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AS公约的SOLAS公约的 产生与沿革产生与沿革一、一、1912年年4月月14日日“TITANIC”轮海难,导致轮海难,导致1522条生命条生命的丧失的丧失; 1913年底在年底在LONDON召开了首次国际海上人召开了首次国际海上人命安全会议命安全会议; 13个海运国家的代表出席了会议个海运国家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1914年元月年元月20日,签订了第一个海上人命安全日,签订了第一个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公约未能于预定的公约,公约未能于预定的1915年年7月生效 二、二、1929年制定了第二个年制定了第二个SOLAS公约,公约,18个国家参加个国家参加三、三、1948年制定了第三个年制定了第三个SOLAS公约,公约,34个国家参加个国家参加四、四、1960年制定了第四个年制定了第四个SOLAS公约,公约,55个国家参加个国家参加五、五、1974年年11月月1日日在在LONDON制定了第五个制定了第五个SOLAS公约,公约,71个国家参加这是迄今仍在使用的个国家参加这是迄今仍在使用的SOLAS公约 该公约于是该公约于是1980年年5月月25日生效日生效。
我国于我国于1980年月年月1月月7日核准了该公约日核准了该公约 SOLAS 74公约内容简介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of Life at Sea,1974; SOLAS 74)制定日期:制定日期:1974年年11月月1日日生效日期:生效日期:1980年年5月月25日日 现行的公约由现行的公约由《《SOLAS1974公约公约》》和和1988年议定书(年议定书(2000年年2月月3日起生效日起生效,它替代了,它替代了1978年年SOLAS议定书),以及对其附则不断修议定书),以及对其附则不断修改、补充和更新的修正案组成,其核心部分是改、补充和更新的修正案组成,其核心部分是公约的公约的附则附则公约性质公约性质 旨在对船舶及设备、船员操作、公旨在对船舶及设备、船员操作、公司管理和船旗国管理等实施有效控制从而司管理和船旗国管理等实施有效控制从而保障海上人命的国际公约,保障海上人命的国际公约, 是涉及海上是涉及海上安全的各种国际公约中最重要的公约。
安全的各种国际公约中最重要的公约公约框架公约框架 公约由正文、议定书、附则和附属于附公约由正文、议定书、附则和附属于附则的单独规则构成,三个层次的规定不可分则的单独规则构成,三个层次的规定不可分割 公约的附则公约的附则及单项规则及单项规则是学习的重点是学习的重点一、公约正文一、公约正文 公约正文有公约正文有13条程序性条条程序性条款,规定公约的一般义务、适款,规定公约的一般义务、适用范围、法律、规则、公约的用范围、法律、规则、公约的修正、生效与退出等内容修正、生效与退出等内容 二、二、 附则附则目前共有十二章目前共有十二章第第I章章 总则(检验和证书)总则(检验和证书)本章共有本章共有3节节21条规定第一节有第一节有5条,规定本规则仅条,规定本规则仅适用于适用于从事国际航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行的船舶,,以及例外、有关名词定义、免除、以及例外、有关名词定义、免除、等效等条款等效等条款第二节共有第二节共有15条,规定了对不同类型船舶实施条,规定了对不同类型船舶实施检验,检验, 对满足公约要求的船舶签发相应证书对满足公约要求的船舶签发相应证书。
若有明显理由认为该船或其设备情况在实质上若有明显理由认为该船或其设备情况在实质上与证书所载不符,港口国官员有权采取进一步与证书所载不符,港口国官员有权采取进一步行动,行动,以保证该船在未具备对旅客、船员或船以保证该船在未具备对旅客、船员或船舶本身都无危险的条件前舶本身都无危险的条件前不得开船出海不得开船出海第三节只有第三节只有1条,此条涉及事故调查条,此条涉及事故调查 自自2002年年2月月3日起,全球统一了(船舶检验与发证协日起,全球统一了(船舶检验与发证协调系统(简称调系统(简称HSSC)HSSC统一了船舶安全证书的最统一了船舶安全证书的最大有效期(大有效期(由于由于SOLAS74、、LL66、、MARPOL73/78等公等公约规定的检验与发证的间隔期与公约生效的日期都不相同,约规定的检验与发证的间隔期与公约生效的日期都不相同,船东为了实施船舶检验,不得不调整航行计划以适应到期船东为了实施船舶检验,不得不调整航行计划以适应到期的检验日期,的检验日期,HSSC使上述检验能同时进行,且各公约的使上述检验能同时进行,且各公约的证书有效期,除证书有效期,除客船安全证书为客船安全证书为12 个月外个月外,其余全部统,其余全部统一协调为一协调为5 年年)).•检验的种类检验的种类 初次检验初次检验;;换新检验;定期检验;期间检验;换新检验;定期检验;期间检验;年度检验;附加检验;船底外部的检查。
