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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时速300~350公里客运专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上册)(无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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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时速新建时速 300300~~350350 公里客运专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公里客运专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 (上册)(上册)( (无图版)无图版)新建时速 300~350 公里客运专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上册)(报批稿)2007 年 北京 完整带图版请到资源中心下载 中华工程网前 言(上册)本暂行规定是根据《关于编制 2006 年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计划的通知》(铁建设函[2005]1026 号)要求编制的本暂行规定在编制过程中,以《京沪高速铁路设计暂行规定》为基础,借鉴国内外有关标准的规定,吸纳了我国客运专线铁路设计咨询成果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按照“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的铁路建设理念,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采用安全、可靠、先进、成熟、经济、适用的新技术,不能照搬照套标准勘察、设计单位执行(或采用)单项或局部标准,并不免除设计单位及设计人员对整体工程和系统功能质量问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本暂行规定共分 8 章,其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线路、路基、轨道、桥涵、隧道、站场,另有 6个附录在执行本暂行规定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作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 10 号,邮政编码:300142),并抄送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甲 8 号,邮政编码:100038),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暂行规定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本暂行规定技术总负责人:客运专线总设计师 何华武客运专线副总设计师 耿志修客运专线副总设计师 郑 健客运专线副总设计师 张曙光主要会审人:何华武、耿志修、郑 健、张曙光、安国栋、苏全利、米 隆、王麟书、吴克俭、吴云天、刘朝英、陈伯施、石子明、苏顺虎、张骥翼、周孝文、邹振华本暂行规定主编单位: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本暂行规定参编单位:铁道科学研究院本暂行规定主要起草人主 编 胡叙洪、吴彩兰第 1 章 总则 胡叙洪、吴彩兰第 2 章 术语和符号 胡叙洪、吴彩兰第 3 章 线路 李秉涛、白宝英、袁爱庆、刘向云、张 涵、屈晓辉、李树德、李鸿战、牛会想、黄建苒、徐鹤寿第 4 章 路基 吴连海、王兴荣、彭泽仁第 5 章 轨道 闫红亮、齐春雨、赵陆青、曾树谷第 6 章 桥梁 王召祜、王 祯、施 威、孙树礼第 7 章 隧道 王立暖、杨贵生、李怀鉴第 8 章 站场 赵 斗、李庆生目 次1 总 则 82 术语和符号 122.1 术 语 122.2 符 号 133 线 路 143.1 一般规定 143.2 线路平面 143.3 线路纵断面 183.4 交叉、附属设施及其他 204 路 基 224.1 一般规定 224.2 路基面形状和宽度 234.3 基 床 254.4 路 堤 274.5 路 堑 304.6 过渡段 314.7 路基排水 354.8 路基防护 354.9 路基支挡 364.10 其 他 365 轨 道 385.1 一般规定 385.2 正线轨道 385.3 无缝线路 395.4 轨道附属设备及常备材料 426 桥 涵 446.1 一般规定 446.2 设计荷载 456.3 结构变形、变位和自振频率的限值 546.4 结构构造要求 576.5 车站高架结构 656.6 检修设备 657 隧 道 677.1 一般规定 677.2 隧道衬砌内轮廓 677.3 隧道衬砌 687.4 洞内附属构筑物 697.5 洞门及洞口缓冲结构 697.6 防排水 707.7 通风及照明 717.8 防灾与救援 717.9 抗震设计 727.10 隧道内无碴轨道 728 站 场 738.1 一般规定 738.2 车 站 738.3 站线平、纵断面 758.4 客运设备 768.5 站线轨道 778.6 站场路基、排水及道路 78附录 A 曲线地段建筑限界加宽 80附录 B 无缝线路的允许温降和允许温升 81附录 C 软土地基沉降计算 83附录 D ZK 活载的换算均布荷载值 86附录 E ZK 活载图式的动力系数 87附录 F 箱梁有效宽度折减系数 88本暂行规定用词说明 90《新建时速 300~350 公里客运专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 (上册)条文说明 911 总 则1.0.1 为统一新建客运专线铁路工程设计技术标准,使铁路工程设计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暂行规定。

1.0.2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新建时速 300~350 公里客运专线铁路设计本暂行规定未包括内容尚应执行有关铁路设计规范、规定或另行研究确定1.0.3 本暂行规定为推荐性标准,是一般情况下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和必须遵守的共性要求涉及结构安全和系统功能的技术指标应综合比选,系统优化,慎重采用最低标准1.0.4 客运专线铁路应采用本线旅客列车和跨线旅客列车共线运行的运输组织模式,本线旅客列车应采用运行速度 300km/h 及以上的动车组,跨线旅客列车应采用运行速度 200km/h 及以上的动车组1.0.5 客运专线铁路设计年度宜分为近、远两期近期为交付运营后第十年,远期为交付运营后第二十年对铁路线下基础设施和不易改建的建筑物和设备,应按远期运量和运输性质设计,并适应长远发展要求对易改建的建筑物和设备,可按近期运量和运输性质设计,并预留远期发展条件动车组的配置数量及变压器的安装容量等可随运输需求变化而增减的运营设备,可按交付运营后第五年运量进行设计1.0.6 全线应按一次建成双线电气化铁路设计下列技术标准应根据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沿线地形地质条件、输送能力和用户需求等,经技术经济比选后确定:——最小曲线半径; ——最大坡度;——到发线有效长度;——动车组(机车)类型。

