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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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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2022年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情况 2022年新版《危害化学品安好管理条例》修订处境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害化学品安好管理条例》已经2022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危害化学品安好管理条例》公布,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0一一年三月二日 条例共8章102条条例的制定,旨在加强危害化学品的安好管理,预防和裁减危害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好,养护环境 条例强调,危害化学品安好管理,应当坚持安好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遏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害化学品 条例明确,国家对危害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国家对危害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条例规定,从事危害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害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害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危害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好管理人员 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危害化学品登记制度,为危害化学品安好管理以及危害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供给技术、信息支持 《危害化学品安好管理条例》修改答问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安好监管总局负责人就条例修改的有关问题回复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修改《危害化学品安好管理条例》? 答:现行《危害化学品安好管理条例》是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的近年来,危害化学品安好管理中展现了一些新处境新问题:一是2022年、2022年国务院举行了两次机构改革,有关部门在危害化学品安好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发生了变化二是危害化学品安好管理中暴露出一些薄弱环节,如使用危害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发生事故较多,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害化学品公共安好问题较为突出等三是执法实践中反映展现行条例的一些制度不够完善,如对有的违法行为的处置机关规定不够明确,对有的违法行为的处置与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完全适应等这次对条例举行修改,就是为了适应这些新处境新问题,更加有效地加强对危害化学品的安好管理 问:修改后的条例是怎么表达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变化的?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把现行条例中提到的“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经济贸易管理部门”、“负责危害化学品安好监视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统一改为“安好生产监视管理部门”。

二是把现行条例关于经济贸易管理部门负责危害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审查和定点的规定,修改为质量监视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害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三是明确规定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 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危害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 考虑到危害化学品安好管理涉及的环节多、部门多,为了促使有关部门既各司其职又紧密合作,形成合力,条例还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害化学品安好监视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支持、促使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害化学品安好监视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应当相互合作、紧密协作,依法加强对危害化学品的安好监视管理 问:确立危害化学品安好使用许可制度主要出于什么考虑,是不是全体使用危害化学品的单位都要取得许可证? 答:现行条例对危害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安好管理制度规定得对比充分,有关危害化学品使用的安好管理制度规定得原那么实际处境说明,使用危害化学品更加是使用危害化学品从事生产,其危害程度不亚于生产危害化学品,这方面的事故约占全部危害化学品事故的四分之一。

为从源头上进一步强化使用危害化学品的安好管理,这次修改中确立了危害化学品安好使用许可制度 要说明的是,不是全体使用危害化学品的单位都需要取得危害化学品安好使用许可证使用危害化学品的单位好多,使用数量、使用方式以及危害程度等区别也很大,全体使用单位都取得许可证,既不成行也不必要因此,条例把危害化学品安好使用许可证的发放范围确定为使用危害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成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符合实际处境,抓住了重点至于使用数量达成多少需要办理许可证,由于各类化工企业处境区别很大,很难在条例中作出规定,条例授权安好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概括的使用量标准 考虑到使用危害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有的属于危害化学品生产企业,这些企业按照规定需要取得危害化学品安好生产许可证,为制止重复发证增加企业负担,条例明确规定属于危害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化工企业不需要取得危害化学品安好使用许可证 问:在加强危害化学品经营安好管理方面,条例作了哪些修改完善,经营许可证制度还持续实行吗? 答:实践证明,现行条例关于危害化学品经营安好的制度和措施对比可行为进一步加强危害化学品经营安好管理,这次修改时根据实际处境,明确将危害化学品仓储经营纳入危害化学品经营的范畴,填补了制度上的空白,同时进一步严格了取得危害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危害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制度还要持续实行所不同的是,这次修改下放了许可证的审批权限,这是考虑到危害化学品经营企业数量好多,都集中到省级或者市级政府部门办证,有关部门负担重,企业办事也不便当,而且目前市、县两级安好生产监视管理部门在机构设置上也已经健全,能够承受起危害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管理的责任 问: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能不能在运输始发地公安机关办理,办证时限有没有明确限定? 答:按照现行条例规定,托运人只能到运输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 化学品马路运输通行证但实践中不少托运人的居处在运输始发地,为了办证不得不来回跑为解决这个问题,这次修改条例时明确规定,托运人也可以向运输始发地公安机关办理通行证针对一些运输企业提出的办证没有时限要求,有时办理时间较长,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问题,条例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审批的时限,最长不能超过7天 问:哪些危害化学品允许通过内河运输,哪些不允许通过内河运输?怎么保障内河运输危害化学品的安好? 答:根据各方面观法,条例建立了一个机制来确定遏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危害化学品,就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家,根据剧毒化学品等危害化学品的危害特性、毒性作用机理等举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对确属在水中性能相对稳定无较大危害,或者与水回响后的生成物不会对水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在严格采取确保运输安好措施的前提下,可以允许通过内河运输。

对其他绝大多数剧毒化学品,以及不属于剧毒化学品但对水环境危害较大的危害化学品,那么严格遏止通过内河运输参与确定禁运范围的有交通运输部、环境养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安好监管总局,由这四个部门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审核把关,有利于禁运范围做到科学、合理禁运范围确定后,将由这四个部门予以公布 在适当放宽内河非封闭水域运输危害化学品的同时,相应的安好管理措施务必跟上,以确保内河运输危害化学品的安好为此,条例从运输企业的资质条件,运输船舶和专用码头、泊位的安好条件,各类危害化学品的运输方式、包装模范和安好防护措施,运输危害化学品的船舶的警示标志悬挂和进出港管理等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内河运输危害化学品的安好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新修《危害化学品安好管理条例》 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置力度 2022年02月26日来源:法制日报 黄毅说,新修订的管理条例建立了危化品使用安好许可制度明确了化工企业生产的终端产品虽然不是危化品,但是在生产过程当中使用了危化品也务必依法申请办理危化品使用的安好许可证才能从事生产 管理条例适当下放了危化品经营许可审批权限,由过去的省级和市级安检部门下放到市级和县级安检部门。

完善了危化品内河运输的规定,有限制的适度放开危化品的内河运输,并实行分类管理 此外,还完善了危化品登记和鉴定的相关规定,补充了危化品环境管理的登记以及危化品物理危害性、环境危害性、毒理特性的鉴定 管理条例还加大了对危化品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行为行政处置的力度未经安好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害化学品的创办工程的,由安好生产监视管理部门责令中断创办,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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