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社团财务管理细则[精选]

u****
实名认证
店铺
DOC
22KB
约4页
文档ID:185840750
社团财务管理细则[精选]_第1页
1/4

安徽医科大学学生团体财务管理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徽医科大学学生团体的财务管理,促进团体健康发展,特依照《安徽医科大学学生团体管理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安徽医科大学学生团体经费来源可以是:(一) 团体会员交纳的会费;(二) 社会赞助;(三) 责任主管单位下拨的专项资助;(四) 安徽医科大学团体活动基金;(五) 团体以合法方式获得的其他自筹经费第三条团体会员会费必须按平等、自愿的原则收取;会费收取按最高不超过15元/人的标准执行,由各协会自行独立完成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会员报名表及收费总额上缴学生团体工作委员会统一管理;第四条团体依据章程设立专门的财务干部,实行权钱分离制度、独立履行财务监管职责,及时填报并公开团体财务状况;第五条团体会员会费的保管和使用方法:(一)院级学生团体由院系团总支、学生团体工作委员会负责其会员会费的保管及使用审批;(二)校级学生团体由学生团体工作委员会统一保管,团体在 使用时,应详细做好《活动账目明细表》,要求每项开支具备相关凭证及经办人签名并按财务周期到学生团体工作委员会报销;(三)团体财务收支凭证(发票、收据和签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标注团体名称、会长认可签名、日期、具体项目和金额;否则视作无效凭证,团体成员可以不予承认,并向学生团体工作委员会投诉。

第六条团体获得社会赞助的方式可以是:(一)对于某一短期活动赞助;(二)对于团体发展的长期资助第七条团体取得社会赞助的操作规程及赞助经费的使用原则必须严格按照《安徽医科大学学生团体赞助管理细则》执行第八条为推动团体发展、繁荣校园文化,安徽医科大学设立团体活动基金,对优秀团体进行重点资助;对团体开展的有一定影响的活动(含校级素质拓展活动),采用项目制立项申报形式,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第九条团体活动经费申报和使用方法:(一)院级团体活动经费的审批及报销由院系团总支学生团体工作委员会负责;(二)校级团体活动经费的审批及报销由学生团体工作委员会负责,按以下流程实行: 1 、团体活动申报材料中,必须有客观、明确、详细的财务预算;预算金额不超过 200元的先由团体垫付,超出部分经校团委同意可由学生团体工作委员会预支30%—50%;2、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活动账目明细表》与活动总结,经学生团体工作委员会审核无误后,于每周现金周转时间(周三)报销活动经费;3、活动实际经费开支不得超过总预算的 15%,超过部分由团体负责人承担,不得摊销入《活动账目明细表》中;对违规操作的团体,追究团体负责人和财务干部责任;超过预算30%视为重大财务事故嫌疑,立刻冻结该团体日常周转资金和账目,待审查后处理。

第十条团体财务的监督说明:(一)团体应当接受会员和责任主管单位的财务监察,会员会费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开,会员有权察看财务记录并提出质询;(二)安徽医科大学学生团体工作委员会受理团体会员的投诉有关投诉的各种信息将严格保密,安徽医科大学学生团体工作委员会将根据投诉及时展开调查和处理;(三)安徽医科大学学生团体工作委员会有权不定期对团体财务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纳入团体财务工作考核;对有财务舞弊的团体,将追究其团体负责人和财务干部责任; (四)安徽医科大学学生团体工作委员会对团体财务干部开展定期培训,帮助团体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第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日开始执行,解释权归安徽医科大学学生团体工作委员会安徽医科大学学生团体工作委员会二〇一一年五月。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