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经济法案例集

亦***
实名认证
店铺
DOCX
51.87KB
约19页
文档ID:270017926
经济法案例集_第1页
1/19

综合案例第一章:甲乙丙丁四人,每人各出资100万成立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成功运营一年以后, 甲因自己债务问题,偷偷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戊丁和乙达成协议,丁将自 己的在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乙,并通知了甲和丙如何看待甲和丁的行为效 力?现在丙欲把自己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转卖给戌,他该怎么做?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 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 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丁 和乙达成协议,丁将自己在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乙属于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 额,仅需通知其他合伙人,丁和乙已经通知甲和丙,因此丁的转让其财产份额的行为有效 现在丙欲把自己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转卖给戌,必须经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并且在 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 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 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偷偷的把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未经其他合伙 人同意,他的出质行为无效,他给戊带来的损失,由甲自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新增案例1):赵某与甲公司经过协商,决定设立一家合伙企业双方经过反复讨论,制定出书面的合 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甲公司提供经营场所,甲公司与赵某协商确定作价25万元;甲公 司另外投资现金10万元:双方约定由赵某负责对该合同企业进行经营管理,以其第-年的 劳务作价出资,折合人民币15万元;甲公司在每个盈利年度固定从合伙企业取得72%的经 营收益,其他一切风险和责任人均由赵某负责在甲公司把10万元资金存入双方指定的银 行账户中,双方共同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合伙企业试分析:1、如何看待赵某和甲公司签订的合伙协议?2、合伙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有效?3、企业登记机关对其设立申请是否会予以登记,为什么?解析:1、就本案中的合伙协议内容来看,关于出资部分的内容与关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约 定是合法有效的;关于盈余分配和责任承担的约定则不符合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法》第16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 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 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 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 中载明本案中,甲公司以提供经营场所出资并通过双方协商作价以及以现金投资均合法 有效,双方•致同意赵某以劳务出资并对此作价也是合法有效的《合伙企业法》第26条第1款、第2款规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 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 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0万元的,处以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4许人 民共和国i正券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 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 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审公司的凝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以及保-有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勺发行人、上市公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 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 存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瑚因.此上市-公御甲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上市公词甲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专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甲公司承担 过错的,应当与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章: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李志贵、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张家口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最高法指导案例2014年1月26 H发布)基本案情:2011年6月1日,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简称华泰保险公司) 与北京亚大锦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亚大锦都餐饮公司)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合同,被保 险车辆的车牌号为京A82368,保险期间自2011年6月5日0时起至2012年6月4日24时 止2011年11月18日,陈某某驾驶被保险车辆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机场高速公路上时, 与李志贵驾驶的车牌号为冀GA9120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受损经交管部 门认定,李志贵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华泰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 险人亚大锦都餐饮公司赔偿保险金83 878元,并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基于肇事车辆系在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张家口支公司(简称天安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 交通弟故责任强制保险,华泰保险公司于2012年10月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请求判 令被告肇事司机李志贵和天安保险公司赔偿83 878元,并承担诉讼费用被告李志贵的住所地为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沙城镇,被告天安保险公司的住所地为张 家口市怀来县沙城镇燕京路东108号,保险事故发生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机场高速公路上,被 保险车辆行驶证记载所有人的住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工体北路新中西街8号。

裁判结果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12月17日作出(2012)东民初字第13663号民事裁 定:对华泰保险公司的起诉不予受理宣判后,当事人未上诉,裁定己发生法律效力本案主要涉及的法律条文有: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即"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 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二.者 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己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 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己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 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的权利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即"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 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认为,第三者实施了道路交通侵权行为,造成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有侵权 损害赔偿请求权:保险人行使代位权起诉第三者的,应当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 管辖现二被告的住所地及侵权行为地均不在北京市东城区,故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该 起诉没有管辖权,应裁定不予受理上述指导案例如想看详细裁判文书分析可登录httD:〃l. shtml(新增案例7、8)一、林小平(8岁)正在上小学,学校为学生集体办理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的医疗保险。

