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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内业核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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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内业核查细则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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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2015年度变更调查成果 内业核查细则 内业抽样检查的组织方式: 内业抽样检查工作由地籍司和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组织,具体任务由招投标确定中标的内业核查单位承 担各内业核查单位按照核查工作和技术要求,及时 完成其核查区域内所有县级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的内业 抽样检查任务,并接受核查监理检查 内业抽样检查的主要依据: Ø 《2015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实施方案 》(国土资发﹝2015﹞136号) Ø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Ø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 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 Ø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 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认定的临时用地 提 纲 1内业抽样检查内容 2样本县和样本图斑的抽取 3内业抽样检查程序和方法 4内业抽样检查评价和结果处理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内业抽样检查内容 以遥感监测图斑和省级上报的土地变更图斑为总 体,对各省(区、市)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土地 利用现状变化情况开展内业抽样检查,对抽样检查 结果进行质量评价。

具体检查内容: 检查遥感监测图斑、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新增耕 地图斑和其他地类变更图斑与遥感影像地类及范围 的一致性;检查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图斑是否按 部非常规流量审查通过的范围和地类变更;检查 “土 地整理田坎等新增耕地”(ZZL)是否在土地整治项 目区范围内;检查地方上报的《遥感监测图斑核实 记录表》、《设施农用地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和 《临时用地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与上报的矢量数 据的一致性 二、样本县和样本图斑的抽取 (一)样本县区抽取 1. 样本量确定 (1)总体和样本大小:某省(区、市)的所有变更调 查涉及的遥感监测图斑和变更图斑总数为抽样检查的总体 N,随机在该省(区、市)抽取检查的图斑为样本n (2)拒收下界p0:设交验批的不合格率为p,当p≤p0时 ,交验批为合格批,可接受设定省级抽样检查的拒收下 界p0为89% (3)接收上界p1:设交验批的不合格率为p,当p≥p1时 ,交验批为不合格批,应拒受 设定省级抽样检查的接 收上界p1为91% (4)弃真概率α:将合格的成果错判为不合格,导致全 省的成果被拒收的概率为弃真概率,设定弃真概率α为 2.5% (一)样本县区抽取 1. 样本量确定 (5)存伪概率β:将不合格的成果错判为合格,导 致全省整体质量评价予以通过的概率为存伪概率,设 定存伪概率β为2.5%。

(6)批不合格品率P:根据对省级土地变更调查成 果质量的要求,将省级抽样检查的拒收下界90%,作 为省级抽样检查合格率P的估计值,即用P=90%来计算 最多允许错误数 (7)设定省级抽样检查的置信度为95% (一)样本县区抽取 1. 样本量确定 样本量确定公式如下: 根据上述参数设定,P=90%,p0=89%,p1=91%, 置信度为95%,以α=2.5%,β=2.5%, 分别查正态分布表 ,得Zα=Zβ=1.96,代入公式得,n=3457 (一)样本县区抽取 1. 样本量确定 也就是每个省大约需要选取约3500个样本图斑(抽 取的图斑总数=遥感监测图斑+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新 增耕地图斑+农用地变更未利用地图斑+其他地类图斑 ),最低需要抽10个县为样本进行抽样检查对于行 政区划县区总个数相对较少的省市,如北京市、天津 市、上海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等,适当减少抽样检查 县区的个数 (一)样本县区抽取 (一)样本县区抽取 2. 样本县确定 (1)样本县起点确定 按照行政区划代码,将全省的行政县区按自然数顺 序排列,由2个人分别抽取自然数顺序的百位十位和个 位后,进行组合,确定样本县区的起点。

