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X有限公司章 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第二条 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三条 本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为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股东承诺:⑴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⑵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⑶本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 公司名称:xxxxxxxxxxx第五条 公司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邮政编码: xxxxxx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的内容一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第五章 股东姓名 第八条 股东姓名: xxx 住所:身份证地址 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xxxxxxxxxx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 股东以货币出资xx万元,总认缴出资xx万元,在 2030年 8月 31日前缴足。
20年内缴足)第七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出质所持有的股权;(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享有剩余资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一条 股东应履行下列义务:(一)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二)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 (三)不得抽逃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择和更换公司管理者,决定有关公司管理者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九)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股东作出前款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三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聘用产生 第十四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五条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任命方同意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 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兼任,由股东聘用产生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第十七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人,由股东聘用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任命方同意可以连任。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八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向股东提出提案;(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第九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十九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第二十条 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职权第十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最好仔细阅读后才下载使用,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