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食品安全法规简介•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日本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日本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美国食品安全法规美国食品安全法规•欧盟食品安全法规欧盟食品安全法规•加拿大加拿大•中国、香港中国、香港2021/8/61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地位和作用地位和作用•在国际贸易中具有准绳作用-SPS和TBT协议明确规定•已成为全球消费者、食品生产和加工者、各国食品管理机构和国际食品贸易唯一的和最重要的基本参照标准•对食品生产加工者的观念以及最终消费者的意识已产生了巨大影响它的影响波及世界各地,对保护公众健康和维护公平食品贸易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2021/8/62CAC主要内容•食品产品标准、卫生或技术规范、评价的农药、农药残留限量、污染物准则、评价的食品添加剂和评价的兽药•237个食品标准,41个卫生安全技术法规,185个农药的评估,1 005个食品添加剂的评估,54个兽药的评估,25个食品污染物的评估,3 274个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2021/8/63CAC原则•CAC指出国际食品贸易应遵守的原则是所有消费者都有权获得安全、完好的食品,而且应免受非公平贸易的影响。
•国际食品贸易中的食品不得:a)含有或掺有可达到有毒、有害或有损健康水平的任何成分;b)在全部或部分产品中含有不洁、变质、腐败、腐烂或致病的物质及异物或其他不适于人类食用的成分;c)掺假;d)标识上的内容有错、误导欺骗消费者;e)在不卫生的条件下进行销售、制备、包装、贮藏及运输2021/8/64日本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日本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注册规定•注册要求•进口检验•重点监测对象2021/8/65日本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日本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注册规定注册规定•为确保进境畜禽产品的安全,日本厚生省要求进境的畜禽产品与日本国内产品有相同的卫生条件,为此,日本厚生省对其他国家的检验检疫系统逐个进行等同性评价,以确定他们的检验系统是否与日本等同2021/8/66日本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日本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注册要求注册要求•(1)产品的规格和标准必须符合日本《食品卫生法》的要求;•(2)食品加工车间的卫生与产品标准必须符合该体系的要求;•(3)不得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第4、9条的规定2021/8/67日本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日本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进口检验•(1)进口商向日本厚生省提交进口通知,标明出口工厂注册号,并随附出口国政府签发的卫生证书;•(2)厚生省对进口商提交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核;•(3)厚生省对进口产品实施抽查检验。
