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本科生德智体综合考评办法德智体综合考评办法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为了更加有效地抓好学风建设,促使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引入德智体综合表现滚动竞争的制度,特制定本办法二、总则二、总则每年以班级为单位考评一次,由年级主任组织实施考评结果分五类: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三、考评指标体系三、考评指标体系减分减分加分加分团学干部任职团学干部任职个人荣誉表彰个人荣誉表彰集体荣誉表彰集体荣誉表彰课外科技竞赛课外科技竞赛专利授权专利授权文化科技活动文化科技活动个人违纪处分个人违纪处分加分加分运动会、竞技体育获奖运动会、竞技体育获奖智育(平均绩点智育(平均绩点××12,满分,满分 60 分)分)德育(基本分德育(基本分 15 分,满分分,满分 40 分)分)体育(基本分体育(基本分 6 分,满分分,满分 10 分)分)四、计分办法四、计分办法徳育计分(德育分=基本分+加减分;基本分为 15 分,不超过 40 分)1、加分情况(1)学生干部任职加分情况任职加分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工程创新学校秘书长、党员之家主任6 分学生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助理、工程创新学校副秘书长、党员之家副主任、 院团学会屏峰分会执行副主席、团总支书记、校十佳社团会/社长5 分校学生会部长、院团学会屏峰分会副主席、院团学会部长、院团学会屏峰4 分2分会执行副部长、工程创新学校部长、党员之家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 校十佳社团副会/社长、校重点扶持社团会/社长、院 A 级社团会/社长、主 席助理、工程创新学校秘书长助理党支部副书记、团总支副书记、校十佳社团部长、校重点扶持社团副会/社 长、院 A 级社团副会/社长、院 B 级社团会/社长3 分校学生会副部长、院团学会副部长、工程创新学校副部长、党员之家副部 长、校十佳社团副部长、院 A 级社团部长、校重点扶持社团部长、院 B 级 社团副会/社长、院 C 级社团会/社长、楼长、班委、党支部支委2 分校学生会干事、院团学会干事、层长、校十佳社团干事、校重点扶持社团 副部长、院 A 级社团副部长、院 B 级社团部长、院 C 级社团副会/社长、党 员之家干事1.5 分寝室长、校重点扶持社团干事、院 A 级社团干事、院 B 级社团副部长及干 事、院 C 级社团部长、副部长及干事、教学信息员、1 分※注 1:表中为担任各职务最高加分,具体加分依照《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干部考评实施办法》执行。
荣誉表彰加分计最高得分社团评级参见《机械工程学院社团管理办法》 ※注 2:学院各类社团等级划定,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每学年初进行认定 ※注 3:本表所列学生组织任职及其他校级学生组织任职的认定及加分以学校团委公布的组织考核认定结果为准2)个人荣誉表彰个人荣誉类别加分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校级(含)以上优干、校级(含)以上社会实 践先进个人、校十佳青年志愿者3 分校级(含)以上优团、院级优干、院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院级优秀党员、 校级优秀播音员、校级优秀记者2 分军训标兵、院级优秀青年志愿者、院级优团1 分通报表扬0.5 分※注:荣誉表彰加分计最高得分,除通报表扬外不重复加分,通报表扬累计加分不超过三次其他奖项如何加分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讨论决定3)集体荣誉表彰集体荣誉类别加分校级(含)以上优秀党支部、校级(含)以上先进班集体、校级示范团支 部、省级优秀社会实践队伍2 分校级优秀社会实践队伍、院先进班级、院级示范团支部、院级优秀党支部1 分院级优秀社会实践队伍0.5 分※注:同级别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团支部不重复加分,以相同团体所荣获的集体荣誉仅以最高分计4) 课外科技竞赛及立项科技竞赛级别获奖等级一类二类三类四类特等奖1098-一等奖987-二等奖876-三等奖765-国家级鼓励奖543-3特等奖876-一等奖765-二等奖654-三等奖543-省级鼓励奖321-特等奖6422一等奖531.51.5二等奖4211校(院)级三等奖310.50.5科技立项立项0.5---校(院)科技立项结题合格0.5---立项1---省级科技立项结题合格1---立项2---国家级结题合格2---※注:课外科技竞赛分类参照校团委《“运河杯”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团体总分计算办法》进行,竞赛项目类别详见附件 1:1)所有赛事中同一项目以最高奖项计;相关赛事在设一、二、三等外又设单项奖的按三等奖计,不设一、二、三等只设单项奖的按一等奖计。
2)项目负责人按满分计,项目小组成员按满分 75%计3)未归属在附件中的其他赛事,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认定5)国家专利情况发明专利授权(受理)实用新型、外观专利授权(受 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分类第一完成人其他完成人第一完成人其他完成人个人集体(每人)加分6(2)2(1)3(1)1(0)31.5(6)本科生发表作品加分①校、院所列 SCI 索引的 TOP 期刊(以最新公布为准)10 分/篇;SCI、EI 收录的期刊论文加 6 分/篇;A 类刊物论文加 4 分/篇;B 类刊物论文加 2 分/篇;其他具有公开发行刊号的刊物论文加 1 分/篇(包括尚处于录用或公开发表状态,但未被 SCI/EI 检索的论文) ;论文在刊物的增刊发表的按相应级别的 50%加分处理②国内会议论文加分 0.5 分,国际会议论文加分 1 分,被 SCI、EI、ISTP 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加分 2 分证明材料以图书馆检索公章方为有效③若第一作者为导师,则第二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加该类别满分;若第一作者不为导师,则第二作者得分按 50%计算;其他情况下第三作者及以后均不加分④除 SCI、EI、A 收录的期刊论文外,其他论文加分总分最高 6 分。
4说明:1)AB 类论文、国外期刊论文认定标准为见刊或录用通知+缴费证明,若该杂志期刊无需缴费,则需出具无需缴费证明;SCI/EI 期刊论文依据校图书馆论文鉴定机构检索证明认定,方为有效;2)论文有效时间期限为前一年 9 月 1 日至第二年的 8 月 31 日,同一篇文章在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时使用过的,不能再在第二学年的综合测评中使用;若同一论文第一年录用或公开发表,第二年被 SCI/EI 检索情况下,第二年取两类差值加分3)作者单位须标注“浙江工业大学” 4)如论文在刊物发表后获奖,不加获奖分5)对于其它特殊情况则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后判定是否加分⑤文学、美术、音乐、摄影等专业作品,按如下标准加分:等 级国家级及以上省 级市(厅)级校 级加分值3210.5说明:1)同一作品在不同的刊物上发表,取最高分(以真实姓名发表有效,该项满分为 5分,超过满分以 5 分计) ;2)如作品在刊物或媒体发表后获奖,则不加作品发表分7) 文化类比赛项目级别获奖等级综合加分一等奖6二等奖5三等奖4国家级鼓励奖3.5一等奖3.5二等奖3三等奖2.5省 级鼓励奖2一等奖2(1.5)二等奖1.5(1)文 化 类 比 赛校(院)级三等奖1(0.5)※注:文化类比赛指各类演讲赛、辩论赛、歌咏比赛、书画比赛、才艺大赛、科技文化节系列活动等,包括 Top10 歌唱比赛、Fly 杯英文演讲赛、雏鹰杯中文演讲赛、纵横杯辩论赛、年度文明寝室评选等活动,同一类型比赛加最高分。
