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船吨位丈量CCS 上海规范研究所法规部 王方园上海规范研究所法规部 王方园 Email:fywang@ Tel: 021- 6108957521. 概述概述1.1 目的和用途目的和用途.1 船舶吨位丈量目的:核定船舶的总吨位和净吨位总吨位表示:丈量确定的船舶总容积净吨位表示:丈量确定的船舶有效容积.2 用途3——总吨位主要用于:a、表示船舶大小;b、表示一个国家或一家船公司船舶的拥有量;c、计算造船费用、租船费用、保险费用;d、在有关的国际公约和船舶规范中用来区别船舶的等级;e、用以衡量对设备的要求和技术管理的标准;f、有些国家用作造船补助金、航海补助金等的计算标准;g、用于船舶登记、检验、引水费、拖驳费、码头和浮筒的停泊费等的计费标准4——净吨位主要用于:a、港口税、引水费、灯塔费和停泊费的计费标 准;b、苏伊土运河和巴拿马运河的通行税1.2 简史1.2 简史.1 吨位丈量的简史船舶吨位丈量的历史从十三世纪已有,从刚开始用 酒桶、油桶、拉斯特、B.O.M丈量法,到19世纪中期 的“摩逊法”规则、奥斯陆公约、吨位标志法:当吨位 标志线浸没水中时,使用大的一组吨位;当吨位标志线 未浸没水中时,使用小的一组吨位。
我国于1977年颁布 的船舶吨位丈量规范采用了“吨位标志法”5.2 1969公约的由来及制定原则a、由于上述各种方法各有有缺点吨位丈量涉及到船东 与港口国收费的矛盾,各国又不统一故制订统一的国际 船舶吨位丈量法是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的主要任务之一b、1969年5月27日“海协”在伦敦召开吨位会议,参加会 议的有48个国家的代表,另有7个国家和4个非政府组织派 观察员参加,苏伊士运河当局和巴拿马运河公司亦派观察 员出席了会议吨位会议开始阶段研讨了吨位丈量的几项 一致原则:(a)吨位丈量法不能影响船舶的设计,不能使船舶的构造 在安全和效用方面有所损减b)吨位量计应尽可能简便,并在船舶的设计阶段就可以 进行,即可以在图纸上进行量计6(c)应避免对上层建筑有不必要和不适当的免除问题d)不要使船主、造船厂、港口及政府等在经济上受到影 响e)应能切实反映出容积或货船在装客、载货方面的赢利 处所如果是非客、货船,其净吨位应按其性质而定f)新公约需要二个参数,即总吨位和净吨位g)总吨位应根据容积来确定h)净吨位可根据排水量来确定i)对于现有船舶,“开”“闭”式遮蔽甲板船的概念仍 予保留,但对新公约的船舶,仅适用于净吨位。
7(j)遮蔽甲板船由开式转为闭式,或由闭式转为开式,不允许频繁转换 k)总吨位和净吨位应尽可能接受现行的总吨位和净吨位 3 69公约通过及生效时间、中国接受69公约时间“1969年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于1969年6月23日在 “海协”大会上通过公约规定,公约应至少有25个国家 参加,且这些国家的商船船队的总吨位应不少于世界商船 总吨位的65%之日起2年后才开始生效我国于1980年4月8 日接受该公约,为公约的缔约国由于日本在1980年7月17 日参加了“69年吨位公约”,这是才达到世界商船总吨位 的65%,公约于1982年7月18日生效8.4 69公约的主要内容:—— 1969年国际船舶吨位丈量会议最终议定书——附件11969年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附则I测定船舶总吨位和净吨位规则——附则Ⅱ 国际吨位证书(1969)——附件2建议——1969年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的应用——使用“总吨位”代替“吨总吨位”——对某些船舶吨位丈量的修正的暂行办法——在履行“73/78防污公约”时对某些船舶吨位丈量的暂行办法9——公约条款的解释 ____关于敞口集装箱船吨位丈量的建议案(MSC.234(82)) 上述公约及有关文件构成1969年吨位公约的整体。
