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七NAVTEX系统的安装与操作,【知识链接】 【项目实施】 【项目考核】,返回,【知识链接】,知识链接1海上安全信息播发系统认识 海上安全信息播发系统用于向船舶及时有效地提供海上航行安全所必须的气象警告、航行警告、气象预报、冰况报告、引航业务(不包含美国)、电子航行系统更新信息、搜救信息等七种安全信息,这七种安全信息可分为航警信息、气象信息和搜救信息三大类,每类信息都有专门的信息提供者和自己的协调机构,三类信息汇总于一个总协调中心,根据需要经不同的系统播发信息提供部门必须经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航道测量组织(IHO)、世界气象组织(WMO)以及各国相关主管机关的认可图7一1为MSI播发业务结构图从图中可知,海上安全信息业务是一个国际性的协作业务,涉及安全信息的搜集、汇总、协调播发等多个环节下一页,返回,【知识链接】,一、MSI播发系统 1. MSI的播发 SOLAS公约要求每艘公约船必须符合关于接收海上安全信息广播的规定 (1)值守在航船舶必须在相关海上安全信息广播的频率上保持值守 (2)登记每艘公约船应该在无线电日志中记录接收海上安全信息的时间和识别,并应该打印、保留所有与遇险通信有关的电文。
除了上述要求之外,IMO还建议船舶驾驶台应该保留所有有效的航行及气象信息,供航行值班人员使用 2.主要播发手段 所有国际海上安全业务信息使用英语印刷和广播(有时本地语音会附加在英语之后)在GMDSS中,MSI主要通过下面系统播发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知识链接】,(1) NAVTEX系统该系统主要提供国际NAVTEX业务信息提供者把信息转发到特定区域的NAVTFX发射台 (2) EGC系统该系统主要提供国际安全网业务信息提供者把信息转发到特定区域的地面站,地面站通过NCS经过卫星向自己负责的洋区广播因此,在海上航行的船舶,无论距离地面站和信息提供者多远,都可以接收到海上安全信息 (3) HF NBDP远程安全信息播发业务是利用高频(H F)窄带直接印字电报(NBDP)技术对A3, A4海域进行播发根据SOLAS公约1988年修正案规定,如果配备了高频(HF)海上安全信息的接收设备,可以免除对EGC设备配备的要求,但是根据设备配备的实际情况,几乎所有的远洋船舶均配备INMARSAT一C移动站,因此协调国在播发区域安全信息时,基本全用EGC的方式播发,高频安全信息播发系统主要用于播发沿海安全信息,对国际NAVTEX系统进行补充。
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知识链接】,3.辅助性播发手段 尽管根据SOLAS公约第IV章“无线电通信”的要求,当船舶航行在没有NAVTEX播发台覆盖的海域时可以通过EGC系统的Safety NET(安全网)业务获得MSI,但是国际海事组织从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积极鼓励沿岸国主管机关为船舶提供其他发送方式的警告和常规预报,作为国际NAVTEX业务和安全网业务的有益补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无线电图:包括气象图,冰况图以及其他航海者感兴趣的资料 (2)无线电气象以及航行警告业务:有一些海岸电台通过甚高频、中频和高频无线和电传向海上船舶播发无线电气象和航行警告信息 4. MSI信息的播发频率 海上安全信息专用广播频率如表7一1所示根据国际海事组织和电信联盟的规定,这些频率主要用于国际业务,语言为英语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知识链接】,二、海上安全信息业务 海上安全信息业务的种类很多,根据信息的来源和内容可分成两大类,即全球航行警告业务和海上气象业务 1.全球航行警告业务 全球航行警告业务是由国际海事组织(IMO)和国际航道测量组织(IHO)协作为海上航行的船舶提供的全球航行警告业务;为了使船舶有选择、有目的的接收此业务,根据地理位置和电波可能覆盖的范围,1977年IMO大会作出的A381 ( X)决议,世界海域被分为16个航行警告区(NAVAREA),并按罗马数字的顺序编排给定。