其他奖项如何加分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讨论决定8)英语四级成绩 426 分及以上(仅限第一次通过四级)加 2 分,英语六级成绩 426 分及以上(仅限第一次通过六级)再加 2 分52、减分情况(1) 个人违纪处分类别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减分0.52456※注:同一次违纪事件减最高分,不同违纪事件减分累计二) 、智育计分(智育分=平均绩点×12,智育总分 60 分)以平均(学分)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主要指标:平均绩点= 分所学课程(环节)的学绩点课程(环节)学分成绩绩点换算如下:百分制绩点90~10080~9070~7960~6960 以下绩点4.0~5.03.0~3.92.0~2.91.0~1.90五分制成绩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绩点4.53.52.51.50(三)体育计分(体育分=基本分+加减分;基本分为 6 分,满分 10 分)1、每学期体育成绩合格,体育达标,基本分 6 分2、加分情况项目级别类别获奖等级综合加分第一名4第二名3第三名2集体项目第四~六名11~3 名34~6 名2校级 (含)以 上个人项目7~8 名1第一名2第二名1.5集体项目第三名11~2 名1.53~4 名1运 动 会 及 体 育 比 赛院级个人项目5~6 名0.5※注:校级(含)以上运动会和体育比赛参赛加分为 0.5 分,获奖后不加参赛分,无故缺席扣 1 分;集体项目加分对象包括主力队员与赛事规定人数内的替补队员,若替补队员未上场参赛则加分减半;6不同参赛项目加分可以累计。
院级体育比赛包括由学院团学会举办的班级篮球赛、羽毛球赛、乒乓球赛等其他奖项如何加分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讨论决定3、加分加满 10 分为止,扣分扣完为止五、具体措施五、具体措施(一)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奖学金评比办法》第四章“奖学金的评定条件”第十一条:本学年中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评定各类奖学金: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严重警告(含)处分以上者;2、必修课(含指定选修课)补考后有一门(含)以上不及格者;3、学年综合测评列本专业后 30%(含)者二)一学年内参加讲座次数 3 次及以上或一学年内志愿者工时达 10 小时及以上或讲座次数达 2 次且志愿者工时达 5 小时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才有资格申请评定各类奖学金具体考核办法参照《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讲座制度管理办法》执行三)本奖学金条例中涉到的所有加分项目的时间范围均在前一年的 9 月 1 日至次年的 8 月 31 日其它:1、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的获奖比例小于或等于 3%,要求本学年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均在本专业前 10%(含) ;2、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的获奖比例小于或等于 10%,要求本学年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均在本专业前 20%(含) ;3、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的获奖比例小于或等于 20%,成绩良好。
六.奖学金撤销机制六.奖学金撤销机制对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学院将撤销其荣誉称号,追缴已发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纪律处分七.本办法由机械七.本办法由机械工程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学院负责解释机械工程学院二〇一五年五月7附件附件 1:: 竞赛分类统计表竞赛分类统计表序号承办单位竞赛名称级别竞赛归类主办单位竞赛周期备注1校团委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家级一类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2 年/届2校团委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级一类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浙江省学生联合会2 年/届3校团委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国家级一类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2 年/届4校团委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省级一类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浙江省学生联合会2 年/届5校团委校“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级一类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1 年/届6校团委校“运河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级一类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2 年/届7学生处、校团委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竞赛国家级二类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1 年/届8学生处、校团委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竞赛省级二类浙江省教育厅1 年/届9经贸学院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国家级二类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1 年/届10经贸学院浙江省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省级二类浙江省教育厅主办1 年/届11经贸学院浙江省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省级二类浙江省教育厅1 年/届12理学院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际二类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美国数学会、美国运筹与管理学会及其应用联合会1 年/届13理学院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