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集锦7篇) 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 第1篇 永丰路办事处 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责任书 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河北省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为确保我办事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根据办事处领导指示要求,为实现“确保禁放点、销售点、燃放点安全,全处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责任书: 1、办事处安监办依法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进行监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拒绝、阻挠办事处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2、严格遵守执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市有关烟花爆竹的各项政策法规,做到安全经营,守法经营; 3、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经营,不售假制假、不非法贩运和销售非法烟花爆竹产品; 4、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实行专人、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5、销售人员熟悉并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各种基本知识和消防基本技能,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储水桶,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 6、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悬挂“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语和安全警示牌; 7、不将烟花爆竹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不在经营场所内吸烟或使用煤气灶、煤炉以及大功率电器,不在销售现场试燃、试放; 8、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留一份 永丰路办事处(章) 经营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 第2篇 为做好20XX年我公司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按照《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等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特制定本责任书如下: 一、 各项目部要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本项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 各项目负责对本小区开展“禁放场所内禁止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和依据“十六类禁放点的相关规定的禁放单位内部及其周边规定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在本项目开展宣传教育、张贴警示标语,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和常识 三、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本项目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工作,组织好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等配和相关部门做好本项目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 四、 加强对本项目内及其周边禁放范围内的巡查看护,落实应急值守制度,严防因外围烟花爆竹燃放而引发本项目火灾事故,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落实实名制管理,确保禁放区域的安全 本责任书有效期一年,自20XX年12月3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 单位 (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责任单位: (盖章) 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 第3篇 甲方:魏家台镇人民政府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和有关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签订魏家台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 1、乙方在零售经营场所,全年不得发生火灾和烟花爆竹爆炸伤(死)人事故 2、乙方全年不得发生直接财产损失达20XX元的其它各类事故 3、乙方必须组织经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销售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4、乙方在销售经营过程中,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法经营,不得从非法渠道进货 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 1、及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 2、认真组织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会议和安全培训教育,并认真贯彻落实 3、帮助和指导监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4、组织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做到持证上岗 5、经常性地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查出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6、监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合法经营 7、配合上级安监部门做好各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附则甲方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于年底进行考核,如乙方执行较差,甲方将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烟花爆竹管理法规进行处罚;对合法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执行好的经营户,将给予通报表扬,以作示范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 第4篇 为了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预防自爆自燃等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销售烟花爆竹必须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许可证销售烟花爆竹的零售网点,由县供销社、土产公司统一布设,经县公安局批准,严禁走街串村销售 二、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必须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公安机关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做到: 1、不私自生产烟花爆竹、拉炮、摔炮、砸炮、打火纸等危险爆炸物品; 2、不非法购买、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拉炮、砸炮、打火纸等及制作烟花爆竹所用的黑药、烟火剂等爆炸物品; 3、不向其他人提供生产烟花爆竹所需的工具、原料、房屋及其他设备。
三、凡有上述行为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将生产工具、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主动上交公安机关 四、广大人民群众应当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及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线索,对举报有功的,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举报:5391210或110 五、保证人如违反上述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保证人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政府和保证人各存一份 xxx政府镇 负责人: 村(单位): 负责人: 二0xx年一月十五日 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 第5篇 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了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促进经济发展,按照上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对加强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特殊要求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签订对象:全镇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 二、责任书的有效时间:自签订之日起到20XX年12月31日。
三、目标:在责任时间内无烟花爆竹丢失、被盗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责任书管理工作内容: 1、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理,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相应责任、保卫 防范措施,每天核对销售、库存数量,发现被盗、丢失等案(事)件时,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或安监部门报告 2、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认真填写《烟花爆竹流向登记表》,如 实填写烟花爆竹购买者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购买的数量等发现有超品种、超数量等异常购买情况,要立即向公安、安监部门报告 3、加强消防安全,实行专人专柜销售,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管理规定 4、严格进货渠道,不得出售违法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 五、处罚 1、凡违反本责任书内容违规经营烟花爆竹者,一律由市安监局吊销烟花爆 竹经营许可证 2、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在经营销售期间,出现丢失、被盗未及时向公安 机关报告和造**全事故的,一律由安监局和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3、没有做好流向登记制度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理, 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4、一旦发现销售违法的、的、不合格的、或者从不正规渠道进来的烟 花爆竹产品,立即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考核 在年底将组织一次烟花爆竹安全经营销售年度考核,评比出优秀经营户,将 给予一定的鼓励;对管理工作不力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将报请安监局依法作出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发各执一份 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 第6篇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责任书 1、本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生产、储存、销售属本辖区安全管理 2、运输、生产、储存、销售危化品必须持有特种行业的证件 3、非法生产、销售土火炮、烟花爆竹等危险化学品,本辖区责任人有权禁止和举报 4、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存储必须有专用库房,并离人集地稀少的地方,按照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运输和存储 5、本辖区内外流经销的土火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有权没收其实物并报告镇安监办。
6、随时对辖区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定期排查、整改,并报镇政府,如不履行职责,因工作失职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驻村责任人: 甲方:XX镇人民政府 代表: 乙方:(居委会) 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 第7篇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为预防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朝阳市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 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坚持控制总量,按销售许可证指定的地点销售 二、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业务 三、 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配戴胸牌上岗销售 四、 销售摊点严禁经营和销售未贴标识码的烟花爆竹,不得燃(试)放烟花爆竹,一经发现或有人举报,除没收所售无标识的商品外,将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五、 为防止事故的发生,在指定地点设置帐篷进行销售。
并悬挂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消防器材 六、 安监站要加强与当地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检查对一证多用或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等非法经营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 七、对不按许可证批准数量储存的,及未达到上述要求的,将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再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 朱碌科镇政府经营单位: 负责人:负责人: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