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院规章制度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一)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二)医院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三)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四)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制订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进行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五)医院加强对全体人员的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质量管理活动六)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七)质量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职称评聘相结合二、口腔诊室工作制度(一)进入口腔诊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衣帽整洁、佩戴胸牌,操作时戴手套口罩医护人员严格按照治疗流程及无菌操作规范进行治疗二)口腔诊室医务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谈论与治疗及工作无关的问题;严格控制进入诊室的患者及陪人数量,以免影响医护人员的工作;未成年人及需要照顾的老人要有陪人陪护三)口腔诊室的一切物品均应分类、定点放置、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检修,以保证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四)科室及医生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会诊转诊制度五)护士在医生治疗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熟悉每位医生的每一个治疗步骤,密切注意治疗进展情况,准确及时提供医生所需物品。
六)保持诊室环境卫生整洁,护理人员对产生的垃圾及时分类处理七)医生书写病历要及时,护士要及时按照要求整理清洁椅位单元并做好划价工作及治疗完成后的预约复诊工作八)医护人员做好患者回访工作三、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三)根据患者的病情加以区分、谁先接收患者就由谁负责到底,分别针对不同的情形予以妥善处理(主要包括由首诊科室负责诊治以及由首诊科室负责引导到适应的其他科室等两种情形),接诊过程中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否则将有可能承担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的后续责任四)业务科室作为责任主体的首诊负责制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必须对患者负责到底,实施包括并不限于以下诊疗行为:直接给予恰当的诊治、请其他科室医师进行会诊、协助转往适宜的其他科室或医院、转科或转院相关事项的告知、护送等。
想患者之所想、急患者所急、解患者病痛,最终达到患者得到妥善诊治的目的1.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对于接待的患者,在诊断清楚、明确的情况下,应当给予恰当诊治2.对病情诊断不明或病情复杂的患者,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不能随意转往其他科室,而应当承担起主要诊治责任首诊科室应当启动会诊制度,病情诊断明确后再实施正确的处理方式:继续在首诊科室治疗、转科等3.对于病情危重、多病种复合情形的患者,在还没有明确主要救治科室前,一律由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负责实施必要的抢救措施,同时启动会诊制度,所有相关科室需执行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4.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在患者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科主任亲自查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患者,须由责任医师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做好交代和妥善安排,落实好陪护5.患者在门诊和急诊过程中,离开首诊科室但还未离开医院之前由于病情急剧变化而引起的危及病情,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必须首先牵头负责进行救治,或同时启动会诊程序四)医师作为责任主体的首诊负责制1.首诊医师需要对接诊患者施以正确恰当的诊治行为。
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患者,必须先抢救,同时由患者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缴费等手续,不得因强制挂号、缴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2.对于已经接诊但不属于本科室诊治病种的患者,在完成病史采集、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并做好病历记录后,联系需转入的科室做好接收准备必要时应当帮助患者转科,不能简单的将患者排除在本科室之外在转科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形,则应当由首诊科室和首诊医生承担责任3.对于复杂病情的患者,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如果无法独自准确判断病情,则按照以下程序予以处理:首先做好病史询问、各种检查、病历记录等基础工作;其次,启动会诊制度,根据结果进行治疗或转科;如果会诊后仍无法明确诊断的,则收住在临床主要表现的科室治疗,由首诊科室的首诊医生予以落实将患者送入指定科室4.首诊医师应对患者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四、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二)各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员负责会诊,并保证随时能找到会诊人员三)临床上遇到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会诊时一定要让会诊医生到申请会诊科室进行会诊,杜绝让患者自己跑科室会诊情况发生。
