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医疗器械管理制度1、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明确标定为一次性使用的 无菌、消毒等医疗用品,常用的包含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 针、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一次性使用输液 (血)器、一次 性使用无菌针灸针、一次性使用手术包、一次性使用口腔器 械盒等2、 购入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标准和规定,按要求索要相关证件 : 即《医疗器 械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同批次产品《质量合格证》、《医 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原生产企业单位公 章,经查验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将资料归档保存备查3、 机构负责人必须对每次购入的一次性医疗用品进行 质量验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同批产品检验合格证、生产 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进口的一次性 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器具应有灭菌日期和失效期等中文标 识严格把关,保证所购产品进货渠道正规合法、产品质量 合格4、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查验合格,未拆除外包装前, 应入专库存放,专人负责管理,物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货架上,距地面≥ 20CM,距墙壁≥ 5CM ,距屋顶≥ 50CM。
查验或存放过程中,发现包装破损、超过灭菌有效期 以及包装上未注明出厂日期和有效期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不 得再用于临床使用5、 拆除外包装的小包装一次性医疗用品,应按要求存 放于医疗用品存放柜内,医疗用品存放柜内外环境要求清 洁、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原则上高度危险物品宜放置在不 易受到污染的位置,中度危险物品次之,低度危险物品再次 之6、 进入治疗室的应达到最小包装,医务人员使用前应 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洁净度、消毒灭菌使用方 法是否规范等问题,对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应立即停 止使用,及时报告机构负责人,必要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7、 医务人员使用前应检查一次性医疗用品有效期和包 装情况,使用中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者其他情况,应及时 留样送检,详细记录,机构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卫生计生行政 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迅速停止发放此类或同一 批号用品8、 医务人员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严格按照无菌操作 规程进行,临时开启,立即使用,避免放置时间过长,在操作 中一次性用品疑被污染或已经被污染,应立即更换9、 一次性使用医院用品严禁重复使用,使用后的一次 性使用医疗用品应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 定要求进行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 疗用品,不得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丢弃、出售、赠送, 也不得混入普通生活垃圾中10、 建立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登记账册和使用、销毁记 录采购记录内容含 :采购时间、生产或经营企业名称、产 品名称和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出厂日期、灭菌日期、 有效期等,并保留原始订购合同,以备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 追查;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使用、销毁情况登记内容 :姓名、 物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批号、灭菌日期、有效期、生产 企业、名称、使用数量、销毁日期、消毒毁形方法、经办人 等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器材使用制度本制度所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器材,是指无菌、 无热原、经检验合格的,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三类 医疗器械、器材一、 科室需要使用或试用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器材时, 必须向设备科提出使用申请并备案二、 未经批准严禁擅自使用或试用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 器材三、 严格按产品保管说明对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器材进行保管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 ≥20cm,距天花板≥5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 失效、霉变的产品使用四、 严格按产品使用说明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器 材。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五、 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不得使用小包装已破损、标 识不清、不洁净、过期或已淘汰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器材六、 对使用过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器材,必须按《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毁损处理 ,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七、 发现不合格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器材或质量可疑产 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及时报告设备科和医院感染 管理办公室八、 对血管内导管、支架等植入性或介入性的医疗器械, 必须建立详细的使用记录记录至少应包括:患者姓名、产 品名称、产品数量、规格型号、灭菌批号(对无菌医疗器械) 等必要的产品跟踪信息,使产品具有可追溯性器材条形码 应贴在病历上九、 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 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 理办公室、药剂科和设备科十、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器材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事 件时,应及时报告设备科和医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