——列车运行控制方式;——客运专线运输调度方式;——追踪列车最小间隔时分1.0.7 建筑限界的基本尺寸及轮廓应符合图 1.0.7 规定图 1.0.7 客运专线铁路建筑限界基本尺寸及轮廓(单位:mm) 注 :1. 站台建筑限界(正线不适应)2. 各种建筑物的基本限界,也适用于桥梁、隧道3. 曲线地段限界加宽见本暂行规定附录 A1.0.8 客运专线铁路设计应考虑设备的兼容性,为跨线旅客列车运行创造条件1.0.9 正线应按双线双方向行车设计1.0.10 车站位置应根据沿线城市的社会经济、客运量、运输组织、通过能力和技术作业需要,结合工程条件等综合研究确定车站的布局、规模应根据有关技术政策规定、运输组织特点,结合城市规划、工程条件等统筹考虑1.0.11 客运专线铁路选线设计宜绕避高填、深挖和长路堑等路基工程,并绕避不良地质条件的地段对受洪水影响大或河流冲刷严重的地段,或降雨量大、降雨强度高、降雨历时长的区域,宜予以绕避;无法绕避时,应采用桥涵通过或选用其它适宜的工程处理措施1.0.12 路基、桥涵、隧道、轨道等各类结构物的设计应满足强度、刚度、稳定性、耐久性等要求,并加强各结构物间的协调和统一,使车、线、桥(或路基、隧道)的组合具有良好的动力特性,严格控制结构物的变形及工后沉降。

1.0.13 正线应按全封闭、全立交设计1.0.14 跨线旅客列车联络线的设计速度,应根据联络线的性质、联络线所在位置及所经地区的地形、地质、水文条件等,经综合技术经济比选确定跨线列车联络线的设计标准,应按相应速度标准的设计规范或规定执行1.0.15 动车组走行线的设计速度,应根据走行线的长度、所经地区的地形、地质、水文条件等综合研究确定其设计标准应按相应速度标准的设计规范或规定执行,并满足铺设无缝线路的有关技术要求1.0.16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标志及警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1.0.41.0.17 客运专线铁路工程设计应认真执行国家节约能源、节约用水、节约材料等有关方针政策,并应根据所在地区的能源政策和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资源的利用效率1.0.18 铁路工程用地设计应坚持科学用地、统一规划、合理用地,在满足运输生产和安全防护要求的基础上,节约用地,少占耕地1.0.19 客运专线铁路设计应重视保护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重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敏感区、湿地的保护和防灾减灾及污染防治工作工程选线、选址宜绕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必需经过环境敏感区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应采取适宜的减缓不利影响的工程防护措施;通过城市或居民集中的地区时,应采取适宜的降噪减振措施,满足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

路基边坡宜采用常青绿色植物防护,并兼顾美观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节约土地等要求 1.0.20 客运专线铁路应采用综合接地系统1.0.21 客运专线铁路应统一考虑通信、信号、电力、牵引供电系统及包括运营调度系统、客运服务系统、动车组、基础设施在内的整体系统的协调配合及系统优化,实现信息资源共享1.0.22 客运专线铁路桥梁、隧道和路基上电缆槽、接触网、声屏障、综合接地线、通信、信号电缆过轨等设备,应加强系统设计电缆槽等设施应考虑综合利用1.0.23 客运专线铁路应设置防灾安全监控系统,根据需要对自然灾害和异物侵限等进行监测1.0.24 结构物的抗震设计,应执行国家现行的《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111)中Ⅰ级铁路干线的标准和铁道部有关规定1.0.25 客运专线铁路设计除应符合本暂行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 术语和符号2.1 术 语2.1.1 基础设施路基、桥梁、涵洞、隧道等建成后不易改建的建筑物的总称2.1.2 本线旅客列车在本线上始发终到的旅客列车2.1.3 跨线旅客列车经由本线,但不在本线始发或终到的旅客列车2.1.4 隧道缓冲结构隧道两端洞口为缓解空气动力学效应而设置的结构。

2.1.5 跨线旅客列车联络线连接本线,专门用于跨线旅客列车运行的线路2.1.6 动车组走行线连接车站与动车段(所),专门用于动车组走行的线路2.1.7 工后沉降有碴轨道基础设施竣工铺轨工程(包括铺碴)开始时的沉降量与最终形成的总沉降量之差无碴轨道在铺轨工程完成以后,基础设施产生的沉降量2.1.8 ZK 活载中国客运专线标准活载2.1.9 动车组具有牵引动力、固定编组,在日常运用与维修中不分解的旅客列车2.1.10 动车段(所)动车组的运用检修基地2.1.11 线路基桩为施工和养护维修中平面和高程测量提供基准的控制桩2.2 符 号V—设计速度R—平面曲线半径Rsh—竖曲线半径K30—地基系数EVd—动态变形模量EV2—变形模量K—压实系数n—孔隙率Ps—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φ—动力系数Lφ—桥梁结构的有效跨长no—简支梁竖向自振频率F—离心力N—ZK 活载图式中的集中荷载q—ZK 活载图式中的分布荷载f—离心力折减系数3 线 路3.1 一般规定3.1.1 正线的线路平、纵断面设计应重视线路的平顺性,提高旅客的乘坐舒适度 3.1.2 正线的设计标准必须满足一次铺设跨区间无缝线路的有关技术要求。

无碴轨道铁路平纵断面设计标准执行无碴轨道铁路设计有关规定3.1.3 2 车站及两端正线的设计标准,应与区间线路相同,特殊条件下,可按下列规定办理:1 全部高速列车均停车的车站两端减、加速地段,可采用与行车速度相适应的技术标准;2 部分高速列车停车、部分高速列车通过的车站两端,应根据线路所经地区的地形条件、城市环保要求、该站高速列车的停站比例等,经综合技术经济比选确定设计速度,并按相应速度的标准设计;3 利用既有铁路地段,经技术经济比选,可按不低于既有铁路提速规划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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