.5 我国颁布执行过的吨位丈量规范、规则简介.5 我国颁布执行过的吨位丈量规范、规则简介 ——1959年《船舶吨位丈量规范》 ——1977年《船舶吨位丈量规范(国际航行船舶部分)》 ——1985年《海船吨位丈量规范》 ——1992年《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及其修改通报 ——1999年《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分国 际航行与非国际航行)及其修改通报 ——2004年《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及其修改通报 ——2008年《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及其修改通报 ——2011 年《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02. 现行海船丈量法规2. 现行海船丈量法规2.1 一般规定.1适用范围、计算单位等要求2.1 一般规定.1适用范围、计算单位等要求a、适用于海船,丈量以米、适用于海船,丈量以米(m)为计算单位,取为计算单位,取2位小数, 计算所得总吨位及净吨位的数值只取整数,不用小数点 以下的数值在证书或报告中的总吨位和净吨位,只填 写数字,不需填写单位“吨”位小数, 计算所得总吨位及净吨位的数值只取整数,不用小数点 以下的数值在证书或报告中的总吨位和净吨位,只填 写数字,不需填写单位“吨”。
11b、列入总吨位和净吨位计算中的所有容积,对金属结构的 船舶应量至船外板内表面或结构的边界板内表面,对其 他材料结构的船舶,应量到船舶外板的外表面或结构的 边界板外表面c、船体凸出部分的容积,应列入总容积之内d、露天处所的容积,可从总容积中除去b、列入总吨位和净吨位计算中的所有容积,对金属结构的 船舶应量至船外板内表面或结构的边界板内表面,对其 他材料结构的船舶,应量到船舶外板的外表面或结构的 边界板外表面c、船体凸出部分的容积,应列入总容积之内d、露天处所的容积,可从总容积中除去12.2 哪些船需丈量.2 哪些船需丈量——新船(但不适用军舰);新船(但不适用军舰);——改建或改装且其布置或容积的变更影响原总吨位改建或改装且其布置或容积的变更影响原总吨位((国际航行±国际航行±1%;国内航行±2%%;国内航行±2%))的现有船;的现有船;——国内航行船舶,如转为国际航行时3船舶吨位丈量需提供的图纸资料:a、总布置图;b、主要横剖面图;c、基本结构图;d、上层建筑及甲板室结构图;e、货舱容积图(国内航行船舶,如转为国际航行时3船舶吨位丈量需提供的图纸资料:a、总布置图;b、主要横剖面图;c、基本结构图;d、上层建筑及甲板室结构图;e、货舱容积图(国际国际););13f、各层甲板乘客舱室布置图(各舱室应注明乘客数) ;f、各层甲板乘客舱室布置图(各舱室应注明乘客数) ;(国际国际)g、型线图;h、桅杆、起重机、通风总管、烟囱和起重柱等结构图;i、锚链筒、锚穴、海水阀箱等详细尺寸。
g、型线图;h、桅杆、起重机、通风总管、烟囱和起重柱等结构图;i、锚链筒、锚穴、海水阀箱等详细尺寸2.2 国际航行船舶2.2 国际航行船舶.1 适用范围国际航行船舶但 不适用于下列船舶:.1 适用范围国际航行船舶但 不适用于下列船舶:a、军舰;、军舰;b、长度小于、长度小于24m的船舶 注:《1969年国际吨位丈量公约》和有关IMO决议是对国际航行船舶进行69国际吨位丈 量的基础,中国政府接受上述公约和有关IMO决议并将其内容细化在中国政府《国 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以下简称“法规”)中,下面以“法规”的规定 为例,介绍对国际航行船舶进行69国际吨位丈量的方法14.2 定义.2 定义a.上甲板上甲板——是指最高一层露天全通甲板,在露天部分上 的一切开口,均设有永久性水密关闭装置,而且在该甲板 下面船旁两侧的一切开口,也有永久性的水密关闭装置 如船舶具有阶形上甲板,则取最低的露天甲板线和其平行 于甲板较高的延伸线作为上甲板对具有二层或二层甲板以上的船舶,如在最上层甲板下 的舷边有开口,且开口无关闭设备,而舷内有水密舱壁和 甲板予以限界,则此开口下面的第一层甲板应作为上甲板,是指最高一层露天全通甲板,在露天部分上 的一切开口,均设有永久性水密关闭装置,而且在该甲板 下面船旁两侧的一切开口,也有永久性的水密关闭装置。