抽查检验结果出来前可先予放行;2021/8/68日本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日本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进口检验•(4)厚生省免除抽查检验,实施批批检验:厚生省抽查检验发现问题后,追回已放行产品,并对后面的进口产品扣留,实施批批检验;•(5)对非动植物或动植物源的食品,日本厚生省检验合格后即通关放行2021/8/69日本进口动植物产品检疫程序•进口商提交进口检疫申请单与出口国官方检疫证书并现场检疫,经检验动植物产品不会传播任何动植物传染病,检疫官员签发进口检疫证书2021/8/610日本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日本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监测对象监测对象•对进口鸡肉实施二氯二甲吡啶酚残留抽验与批批检验制度•监测:各种肉类,养殖鱼贝类及蛋与蜂蜜,共检测抗生素(土霉素,合成抗菌素)、磺胺制剂(恶喹酸,甲藜嘧胺,甲氧苄胺嘧啶,乙胺嘧啶)、二氟拉松、尼卡巴泰、二氯二甲吡啶酚、寄生虫用剂、伊维菌素、氯生尔太、氟苯哒唑、阿苯哒唑、异甲脒、噻苯咪唑、荷尔蒙制剂、折仑诺、乙酰去甲雄三烯醇酮、农药、DDT、狄氏剂、七氯和大肠菌0157等2021/8/611美国食品安全法规美国食品安全法规•美国联邦食品安全机构和协作机构•美国监控食品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美国海产品HACCP法规2021/8/612美国联邦食品安全机构和协作机构 美国联邦负责食品与食品原料的安全卫生管理的机构: •a.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b.食品药物管理局(FDA)•c.环境保护局(EPA)2021/8/613美国联邦食品安全机构和协作机构•疾病控制与防治中心(CDC)•USDA农业研究所(ARS),国家教育、研究和发展合作机构(SCREES)与经济研究所(ERS)进行食品安全研究;•动植物卫生检疫局(APHIS):动植物疾病监控、跟踪,进行风险评估;•国家海洋渔业局(NMFS)2021/8/614美国监控食品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联邦法规(CFR)•美国联邦法典(CFR)是联邦政府发布的总的永久性法规。
与食品有关的主要是第9章与第21章,其中第9章为“动物与动物产品”,第21章为“食品与药品”•第21卷第110部分规定了食品生产、包装和贮存的良好操作规范(GMP)•第9卷规定实施“病原控制与HACCP规定”的“最终规定”的日期为1997年1月27日2021/8/615“最终规定”的四个主要部分•建立并实施HACCP计划•沙门氏菌的执行标准•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大肠杆菌的检测•美国海产品HACCP法规2021/8/616建立并实施HACCP计划•HACCP是加工厂通过自始至终控制加工生产来控制、预防病原污染,确保食品安全的方式,而不是在生产线的结束来查找问题•所有食品厂必须建立并实施HACCP计划•HACCP计划必须遵守7个HACCP原理•应包含影响食品安全的所有关键控制点•工厂应验证其HACCP计划•食品安全检验局在没有审核其HACCP计划前不认可工厂的HACCP计划2021/8/617沙门氏菌的执行标准•FSIS相信:作为HACCP系统应达到的保护程度, HACCP系统必须与执行标准相结合2021/8/618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一个卫生的环境是生产出安全食品的基本前提。
所有加工厂要求有书面的计划——SSOP,以保持卫生2021/8/619大肠杆菌的检测•自1997年1月,屠宰厂要求检测胴体的大肠杆菌以判定加工厂控制粪便污染的能力FSIS已采用各种不同动物胴体的大肠杆菌执行指标2021/8/620美国海产品HACCP法规•自1997年12月18日起所有对美国出口的水产品企业必须建立HACCP体系,否则其产品不得进入美国2021/8/621对进口鱼类和鱼类产品的特殊要求•进口商验证•权威性第三方•记录•符合性的评定2021/8/622对进口鱼类和鱼类产品的特殊要求-进口商验证 (1)与FDA有谅解备忘录或类似协议,涉及了鱼类或鱼类产品,并证明了外国检验系统与美国系统的等同性或符合性,精确反映了签字双方的当今情况;并全面地起作用而且是强制性的;或 (2)具有并执行书面验证程序以保证他们所提供进口到美国的鱼类和鱼类产品是根据本部分要求加工的2021/8/623书面验证程序 (A)从国外加工者中获得本部分所要求的与提供进口的特定批鱼类或鱼类制品有关的HACCP计划和卫生监控记录 (B)从一适当的外国政府检验机构或权威性的第三方获得一连续的或分批次的证书,以证明进口的鱼类或鱼类产品是现在或过去根据本部分要求加工的。