年度检验;附加检验;船底外部的检查• 客船的检验客船的检验•货船的检验货船的检验•船舶安全证书及其有效期船舶安全证书及其有效期第第II-1II-1章章 构造(构造、分舱与稳性、机电设备)构造(构造、分舱与稳性、机电设备) 本章规定客船水密舱的分舱,必须满足假定船壳本章规定客船水密舱的分舱,必须满足假定船壳破损后,船舶可保持漂浮和稳定的要求破损后,船舶可保持漂浮和稳定的要求 有关机电设备的规定,要求那些对于船舶、旅客和有关机电设备的规定,要求那些对于船舶、旅客和船员的安全为基本服务的机电设备,在不同紧急情况下,船员的安全为基本服务的机电设备,在不同紧急情况下,均能保持其效用对应急电源、操舵设备等提出要求均能保持其效用对应急电源、操舵设备等提出要求1.破损控制破损控制 公约通过对分舱、防撞舱壁、水密舱壁、水公约通过对分舱、防撞舱壁、水密舱壁、水密门、双层底、舱底排水的控制来保证船舶在破密门、双层底、舱底排水的控制来保证船舶在破舱的情况下仍有一定的稳性和储备浮力,以达到舱的情况下仍有一定的稳性和储备浮力,以达到保护海上人命安全的要求保护海上人命安全的要求。
2.操舵装置操舵装置3.应急电源应急电源第II-2章 防火、探火和灭火 本章共四部分本章共四部分63条,规定了所适用的范围、条,规定了所适用的范围、基本原则、有关名词定义及对消防、灭火、探火基本原则、有关名词定义及对消防、灭火、探火等设备、系统的要求,规定了对客船、货船、液等设备、系统的要求,规定了对客船、货船、液货船、现有客船在构造方面的消防措施货船、现有客船在构造方面的消防措施 目的是要求船舶的防火、探火和灭火达到最目的是要求船舶的防火、探火和灭火达到最充分可行的程度充分可行的程度 新修订的第新修订的第ⅡⅡ-2章于章于2000年年12月通过,并月通过,并于于2002年年7月月1日起生效日起生效1.基本原则;基本原则;2.消防设备的配备要求;消防设备的配备要求;3.紧急逃生呼吸器(紧急逃生呼吸器(EFDB)()(符合符合〈〈消防安全系消防安全系统规则统规则〉〉((FSS Code)的相关要求)的相关要求) 第III章 救生设备与装置(一)概述(一)概述修改时间:修改时间:19961996年年6 6月月4 4日日生效时间:生效时间:19981998年年7 7月月1 1日日 新的第三章的单独规则—国际救生设备规则,即LSA规则,在1998年7月1日成为强制规则。
(二)内容(二)内容1 1、定义,如抗暴露服、救生服、保温用具等;、定义,如抗暴露服、救生服、保温用具等;2、通信(、通信(Two-way VHF R/T,,SART,,遇险火焰遇险火焰信号,船上通信和报警系统)信号,船上通信和报警系统)3、个人救生设备(救生圈,救生衣,、个人救生设备(救生圈,救生衣,救生服、保救生服、保温用具)温用具)4、救生艇法和救助艇、救生艇法和救助艇5、训练手册、训练手册6、应急演习、训练及应变部署表、应急演习、训练及应变部署表第IV章 无线电通信设备 本章规定了有关电报值班、无线电报台及无线电报设备等技术本章规定了有关电报值班、无线电报台及无线电报设备等技术要求共有要求共有A A、、B B、、C C、、三部分三部分17条 为实施为实施GMDSS((The Global Maritime Distress and Safety System),,本章在本章在1988年全面修正年全面修正 本修正案于本修正案于1992年年2月月1日起生效日起生效 1996年年2月月1日,日,Morse法规淘汰,所有国际航行的客船和法规淘汰,所有国际航行的客船和300总吨以上的货船,要求安装用来提高事故时营救机会的设备,总吨以上的货船,要求安装用来提高事故时营救机会的设备,包括用来定位船舶及救生艇的卫星紧急定位指示器无线电信标包括用来定位船舶及救生艇的卫星紧急定位指示器无线电信标(EPIRBs)和搜救无线电发射机应答器和搜救无线电发射机应答器(SARTs)。
第V章 航 行 安 全 本章共有本章共有2323条,规定了应由缔约国政府提供的航行服务,条,规定了应由缔约国政府提供的航行服务,此章适用于一切此章适用于一切航线上的船舶航线上的船舶 主要内容如下:主要内容如下:1)危险通报;)危险通报;2)遇险通报;)遇险通报;3)船长决定权;)船长决定权;4)通信信)通信信号灯;号灯;5)引航员登离船装置;)引航员登离船装置;6)操舵装置的操作、试验和演习操舵装置的操作、试验和演习 本章还规定了本章还规定了船方对遇险船舶进行帮助的责任船方对遇险船舶进行帮助的责任,以及缔约国政府从安全观,以及缔约国政府从安全观点保证船舶充足有效配员的责任点保证船舶充足有效配员的责任 新修订的新修订的第第V章于章于2000年年12月通过,于月通过,于2002年年7月月1日生效日生效修订后的本章规定,某些船舶必须配备的本章规定,某些船舶必须配备航行数据记录仪航行数据记录仪(VDRs)以及以及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第VI章 货 物 装 运 本章共有本章共有A A、、B B、、C C三部分三部分9 9条。
