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贷款业务核算,第一节 贷款业务概述,一、概念 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是商业银行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分类 1、按发放贷款的期限来划分: 短期贷款:期限1年 中期贷款:1年期限5年 长期贷款:5年期限,,2、按贷款的保障程度划分: 信用贷款:凭借款人的信用而发放 保证贷款 担保贷款 抵押贷款 质押贷款 票据贴现贷款,,,4、按贷款资金来源和贷款风险承担对象划分 自营贷款:银行以合法方式筹集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风险由银行承担 委托贷款: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受托人(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5、按照贷款对象划分: 单位贷款:向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团体等组织发放的贷款 个人消费贷款:对个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的担保贷款,三、贷款业务的核算原则 (一)本息分别核算 本金实际贷出金额 利息按照贷款本金和适用的利率计算 (二)商业性贷款与政策性贷款分别核算 (三)自营贷款与委托贷款分别核算 商业银行发放委托贷款时,只收取手续费,不得代垫资金。
(四)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 非应计贷款: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第二节 信用贷款的核算,一、会计科目 贷款信用贷款 应收利息 利息收入 二、信用贷款的发放 贷款申请书信贷部门审核、批准签订借款合同用款时,填写一式五联借款凭证凭证第一联为借方凭证,第二联为贷方凭证分别代转账借方、贷方传票入账,第三联为回单,第四联为放款记录,第五联为借据信贷部门审核会计部门办理贷款发放手续,根据借贷方传票办理转账,分录: 借:贷款信用贷款借款人贷款户 贷:吸收存款借款人活期存款户 三、贷款到期收回 银行在贷款到期前三天通知借款人准备还款资金 转账支票、一式四联还款凭证送交会计部门审核计算贷款利息,以还款凭证第一、二联代借、贷方传票入账 借:吸收存款借款人活期存款户 贷:贷款信用贷款借款人贷款户 应收利息借款人户,四、利息计算 按贷款实际天数计算 贷款天数自放款之日起到还款之日前一天为止计算 短期贷款利率按贷款合同签订日的利率计息,在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中长期贷款利率一年一定,即每满一年后,再按当时的利率确定下一年利率 (一)定期结息法 1、每季末月20日或每月20日为结息日,计收贷款利息 2、可采用余额表计息,也可采用分户账页计息 应收利息=计息积数日利率,3、会计分录: 借:吸收存款借款人活期存款户 贷:利息收入,如果借款人存款账户无资金支付利息: 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 收回应收利息时: 借:吸收存款借款人活期存款户 贷:应收利息,(二)逐笔结息法(利随本清) 1、收回贷款时同时计收利息 2、利息=本金贷款天数利率 3、分录: 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按季预提利息时: 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贷款到期,收回本金及利息时: 借:吸收存款借款人活期存款户 贷:贷款信用贷款借款人贷款户 应收利息 利息收入,P72例题,逾期贷款利息的核算: 如果贷款本金逾期90天尚未收回时,逾期贷款停止计提利息,并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单独核算,停止计提的利息收入应在表外科目“应收利息”中单独核算: 收入:应收利息借款人户 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转到表外核算: 借: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户 贷:应收利息借款人户 收入:应收利息借款人户,五、贷款展期 贷款到期日前三天,由借款人填具 “贷款展期申请书”,向信贷部门提出展期申请 每笔贷款只能展期一次 展期贷款全部以展期之日公告的贷款利率为计息利率 银行只需在原借款借据和分户账上注明展期后的还款日期和利率,不须进行账务处理 短期贷款:展期不能超过原贷款的期限 期限 中期贷款: 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 长期贷款:最长不得超过3年,,六、逾期贷款的核算 贷款到期不能归还且未办理展期,作逾期贷款处理到期日营业终了前转入逾期贷款账户 借:贷款逾期贷款借款人逾期贷款户 贷:贷款信用贷款借款人贷款户,贷款本金逾期90天尚未收回时,应停止计提利息,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核算,停止计提的利息收入应在表外科目“应收利息”中核算: 借:贷款非应计贷款借款人贷款户 贷:贷款逾期贷款借款人逾期贷款户 (表外)收入:应收利息借款人户,第三节 担保贷款的核算,一、保证贷款 保证贷款是指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为前提而发放的贷款。
银行除了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外,还必须和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 贷款到期如借款人无力偿还,则由保证人代为偿还,担保贷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二、抵押贷款的核算 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银行将该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而发放的贷款 抵押物的规定P69 贷款额度根据抵押物评估确认的现值来确定: 贷款额度=抵押物评估确认的现值抵押率 抵押率一般为50%70%,确定抵押率时应考虑贷款风险的大小、借款人的信誉状况以及抵押物的流动性等 抵押贷款到期归还,一般不得展期,(一)抵押贷款的发放,用款时,借款人填写借款凭证交信贷部门审核凭证和有关单据交会计部门,登记账簿,发放贷款,抵押贷款申请书信贷部门审批签订抵押贷款合同抵押物所有权证书交信贷部门信贷部门出具“抵押品保管证”所有权证书交会计部门,编制表外科目收入传票进行表外登记,收入:贷款抵押物借款人户,借:贷款抵押贷款借款人贷款户 贷:吸收存款借款人活期存款户,例:A公司取得某商业银行抵押贷款100 000元,所得款项存入活期存款账户,抵押品价值为200 000元 银行账务处理如下: 借:贷款抵押贷款A公司 100 000 贷:吸收存款A公司活期存款户 100 000 同时,编制表外科目付出传票,对抵押品进行登记: 收入:贷款抵押物A公司 200 000,(二)利息的核算 利息的核算同信用贷款:定期结息、逐笔结息 (三)抵押贷款到期收回 还款凭证、转账支票收回本息、登记有关账簿 借:吸收存款借款人活期存款户 贷:贷款抵押贷款借款人贷款户 应收利息 利息收入 同时,编制表外科目付出传票 付出:贷款抵押物借款人户,(四)抵押贷款逾期的核算 抵押贷款到期,借款人如不能偿还本息,银行应将抵押贷款转入“逾期贷款”明细科目核算,并按规定计收罚息 借:贷款逾期贷款借款人贷款户 贷:贷款抵押贷款借款人贷款户 同时,向借款人填发“处理抵押品通知单”。