每个区内最多可设立24个NAVTEX播发岸台,用A一X中一个英文字母识别,如图7一2所示每个NAVAREA区域航行警告传播均由指定的区域协调国负责搜集、协调并播发所在区域的航行警告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知识链接】,根据航行警告性质、影响和涉及的范围不同,在进行发射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全球航行警告业务分成三类 1)远距离航行警告业务 远距离航行警告业务也叫航行警告区域警告业务,涉及的区域一般在公海或是商船经常经过的A3, A4区域,内容主要是与航行安全有关,如军事演习、航行标志的变更、不明漂浮物等但也有一些是与船舶有关,例如某个区域人员落水失踪、接收到遇险报警信号等需要过往船舶协助搜救的一类业务远距离航行警告业务由每个NAVAREA协调国负责协调和播发,该项业务的发送一般由EGC系统的安全网业务发送,船舶应配备EGC接收机(船站具有该功能时可免)自动接收并打印A3, A4航区的MSI播发业务也可通过HF NBDP中CFEC方式进行,船台用NBDP终端可定时自动接收并打印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知识链接】,2)沿海警告业务 沿海航行警告主要使用NAVTEX系统,信息覆盖范围一般距海岸400 n mile的A1, A2航区。
但是对于海域范围比较大或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建立NAVTEX台的区域(例如中国南海),就需要HF(高频)无线电传方式发送,用来弥补NAVTEX台的覆盖范围的缺陷 我国广州、上海和天津海岸电台除用NAVTEX台播发安全信息外,还用HF NBDP方式播发相关信息 3)本地警告业务 在港区范围内的临时警告,例如港区大雾,能见度下降等,通常在VHF波段播发当船舶航行在近岸或者江河中或者在锚地,应注意接收附近的VHF海岸电台播发的海上安全信息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知识链接】,2.海上气象业务 海上气象信息服务主要是指对船舶提供天气预报、气象警告等气象信息服务服务方式与全球航行警告业务基本相同,同样地划分了气象服务区(METAREA),划分方式与航行警告区完全相同,在一个区域内分气象信息发布国和提供国或地区,例如在第XI气象服务区(METAREA XI),中国负责印度洋区域的气象信息的发送,信息提供国或地区是中国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日本负责太平洋区域的气象信息的发送,信息提供国或地区是日本、中国香港和澳大利亚分类及发送方式与全球航行警告业务完全相同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知识链接】,知识链接2 NAVTEX系统及业务 一、NAVTEX系统 NAVTEX是Navigational Telex的缩写,直译为“航行电传”,我国交通部在1985年将其命名为“奈伏泰斯”。
NAVTEX系统是为海上航行的船舶播发航行警告、气象警告、气象预报和其他紧急信息的专用广播系统,是全球航行警告业务的一个组成部分NAVTEX系统由陆上MSI提供部门、NAVTEX播发台和船上NAVTEX接收机组成 NAVTEX系统的播发频率是518 kHz , 490 kHz、和4 209.5 kHz国际NAVTEX业务主要针对远洋船舶,使用英语在专用频率518 kHz上进行播发;国内NAVTEX业务主要针对近海航行的本国船舶,使用本国电报编码在490 kHz , 4 209.5 kHz或本国主管部门指定的频率上播发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知识链接】,二、NAVTEX业务 NAVTEX业务是指采用NBDP技术,在518 kHz频率上协调播发航行警告、气象警告、气象预报以及其他紧急海上安全信息的业务,是GMDSS的组成部分,它与EGC安全通信网业务一起构成GMDSS海上安全信息播发系统 1. NAVTEX播发台的工作方式 各NAVTEX播发台的服务范围在以播发台为中心、半径为400 n mile以内,因此,一个播发台的覆盖范围是有限的国际海事组织(IMO将全世界16个航行警告区作为NAVTEX播发岸台设立的16个基本区,由于各NAVTEX播发台和接收机都工作于518 kHz频率,为防止NAVTEX接收机同时收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播发台的信号而产生相互干扰,NAVTEX系统采用了两种方法。
