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馆)-建筑防火与消防设施要求! 体育场(馆)有其特定的功能需求,其建筑防火要求及消防设施的设置, 应满足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体育建筑设计规范以及相应的系统类 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注:本文所述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JGJ31-2003 )为 20032003 年版,当时适 应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2001 版)已多次重大变更,本文虽已尽量适应最 新规范 要求,但仍难免不周之处实际应用中,应协调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 第一章基本原则及概念一、体育建筑:作为体育竞技、体育教学、体育娱乐 和体育锻炼等活动之用的建筑2.0.1 )二、体育场:具有可供体育比赛和其 他表演用 的宽敞的室外场地同时为大量观众提供座席的建筑物2.0.3 )三、 体育馆:配备有专门设备而供能够进行球类、 室内田径、冰上运动、体操(技巧)、 武 术、拳击、击剑、举重、摔跤、柔道等单项或多项室内竞技比赛和训练的体育 建筑主要 由比赛和练习场地、看台和辅助用房及设施组成体育馆根据比赛场 地的功能可分为综合体育馆和专项体育馆;不设观众看台及相应用房的体育馆也 可称训练 房2.0.4 )四、体育建筑等级应根据其使用要求分级,且应符合表 1.0.7 规定。
(1.0.7 )表 1.0.71.0.7体育建筑等级 五、设计使用人数或座位数超过 1500 人(座)的体育馆、会堂、影剧院、娱乐场 所、车 站、证券交易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室内场所,属于重要公共建筑B.0.1) 六、设计使用人数超过 5000 人的露天体育场、露天游泳场和其他露天公众聚会 娱乐场 所,属于重要公共建筑B.0.1 )七、体育场馆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和人 员密集场所 (第七十三条)八、三级及以上的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和灌 装站应设置在城镇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应远离居住区、学校、影剧 院、体育馆等人员集聚的场所51Z)九、输送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的选线, 不得穿过大 型公共场所4.1.1)注:大型公共场所是指机场、火车站、码头、 学校、影剧院、体育 馆和大型商场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和体育建筑设计规范相冲突的条文,以相对较严者为准! 第二章消防车道及灭火救援 体育场(馆)属于民用建筑中的公共建筑,灭火救援设施应参照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第 7 章确定其中:一、超过 3000 个座位的体育馆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确有困难时,可沿 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7.1.2 )二、体育建筑周围 消防车道应环通;当因各种 原因消防车不能按规定靠近建筑物时,应采取下列措 施之一满足对火灾扑救的需要:(3.0.5 ) 1、消防车在平台下部空间靠近建筑主 体;2、 消防车直接开入建筑内部;3、消防车到达平台上部以接近建筑主体;4、 平台上部设消火 栓 1 第三章建筑高度 一、体育场(馆)的建筑高度,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附录 A:建 筑高度和建 筑层数的计算方法)二、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单层体育馆,由于具有 相对方便的疏散和扑 救条件,仍不划分为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单 层体育馆,当辅助用房的高度小于 24m 时,仍可不划分为高 层建筑建筑高度大 于 24m 的单层公共建筑,在实际工程中情况往往比较复杂,可能存在 单层和多层 组合建造的情况,难以确定是按单、多层建筑还是高层建筑进行防火设计在 防 火设计时要根据建筑各使用功能的层数和建筑高度综合确定,如某体育馆建筑主 体为单 层,建筑高度 30.6m,座位区下部设置 4 层辅助用房,第四层顶板标高 22.7m, 该体育馆可 不按高层建筑进行防火设计 第四章 耐火等级、建筑层数、防火分区面积 、不同等级体育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和耐火等级应符合表 (1.0.8) 表 1.0.8 体育建筑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和耐火等级 1.0.8 的规定。
二、室内比赛设施的耐火等级,应符合本规范第 1.0.8 条的规定8.1.2) 室内、外观众 看台结构的耐火等级,应与本规范第 1.0.8 条规定的建筑等级和耐 久年限相一致室外观 众看台上面的罩棚结构的金属构件可无防火保护,其屋面 板可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燃烧体材料8.1.4 )四、当采用木结构建筑或木结构 组合建筑 时,应采用单层建筑11.0.4 )对于木结构的体育馆,要求其只能采 用单层的建筑,并 宜采用胶合木结构,同时,建筑高度仍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第 11.0.3 条的要 求五、当采用木结构建筑或木结构组合建筑时,应 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11.0.3 的规定,但体育场馆等高大空间建筑,其 建筑高度和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为确保建筑的 防火安全,建筑的高度和面积的 扩大的程度以及因扩大后需要采取的防火措施等, 应该 按照国家规定程序进行论 证和评审来确定11.0.3)六、体育馆的防火分区面积,依据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5 工章确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充分论证后,防火分区的最大 允许建筑面积可适 当增加5.3.1 )体育馆、剧场的观众厅等由于使用需要, 往往要求较大面积和较高的 空间,建筑也多以单层或 2 层为主,防火分区的建筑 面积可适当增加。
但这涉及建筑的综 合防火设计问题,设计不能单纯考虑防火分 区因此,为确保这类建筑的防火安全最大限 度地提高建筑的消防安全水平,当 此类建筑内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为满足功能要求而需要扩大时,要采取相关防火 措施,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充分论证七、防火分区应符合下列要求: (8.1.3)1、体育建筑的防火分区尤其是比赛大厅,训练厅和观众休息厅等大空 间处应结合建筑布局、功能分区和使用要求加以划分,并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 认定;2、 观众厅、比赛厅或训练厅的安全出口应设置乙级防火门;3、位于地下 室的训练用房应按规定设置足够的安全出口 第五章平面布置及防火分隔措施 2 一、消防控制室宜位于首层并与比赛场内外联系方便,应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448-3 )二、观众厅、比赛厅或训练厅的安全出口应设置乙级防火门8.132) 三、 比赛和训练建筑的灯控室、声控室;配电室、发电机房、空调机房、重要库 房、消防控制 室等部位,应采取下列措施中的一种作为防火保护:(8.1.8 ) 1、 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h 的墙体和耐火极限不小于 1.5h 的楼板同其他部位分隔 门、窗 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2h ;(注:应适应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 求,应采用甲级防 火门、防火窗等等!)2、设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