比如:某省 行政辖区的总个数是173个,分别抽取(0~17)和( 0~3)中的一个数字,(0~17)中抽取的是15,(0~3) 中抽取的是1,则第151个县为起点 (一)样本县区抽取 2. 样本县确定 (2)样本县确定 样本起点确定后,依据面积等距方法(以监测图斑 与土地变更图斑的总面积除以该省(区、市)确定的 样本县数量为距离),确定剩余的样本县区抽中的 样本县中不含农用地变更未利用地以及“土地整理田坎 等新增耕地”的,需要追加抽取一定数量的县区 (一)样本县区抽取 (一)样本县区抽取 3. 样本图斑确定 在抽中的样本县区中,检查下列图斑: (1)全部遥感监测图斑 (2)全部新增建设用地图斑 (3)全部农用地变更未利用地图斑 (4)全部“土地整理田坎等新增耕地”图斑 (5)新增耕地图斑和其他地类变化图斑(个数少于 100个的,全部检查;个数大于100个的,按照图斑面积 大小降序排列,检查前100个) 三、内业抽样检查程序和方法 内业抽样检查程序: 国家级内业抽样检查主要分为数据接收与分发、内 业抽样检查、抽样整改结果检查及全面比对、成果整 理归档及报告编写等几个阶段国家组织监理人员, 对内业核查单位提交的内业检查结果质量进行监理检 查,以实现国家对核查工作的总体质量控制,保障国 家级核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变更调查数据接收: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各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将经省级审核把关确认后的分县(市、区)土地利用 现状调查成果,以及《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 》、《设施农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临时用地图 斑核实记录表》和《拆除图斑核实记录表》,按时报 部上述表格应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形式,纸质表格 须省级和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 公章为确保数据安全,成果报送应安排专人负责, 以移动硬盘形式报送,严禁在网上传递 变更调查数据接收: 部收到各省(区、市)报送的变更调查成果后,现 场组织对各地报送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 经检查发现有数据无法正常打开、成果项缺失、以及 成果格式不规范等问题的,当面通知省级国土资源管 理部门重新提交 内业抽样检查方法 (一)遥感监测图斑检查 1.明显建设的遥感监测图斑检查 明显建设的遥感监测图斑是指:监测类型为1类和3 类中的A/B/C/D二级类、6类、7类中的A/B(WY)/C 二级类、8类、9类、10类的监测图斑 自动套合叠加:将上述遥感监测图斑与增量数据和 基础数据库中的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以及临时用地 图层叠加,计算重叠部分占监测图斑面积比例。

(一)遥感监测图斑检查 1.明显建设的遥感监测图斑检查 检查方法: (1)重叠比例在90%以上的图斑,通过检查; (一)遥感监测图斑检查 1.明显建设的遥感监测图斑检查 检查方法: (2)重叠比例在90%以下的图斑,未重叠部分有明 显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记录为错误图斑;未重叠部分 仅有零星不够上图面积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通过检 查 (一)遥感监测图斑检查 1.明显建设的遥感监测图斑检查 检查方法: (3)重叠比例在90%以下的图斑, 因正射影像图 误差等原因,造成地方变更范围与影像建设范围有整 体偏移现象的,通过检查 (一)遥感监测图斑检查 1.明显建设的遥感监测图斑检查 检查方法: (4)重叠比例在90%以下的图斑,应整体变更为建 设用地的(例如住宅小区和工厂等),但地方仅变更 建筑物部分的图斑,记录为错误图斑 (一)遥感监测图斑检查 1.明显建设的遥感监测图斑检查 检查方法: (5)遥感监测1C和3C类型图斑,影像特征为未硬 化的土坡、土坝或土堤,以及属性项tz字段中标识“S” (水面)的,通过检查 (一)遥感监测图斑检查 1.明显建设的遥感监测图斑检查 检查方法: (6)遥感监测1D和3D类型图斑, 影像特征为未硬化 的或小型简易的广场、晾晒场、停车场等的,通过检 查。

