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师学校岗位管理和评价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化部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和《师学院费县分校关于深化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学校设置教学岗位和管理服务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实行管理和评价图书管理、财务管理、医疗卫生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纳入管理服务岗位管理,但区别于其他行政管理岗位,参照实际工作量进行评价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在编正式职工因工作需要临时聘任的短期教学和管理服务人员可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和评价,直接按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确定报酬第二章 岗位设置和管理第四条 学校岗位设置和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因事设岗、按岗选人原则二、竞争上岗、合同管理原则三、注重业绩、促进发展原则四、全面评价、多劳多得原则第五条 学校推行满负荷工作法管理服务岗位实行满工作量设置,不能满工作量的岗位实行合并;教学岗位允许一人多岗,每个教学岗位人员均有从事教学、科研和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的义务第六条 职工上岗前应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工作职责、工作标准,每学年根据工作职责和实际需要确定具体的工作任务和目标一人担任多个岗位工作的,按不同的岗位进行管理和评价。
第七条管理服务岗位与教学岗位实行分开管理,每人只能以一个类型为主进行岗位选择,工作评价和奖惩按照不同类型分别进行各教学部主任、副主任纳入行政服务岗位管理,其他教学管理岗位纳入教学岗位管理第三章岗位评价的基本方法第八条 学校实行按总工作量评价岗位人员工作业绩构成工作业绩的基本要素是:一、基本工作量即完成各岗位职责所获得的工作量,由学校确定二、业绩系数即由岗位性质所确定的责任系数与岗位评价所获得的质量系数之和三、科研工作量根据职工参与科研工作与科研成果确定四、特殊贡献工作量在招生就业、工作创新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按一定标准计入工作量第九条 学校对所有岗位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评价,按学年汇总评价一般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分别按1.3、1.1、1.0、0.9确定质量系数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定为合格等次:一、岗位工作办结率不超过75%的二、重大责任事项不能按时完成,给学校造成较严重损失的三、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四、存在较严重违规或行为的旷工达2天以上或旷课达5节以上的五、因思想品质、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的问题在校外造成恶劣影响的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良好等次:一、岗位工作办结率不超过85%的。
二、重要责任事项不能按时完成,给学校造成损失的三、出现较严重责任事故的四、存在、违规或旷工、旷课行为的五、因思想品质、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的问题在校外造成不良影响的第十二条 职工每学年各项工作量之和即为总工作量总工作量达到平均每周12(基本工作量)的,即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达不到的按比例扣减工资或福利第十三条学校根据超出工作量发放工作补贴工作补贴区分不同岗位类型分别计算,按学年实行总额拨付,在学年结束时评定,在年终前发放其中,教学岗位平均工作补贴应高于管理服务平均岗位补贴第十四条 学校的各种评优工作、职称聘任原则上按照总工作量、区分岗位类型评定但单项奖励按单项成绩评定,上级有特殊规定的按上级规定评定第四章 管理服务岗位工作量计算方法第十五条 管理服务岗位工作量计算公式为:总工作量=周工作量×(质量系数+责任系数)×工作周数+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特殊贡献工作量第十六条 管理服务岗位的评价由客观性评价与主观性评价组成,分别占60%、40%的权重客观性评价主要看工作职责的落实情况,结合工作办结情况进行主观性评价主要由其上一级管理人员和具体的服务对象进行评价第十七条 管理服务岗位人员任课的,正、副科级按照50%、职员按照60%计入工作量。
