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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回购交易》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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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回购交易》ppt课件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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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债券回购交易,,大易教育,1,,第一节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大纲要求: 1、掌握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概念; 2、掌握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 3、熟悉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大易教育,2,大易教育,3,二、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一)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制度和回购品种 回购制度: 1、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实行质押库制度 ▲当日购买的债券,当日可用于质押券申报,并可进行相应的债券回购交易业务 ▲当日申报转回的债券,当日可以卖出 2、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实行标准券制度 标准券是由不同债券品种按相应折算率折算形成的回购融资额度大易教育,4,▲2008年,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国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可参与回购的债券均可折成标准券,并可合并计算,不再区分国债回购和企业债回购 ▲深圳证券交易所仍维持原状,规定国债、企业债折成的标准券不能合并计算,因此需要区分国债回购和企业债回购大易教育,5,回购品种: 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标准券制度的债券质押式回购分为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182天9个品种,代码分别为 GC001、GC002、GC003、GC004、GC007、GC014、GC028、GC091和GC182。

深圳证券交易所现有实行标准券制度的债券质押式回购有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63天、91天、182天、273天11个品种,代码分别为R001、R002、R003、R004、R007、R014、R028、R063、R091、R182和R273; 深圳实行标准券制度的质押式企业债回购有1天、2天、3天、7天4个品种,代码分别为RC-001、RC-002、RC-003和RC-007大易教育,6,(二)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流程 营业部应对投资者证券账户内可用于债券回购的标准券余额进行检查标准券余额不足的,债券回购的申报无效投资者进行回购交易时,应提交有效签署的债券回购交易申请表营业部收到债券回购交易申请表后,有权对投资者的回购交易申请进行审查,并确定其债券回购交易的最大融资额度审查无异议的,营业部应根据投资者申请的时间、品种、数量及价格等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通知投资者 债券回购交易申报中,融资方按“买入”(B)予以申报,融券方按“卖出”(S)予以申报 当日申报转回的债券,当日可以卖出大易教育,7,(三)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的申报要求 1.报价方式以每百元资金的到期年收益率进行报价。

2.申报要求沪、深证券交易所对申报单位、最小报价变动单位及申报数量的规定有所不同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规定,债券回购交易集中竞价时,其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单位为手,1 000元标准券为1手 (2)计价单位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 (3)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或其整数倍 (4)申报数量为100手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万手 (5)申报价格限制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大易教育,8,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债券回购交易的申报单位为张,100元标准券为1张;最小报价变动为O.01元或其整数倍;申报数量为10张及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万张其他规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类似大易教育,9,三、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是指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的机构投资者之间以询价方式进行的债券交易行为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的债券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和金融债券等记账式债券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为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办理债券的登记、托管与结算的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是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对辖内金融机构的债券交易活动进行日常监督大易教育,10,(一)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参与者 1.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 2.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3.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 这些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应签署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由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于2000年7月28日颁布)除签订回购主协议外,回购双方进行回购交易应逐笔订立回购成交合同回购成交合同与债券回购主协议共同构成回购交易完整的回购合同大易教育,11,(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质押式回购成交合同 ▲回购成交合同是回购双方就回购交易所达成的协议回购成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具体包括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电报、电传、、合同书和信件等 ▲回购双方需在中央结算公司办理债券的质押登记质押登记是指中央结算公司按照回购双方通过中央债券簿记系统发送并相匹配的回购结算指令,在融资方债券托管账户将回购成交合同指定的债券进行冻结的行为以债券为质押进行回购交易,应办理质押登记。

回购合同在办理质押登记后生效合同一经成立,交易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大易教育,12,(三)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交易品种及交易单位,大易教育,13,(四)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询价交易方式 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以询价方式进行,自主谈判,逐笔成交债券交易采用询价交易方式,包括自主报价、格式化询价、确认成交3个交易步骤回购交易成交后,最后一个步骤是成交双方办理债券和资金的结算大易教育,14,大易教育,15,(五)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质押式回购违规行为及处罚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债券回购业务参与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并可处3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可暂停或取消其债券交易业务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1.擅自从事借券、租券等融券业务 2.擅自交易未经批准上市债券 3.制造并提供虚假资料和交易信息 4.操纵债券交易价格,或制造债券虚假价格 5.不遵守有关规则或协议并造成严重后果 6.违规操作对交易系统和债券簿记系统造成破坏。

