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第二期员工家属保险方案家属医疗保险计划一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人/元/年)年龄段0-2岁3-40 岁41-60 岁61-65岁66-70 岁39001)意外身故、残疾、烧伤保 险金共用5万元800550120026002)疾病身故保险金5万元3)综合医 疗保险I)门诊急诊医 疗保险金1万元门诊赔付比 例50%,日限 额400,检查 费日限700II)住院医疗保 险金3万元住院赔付比 例50%III)公共保额50万元4)重大疾病保险金5万元5)交通意外保险金航空意外30 万,汽车10 万家属医疗保险计划二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人/元/年)年龄段0-2岁3-40 岁41-60 岁61-65 岁66-70 岁1)意外身故、残疾、烧伤保 险金共用5万元2)疾病身故保险金5万元1万元13008001800390049503)综合医 疗保险I)门诊急诊医 疗保险金门诊赔付比 例80%,日限 400,检查费 日限700投保条件及约定1、 投保年龄:20-7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生活的配偶;0-22周岁、身 体健康且能正常工作和学习的子女(其中新生婴儿要求出生满30天, 身体健康且已正常出院);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生活 的父母和配偶父母。
以上可作为连带被保险人,由投保人统一投保保单生效后不得 单独增加配偶、子女、父母参保(出生健康的新生婴儿和新婚配偶除 外,但须符合上述投保条件),保单有限期内不接受退保2、 关于既往症约定:承担非重大疾病既往症即被保险人本次投保前已患恶性肿瘤、 心脏病(心功能不全II级及II级以上)、心肌梗塞、白血病、高血压 病(II级以上)、肝硬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脑血管疾病、慢性肾 脏疾病、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规定的甲类及乙类传染病、癫痫病或已有残疾的治疗和康复属于除外 责任;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既往症属于保险责任3、 员工需与家属同时参保,员工购买5万元意外险保障(保费3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