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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与案例分析题0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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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与案例分析题00243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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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与案例分析题1、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区别答: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区别1)诉讼主体不同民事诉讼的主体是公民、法人、准法人组织的原告、被告、第三人,他们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义务对等,在不同的个案中,可以位置互换,以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同和提起诉讼的先后为准行政诉讼主体的位置是固定的,都是以行政管理的相对人为原告,以实施行政管理的行政主体为被告,位置不得转换行政诉讼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有区别的,被告人往往占有优势2)诉讼客体不同民事诉讼的诉讼客体是诉讼主体之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当事人之间要求人民法院确认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的权利义务关系行政诉讼的客体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时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对此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才引起行政诉讼3)某些程序、制度不同在程序方面,民事诉讼法在普通程序之外,还规定了简易程序,凡能够调解的均应进行调解为了提高诉讼效率和质量,还规定了调解制度在行政诉讼中,既未规定简易程序,也未规定调解制度4)举证责任的规定不同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争议的事实不清,真伪不明时,一般由原告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在特殊情况下,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行政诉讼法规定,由被告即行政主体承担举证责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正确且有法律依据。

5)提供证据的时间不同在民事诉讼进行中,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当事人都可提供证明材料,支持自己的主张,这是从尊重当事人诉讼地位而作出的规定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要求当事人遵守自行约定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但是,法律的规定并未改变在行政诉讼中,由于被告的特殊地位,人民法院不支持被告及其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自行收集证据,在特殊情况下,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才可以补充相关的证据2、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区别答:(1)诉讼主体不同;(2)某些诉讼原则、制度不同;(3)政治制度不同;(4)特殊程序不同;(5)执行程序不同3、民事诉讼程序公正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答:(1)法官中立2)当事人地位平等3)当事人参与诉讼程序4)程序安定4、民事程序法的内容?答:公证法、调解法、仲裁法、诉讼法、执行法5、合议庭进行审判活动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答:审判长负责原则6、简述民事诉讼中平等原则的含义答:民事诉讼中平等原则的含义1)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平等2)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3)双方当事人拥有同等地行使诉讼权利的手段4)双方当事人承担的诉讼义务平等7、合议庭进行审判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有哪些?答:(1)审判长负责原则。

审判长由法院或者庭长指定审判人员一人担任;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陪审员不能够担任审判长2)少数服从多数,合议庭成员享有同等权利,大家应当发扬民主,共同协商,当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候,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多数人的意见作为合议庭的决定8、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主要表现在哪几个方面?答:起诉权;撤诉权、请求调解权、上诉权、申请再审权、申请执行权9、公开审判制度的概念哪些案件可以不公开审判?答:公开审判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活动,除合议庭评议外,依法向社会公开的制度不公开审判的案件包括以下几种:(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3)离婚案件4)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10、什么是级别管辖?什么是地域管辖?答:级别管辖,就是指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地域管辖,就是指确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的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11、裁定管辖包括哪三种管辖?答:(1)移送管辖,也就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制度;(2)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的制度;(3)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一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法院交给下级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的制度。

12、专属管辖的类型答:(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3、原告和被告具有的特殊法律特征答:原告和被告具有的特殊法律特征1)原告是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2)被告是被人民法院传唤应诉的人;(3)原告与被告处于相对的地位14、简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区别答: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区别1)参加诉讼的根据不同前者参加诉讼的根据是对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后者参加诉讼的根据是对原告被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与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2)诉讼地位不同前者在诉讼中处于原告的地位;后者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而是和本诉讼的一方当事人站在一起,但又有独立诉讼地位的参加人3)享有的诉讼权利不同前者享有原告的一切诉讼权利;后者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具有独立诉讼地位的参加入4)参加诉讼的方式不同前者是否参加诉讼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法院不得强制;后者可以自己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

15、共同诉讼人的特征有哪些?答:(1)诉讼主体在两人或者两人以上;(2)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是同一种类的16、简述民事送达的方式答:民事送达的方式1)直接送达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签收2)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无理由拒绝签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于受送达人的住所视为送达的方式3)委托送达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时,委托其他法院代为送达的方式4)邮寄送达和转交送达邮寄送达是人民法院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形式,邮寄给受送达人转交送达是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交给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5)公告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用上述方法无法送达时所采用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17、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有哪些?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五类:(1)拘传(2)训诫(3)责令退出法庭(4)罚款(5)拘留18、简述民事诉讼证据应具备的条件答:民事诉讼证据应具备的条件1)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2)必须是与案情有内在联系的客观事实;(3)必须是法律允许作为诉讼证据的客观事实;(4)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客观事实19、简述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答: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1)书证(2)物证(3)视昕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20、从理论上划分,民事诉讼证据可以分为哪几类?答:(1)按照证据的来源,可把政府分为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2)按照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系,可把政府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3)按照证据是否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提出以及所能够证明的事实,可以把证据分为本证和反证21、起诉的条件答:(1)形式要件首先,必须提交起诉状4分)其次,必须交纳诉讼费用 (2)实质要件首先,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其次,有明确的被告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2、起诉状的内容答;(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等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23、简述开庭审理的程序答:开庭审理的程序1)开庭准备(2)宣布开庭(3)庭审调查(4)法庭辩论(5)法庭辩论后的调解(6)合议庭评议(7)宣告判决24、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的区别答:(1)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第一审程序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起诉权。

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给予当事人行使上诉权2)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一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针对原告、被告双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一审裁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3)适用程序不同第一审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既可适用普通程序,也可适用简易程序,并且必须开庭审理,不能径行判决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对事实清楚、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可以径行判决4)裁判的效力不同第一审判决和准许上诉的裁定,在上诉期间内不发生法律效力;按照二审程序所作的裁判,一经宣告和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是不准上诉的终局裁判25、简易程序的特点:答:(1)起诉方式简便,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不附加任何条件和限制2)受理程序简便;(3)传唤当事人、证人的方式简便,可以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4)审判组织简单,一人独任审判;(5)审判程序简便;(6)审结期限较短,3个月内审结26、上诉与起诉的不同点答:(1)提起诉讼的原因不同;(2)提起诉讼的目的不同;(3)提起诉讼的时间要求不同;(4)提起诉讼的形式不同27、抗诉的条件答:抗诉的条件1)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2)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能提出抗诉。

①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②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③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④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抗诉权28、简述审判监督的特点答:(1)审理的对象是生效的法律文书;(2)审理的理由是生效裁判确有错误;(3)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发生的主体是具有审判监督权的国家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4)没有设置专门的审判程序,不是适用一审程序就是二审程序29、简述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三种情况答: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三种情况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作出得以生效的裁判、调解书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可提起再审程序2)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裁判、调解书发现有错误,需要再审的程序3)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裁判、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提起再审程序30、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答: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1)申请再审的主体是依法享有申请再审权的公民、法人和准法人组织2)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3)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有法定事由的4)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

31、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答:(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机关或者公职人员;(2)提起再审的客体必须是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3)必须有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组织做出裁定书32、抗诉的条件答:抗诉的条件1)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2)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能提出抗诉①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②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③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④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抗诉状33、抗诉的主要特征有哪些?答:(1)抗诉的主体是具有法律监督职能的人民检察院2)抗诉的客体是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3)抗诉依法定程序进行4)抗诉的案件应当再审34、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答:(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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