四)书写申请会诊记录: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书写清楚也可邀请会诊五)急诊会诊(我院门诊会诊均视为急诊),由经治医师联系应邀科室科主任或相关人员被邀请的负责会诊的人员,在没有其他会诊工作的情况下,必须随请随到,不得推诿六)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向科主任或上级医师提出,由科主任或上级医师召集有关人员参加七)院内多科会诊,由科主任向医教科申请,由医教科联系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室科主任主持,必要时可有分管院长参加八)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分管院长同意,并由医院出面与有关单位联系会诊事宜九)会诊意见记录: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科室或医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会诊记录一定要以病历的形式传递,并且要按照正规病历进行保存可以手写病历,机打病历最好)十)两个科室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请示科主任,由受邀会诊科室科主任最终决定会诊意见五、转诊制度(一)转院制度1.限于本院技术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应科内讨论或科主任提出,经医教部报请业务副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2.患者转院应当向病员本人或家属充分告知,估计途中可能病情加重者,应待病情稳定再行转院。
3.患者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二)转科制度1.病员转科需经治医师与转入科室联系,可与转入科室科主任联系,亦可直接与医生联系,不可推诿患者2.转诊前初期检查和辅助检查一定要做好,明确转诊科室如果不确定转那个科室,一定要先进行会诊,然后再转诊,做到“精确转诊”杜绝患者跑几个科室得不到治疗情况发生,如果出现转诊失误情况,由首诊科室、首诊医师承担相应责任3.转诊要以病历形式进行转诊,病历一定要书写全面特别要明确:最佳治疗方案是什么,患者最终决定怎么治疗等等 ,书写详细并要患者签字4.明确转诊原因和目的,转诊医生签名5.转诊病历要保存6.要为转诊患者预约好医生,明确患者找哪位医生7.对于对医生的治疗方案存疑的患者,首诊医师一定要把转诊病历或治疗方案书写全面、清晰,病历上各方面(转诊意见,治疗方案)都不能存在疑议,让患者在选择的方案上签字8.接诊科室接收到转诊患者,在签订知情同意书前提下一定要热情治疗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如果情况特殊或存在疑问,则再次邀请相应科室会诊六、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三)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病情特殊变化随时查房重点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特殊检查及治疗;决定邀请院外会诊;抽查病历和其他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对“三基”掌握情况;分析病例,讲解有关重点疾病的新进展;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的意见四)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对管辖的经治医师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特别对新入院、手术前后、病危、病重、诊断未明确、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听取并指导住院医师及其他主治医师对诊断、治疗的分析及计划;检查医嘱执行情况;拟定一般手术和必要的检查及治疗;拟定院内会诊;有计划地检查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及医嘱,纠正其中的错误和不准确的记录;决定患者出院和转科。
五)住院医师每日查房至少2次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患者;主动向上级医师汇报经治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等;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意见;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开出次晨特别检查医嘱和给予的临时医嘱;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及时记录,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检患者;了解患者饮食情况,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六)对于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诊查患者七)上级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检查资料,各项检查报告单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根据情况作出病情分析,并对下一步的检查、治疗做出具体明确的指示上级医师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应及时详细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并请上级医师及时修改签名八)查房时,各级人员应合理站位,查房医师在患者右侧,以便体检;主管医师(主治或住院医师、进修生、实习生)站在查房医师对面,医嘱记录者位于查房医师的外侧,其他人员围床而立各级医师应呈直立站位,不得乱倚乱靠九)查房时应严肃认真,全部人员应关闭或调为震动,任何人不得相互私语或做小动作,以保证查房的严肃性和查房的质量,出入病房应根据年资或职称依次入出,以保证查房秩序。
十)查房时对患者要态度和蔼、语气轻柔,礼貌待人;尊重患者隐私,不能取笑或挖苦患者七、分级护理制度(一)定义指医护人员根据住院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对患者进行分级别护理的制度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分级护理管理相关指导原则和护理服务工作标准,制定本机构分级护理制度2.原则上,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4个级别3.医护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变化动态调整护理级别4.患者护理级别应当明确标识八、值班和交接班制度(一)定义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值班和交接班机制保障患者诊疗过程连续性的制度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明确值班岗位职责并保证常态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