当不宜设 水系统时,可设气体自动灭火系统 第六章安全疏散 一、体育建筑应合理组织交通路线,并应均匀布置安全出口、内部和外部的通道, 使分区 明确,路线短捷合理8.2.1 )二、根据功能分区应合理安排各类人员 出入口比赛用 建筑和设施应保证观众的安全和有序入场及疏散,应避免观众和 其他人流(如运动员、贵宾等)的交叉4.1.5)三、运动场地的对外出入口 应不少于二 处,其大小应满足人员出入方便、疏散安全和器材运输的要求4.2.4 ) 四、比赛场地 至少应有二个出入口,且每个净宽和净高不应小于4m 当净宽和 净高有困难时,至少其中一个出入口满足宽度,高度要求;(5.7.5 )五、主 席台和包厢宜设单独的出入口,并选择视线较佳的位置主席台应与其休息室联 系方便, 并能直接通达比赛场地,与一般观众席之间宜适当分隔4.3.7)六、 剧场、电影八、 院、礼堂和体育馆的观众厅或多功能厅,其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 定且不应少于 2 个,并应符合下列规定:(5.5.16 )对于剧场、电影院、礼堂的 观众厅或多功能厅,每 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 250 人;当容纳人数超 过 2000 人时,其超过 2000 人的 部分,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 人。
七、疏散内门及疏散外门应符合下列要求:(8.2.3)1、疏散门的净宽度不 应小于 1.4m,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2、疏散门不得做门槛,在紧靠门口 1.4m 范围内不应 设置踏步;3、疏散门应采用推闩外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转门不 得计入疏散门的总宽 度八、独立建造的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场所的 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疏散 门、安全出口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5.5.20)1、观众厅内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应按每 100 人不小于 0.60m 计算,且 不应小于 1.00m;边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 0.80m布置疏散走道时,横走道之 间的座位排数不宜超 过 20 排;纵走道之间的座位数:剧场、电影院、礼堂等, 每排不宜超过 22 个;体育馆, 每排不宜超过 26 个;前后排座椅的排距不小于 0.90m 时,可增加 1.0 倍,但不得超过 50 个;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座位数应减 少一半;2、剧场、电影院、礼堂等场所供观众疏散的 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 走道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 100 人的最小疏散净 宽度不小于表 5.5.20-1 的规定计算确定; 3、体育馆供观众疏散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 疏散人数按 每 100 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 5.5.20-2 的规定计算确定; 注:本表中对应较大座位数范围按规定计算的疏散总净宽度,不应小于对应相邻较 小座位 数范围按其最多座位数计算的疏散总净宽度。
对于观众厅座位数少于3000 3 个的体育馆,计算供观众疏散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净宽度时, 每 100100 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应小于表 5.5.20-15.5.20-1 的规定4、有等场需要的入场门 不应作为观众 厅的疏散门5、以上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具体设计应 同时满足体育建筑设计 规范要求,以较高要求为准九、附设在其他建筑内 的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 场所,其疏散楼梯和走道的净宽度指标应执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5.5.21 条的规定注:本条要求,源自规范图示 5.5.20, 实际 应用中,对于附设在其他建筑内的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场所,应 对比 5.5.20 和 5.5.21,以较高要求为准十、观众席纵走道之间的连续座位数 目,室内每排不宜超过 26 个;室外每排不宜超过 40 个当仅一侧有纵走道时, 座位数目应减半4.3.6 )一、 体育建筑中人员密集场所走道的设置应符合 本规范第 4.3.8 条的规定,其总宽度应通过计算确定8.2.2 )十二、看台安 全出口和 走道应符合下列要求:(4.3.8 ) 1、安全出口应均匀布置,独立的看台 至少应有二个安 全出口,且体育馆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400 700 人,体育场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10002000 人。
注:设 计时,规模较小的设施宜采用接近下限值;规模较大的设施宜采用接近上限值; 2、观众席 走道的布局应与观众席各分区容量相适应,与安全出口联系顺畅通 向安全出口的纵走道 设计总宽度应与安全出口的设计总宽度相等经过纵横走道 通向安全出口的设计人流股数应与安全出口的设计通行人流股数相等;3、安全 出口和走道的有效总宽度均应按不小于表 4.3.8 的规定计算; 4、每一安全出口和走道的有效宽度除应符合计算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 全出口宽度不应小于 1.1m,同时出口宽度应为人流股数的倍数,4 股和 4 股以下 人流时每 股宽按 0.55m 计,大于 4 股人流时每股宽按 0.5m 计;2)主要纵横过道 不应小于 1.1m(指 走道两边有观众席);3)次要纵横过道不应小于 0.9m(指走道 一边有观众席);4)活动 看台的疏散设计应与固定看台同等对待十三、独立建 造的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 馆,多层建筑可以采用敞开楼梯间,但当这些场 所与其他功能空间组合在同一座建筑内 时,则其疏散楼梯的设置形式应按其中要 求最高者确定,或按该建筑的主要功能 (5.5.13 )十四、疏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