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 省教导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幼儿园根本办园标准(试行)》的通知 黔教学前发〔2022〕99号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导局: 为促进我省学前教导又快又好进展,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制定学前教导进展规划、改善办园条件时有章可循,我厅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进展学前教导的实施观法》(黔府发〔2022〕5号文)、《贵州省学前教导三年行动筹划》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贵州省幼儿园根本办园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实时转发至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幼儿园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实时反应我厅,联系人:蒋鸿雁,联系:0851—5283330 原《贵州省幼儿园办园根本条件(试行)》(黔教幼通字第21号)同时废止 附件:《贵州省幼儿园根本办园标准(试行)》 0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二 附件: 贵州省幼儿园根本办园标准(试行)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进一步模范幼儿园管理,全面提高我省幼儿园办园水平,促进学前教导事业的健康持续进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其次条 本标准是我省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幼儿园的重要 1 依据,也是本省举办幼儿园的根本标准条件好的地方,幼儿园办园标准可适当提高 其次章 设置与规模 第三条 幼儿园设点布局,应根据当地创办总体规划及学前教导进展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进展趋势、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保证幼儿就近入园,便当家长接送 第四条 幼儿园应选址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合、日照充沛、空气流通、远离各种污染源的符合环保规定的安好地段 第五条 幼儿园的园舍创办应当符合国家及我省现行幼儿园创办相关要求园舍应安好、美观,整体布局合理、通透,按功能分区,管理便当,与保育、教导要求相适应 第六条 幼儿园规模,应以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那么,不宜过大,以6-12个班为宜,最多不超过15个班人口较少的乡(镇)、村幼儿园规模可适当减小班级规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4岁) 25人,中班(4~5岁)30人,大班(5~6岁)35人各地可根据实际处境,班级人数每班最多不超过5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适当酌减。
第三章 设施与设备 第七条 设施设备,应适应不同年龄儿童的身心进展水平和个体差异,得志保育、教导和儿童活动需求 第八条 室外活动场地应设置活动器械,并创造条件开发沙池或沙箱、水池或水箱、种植园地等设施,面积大小与办园规模相适应 2 沙池深为0.3-0.5m,用沙应安好、环保,保持清洁卫生水池深0.3m,保持水池及水质清洁卫生幼儿园不能种有毒、有刺的植物 第九条 根据各类用房的不同功能,按需配备防暑、取温和消毒设施 第十条 活动室需配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尺寸应符合《儿童桌椅各型号的标准身高、身高范围对应表 》要求(见附件1),材质环保,无棱角玩具柜、图书架等设备,能得志各类嬉戏材料和玩具的摆放,玩具柜尺寸参照《儿童玩具柜、图书架规格参考表》(见附件2),并便于儿童自由取用 第十一条 每班配备保温桶、水杯柜、毛巾架等生活设备保温桶应加盖、上锁每生一杯(无毒、不易碎、耐高温),并有明显区分标记每生配备专用的洗脸毛巾、擦嘴毛巾和擦手毛巾毛巾间距10公分左右,标识领会 第十二条 卫生间通风良好,地面防滑、易清洗。
严禁在盥洗室安装煤气、燃气热水器有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厕所,提倡男女分厕盥洗池大小高度要便当幼儿使用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为幼儿午睡供给便当,单人单铺寄宿制幼儿园单人单床床铺的尺寸应符合《幼儿园儿童床铺根本尺寸标准》(见附件3)所购寝具有质检证明 第十四条 有多功能活动室,应具备开展体育活动、艺术活动、全园集会、观摩教学等综合性功能,并根据功能配备所需设施设备 第十五条 图书室应配备符合儿童身心特点,内容健康向上的幼 3 儿读物、杂志及幼儿音像制品等幼儿人均读物不少于3册教师专业用书不少于30种,专业报刊杂志不少于3种 第十六条 有卫生保健室,并按《贵州省幼儿园卫生保健室根本器械配备表》(见附件4)配备相关卫生保健设备 第十七条 有得志全园教职工办公所需的设施设备如:办公桌椅、资料柜、储物柜、计算机、打印机、数码相机、摄像机、等,有条件的可配备多媒体设备 第十八条 厨房设置,应符合疾控中心相关规定,并配备符合要求的厨具、炊具、冰箱等设备,配备防蝇、防鼠、防虫、防尘、消毒等设施 第十九条 按省相关规定配齐安保防卫设施设备。
其次十条 参照《贵州省幼儿园(班)玩教具配备表》(见附件5)要求,配置安好卫生、数量充沛、丰富多样、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具和嬉戏操作材料提倡玩教具自制,玩教具配备务必符合《国家玩具安好技术模范》的有关规定,确保幼儿健康、安好 第四章 教职工配备 其次十一条 按照《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的观法》(黔府办发[2022]79号)及《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有关规定配备教职工,并按以下要求配齐各类人员: 园长:根据幼儿园规模大小,配备园长、副园长3个班以下的幼儿园设园长1人,4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增设副园长或保教主任1人,10个班以上的可增设副园长或保教主任2人 4 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专任教师2人,保育员 1人 不开餐幼儿园可两班配一名保育员 寄宿制幼儿园每班配专任教师2人,保育员2人 炊事员:三餐一点的幼儿园每50-60名幼儿配1人,少于三餐一点的酌减 卫生保健人员:全日制幼儿园按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模范》的规定配备卫生保健人员1人,幼儿超过150名的酌情增加寄宿制幼儿园配2人,幼儿超过150名的酌情增加。
财务人员:幼儿园设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出纳分设 保卫人员:根据规定500名幼儿以下的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卫人员2至3名 以上各类人员应具有相关岗位资质,持证上岗 第五章 园务管理 其次十二条 全面贯彻执行《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采纳当地人民政府及教导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其次十三条 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重大事项由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决议,加强民主管理与监视 举办者应为园长及教师专业进展供给支持和扶助,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确保教职工队伍稳定 其次十四条 幼儿园应制定园务工作筹划,建立建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园务管理、保教管理、卫生保健管理、后勤管理、信息管理、 5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