大易教育,16,第二节 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 大纲要求: 1、熟悉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含义; 2、熟悉银行间市场买断式回购有关交易规则、风险控制及监管与处罚措施; 3、熟悉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交易基本规则及风险控制大易教育,17,一、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含义 ▲所谓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亦称“开放式回购”,简称“买断式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一笔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再由卖方(正回购方)以约定价格从买方(逆回购方)购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在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中,通过卖出一笔国债以获得对应资金,并在约定期满后以事先商定的价格从对方购回同笔国债的为融资方(申报时为买方);以一定数量的资金购得对应的国债,并在约定期满后以事先商定的价格向对方卖出对应国债的为融券方(申报时为卖方)大易教育,18,▲买断式回购与质押式回购业务(亦称“封闭式回购”)的区别 在买断式回购的初始交易中,债券持有人将债券“卖”给逆回购方,所有权转移至逆回购方;而在质押式回购的初始交易中,债券所有权并不转移,逆回购方只享有质权由于所有权发生转移,因此买断式回购的逆回购方可以自由:支配购人债券,如出售或用于回购质押等,只要在协议期满能够有相等数量同种债券返售给债券持有人即可。

大易教育,19,(二)作用 买断式回购的这一特性对完善市场功能具有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 1.有利于降低利率风险,合理确定债券和资金的价格买断式回购使大量的债券不:再像质押式回购那样被冻结,保证了市场上可供交易的债券量,缓解了债券供求矛盾,从而提高了债券市场的流动性,有利于合理地确定债券和资金的价格 2.有利于金融市场的流动性管理债券资产在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以及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资产结构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而债券回购业务是其调整头寸、进行资金管理的重要工具这些机构的资产流动性管理始终贯穿于其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也是体现其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买断式回购可以使大量回购债券不被冻结,突破了质押式回购在流动性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和桎梏,提高了债券的利用效率,可以满足金融市场流动性管理的需要大易教育,20,3.有利于债券交易方式的创新买断式回购使交易双方处于对称的地位对正回购方而言,由于回购协议具有较低的利率和较低的保证金要求,所以正回购方可以利用融入的资金建立一个具有杠杆作用的证券远期多头对于逆回购方来说,不仅可以防止因为正回购方到期拒付资金而给逆回购方带来损失,而且逆回购方还可以利用回购“买断”的债券进行相应的规避利率风险和套利的操作。

如果将买断式回购、现券买卖、质押式回购以及其他远期交易新品种等金融工具配合操作,可以组合产生一系列新的交易方式,满足投资者债券结构调整、规避利率风险等要求 不过,由于我国利率市场化程度不高、参与主体同质性较强、税收和会计政策等原因,截止到2010年年底,相对于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交易并不活跃大易教育,21,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交易 (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的有关规则(熟悉)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的期限由交易双方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91天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延长回购期限买断式回购期间,交易双方不得换券、现金交割和提前赎回 ▲全国银行间市场买断式回购以净价交易,全价结算买断式回购的首期交易净价、到期交易净价和回购债券数量由交易双方确定,但到期交易净价加债券在回购期间的新增应计利息应大于首期交易净价大易教育,22,(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的风险控制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对买断式回购采取了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保证金或保证券制度买断式交易双方都面临对手方不履约的风险如正回购方(融资方)到期不返还款项,则逆回购方需要变卖此前从正回购方收到的债券,但变卖款可能不足额;如逆回购方到期不归还债券,则正回购方需动用款项补购债券,但款项金额可能不足。

对于此类违约风险,全国银行间市场规定交易双方可以协商设定保证金或保证券设定保证券时,回购期间保证券应在交易双方中的提供方托管账户冻结保证金或保证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交易对手违约所带来的损失大易教育,23,2.仓位限制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规定进行买断式回购,任何一个市场参与者单只券种的待返售债券余额应小于该只债券流通量的20%,任何一个市场参与者待返售债券总余额应小于其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的自营债券总额的200% 买断式回购发生违约,对违约事实或违约责任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可以协议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最终仲裁或诉讼结果报告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应在接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最终结果予以公告大易教育,24,(三)全国银行间市场买断式回购的监管与处罚,大易教育,25,三、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挂牌品种均同时在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的参与主体 国债买断式回购的交易主体限于在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以法人名义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B、D账户)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的交易品种和报价方式 ▲买断式回购的回购期限从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和182天中选择。

9个),大易教育,26,▲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按照证券账户进行申报申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大易教育,27,(三)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风险控制措施 1.履约金制度 履约金制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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