2021/8/624书面验证程序 (C)对国外加工者的设施进行有规律地检查以确保进口的鱼类或鱼类产品是根据本部分要求进行加工的 (D)对国外加工者的英文HACCP计划副本及来自于国外加工者的关于进口的鱼类或鱼类产品是根据本部分要求进行加工的书面保证书保留存档2021/8/625书面验证程序 (E)对进口鱼类或鱼类产品进行周期性测试并将国外加工者的关于鱼类或鱼类产品是按本部分要求生产的英文书面保证拷贝存档 (F)其他类适当的同水平地符合本部分要求的验证方法2021/8/626对进口鱼类和鱼类产品的特殊要求-权威性第三方•进口商可以雇请权威性的第三方辅助或执行本部分上述的一些或全部验证方案,包括代表进口商编写进口商验证方案2021/8/627对进口鱼类和鱼类产品的特殊要求-记录•进口商应保留证明本部分(a)(2)(Ⅱ)段中所述的必须步骤的操作和结果的英文记录,这些记录应符合§123.9条款2021/8/628对进口鱼类和鱼类产品的特殊要求-符合性的评定•应有证明说明所提供的进口到美国的鱼类和鱼类产品是在符合本部分条件下加工的,如果进口的鱼类或鱼类产品是没有按等同于本部分对国内加工者的要求而加工的保证,这些产品将需要严加检验或者不予进口。
2021/8/629FDA公布禁止使用的11种药物•氯霉素 克伦特罗 己烯雌酚 二甲硝咪唑 异烟酰咪唑 呋喃西林 呋喃唑酮 磺胺类 氟乙酰苯醌 糖肽(如庆大霉素) 其他硝基咪唑类(如甲硝哒唑、洛硝哒唑)2021/8/630欧盟食品卫生规范和要求•对动物疾病控制规定•对食品中药物残留进行控制的规定•对食品生产、投放市场的卫生规定•对检验实施控制的规定•对第三国食品准入的控制规定•对出口国官方兽医证书的规定•对食品的官方监控规定2021/8/631欧盟--对动物疾病控制规定•欧盟规定各成员国与欲出口食品到欧盟的第三国必须按欧盟指令要求建立严格的动植物疫病监控体系动物疫病主要指禽流感,新城疫与传染性海绵状脑病2021/8/632欧盟--对食品中药物残留进行控制的规定•欧盟96/22/EEC、96/23/EEC指令规定,欧盟成员国及欲出口动物源食品到欧盟的第三国必须建立并实施有效的动物源食品残留物监控计划该计划实施前应首先提交欧盟兽医委员会,获得通过方可实施监控计划实施后应于次年的3月30日前提交其上年度的动物源食品监控报告。
2021/8/6339696//2323//ECEC理事会指令理事会指令•关于某些物质及其在动物体内和动物制品中残留的监控措施,同时废除85/358/EEC和86/469/EEC指令以及89/187/EEC和91/664/EEC决定2021/8/6349696//2323//ECEC理事会指令理事会指令————残留物质监控计划残留物质监控计划•执行该计划的主管部门及其职责•提交计划的时限•计划的内容•委员会审核、修改、认可2021/8/6359696//2323//ECEC理事会指令理事会指令----经营者的自我监控和自身职责经营者的自我监控和自身职责•事先注册并遵守有关共同体和国内规则•企业应采取措施,自己进行检查•如为收购动物,工厂应保证符合规定•兽医职权范围•饲养业主和兽医应在主管当局要求时能提供有关信息2021/8/6369696//2323//ECEC理事会指令理事会指令----官方控制措施•随机进行官方检查•指定一个基准实验室•官方抽样•对阳性结果的处理•阳性结果调查和检查的费用由动物所有人负担2021/8/6379696//2323//ECEC理事会指令理事会指令----违反时所要采取的措施•禁用物质应置于官方控制之下•扣留动物,指定地方处理•12个月内加强对违规农场的监测•未遵守停药期者应推迟屠宰•多次违反者,永久取消授权或认可•可能的刑事处罚2021/8/6389696//2323//ECEC理事会指令理事会指令----由第三国进口由第三国进口• 如果进入或留在共同体法规规定的允许成员国从其进口本指令涉及的动物及其制品的第三国名单,有关第三国应提交一份有关附件一中各组残留和物质监控保证的计划。
该计划必须根据委员会的要求不断更新修正,尤其是当根据第3款述及的检查认为有必要时2021/8/6399696//2323//ECEC理事会指令理事会指令----由第三国进口由第三国进口•如果第1款的要求没有满足,则应成员国的要求或委员会自身按照第三十三条规定程序可能暂停将某一第三国列人共同体法规规定的第三国名单或取消预先列入的优惠•成员国每年应将对第三国进口的动物及其制品的残留检查结果通报委员会2021/8/6409696//2323//ECEC理事会指令理事会指令----由第三国进口由第三国进口•如果通过90/675/EEC和91/496/EEC指令所规定的检查发现有使用未经批准的制品或物质处理某批动物或在来自同一企业的一批中全部或部分发现有这种制品或物质,主管当局应针对所涉及的动物和制品采取以下措施:2021/8/641•一应将所使用制品的种类和有关批次通委员会;后者应立即通知所有边检站;•一成员国应对同一来源的所有批次动物或制品进行更严格的检查,尤其是对同一来源的随后10批必须扣留并留下押金以支付检验费用——在边检站对每批或其部分进行有代表性抽样检查残留2021/8/642• 如果这种额外检查发现有未经批准的物质或制品或其残留: i必须将有关的部分或全部退回原产国,费用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支付,证书上注明拒收原因; ii.