逾期一个月以上,借款人仍无法归还本息,银行可依法处理抵押物三、质押贷款 质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质押贷款与抵押贷款的主要区别: 质押物是动产和权利,抵押物主要是不动产 质押贷款在合同期内需移交质押物的占有权,抵押贷款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不需移交抵押物的占有权,第四节 贷款损失准备的核算,一、概念 贷款损失准备是指银行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照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用于补偿贷款呆账损失的准备金银行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贷款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贷款发生减值的,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二、计提范围,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为银行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贷款,具体包括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拆除资金、进出口押汇等三、分类 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以下几类: 一般准备:根据全部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 专项准备:根据央行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对贷款进行五级分类后,按照每笔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的用于弥补专项损失的准备 特种准备:针对某一国家、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风险计提的准备,四、贷款损失准备的核算 (一)会计科目: “ 贷款损失准备” (二)资产负债表日,根据计提贷款减值金额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损失准备 同时,将发生减值的贷款作如下处理: 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贷款,(三)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时,根据恢复增加的金额冲回贷款损失准备和资产减值损失: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四)呆账核销 贷款呆账必须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报批手续报批后,才能予以核销。
符合呆账核销条件的贷款包括: 借款人和担保人已经依法宣布破产,经法定清偿后仍然未能归还的贷款 借款人死亡,或依民法通则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未获保险补偿,确实不能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经保险赔款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贷款,核销贷款呆账损失时,会计分录为: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五)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又收回时: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借: 吸收存款借款人活期存款户 贷:贷款已减值,第五节 抵债资产的核算,一、概念 抵债资产是金融企业在贷款、拆出资金等无法收回时,依法行使债权和担保物权而向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收取的用于偿还债务的实物资产及与财产有关的权利凭证如物料用品、固定资产等二、抵债资产的核算 会计科目:“抵债资产” 1、取得抵债资产时: 借:抵债资产 (公允价值) 贷款损失准备 营业外支出 (借方差额) 贷:贷款 应交税费 资产减值损失 (贷方差额),2、处置抵债资产时: 借:库存现金/吸收存款等 (实际收到金额) 营业外支出 (借方差额) 贷:抵债资产 应交税费 营业外支出 (贷方差额),第六节 票据贴现的核算,票据贴现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前,为取得资金,向银行贴付利息而将票据转让给银行以此向银行融通资金的行为。
通过票据贴现,持票人可提前收回垫支于商业信用的资金,对贴现银行而言则是一种将商业信用转化为银行信用的融资业务一、贴现业务的特点 贴现业务与贷款业务都是银行的资产业务,与一般银行贷款相比,票据贴现有其独特性: 票据贴现具有资金流动性(可再贴现或者转贴现) 贴现利息预先扣收 票据贴现利率通常低于贷款利率 贴现资金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贴现债务人不是贴现申请人而是出票人即付款人 贴现金额不大,每笔贴现业务的资金规模有限,允许部分贴现,二、贴现业务的核算 会计科目:贴现资产 (一)受理贴现 商业汇票、一式五联贴现凭证信贷部门审查会计部门计算贴现利息和实付贴现金额贴现凭证第一联代转账借方传票、第二联和第三联分别代活期存款和利息收入贷方传票,第四联给持票人作收账通知,第五联为到期卡,P83贴现凭证,贴现利息和实付贴现金额的计算:,汇票到期值=汇票票面金额汇票票面金额 汇票有效期票面利率 贴现利息=汇票到期值贴现天数日利率 实付贴现金额=汇票到期值贴现利息,注:若为无息汇票,汇票到期值即为汇票票面金额,贴现天数从贴现之日起到汇票到期前一日为止,借:贴现资产商业/银行承兑汇票 贷:吸收存款 贴现申请人户 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同时,编制表外科目收入传票,进行表外核算: 收入:贴现票据 资产负债表日,将利息调整转入利息收入: 借: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例:工行某支行9月30日收到甲公司交来商业承兑汇票(有效期为60天,年利率为6%)办理贴现业务,票面金额为90000元,汇票到期日为10月30日,月贴现率为6,计算贴现利息和实付贴现金额并编制会计分录,汇票到期值=9000090000606%360 =90900(元) 贴现利息=9090030630 =545.4(元) 实付贴现金额=90900545.4 =90354.6(元) 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