科研和其他教学管理工作量按总工作量累加第五章 教学岗位工作量计算方法第十八条 教学岗位工作量计算公式为:总工作量=〔周课时量×质量系数+教学(学生)管理基本工作量×(质量系数+责任系数)〕×教学周数+科研工作量+特殊贡献工作量第十九条 教学岗位参照职称和工作质量确定质量系数在工作质量等次的基础上,高级职务、中级职务、初级职务和实习教师分别按1.2、1.1、1.0、0.9确定职级加权系数第二十条 教学工作评价主要以听评课、学生评教和教学常规检查的方式进行,分别占50%、30%、20%的权重教学常规检查教师备课、作业批改、考试、课外与教学计划、总结等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一条 涉与科研工作的项目岗位按照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和科研成果计算科研工作量科研管理、课程开发等工作参照教研室工作或科研成果确定工作量第二十二条 各种职业教育、联合办学、校办产业等工作量的确定按照实际经济效益和占用学校资源的情况确定工作量不占用学校任何资源的,一般将本人工资、津贴总值的75%换算成周工作量完全或部分占用学校资源的,根据实际情况,按每0.7-2万元确定为1个周工作量第二十三条 计划招生工作按照招生数确定工作量五年制专科、普通中专招生一般每5人换算为一个周工作量。
第二十四条 学生管理、安全保卫岗位为学校特殊岗位,除按标准计算工作量外,学校每月给予一定的特殊岗位补贴第二十五条 各岗位人员受学校委派外出学习或挂职锻炼的,离岗期间按本岗位基本工作量计算工作量(教学人员按13计算周工作量);产假、婚假、病假等经学校批准请假的,请假期间按12计算周工作量但上述情况的科研和特殊贡献工作量可以累加第二十六条 学校适当降低对老职工的工作量要求男50-52岁(女48-50岁)的职工按8设置基本工作量;男53-55岁(女51-52)按6设置基本工作量,退人员或55岁(女53岁)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按4设置基本工作量第二十七条各岗位人员承担本岗位职责以外的工作,或进行工作创新给学校带来较大效益的,可以在学期总工作量中给予100以的奖励,奖励数额由学校研究确定第二十八条 未尽事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教师职级系数对照表2.管理服务和教学管理岗位基本工作量一览表3.科研工作量对照表教师职级系数对照表等次 职务高级职务中级职务助级职务实习教师优秀1.561.431.301.17良好1.321.211.100.99合格1.201.101.000.90不合格1.080.990.900.81教学、教辅岗位工作量对照表单位岗位名称周工作量增加责任系数教学部年级主任6-100.2教研室主任5教学主管5教务员3班主任(员)5/班0.2任课教师根据课时数和评价结果计算实验室主任根据主管项目和实验课时计算。
管理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5指导教师4注:1.年级主任参照班级数确定基本工作量,班级数为8个以的,基本工作量为6,以后每增加1个班级增加1个工作量,最高不超过102.班主任参照班级人数确定工作量学生数为40-45人的为5,此围外每减少1人减0.1,每增加1人加0.13.上课每课时计1个工作量;备课纳入课时量计算,每周1-2个教案的不计课时量,每增加1个教案计0.8个工作量活动课不计算教案,其他文体活动(含比赛)按总量计算课时量,一般每次计10-20合堂课(超过80人)按1.5倍计算课时量设置作业的根据作业量和质量,按每次0.1-0.2计算课时量,作文按每次0.4-0.6计算工作量4.每个仪器室(含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量为6,实验室主任日常管理工作量为6学生实验每课时计1个工作量,实验准备每课时计0.5个工作量在实验员和实验教师中,谁准备就计入谁的课时量管理服务、教辅岗位工作量和责任系数对照表单位岗位名称周工作量责任系数办公室主任18副主任15办公室秘书12组织人事处、纪委、工会主任18副主任15人事、工会干事12教务处、科研处主任18教务(科研)处副主任15教学秘书12学生处、团委主任(书记)180.2团委副书记(德育主管)150.2副主任(学生主管)150.2学籍主管、团委干事12保卫处主任180.2副主任150.2招生就业办公室主任18副主任15招生助理、继续教育主管12总务处主任18采购中心主任15副主任(基建水电主管)15校产、校园、生活主管12财务处主任150.2教学部主任180.2副主任150.2图书馆馆长15注:财务管理、图书管理、医疗卫生等服务、工勤岗位完成本岗位职责按12计算周工作量。
超出学校规定的工作量部分按比例增加工作量,但最高不超过30%科研工作量对照表一、学术论文论文类型5000字以5000字以上备注国家一类核心期刊160200国家二类核心期刊100120省级学术刊物6080市级(或校级)刊物2030二、科研课题课题类型 课题研究结题备注国家级课题160200省级课题100120市级课题6080校级课题2030三、科研奖励奖励类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级科研奖励300200160省级科研奖励200150100市级科研奖励1509060校级科研奖励503010四、教学比赛奖奖励类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级教学比赛奖1209060省级教学比赛奖906030市级教学比赛奖5020――校级教学比赛奖20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