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批准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编单位: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执行日期:2017年7月1日目 录总 如此第一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要素第二章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组成容第三章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和计价方法第四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取费标准第五章 其他有关规定总 如此一、为了适应我省建筑业开展需要和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以下简称“本定额〞〕二、本定额编制的主要依据有:《建筑法》、《社会保险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 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13〕、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GB50854~50862-2013〕与我省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局部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 与其他有关政策规定。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围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与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装配式建筑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古建筑修复保护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抗震加固工程、市政维护工程等专业工程四、本定额是编制和确定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根底;是投标报价以与其他投资性质工程计价、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五、本定额是按照增值税税制、正常施工条件、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合理施工工期、合格工程进展编制的,反映了多数企业正常、合理的费用支出其中:〔一〕本定额税金的计算基数均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二〕本定额取费标准是按照包工包料进展测算的,发包人供给的材料〔不含工程设备〕〔以下简称“甲供材料〞〕应计取各项费用与税金后再扣除,发包人供给的工程设备〔以下简称“甲供设备〞〕不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三〕发包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优良等级的,应计取相应的优质工程增加费〔四〕发包工程应结合项目实际,综合考虑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六、本定额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6版〕〔闽建筑[2016]15号〕同时废止。
第一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要素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由人工费、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包括:〔一〕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二〕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三〕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与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四〕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五〕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六〕五险一金: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材料费:包括施工过程中消耗的原材料、周转性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等材料以与工程设备的费用其中:〔一〕原材料、周转性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的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消耗组成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给价格原价包括为方便材料的运输和保护而进展必要的包装所需要的费用;包装品有回收价值的,应在材料价格中扣除2、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与其他费用3、运输损消耗: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防止的损耗〔二〕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局部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与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的费用〔三〕常用建设工程设备材料划分标准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三、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或其租赁费其中:〔一〕施工机械使用费由如下七项费用组成:1、折旧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2、大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展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3、经常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
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与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4、安拆费与场外运费:安拆费是指施工机械〔大型机械除外〕在现场进展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与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与架线等费用5、人工费:是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人工费6、燃料动力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各种燃料与水、电等7、税费: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与年检费等〔二〕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摊销与维修费用四、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包括:〔一〕管理人员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管理人员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与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与其五险一金〔二〕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帐表、印刷、邮电、书报、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
〔三〕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与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费用〔四〕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与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五〕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六〕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的职工退职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经费,集体福利费、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七〕劳动保护费:是指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温饮料以与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八〕材料检验试验费:是指承包人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与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展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展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以与承包人将上述容委托第三方检测的费用〔九〕材料采购与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给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十〕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十一〕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展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与根据需要对职工进展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十二〕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的保险费用〔十三〕财务费: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十四〕税金与附加: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以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与地方教育附加等〔十五〕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包括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五、利润:是指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获得的盈利六、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七、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第二章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组成容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工程造价形成,由分局部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组成。
其中:分局部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一、分局部项工程费:是指为完成构成工程实体与设计规定的分局部项工程的费用二、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包含以下十项费用,并将其分为总价措施项目费和单价措施项目费,其中,总价措施项目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环境保护〕和其他总价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与设备保护费、风雨季施工增加费、冬季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单价措施项目包括第〔七〕~第〔十〕项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规定,为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保护现场外环境和搭拆临时设施等所采用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包括: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主要容有:承包人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与其他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周围环境和人的污染和危害,按规定堆放、去除建筑垃圾等废弃物以与竣工后修整和恢复在工程施工中受到破坏的环境等。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省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指南》等有关规定和施工现场组织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主要容有:施工现场四周围墙〔围挡〕与大门,出入口清洗设施,施工标牌、标志,施工场地硬化处理,排水设施,温暖季节施工的绿化布置,防粉尘、防噪音、防干扰措施,保安费,保健急救措施,卫生保洁等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主要容有:承包人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培训等各类制度;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牌、标志,配置“三宝〞;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防护措施,对建筑“四口、临边〞采用安全防护,垂直作业上下隔离防护,施工用电防护;设置地下室施工围栏、基坑施工人员上下专用通道;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以与其他安全施工所需要的防护措施。
不包括塔吊和施工电梯检测、基坑支护变形监测等,也不包括应当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实施的安全检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