2018年6月8日,林小平在学校操场上活动时被另外一个学生抛来的石子击中左眼并被马上 送到医院抢救虽经医院多方医治,但伤势严重,最终导致其左眼失明保险公司根据合同支付了保险金和医疗费有人说,小红还应该找肇事孩子的家长,要求其赔偿损失有人说,保险公司己经赔付,不能也没有权利再要求事故责任方进行赔偿小红的父母于2019年8月11日请教律师,计划起诉问:1、在人身保险中涉及第三人的问题时应该如何处理?2、能否起诉?3、本案涉及凡个法律关系?答案及解析: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46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 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 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该条法律规定确立了人身保险中双重赔偿原则即保险公司基于 人身意外伤害险进行理赔之后,仍不影响被保险人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因 此,小红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以后,仍然有权就全部损失请求事故责任方予以赔偿2、能起诉《民法典》第18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 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 典》第188条《民法总则》第188条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修改了《民法总则》关于人身损害 赔偿请求权适用一年诉讼时效的规定,自《民法总则民法典》颁布后,统一适用3年的诉讼 时效。

3、本案涉及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意外伤害人身保险法律关系, 另一个是林小平与侵权人的侵权法律关系二、王强就自己的--辆新别克轿车向平安保险公司投保全险,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王强 的车辆被行驶在后面的车辆追尾,王强下车,发现追尾的是其好友李丽,遂转怒为笑,称车辆己 经投保,自己找平安保险公司赔偿,不要李丽赔偿王强找平安保险公司验了车,修车花费5000 元,要求平安保险公司赔偿损失平安保险公司要求王强告知肇事者的姓名以便行使代位追 偿权,但是王强称肇事者是自己的朋友,已经免除其赔偿责任,平安保险公司听说此情况后拒 绝赔偿试分析:王强是否有权免除肇事者赔偿白己车辆损失的责任?本案中平安保险公司拒绝 赔偿是否有法律根据?王强在免除肇事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是否有权要求平安保险公司赔 偿其损失?答案及解析:1、王强有权免除肇事者赔偿自己车辆损失的责任,因为财产所有权人有权放弃自己的财 产权利2、平安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有法律根据我国《保险法》第61条明确规定,保险事故发 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 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 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 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因为王强放弃了对肇事者的赔偿请求权,也就无权 请求平安保险公司赔偿3、王强无权要求平安保险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因为其对李丽的弃权行为对平安保险公 司也发生效力第九章/第十章无第十一章:北京精雕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奈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最高法指导案例2015年4月15日发布)基本案情:原告自主开发了精雕CNC雕刻系统,该系统由精雕雕刻CAD/CAM软件 (JDPaint软件)、精雕数控系统、机械本体三大部分组成该系统的使用通过两台计算机完 成,一台是加工编程计算机,另一台是数控控制计算机两台计算机运行两个不同的程序需 要相互交换数据,即通过数据文件进行具体是:JDPaint软件通过加工编程计算机运行生 成Eng格式的数据文件,再由运行于数控控制计算机上的控制软件接收该数据文件,将其变 成加工指令原告对上述JDPaint软件享有著作权,该软件不公开对外销售,只配备在原告 自主生产的数控雕刻机上使用2006年初,原告发现被告上海奈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奈凯公司)在其网站上大力宣传其开发的NC-1000雕钦机数控系统全面支持精雕各 种版本的Eng文件。

被告上述数控系统中的Ncstudio软件能够读取JDPaint软件输出的Eng 格式数据文件,而原告对Eng格式采取了加密措施被告非法破洋Eng格式的加密措施,开 发、销售能够读取Eng格式数据文件的数控系统,属于故意避开或者破坏原告为保护软件著 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行为,构成对原告软件著作权的侵犯“被告的行为使得其他数控雕 刻机能够非法接收Eng文件,导致原告精雕雕刻机销量减少,造成经济损失故原告请求法 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支持精雕JDPaint各种版本输出Eng格式的数控系统的开发、销碍及其 他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485 000元奈凯公司辩称:其开发的Ncstudio软 件能够读取JDPaint软件输出的Eng格式数据文件,但E。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