本章对谷物的条本章对谷物的积载、平舱和固定作出了具体要求积载、平舱和固定作出了具体要求 此章在此章在19911991年进行了全面改写,目的是使其年进行了全面改写,目的是使其适用于除液化气船和液货船外的所有船舶适用于除液化气船和液货船外的所有船舶第VII章 危险货物的载运本章包含四个部分:本章包含四个部分: A部分部分——包装或散装包装或散装固体危险货物的载运固体危险货物的载运 本章参考了本章参考了IMO制定的制定的《《国际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International Maritime Dangerous Goods Code) B部分部分——对散装运输危险对散装运输危险液体化学品船舶的构造和设备液体化学品船舶的构造和设备作出了规定,作出了规定, 要求要求1986年年7月月1日日 以后建造的化学品船舶应符合以后建造的化学品船舶应符合《《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构造和设备规则 ((IBC Code)》》 ((The International Bulk Chemical Code)要求。
要求 C部分部分——对散装运输对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的构造和设备液化气体船舶的构造和设备作出了规定,作出了规定, 要求要求1986年年7月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运输液化气体船舶应符合日或以后建造的运输液化气体船舶应符合《《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构造和设备规则 ((IGC Code)》》 ((The International Gas Carrier Code)要求 D部分部分——对载运包装对载运包装辐射核燃料、钚和高度放射性废物的船舶辐射核燃料、钚和高度放射性废物的船舶提出了特殊的提出了特殊的要求要求 从从2004年年1月月1日开始,本章将要求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符合日开始,本章将要求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符合《《国际海运危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险货物规则(IMDG Code)》》的相关规定的相关规定 第VIII章 核 动 力 船 舶 本章共有本章共有1212条本章对核动力船舶的规定,条本章对核动力船舶的规定,限于对核辐射损害的基本要求限于对核辐射损害的基本要求19811981年年IMOIMO通过了通过了作为必备的伴随文件作为必备的伴随文件《《核动力商船安全规则核动力商船安全规则》》。
第第IXIX章章 船舶安全营运管理船舶安全营运管理1.1.定义定义 ISM CodeISM Code《《国际安全管理规则国际安全管理规则》》、、 19941994年年5 5月月2525日日缔缔约国大会通过,约国大会通过,19981998年年7 7月月1 1日日生效2.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3.3.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管理要求4.4.发证发证5.5.状况的保持状况的保持6.6.验证与控制验证与控制第第X X章章 高速船安全措施高速船安全措施1.1.定义定义 国际高速船安全规则(国际高速船安全规则(HSC CODE-The International HSC CODE-The International Code of Safety for High-Speed Craft Code of Safety for High-Speed Craft )) 19941994年年5 5月月2525日日缔约国大会通过,缔约国大会通过,19961996年年1 1月月1 1日生效日生效 20002000年年1212月月对对9494规则进行了修改,于规则进行了修改,于20022002年年7 7月月1 1日日执行。
