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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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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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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陕 西 省 地 方 标 准DB61/224—2006 代替DB61/224—199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006-10-18 发布 2007-04-18 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DB61/224-2006前 言 本标准是对《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224—1996)的修订 修订的主要内容是:本标准与原标准相比,标准值不分行业,其标准值以“其它排污单位”的控制指标值为基础,参照GB 8979—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和挥发酚(Ar—OH)部分排放级别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适当从严;增加控制项目一项——“石油类”;标准实施遵照标准不交叉使用原则。

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局提出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研究设计院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新黎 吴卫东 李合义 魏学东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DB61/224-2006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 范围 本标准按照渭河水系使用功能要求和污水排放去向,规定了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挥发酚(Ar—OH)和石油类五种主要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量,检测方法和监督管理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境内向渭河及其支流排污水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排污单位的排放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GB 7488 稀释与接种法 GB ll914 重铬酸钾法 GB 7590 蒸馏后用 4一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 7491 蒸馏后用溴化容量法 GB 7878 蒸馏和滴定法 GB 7479 纳氏试剂比色法 GB 7481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 l6488 红外分光光度法 陕政办发(2004)100号批准的《陕西省水功能区划》3 术语和定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指对除有地方行业排放标准或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以外的所有行业的污水综合排放限值所作的规定。

4 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DB 61/224-20064. 1 排放限值DB61/224-2006生化需氧量(B0D5)、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挥发酚(Ar—OH)和石油类的排放限值见表1.表1 五种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mg/L 污染物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BOD5 20 25 300 COD 80 135 500 挥发酚 0.3 0.4 2.0 氨氮 12 18 25 石油类 5 8 15 ﹡凡没有地方、行业、国家排放标准的行业执行本标准限值4. 2 混合废水标准值的确定如果排放单位在同一排污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工业污水,其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同时,可采用附录A规定的方法计算混台排放时的最高允许浓度4. 3 控制要求4. 3. 1 渭河及其支流地表水水域功能类别,依据陕政办发(2004}100号批准的《陕西省水功能区划》的规定4. 3. 2 排入GB 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4. 3. 3 排入GB 3838Ⅳ、V类水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4. 3. 4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4. 3. 5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下水道出水排入受纳水体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 3. 2或4. 3. 3的规定4. 3. 6 GB 3838中I、Il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水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台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5 监测监测必须符合HJ/T 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除验收和抽查监测外,还应设置与省环保局平台相衔接的自动监测系统,对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和流量进行连续监测5. 1 采样点采样点设置应按HJ/T 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采样应在排污单位排放口取样,排放口应规范化5. 2 采样频率生产周期在8小时以内的,每2小时采样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小时的,每4小时采样一次5. 3 测定方法本标准采用的测定方法见表2DB61/224-2006表2 测定方法序号项目测定方法标准编号01生化需氧量稀释与接种法GB 748802化学需氧量 重铬酸钾法GB ll91403挥发酚蒸馏后用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 7490蒸馏后用溴化容量法GB 749104氨氮蒸馏和滴定法GB 7478纳氏试剂比色法GB 7479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 748105石油类红外分光光度法GB/T l64886 标准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序号项目测定方法标准编号01生化需氧量稀释与接种法GB 748802化学需氧量 重铬酸钾法GB ll91403挥发酚蒸馏后用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 7490蒸馏后用溴化容量法GB 749104氨氮蒸馏和滴定法GB 7478纳氏试剂比色法GB 7479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 748105石油类红外分光光度法GB/T l6488DB61/224-2006附录A 混合废水标准值确定 (规范性附录)如果排放单位在同一排污口排放两种或两以上工业污水,其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同时,可采用如下方法计算混合排放时的最高允许浓度式中:C混---混合污水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Ci--分别为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Qi--分别为含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的污水排放量,m3/d附录B 污染物排放总量计算(资料性附录) 污染物排放总量计算:M=C×q×l0-3 式中:M--污染物排放总量,kg/d C一污染物排放浓度, g/m3 q一污水排放量, m3/d DB61/224-2006附录C (资料性附录)陕西省黄河流域渭河水功能一级区划表水系河流功能区功能区编号范围现状水质水质目标区划依据起始断面终止断面长度(km)渭河渭河甘陕缓冲区04070010304000省界(甘)颜家河72.4ⅢⅡ甘陕省界宝鸡至渭南开发利用区04070010403000颜家河王家城子402.3>ⅤⅣ取水、排污华阴入黄缓冲区04070010504000王家城子入黄口29.7>ⅤⅣ省际附近水域通关河甘陕缓冲区04070190104000省界(甘)入渭口30.4Ⅱ甘陕省界小水河陈仓开发利用区04070200103000源头入渭口43.0Ⅲ取水清姜河宝鸡源头水保护区04070210101000源头杨家湾21.0Ⅲ源头水宝鸡开发利用区04070210203000杨家湾入渭口12.0Ⅲ取水金陵河宝鸡开发利用区04070220103000源头入渭口56.5Ⅲ取水、排污千河甘陕源头水保护区04070230101000省界(甘)固关13.6Ⅱ源头水宝鸡开发利用区04070230203000固关入渭口111.5Ⅲ取水、排污石头河太白源头水保护区04070240101000源头鹦鹉咀34.6Ⅱ源头水眉县开发利用区04070240203000鹦鹉咀入渭口34.0Ⅲ取水汤峪河眉县保留区04070250012000源头入渭口43.9Ⅲ基本未开利用漆水河麟游源头水保护区04070260101000源头良舍23.8Ⅲ源头水武功开发利用区04070260203000良舍入渭口127.8Ⅲ取水、排污黑河周至源头水保护区04070270101000源头陈家河76.0ⅡⅡ源头水周至开发利用区04070270203000陈家河入渭口49.8Ⅲ取水、排污涝河户县源头水保护区04070280101000源头涝峪口35.0Ⅱ源头水户县开发利用区04070280203000涝峪口入渭口47.0Ⅳ取水、排污沣河西安源头水保护区04070290101000源头丰峪口30.3Ⅱ源头水西安开发利用区04070290203000丰峪口入渭口47.7>ⅤⅢ取水、排污决河长安源头水保护区0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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