如船舶具有阶形上甲板,则取最低的露天甲板线和其平行 于甲板较高的延伸线作为上甲板对具有二层或二层甲板以上的船舶,如在最上层甲板下 的舷边有开口,且开口无关闭设备,而舷内有水密舱壁和 甲板予以限界,则此开口下面的第一层甲板应作为上甲板, 如图如图2—1a所示对于完全延伸到船宽的不连续上甲板的船舶,不连续 长度超过对于完全延伸到船宽的不连续上甲板的船舶,不连续 长度超过l m,则应按本条阶形上甲板处理,,则应按本条阶形上甲板处理,如图如图2—1b所所 示不连续的上甲板不延伸到舷侧,则按上甲板平台以下的 壁龛处理,示不连续的上甲板不延伸到舷侧,则按上甲板平台以下的 壁龛处理,如图如图2—1c所示15图2-1a16图2-1b17图2-1c18定 义定 义b.长度长度(L)——指量自龙骨板上缘的最小型深指量自龙骨板上缘的最小型深85%处水线长度的%处水线长度的96%,或沿该水线从首柱前缘量到上舵杆中心的长度,取两者中较大者如船舶设计具有倾斜龙骨,则作为测量此长度的水线应平行于设计水线对于无舵平甲板驳船的长度,应是上述水线总长度的%,或沿该水线从首柱前缘量到上舵杆中心的长度,取两者中较大者如船舶设计具有倾斜龙骨,则作为测量此长度的水线应平行于设计水线。
对于无舵平甲板驳船的长度,应是上述水线总长度的96%对于柱稳式平台%对于柱稳式平台(例如半潜式平台例如半潜式平台)的长度,应是量计其固定结构外板之间的总长度的长度,应是量计其固定结构外板之间的总长度19定 义定 义c. 型深型深(D)——在长度中点,从平板龙骨上面量到船舷处 上甲板下面的垂直距离,在长度中点,从平板龙骨上面量到船舷处 上甲板下面的垂直距离,如图如图2—2a所示对木质船舶所示对木质船舶 和铁木混合结构船舶,垂直距离是从龙骨镶口的下缘量 起,和铁木混合结构船舶,垂直距离是从龙骨镶口的下缘量 起,如图如图2—2b所示如船舶中央横剖面的底部具有凹所示如船舶中央横剖面的底部具有凹 形,或装有加厚的龙骨翼板时,垂直距离是从船底平坦 部分向内引伸与龙骨侧面相交的一点量起具有园弧形舷边的船舶,型深是量到甲板型线和船舷 外板型线相交之点,这些线的引伸是把该舷边看作是设 计为角形的当上甲板为阶形甲板,并且其升高部分延伸超过决定 型深的一点时,型深应量到此甲板较低部分的引伸虚线, 此虚线平行于甲板升高部分形,或装有加厚的龙骨翼板时,垂直距离是从船底平坦 部分向内引伸与龙骨侧面相交的一点量起具有园弧形舷边的船舶,型深是量到甲板型线和船舷 外板型线相交之点,这些线的引伸是把该舷边看作是设 计为角形的。
当上甲板为阶形甲板,并且其升高部分延伸超过决定 型深的一点时,型深应量到此甲板较低部分的引伸虚线, 此虚线平行于甲板升高部分20图2-2a 21图2-2b22定 义定 义d.宽度宽度(B)——是指船舶的最大宽度,对金属外板的船, 其宽度是在长度中点处量到两舷的肋骨型线,对其他材 料外板的船,其宽度在长度中点处量到船体外面对于 柱稳式平台是指船舶的最大宽度,对金属外板的船, 其宽度是在长度中点处量到两舷的肋骨型线,对其他材 料外板的船,其宽度在长度中点处量到船体外面对于 柱稳式平台(例如半潜式平台例如半潜式平台),其宽度应是量计其固定 结构外板之间的宽度其宽度应是量计其固定 结构外板之间的宽度e.船舶长度中点船舶长度中点——上述上述b所规定长度的中点所规定长度的中点f.围蔽处所围蔽处所——围蔽处所是由船壳、固定的或可移动的隔 板或舱壁、甲板或盖板所围成的所有处所,但永久的或 可移动的天篷除外无论是甲板上有间断处,或船壳上 有开口,或某一处所甲板上或盖板上有开口,或某一处 所的隔板或舱壁上有开口,以及某一处所一面未设有隔 板或舱壁,都不妨碍将这些处所计人围蔽处所之内。
围蔽处所是由船壳、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