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知识链接】,1)同一航行警告区内的各播发台分时工作 每个NAVTEX播发台每次工作时间不超过10 min,以UTC时间(Universal Time Coordinated世界标准时间)00时00分作为起始播发时间,按各台的识别字母A, B,C,……,顺序播发这样每个小时可有6个台播发,将这6个台作为一组,共有4组而每个区内最高24个台轮流工作一次用时4h,那么每台播发间隔为4h第一组的6个台在 每天的00, 04, 08, 12, 16, 20 h工作,第二组的6个台在每天的01, 05, 09, 13, 17,21 h工作,第三组的6个台在02, 06, 10, 14, 18, 22 h工作,第四组的6个台在03, 07,11, 15, 19, 23 h工作,每组6个台按各台的识别字母顺序轮流播发10 min 这样,每个航行警告区内在任何时间内最多只有一个播发台在工作,避免了区内各播发台间相互干扰分时工作方式如表7 -2所示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知识链接】,2)相邻航行警告区具有相同识别字母的播发台工作 在相邻航行警告业务区内具有相同识别字母的NAVTEX播发台最近距离必须保证接收机不会同时处于这两个台的发射范围内。
这样,即使识别字母相同的播发台工作时间、工作频率都相同,但接收机在任何时间及任何位置只能收到一个播发台发出的信号而不会形成干扰为达到这一要求,每个航行警告区内各播发台识别字母的分配秩序必须按IMO要求分配NAVTEX发射台的信号覆盖范围取决于发射机的功率和当地的无线电波传播条件,通常白天最大发射功率为500W,晚上降至150 ~200 W,范围内可达到所要求的250 ~ 400 n mile距离因此,每个发射台的发射机应有合适的发射功率以保证其所在地区的覆盖范围要求,并且其实际范围也不能超出要求,以免相邻区内相同识别字母台间相互干扰,发射台的发射功率在夜间通常可降低60 %,以不使覆盖范围因在夜间电波传播条件变化而超出要求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知识链接】,3. NAVTEX发射台的电报播发规定 (1)各发射台共用518 Hz的频率播发,为了避免干扰,经国际协调,各台在规定的广播时间用英语进行国际NAVTEX业务广播 (2)发射台的广播时间间隔不超过8h,且要进行协调,以免相互干扰 (3)在广播时间内,电文的播发次序与电文收到的次序相反,即后收到的先播发 (4)销号电文只应播发一遍,已被注销的电文在广播中应不再出现。
(5)航行警告只要仍处于有效期,一般在规定的广播时间内应一直重复播发 (6)气象预报一般每天播发两次 (7)气象警告应立即播发,然后在下一个广播时间重播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知识链接】,(8)搜救通知NAVTEX广播不适用于遇险通信但为了使航海人员警惕和了解遇险情况,最初的遇险电文应使用B2为D在NAVTEX进行广播,并可用B3B4为00,(详见4. NAVTEX的电文格式) (9)现无电文:在无信息播发时,可利用这一时间段确认发信机在规定的广播时间内工作是否正常 (10)应尽量少用缩略语,若使用缩略语时,应严格按照国际上公认的用法 (11)发射台广播的电报分三个优先级,以确定一个新的电报首次播发时间,其优先等级顺序如下所述 ① VITAL:非常重要的信息在频率未被占用时,发射台收到该等级电文后立即播发;如频率被占用,岸台的操作员立即确定是哪个台在广播,并通过各种方法与该台联系,要求该台停止正在进行的发射,以便立即播出“非常重要”等级的电报当发射台“非常重要”的电报广播完毕后,工作台可恢复正常广播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知识链接】,② IMPORTANT:重要信息当频率未被占用时,“重要”等级的电报可在下一个可用的广播时间内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