法人以外的单位或者机构其他组织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三、合同生效的条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到达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所谓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
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合同的主体部分包括哪些内容 经济合同的主体资格问题 《经济合同法》第2条规定:“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54条又规定:“个体经营户、农村社员同法人之间签订经济合同,应参照本法执行” 由此可见,目前,在我国只有下述两种人才有资格签订经济合同 一、法人 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而言的,是社会组织的“人格化” 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依照法律和法定程序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担负民事责任 目前,我国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主要有以下六类: (一)独立预算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二)独立核算的国营企业 (三)享有财产所有权和实行独立核算的城乡集体组织 (四)独立核算的经济联合组织 (五)有独立经费的社会团体 (六)符合法人条件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 二、个体工商户、专业户、承包经营户和农户 经济合同的主体资格主要是指法人。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除法人外,还有个体工商户、专业户、承包经营户、农户 这部分特殊情况下的公民虽然不是法人,但可以成为经济合同的主体,同法人签订经济合同 3.合同的主体部分包括哪五个方面 依据《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质量是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包括标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等级、标准、技术要求、物理和化学成分、款式、感觉要素、性能等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五大内容应该是指不可或缺的,一般是1、当事人;2、标的;3、价款;4、履约条件;5、违约责任 4.合同的主体部分包括哪些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不写明当事人,就无法确认由谁享受权利,由谁担负义务 二、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说明了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与要求。
标的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 三、数量数量是标的量的规定,是对标的的计量,是衡量标的大小、多少、轻重的尺度合同的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 四、质量质量是标的的质的规定性质量是指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状况标的质量包括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劳务质量产品和工程质量可以根据自身的物理、化学、机械和工艺性能等特性,以及形状、外观、色彩、气味等方面来判断劳务质量可以根据劳动成果、服务态度等来判断 五、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是取得标的物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用货币支付的价金,是有偿合同的主要条款价款是标的物本身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就是合同当事人实现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界限 七、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不履行或者不全面、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应担负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有利于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争议又称纠纷。
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解决争议的方式有:一是双方通过协商和解;二是由第三人开展调解;三是通过仲裁解决;四是通过诉讼解决 5.合同的主体是指什么 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的行为的义务 当然,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地位是相对的在单务合同关系中,由于一方当事人只享受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仅负有义务,所以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容易确定的但在双务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互为权利义务,即一方享受的权利是另一方所应尽的义务,另一方担负的义务则是一方所享受的权利,因此,双方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 平等的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且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都可以成为合同主体但具体合同中,合同关系的主体都是特定的,但并非是固定不变的 依据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可以将其债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这样,第三人可以取代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地位或参加合同关系,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 6.合同的主体有哪些呢 合同的主体,是指在合同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担负义务的当事人。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成为合同的主体1)自然人,它既包括本国的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2)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担负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3)其他组织,是指除了自然人和法人以外的单位或者机构其他组织主要有以下几种:合伙企业、企业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其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7.合同的主体部分包括哪些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不写明当事人,就无法确认由谁享受权利,由谁担负义务 二、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说明了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与要求 标的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三、数量 数量是标的量的规定,是对标的的计量,是衡量标的大小、多少、轻重的尺度合同的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 四、质量质量是标的的质的规定性 质量是指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状况。
标的质量包括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劳务质量 产品和工程质量可以根据自身的物理、化学、机械和工艺性能等特性,以及形状、外观、色彩、气味等方面来判断劳务质量可以根据劳动成果、服务态度等来判断 五、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是取得标的物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用货币支付的价金,是有偿合同的主要条款 价款是标的物本身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就是合同当事人实现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界限七、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不履行或者不全面、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应担负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合同的主要条款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有利于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争议又称纠纷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有:一是双方通过协商和解;二是由第三人开展调解;三是通过仲裁解决;四是通过诉讼解决 8.合同主体内容指什么 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的行为的义务当然,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地位是相对的在某些合同关系中,由于一方当事人只享受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仅负有义务,所以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容易确立定的但在另一些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互为权利义务,即一方享受的权利是另一方所应尽的义务,另一方担负的义务则是一方所享受的权利,因此,双方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 如前所述,合同关系的主体都是特定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合同债权又被称为相对权主体的特定化是合同关系与物权关系、人身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等的重要区别不过,合同关系的主体或称当事人是特定的,但并非是固定不变的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可以将其债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这样,第三人可以取代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地位或参加合同关系,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这种债的主体变更,并没有改变合同关系主体相对性的特点,因为第三人一旦取代原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或者参加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