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警衔分为五等十三级:1 第一等:总警监、副总警监(二级) 1 第1级:总警监,授予正部级警官(公安部部长、国家安所有部长);1 第2级:副总警监,授予副部级警官(公安部及国家安所有副部长、政治部主任、纪检书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部级厅(局)长(须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长且兼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常委或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直辖市副市长高档警官,根据该条件若干名));2 第二等:警监(三级) 2 第3级:一级警监,正厅级(公安部部长助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长而无兼任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常委或副职行政首长)(专业技术高档);2 第4级:二级警监,正厅级、副厅级(专业技术高档);2 第5级:三级警监,副厅级、正处级(专业技术高档);3 第三等:警督(三级) 3 第6级:一级警督,正处级、副处级(专业技术高档);3 第7级:二级警督,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专业技术高档);3 第8级:三级警督,副处级、正科级(专业技术高档);4 第四等:警司(三级) 4 第9级:一级警司,正科级、副科级(专业技术中级);4 第10级:二级警司,副科级、科员(专业技术中级);4 第11级:三级警司,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初级);5 第五等:警员(二级) 5 第12级:一级警员,办事员(专业技术初级);5 第13级:二级警员,办事员。
人民警察警衔授予权限:§ 总警监、副总警监、一级警监、二级警监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 三级警监、警督由公安部部长批准授予§ 警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长批准授予§ 警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 公安部直属机关警司、警员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人民警察警衔标志(由开始使用):(1)总警监、副总警监标志为橄榄枝围绕国徽;6 总警监:橄榄枝围绕一周国徽图案;7 副总警监:橄榄枝围绕半周国徽图案2)警监标志为一枚橄榄枝;8 一级警监:三枚四角星花;9 二级警监:二枚四角星花;10 三级警监:一枚四角星花3)警督标志为两道横杠;11 一级警督:三枚四角星花;12 二级警督:二枚四角星花;13 三级警督:一枚四角星花4)警司标志为一道横杠;14 一级警司:三枚四角星花;15 二级警司:二枚四角星花;16 三级警司:一枚四角星花5)警员没有辨认标志;17 一级警员:二枚四角星花;18 二级警员:一枚四角星花其中专业技术警官肩章为灰蓝色,其她警官肩章为藏青色此外,也可以通过制式衬衫和制式领带颜色,区别警察大体地位——§ 三级警监以上警官:穿白色制式衬衣,系深蓝色制式领带。
§ 一级警督如下警官,穿浅蓝色制式衬衣,系深蓝色制式领带[编辑] 人民武装警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解放军军衔类似但有所不同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警衔(警官在警衔前冠以“武警”;专业技术警官在警衔前冠以“武警专业技术”) 19 将官 19 武警上将19 武警中将19 武警少将19 校官 19 武警大校19 武警上校19 武警中校19 武警少校19 尉官 19 武警上尉19 武警中尉19 武警少尉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兵警衔 20 士官 20 武警一级军士长20 武警二级军士长20 武警三级军士长20 武警四级军士长20 武警上士20 武警中士20 武警下士20 兵 20 武警上等兵20 武警列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