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孕病〔多囊卵巢综合征〕中医临床路径〔试行〕路径说明:本路径适用于西医诊断为多囊卵巢综合征的患者,经西医促排卵治疗无效,要求中医治疗者一、不孕病〔多囊卵巢综合征〕中医临床路径标准门诊流程〔一〕适用对象中医诊断:第一诊断为不孕病〔TCD 编码:BFZ040〕西医诊断:第一诊断为多囊卵巢综合征〔ICD-10 编码:E28.2〕〔二〕诊断依据1.疾病诊断(1) 中医诊断:参考《·中医临床诊疗术语证候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行业标准中医妇科病证诊断疗效标准》等制定2) 西医诊断:参照欧洲人类生殖协会〔ESHRE〕和美国生殖医学协会〔ASRM〕于2023 年在鹿特丹联合发起 PCOS 研讨会制定的标准2.证候诊断参照国家中医药治理局重点专科协作组制定的《不孕病〔多囊卵巢综合征〕中医诊疗方案》〔试行〕不孕病〔多囊卵巢综合征〕临床常见证候: 脾虚痰湿证肾虚肝郁证肾虚血瘀证痰瘀互结证〔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参照国家中医药治理局重点专科协作组制定的《不孕病〔多囊卵巢综合征〕诊疗方案》〔试行〕1. 诊断明确,第一诊断为不孕病〔多囊卵巢综合征〕2. 患者适合并承受中医治疗〔四〕标准治疗时间为≤6 个月〔五〕进入路径标准1. 第一诊断必需符合不孕病和多囊卵巢综合征,无治疗禁忌症的患者。
2. 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在治疗期间不需特别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3. 由其他缘由导致的不孕病〔输卵管堵塞性不孕和免疫性不孕〕患者不进入本路径〔六〕观看工程 1.中医证候学观看四诊合参,收集该病种不同证候的主症、次症、体征、舌、脉特点留意证候的动态变化2.病症体征的观看观看患者根底体温变化、多毛、痤疮、肥胖、卵巢形态等体征的改善状况〔七〕门诊检查工程1.必需的检查工程(1) 性激素六项;(2) 盆腔超声;(3) 肝功能、肾功能2.可选择的检查工程:依据病情需要而定,空腹胰岛素、空腹血糖、血脂、甲状腺功能、肝、肾、肾上腺彩超、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等〔八〕治疗方法1.辨证口服中药汤剂或中成药〔假设患者无月经来潮,超过 35 天排解妊娠可连续服用下一个周期方药;常用方和调经助孕汤剂可依据患者状况选择一种〕(1) 脾虚痰湿证:健脾化痰,调经助孕2) 肾虚肝郁证:补肾疏肝,调经助孕3) 肾虚血瘀证:补肾活血,调经助孕4) 痰瘀互结证:化痰祛瘀,调经助孕2.针刺疗法3. 运动疗法4. 饮食掌握5. 适时指导性生活6. 其他疗法:依据病情可选择腹腔镜下卵巢打孔术〔九〕完成路径标准1. 恢复正常月经周期,正常排卵并受孕,或者有排卵但没受孕。
2. 病症体征改善〔十〕有无变异及缘由分析1. 治疗期间病情加重,需要特别处理,导致治疗时间延长、费用增加2. 消灭严峻并发症,退出路径3. 治疗期间消灭其他疾病需要治疗,退出本路径4. 因患者及其家属意愿而影响本路径的执行,退出本路径二、不孕病〔多囊卵巢综合征〕中医临床路径门诊表单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不孕病〔多囊卵巢综合征〕〔TCD 编码:BFZ040、ICD-10 编码:E28.2〕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进入路径时间: 年 月 日 完毕路径时间: 年 月 日标准治疗时间≤180 天 实际治疗时间: 天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 1 天〕 〔第 30 天〕□询问病史,完成与体格检 □中医四诊信息采集查、妇科检查 □进展中医证候推断□采集中医四诊信息 □根底体温测定主 □进展中医证候推断 □月经第 22 天孕酮水平测定要 □进展必要的关心检查 □适时指导性生活诊 □完成初步诊断 □完成复诊记录疗 □初步拟定中医综合治疗工 方案作 中医辨证□口服中药汤剂□完成首诊门诊病历□与患者及家属沟通病情, 交代病情及留意事项变异 □无 □有,缘由: □无 □有,缘由: 记录 1. 1.2. 2.年 月 日〔第 60 天〕□中医四诊信息采集□进展中医证候推断□根底体温测定□月经第 22 天孕酮水平测定□适时指导性生活。
□完成复诊记录□无 □有,缘由: 1.2.医师签名变异记录□无1.2.□有,缘由:□无1.2.□有,缘由:□无1.2.□有,缘由:医师签名日期年月 日主要诊疗工作〔第 180 天〕□复查必要的检查工程,依据病情调整治疗方案□根底体温测定□月经第 22 天孕酮水平测定□适时指导性生活□疗效评估□制定随访打算变异记录□无1.2.□有,缘由:医师签名日期年 月 日〔第 90 天〕□中医四诊信息采集□进展中医证候推断年 月 日〔第 120 天〕□中医四诊信息采集□进展中医证候推断年 月 日〔第 150 天〕□中医四诊信息采集□进展中医证候推断主要诊疗工作□复查必要的检查工程,依据病情调整治疗方案□根底体温测定□月经第 22 天孕酮水平测定□根底体温测定□月经第 22 天孕酮水平测定□适时指导性生活□根底体温测定□月经第 22 天孕酮水平测定□适时指导性生活□完成复诊记录□适时指导性生活□完成复诊记录□完成复诊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