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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设计规范(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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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设计规范(完整版)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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亠般规定第6.1.1条 空气调节用人工冷源制冷方式的选择,根据建筑物用途、所需制冷及冷水温度以及电源、水源和热源等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并应符合下 列要求:一、 民用建筑应采用氟利昂压缩式或溴化锂吸收式制冷二、 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宜米用氟利昂或氨压约定缩式制冷注:采用溴化锂吸收式和蒸汽喷式制冷时,尚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6.3.3和6.3.4 条的规定第6.1.2条 选择制冷机时,台数不宜过多,一般不考虑备用,并应与空气调节 负荷变化情况及运行调节要求相适应注:工艺有特殊要求必须连续运行的系统,可设置备用 的制冷机第6.1.3条 制冷量这580~1750KW(50*10~150*104kcal/h) 的制冷机房,当选用 活塞式或螺杆式制冷机时,其台数不宜少于两台第6.1.4条 大型制冷机房,当选用制冷量大于或等于 1160KW(100*1(0kcal/h) 的一台或多台离凡式制冷机时,宜同时设置一台或两台制冷量较小的离心式,活 塞式或螺杆式等压缩式制冷机第6.1.5条 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制冷机可按热泵特环工况应用第6.1.6条制冷装置和冷水系统的冷量损失,应根据计算确定概略计算时, 可按下列数值选用:氟利昂直接蒸发式系统5%~10%间接式系统10%~15% 第6.1.7条 冷却水的水温和水质,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制冷装置的冷却水进口温度,不宜高于表 6.1.7所规定的数值;二、 冷却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及有关产 品对水质的要求。

冷却水进口温度表6.1.7设备名称进口温度制冷剂为氟利昂或氨的制冷压缩机的 气缸水套32卧式壳管式、套管式和组合式冷凝器32立式壳管式和淋激式冷凝器33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的吸收器 1I32 1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的冷凝器 1I37 」蒸汽喷射式制冷机的混合式冷凝器 133 1注:当制冷剂为氟利昂时,冷凝器冷却水的进口温度,可适当提高第6.1.8条 非全天使用权但在整个夏季可能经常使用的大型公共建筑,技术经 济比较合理时,其空气调节的冷水系统,可设置蓄冷水池蓄冷水池的蓄冷量,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权要求和预冷时间,通过计算确定第6.1.9条必要时,开式冷水系统应设置蓄水箱蓄水箱的蓄水量,应按系统 循环量的10%25%|定第6.1.10条 闭式冷水系统应设置膨胀水箱和排气、泄水装置第6.1.11条 冷水泵(一次泵)的台数及流量,应与制冷机的台数及设计工况下 的流量相对应二次泵的设置,应根据冷水系统的大小、各并联环路压力损失的差异程度、 使用 条件和调节要求等,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第6.1.12条 当厂区内或群体式民用建筑中有若干处需要用冷时, 宜设置集中制冷机房供冷室外冷水管道的敷设,应根据不同情况采用架空敷设或沟内敷设, 有条件时,亦可采用直接埋地不保温敷设。

压缩式制冷第6.2.1条选择制冷机时,某冷凝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一、 水冷式冷凝器,宜比冷却水进出口平均温度高 5~7oC;注:当制冷剂为氟利昂-12时,窒比冷却水进出口平均温度高 7~9oC;二、 风冷式冷凝器,应比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于球温度高 15oG三、 蒸发式冷凝器,宜比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于球温度高 8~15oG第6.2.2条 选择制冷机时,共蒸发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一、 卧式壳管式蒸发器,宜比冷水出口温度低 2~4oC,但不应低于2oC 注:冷水出口温度不应低于 5oC二、 螺旋管式和直立管式蒸发器,宜比冷水出口温度低 4~6oC;三、 直接蒸发表面式冷却器,应按本规范第 5.5.4条;第6.2.3条 水冷式冷凝器的冷却水进出口温差,宜按下列数值选用:立式壳管式冷凝器 2 ~4oC卧式壳管式、套管式和组合式冷凝器 4~8oC淋激式冷凝器 2 ~3oC注:冷却水进口温度较高时,温差应取较小值,进口温度较低时,温差应取较大 值第 6.2.4 条 风冷式冷凝器的空气进出口温差,不应大于 8oC第 6.2.5 条 压缩机气缸水套的冷却水出口温度,不应高于 45oC第 6.2.6 条 所有贮存制冷剂且在压力下工作的制冷设备和容器,应应设置安全阀。