(一)遥感监测图斑检查 1.明显建设的遥感监测图斑检查 检查方法: (7)遥感监测7A、7B(WY)和7C类型图斑,确 为新增道路(含桥梁),且路面宽度大于6.0米或路基 宽度大于6.5米的(对大型机械作业的农区、牧区,其 农村道路的路面宽度可适当放宽到8米),但数据库中 未变更为建设用地的或变更宽度明显小于影像量测路 面宽度70%的,记录为错误图斑;对影像确为非道路 的监测图斑,经严格核定后,可通过检查 (一)遥感监测图斑检查 1.明显建设的遥感监测图斑检查 检查方法: (8)遥感监测8类型图斑,本年度遥感监测类型8的 图斑均在行政辖区范围内,按照上述要求,对存在明 显建筑物、构筑物或道路且够上图面积的,应变更为 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或临时用地,未变更的记录为 错误图斑 (一)遥感监测图斑检查 2.推填土及简易临时建筑遥感监测图斑检查 推填土及简易临时建筑遥感监测图斑是指:监测类 型2类、1类和3类中的E/F二级类、7类中的B(非WY )、D二级类,11类的监测图斑 自动套合叠加:将上述遥感监测图斑与增量数据和 基础数据库中的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以及临时用地 图层叠加,计算重叠部分占监测图斑面积比例。

(一)遥感监测图斑检查 2.推填土及简易临时建筑遥感监测图斑检查 检查方法: (1)地方已变更或部分变更为建设用地、设施农用 地或按临时用地上图的,通过检查 (2)地方未变更为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或按临时 用地上图,但已按要求在《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 录表》中填写说明未变更原因类型,通过检查;否则 不通过检查 注意:本年度不再需要提交此类图斑的举证照片 (一)遥感监测图斑检查 2.推填土及简易临时建筑遥感监测图斑检查 (一)遥感监测图斑检查 3.拆除图斑检查 对遥感监测图斑地方解释为已拆除的,且在《拆除 图斑核实记录表》中“省级部门审核意见”栏填写“实地 已拆除,通过审查”的,国家级内业检查予以直接通过 ,否则记录为错误图斑 (二)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检查 依据遥感监测图斑和部综合监管平台备案信息,检 查地方报送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变更的正确性将新 增建设用地图斑与遥感监测图斑和部综合监管平台中 的建设用地审批备案信息套合,计算重叠部分占变更 图斑面积比例 检查方法: (1)对重叠比例累计达到70%(含)以上的,通过 检查; (二)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检查 (2)对套合比例在70%以下的图斑,依据遥感影像 开展人机交互检查,检查是否符合变更调查要求。

①对检查图斑明显无建设迹象的,记录为错误图 斑对大面积变更为采矿用地、水库水面和水工建筑 等建设用地的,对照影像严格检查 (二)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检查 (2)对套合比例在70%以下的图斑,依据遥感影像 开展人机交互检查,检查是否符合变更调查要求 ②对于因正射影像图误差等原因,造成地方变更范 围与影像建设范围或备案范围有整体偏移现象的,可 通过检查 (二)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检查 (2)对套合比例在70%以下的图斑,依据遥感影像 开展人机交互检查,检查是否符合变更调查要求 ③ 对按照设计范围整段变更为公路或铁路用地,影 像表现为分段施工建设的,可通过检查;对道路变更 宽度为影像量测路面宽度130%以上的,记录为错误图 斑 (三)耕地图斑检查 1. 检查新增耕地图斑变更正确性依据遥感影像, 检查新增耕地图斑与影像的一致性对检查图斑明显 为非耕地的,记录为错误图斑 (三)耕地图斑检查 2.对地方标注为“土地整理田坎等新增耕地”(ZZL) 的图斑,不在土地整治项目区内的,记录为错误图 斑 (三)耕地图斑检查 3.在抽取的样本县中,结合遥感影像检查耕地变更 为其他非耕农用地遥感影像特征与变更地类的一致性 ;同时,检查耕地变更为其他非耕农用地是否按照《 关于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增加可调整地类的通知 》(国土调查办发〔2009〕9号)变更为可调整地类, 未变更为可调整地类的或遥感影像特征与变更地类不 一致的,记录为错误图斑。

(四)农用地变更未利用地图斑检查 1. 在抽取的样本县中,对因自然环境变迁、行政或 人为因素所致农用地变化为未利用地的,不在部非常 规流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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