根据发现的违反的性质及其带来的风险,让发货人决定是否将有关批的全部或部分退回或销毁或作共同体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没有补偿或赔偿;2021/8/643•如果通过检查发现超过了最高限量,应按照检查违禁药物同样的方法进行检查。
•如果有些情况涉及与共同体签订有对等协议的第三国,委员会通过向有关第三国的主管当局调查后断定其没有履行职责以及没有执行第二十九条(1)述及的计划中提出的保证,应该照第三十二条规定程序不允许该第三同从上述有关动物和制品协议中受惠,直至该第三国改正缺陷暂停应根据相同程序决定•必要时,为重新确立上述协议给予的优惠,包括成员国专家在内的共同体代表团应考察有关国家以验证是否采取这些措施,费用由该国支付2021/8/6449696//2323//ECEC理事会指令理事会指令----禁止使用的物质(即禁止使用的物质(即A A组物质)组物质)•反二苯代乙烯及其衍生物、盐和酯•抗甲状腺制剂•类固醇•二羟基苯甲酸内酯•β-促生长素•1990年7月26日(EEC)2377/90理事会条例附件四中所包含的化合物2021/8/645欧盟将同意进口中国多种水产品•欧盟食品链及动物健康常务委员会投票支持欧洲委员会一项提议,该项提议容许恢复进口所有除养殖水产品、鳗鲡和虾以外(不包括在大西洋水域中捕捞的虾)的来自中国的水产品该项提议将被欧委会正式采纳,不久将付诸实施•欧盟将根据由中国有关机构提供的信息和保证定期核查该决议。
•欧盟仍将限制其他产品的进口,特别是家禽肉、兔肉和蜂蜜2021/8/6469696//2323//ECEC理事会指令理事会指令----抽样方针抽样方针•目的:调查发现残留的原因•要求:保证检查的突然性2021/8/6479696//2323//ECEC理事会指令理事会指令----抽样水平和频率(水产品)抽样水平和频率(水产品)•每年抽样基数必须至少达到每100吨年产量一个样•被检物质和分析样品的选择必须根据这些物质被使用的可能性进行• A组:样品总数l/3所有样品必须在农场水平抽取,针对养殖各阶段的鱼,包括准备上市的鱼• B组:样品总数2/32021/8/6489696//2323//ECEC理事会指令理事会指令----抽样水平和频率抽样水平和频率•样品抽取: (a)最好在农场水平,针对上市的鱼; (b)在加工厂或批发销售阶段,针对鲜鱼,并保证在出现阳性结果时可以追溯到原始养殖场•在所有这些悄况下,在养殖场水平抽取的样品必须来自10%以上的注册养殖场2021/8/6499696//2323//ECEC理事会指令理事会指令----抽样水平和频率抽样水平和频率•如果成员国有理由相信有兽药或化学制品应用于其他水产养殖产品,或怀疑有环境污染,则这些品种也必须包括在抽样计划,根据其产量,作为有鳍鱼类养殖产品以外的样品。
2021/8/650颁布委员会指令2002/63/EC:官方控制植物和动物源产品中农药残留的共同体抽样方法废止指令79/700/EC 2002年7月11日2021/8/651 定义和术语•分分析析小小样样: : 从分析样品抽取的,具有一定数量的,用于测定农药残留浓度的有代表性的样品•分分析析样样品品: : 从实验室样品中制备的一定量的材料通过从被分析产品中分离出需要的部分,进行混合、研磨或切成小片制备而成必须保证由此分出分析小样时误差最小2021/8/652定义和术语•大大样样//加加倍倍样样: :肉样和禽肉原始样品等同于大样肉样和禽肉样品以外的样品是从一批样品中抽取出来的原始样品进行合并,并充分混合而成•实实验验室室样样品品 : :送达实验室或由实验室接受的样品,即从大样中获取的具有一定数量的样品•原原始始样样品品//加加大大样样品品: :从一个批的一个部位抽取的一个或多个样品2021/8/653各种样品术语的关系•一批货物一批货物→→原始样品原始样品→→大样大样→→实验实验室样品室样品→→分析样品分析样品→→分析小样分析小样2021/8/654取样过程取样过程•注意事项:所有步骤必须防止样品污染和变质,以免导致分析结果的变化。