氨制冷系统的排氨口必须装设排放管, 排放管的出口,应高于周围50m内最 高的建筑物的屋脊 5m第 6.2.7 条 当设置两台或两台以上氟利昂压缩式制冷机时 , 各台的制冷剂管 道, 不得连通第 6.2.8 条 压缩机吸气管的排气管的坡度及坡向,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氟利昂压缩机吸气管坡度,不得小于 0.01 ,应坡向压缩机;二、 氨压缩机吸气管坡度,不得小于 0.03 ,应坡向蒸发器;三、 压缩机排气管坡度,不得小于 0.01 ,应坡向油分离器或冷凝;第 6.2.9 条 制冷剂排气管直径, 应按其压力损失相当于制冷剂饱和温度的变 化值确定制冷剂饱和温度的变化值,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氟利昂吸气管和排气管,不应大于 1oC;二、 氟利昂吸气管,宜采用 0.5~1oC;三、 氨吸气管、排气管和液体管,不宜大于 0.5oC热力制冷第321条 当有压力不低于30kPa(0.3kgf/cm 2)的蒸汽或温度不低于80oC的热 水等适宜的热源可资利用, 且制冷量大于或等于 350KW(30*104kcal/h) ,所需冷 水温度不低于5oC时,就采用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注:有条件时,亦要采用直燃式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

第 3.2.2 条 选择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时, 除应符合本规范第 3.1.6 条的规定外, 尚未应根据冷水和冷却水产生污垢的因素,对产冷量进行修正第 3.2.3 条 溴化俚吸收式制冷系统中, 宜装设贮液器, 其容积应按贮存制冷 系统中全部溴化锂溶液计算第 3.2.4 条 当制冷量大于或等于 470KW(40*104kcal/h) ,所需冷水温度为 10~15 oC,且厂区有压力不低于700 kPa(7kgf/cm 2)的高压蒸汽可资利用时,可 采用蒸汽喷射式制冷机房设计、设备布置及其他 第 3.3.1 条 制冷机房应尽可能靠近冷负荷中心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氟利昂压缩式制冷装置,可布置在民用建筑、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内,但 不行直接布置在楼梯间、走廊和建筑物的出入口处;二、氨压缩式制冷装置, 应布置在隔断开的房间或单独的建筑物内, 但不得布置 在民用建筑和工业企业辅助建筑物内; 注: 1、辅助设备可布置在室外2、氨制冷机房的防火要求,应按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三、蒸汽喷射式制冷装置,应露天布置溴化锂吸收式制冷装置,宜布置在建筑 物内,条件许可时,亦可露天布置露天布置时,制冷装置的电气设备及控制仪 表,应设在室内。

第 3.3.2 条 制冷机房的设备布置和管道连接, 应符合 工艺流程, 并应便于安 装、操作与维修制冷机突出部分与配电盘之间的距离和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1.5M;制冷机与墙壁之间距离和非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0.8M注:1、兼作检修用的通道宽度,应根据设备的种类及规格确定 2、布置卧式壳管式蒸发器、冷水机组和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时,应考虑有清洗 或更换管簇的可能第 3.3.4 条 制冷机房的高度,应根据设备情况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对于氟利昂压缩式制冷,不应低于 3.6M;二、 对于氨压缩式制冷,不应低于 4.8M;三、 支于溴 化锂吸收式制冷,设备顶部距屋顶或楼板的距离,不得小于 1.2M注、制冷机房的高度,系指自地面至屋顶或楼板的净高第 3.3.4 条 制冷机房内宜与辅助设备间和水泵间隔开,并应根据具体情况, 设置值班室、维修间、贮藏室以及厕所等生活设施第 3.3.5 条 氨制冷机房应设置两处互相尽量远离的出口直接对外, 且应由室 内向外开门第 3.3.6 条 氨制冷机房的电源开关, 应布置在外门附近 发生事故时, 应有 立即切断电源的可能性,但事故电源不得切断第 3.3.7 条 氨制冷机房内; 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和安全器材 (如灭火器和防毒 面具等)。

第 3.3.8 条 设置集中条暖的制冷机房,其室内温度不低于 15oC 氨制冷机 房严禁采用明火采暖第 3.3.9 条 制冷机房应设给水与排水设施,必要时宜设置第 3.3.10 条 下列制冷设备和管道应保温:一、 压缩式制冷机的吸气管、蒸发器及其与膨胀阀之间的供液管;二、 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的发生器、溶液热交换器、蒸发器及冷剂水管道;三、蒸汽喷射式制冷机的蒸发器和主喷射器头部;四、冷水管道和冷水箱;五、制冷设备的供热管道和凝结水管道第 3.3.11 条 设备和管道保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温层的外表面不得产生凝结水; 二、保温层的个表面应设隔汽层;三、管道和支架之间应采取防止”冷桥“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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