对每一批货物必须分别取样以检查是否符合残留限量要求•原始样品的收集:如果操作上可能,应尽可能从一个货物批的随机选定位置抽取原始样品原始样品的量必须足够大,以保证能满足实验室检测的需要2021/8/655 实验室样品制备•通常采取的样品量应多于实验所需,样品应经过缩分提取有代表性的分析用样应利用取样工具缩分、四分或其它合适的样品缩分过程进行缩分,但鲜植物品和整鸡蛋不能切开和破碎如果需要应同时获取得实验重复实验样品,重复用样也可用上述过程制备2021/8/656实验室样品的包装和运输•实验样品应该放于干净、惰性容器中,以防止样品污染、损坏和泄漏容器应该密封,牢固地贴上标签,取样记录也应该贴在容器上使用条形码时,相应信息应该用数字提供样品必须迅速送达实验室应避免样品的腐烂,如鲜样品应该冷藏,冷冻样品应该冷冻除非在腐烂发生前运到实验室,否则肉、禽品在运输前必须冷冻2021/8/657分析样品制备•应给实验室样品一个唯一识别标识,连同收样日期和样品量写在样品记录中样品的被分析部分即分析样品应尽快分开当要求计算出整个样品,包括未分析样品的残留量时,应记录被分出样品的重量2021/8/658分析小样的制备和保存•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将分析样品破碎、混匀,取出代表性的小样。
分析小样的大小由分析方法和混合效率确定应记录破碎和混匀方法,破碎和混匀过程不能影响分析样中的残留物含量合适情况下应在特定条件下处理分析样品(如在0℃以下)以减小不利影响如果处理过程影响残留物含量且没有可行的替代方法时,分析小样可以是整个个体或某整体的一小部分如果分析小样包含很少个体或部分,分析就可能不具有代表性,必须进行足够的重复测定以表示平均值的不确定度如分析小样需要需要在分析前保存,保存的方法及时间长短不应影响分析残留物的含量应抽取出足够的样品以便进行重复和确证实验 2021/8/659测定结果和超标的判断标准•分析结果必需来自采自一批样品的一个或多个样品,且得到了恰当的分析分析结果必须有可接受的质量控制数据支持当残留物含量超过MRL时,必须对组分的结构进行确证,并通过追加对一个或多个来自同一实验室样品的实验室小样进行分析以确证样品的浓度•MRL必须用于大样•当测定结果不超过MRL值时,其所代表的货物符合MRL的要求•当测定结果超过MRL值时,在决定这批样品不符合MRL的要求之前,必须考虑:(i)条件允许情况下获得的更多实验室样品的分析结果; (ii)由质量控制数据显示的分析结果准确度和精密度。
2021/8/660加拿大食品安全法规简介• 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负责食品的安全卫生监控 CFIA在所有食品加工企业实施食品安全促进计划(FSEP)•CFIA根据《肉品检验法》的规定要求联邦注册的食品企业强制性制定HACCP计划,并运转有效•CFIA规定所有联邦注册的水产品加工企业必须制定、实施其特定的质量管理计划(QMP)2021/8/661加拿大进口水产品法规要求和检查程序指引•进口许可证•进口前通知CFIA,提交货物信息•抽样检验•检验结果通知进口商2021/8/662“A”名单•历史记录良好的国外加工厂,可考虑减少抽查频率•条件:过去2年至少有30批同类产品的进口;过去连续10批同类产品抽查合格•抽查频率: 罐头产品10%(现行15%) 即食产品10%(现行15%) 其他(非鲜活)10% 鲜活1%(现行2%) 未加工软体甲壳类产品-不能列入A名单2021/8/663严格管制的水产品•双壳类软体动物:不准从任何国家进口牡蛎、蛤、贻贝等(扇贝除外),除非养殖加工厂有卫生控制计划并得到CFIA批准。
•禁止进口的水产品:河豚鱼、鲜活淡水蟹2021/8/664进口水产罐头和即食水产品需提交材料•供应商(加工厂)的HACCP计划,或者•每批产品提供官方或专家的评估数据2021/8/665中国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中国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目的及依据:•适用范围•对象•执法主体2021/8/666进境检验检疫•与出口国签订检验检疫议定书•国外企业注册、预检•进境肉类许可证制度•指定口岸进境•受理程序•现场检验检疫、实验室检验•货物处理2021/8/667出境检验检疫出境检验检疫•对肉类出口企业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派出兽医规定•饲养场管理规定•检验检疫要求•装运监督•离境时限(出境冷冻肉类产品应当在生产加工后6个月内、冰鲜肉类产品应当在生产加工后72小时内出境2021/8/668供港食用动物药物残留检验监供港食用动物药物残留检验监测规定测规定•国质检动函国质检动函[2001]638[2001]638号号 关于做好供港关于做好供港食用动物药物残留检验监测工作的通知食用动物药物残留检验监测工作的通知•质检总局、外经贸部公告质检总局、外经贸部公告 2002年年118号号2021/8/669香港香港7 7种禁用药物种禁用药物•盐酸克伦特罗Clenbuterol•沙丁胺醇Salbutamol•氯霉素Chloramphenicol•阿伏霉素Avoparcin•己二烯雌酚Dienoestrol•己烯雌酚 Diethylstilboestrol•己烷雌酚Hexoestrol。
2021/8/670第一阶段限制使用的第一阶段限制使用的1010种药物种药物(从2001年12月3l日起)•磺胺类Sulfonamides•四环素Tetracycline•土霉素Oxytetracycline•金霉素Chlortetracycline•强力霉素Doxycycline•羟氨苄青霉素Amoxycillin•氨苄青霉素Ampicillin•苄青霉素Benzylpenicillin•邻氯青霉素C|oxacillin•双氯青霉素Dicloxacillin2021/8/671第二阶段增加的第二阶段增加的9 9种限制使用药种限制使用药物(物(从2003年1月31日起)•卡巴氧(Carbadox)•二氢链霉素(dihydrostreptomycin)•二甲硝咪唑(dimetridazole)•呋喃他酮(furaltadone)•呋喃唑酮 (furazolidone)•交沙霉素(josamycin)•甲硝唑(metronidazole)•链霉素(streptomycin)•甲氧苄氨嘧啶(trimethoprim)2021/8/672检测方法检测方法•初筛方法:ELISA(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或CHARM II SYSTEM(RIA,放射受体免疫分析系统)•确证方法:HPLC、GC-MS2021/8/673检验监测频率•活牛:以育肥场为单位,每场每年至少监测2次,每次按存栏数的1%比例抽取尿样,最少2头,最多6头。
•活猪:以注册饲养场为单位,每年监测4次,每次每场至少采取2头尿样兴奋剂的检验仍按原规定执行2021/8/674检验监测频率•活禽:以注册饲养场为单位,每年监测4次,每次每场抽取4个血样 •爬行及两栖类动物: 以注册养场为单位,每年监测4次,每次抽取2份肉样,每份样品不少于200克•上述所有监测样品应于出口前5天内抽取2021/8/675 检验监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检验监测中确证养殖场使用了禁用药品的,按照规定取消其供港澳资格,吊销其注册证•检验监测中发现药物残留超过最高限量标准的,应暂停养殖场供港澳资格进行整改经整改并抽样检测合格后,可以恢复其供港澳资格对同一注册养殖场,连续两次以上或一年中发现两次以上检测结果超过最高限量标准的,取消其供港澳资格,吊销其注册证2021/8/676部分国家食品法规信息网址•世界粮农组织:•http://www.fao.org./codex/alinorm01/a101-12e.pdf•http://www.unece.org/trade/agr/•http://www.fda.gov/oia/agencies.htm•欧盟:•http://europa.eu.int/comm/food/fs/ph-ps/pest/index-en.htm•http://www.europa.eu.int/index-en.htm•http://europa.eu.int/comm/food/fs/ph-ps/pest/index-en.htm2021/8/677•美国:•http://www.fda.gov/•http://www.usda.gov/subject.htm•http://www.usda.gov/gipsa/programsfgis/•http://www.usda.gov/gipsa/reference-library/standard/stds.htm•http://www.nal.usda.gov/foodborne/fbindex/011.htm•http://www4.law.cornell.edu/uscode/21/ch9.html2021/8/678 •加拿大:•Http://www.inspection.gc.ca/english/index•http://www.hc-sc.gc.ca/food-aliment/•澳大利亚:•http://www.maf.govt.nz/•http://www.affa.gov.au/•日本:•http://www.ffcr.or-jp/zaidan/ffcrhome.nsf/2021/8/679•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Http://部分资料从网络收集整理而来,供大家参考,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