执行2.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3.3.高速船的要求高速船的要求第第XIXI章章 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 第第XI-1章于章于1994年年5月通过,月通过,1996年年1月月1日起生效日起生效 20022002年年1212月月1212日,日,IMOIMO通过了通过了SOLASSOLAS公约新增的公约新增的第第Ⅺ—2Ⅺ—2章章;会议通过了;会议通过了《《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ISPS规则规则) ) ISPS规则规则由由A A部分部分( (其规定为强制性其规定为强制性) )和和B B部分部分( (其规其规定为建议性定为建议性) )组成,要求船舶、船公司和港口设施符合国组成,要求船舶、船公司和港口设施符合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A A部分规定的相关要求,而规部分规定的相关要求,而规则则B B部分作为指导部分作为指导ISPSISPS规则已于规则已于20042004年年7 7月月1 1日生效第第XIIXII章章 关于散货船的附加安全措施关于散货船的附加安全措施 IMO1997IMO1997年年1111月月2727日通过。
日通过19991999年年7 7月月1 1日生效 对对1999年年7月月1日以后建造的日以后建造的船长船长150m以上的、以上的、载运的货物密度在载运的货物密度在1000kg//m3以上的散货船提出了以上的散货船提出了结构上的要求结构上的要求 对载运货物密度在对载运货物密度在1 780kg//m3以上的,运送以上的,运送如铁矿石、铸铁、钢材、铝土、水泥等货物的现有散货如铁矿石、铸铁、钢材、铝土、水泥等货物的现有散货船提出了船提出了特殊的结构要求特殊的结构要求 密度在密度在1 000kg//m3以上、以上、1 780 kg//m3以以下的货物包括谷物,如小麦、大米及木料下的货物包括谷物,如小麦、大米及木料 SOLAS74公约包括:公约包括: (1)公约正文;公约正文; (2)1978年年SOLAS议定书;议定书; (3)公约附则公约附则(安全规则安全规则)及其单项规则及其单项规则 这这三三个个层层次次的的规规定定是是不不可可分分割割的的它它包包含含了了为为增增进进航航运安全的各种各样的运安全的各种各样的强制性措施强制性措施。
如如::1994年年的的SOLAS公公约约缔缔约约国国大大会会通通过过了了SOLAS74公公约约新新增增第第Ⅸ章章“船船舶舶安安全全营营运运管管理理”,,使使SOLAS74公约的性质公约的性质在以下两个方面发生了变化:在以下两个方面发生了变化: SOLAS74公约公约的性质的性质 (1)SOLAS公公约约由由原原有有的的“纯纯技技术术”公公约约变变成成“技技术术管理管理”公约公约 原原有有公公约约八八章章的的几几乎乎所所有有条条款款,,除除第第III//18条条(关关于于弃弃船船训训练练和和操操练练)涉涉及及管管理理方方面面内内容容以以外外,,全全是是技技术术性性条款 但但新新增增的的第第Ⅸ章章和和第第XI章章内内容容多多是是有有关关管管理理方方面面的的这这标标志志着着IMO对对海海上上人人命命安安全全和和环环境境保保护护方方面面所所采采取取的的措措施施,,在在指指导导思思想想上上有有了了一一个个很很大大转转变变,,即即意意识识到到人人为为因因素在确保海上安全和防止海洋污染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素在确保海上安全和防止海洋污染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2)SOLAS公公约约的的范范围围已已从从原原有有的的船船舶舶扩扩大大到到岸岸基基由由于于ISM规规则则和和ISPS规规则则的的实实施施,, 该该公公约约不不再再局局限限于于船船的本身,而且涉及到了岸上的公司和港口设施的本身,而且涉及到了岸上的公司和港口设施 SOLAS74公约公约的性质的性质 二、船舶检验与证书二、船舶检验与证书 1.适用、定义.适用、定义 1))本本公公约约适适用用于于从从事事国国际际航航行行的的船船舶舶,,不不适适用用::军军用用舰舰艇艇和和运运兵兵船船;;总总吨吨位位小于小于500总吨的货船;非机动船;制造简陋的木船;非营业的游艇;渔船总吨的货船;非机动船;制造简陋的木船;非营业的游艇;渔船 2)公约用语的含义:)公约用语的含义: (1)主管机关:系指船旗国政府主管机关:系指船旗国政府 (2)国际航行:系指由适用本公约的一国驶往该国以外港口或与此相反的航行国际航行:系指由适用本公约的一国驶往该国以外港口或与此相反的航行 (3)乘客:乘客:除下列人员外皆为乘客:除下列人员外皆为乘客: ①①船长和船员,或在船上以任何职位从事或参加该船业务的其他人员;船长和船员,或在船上以任何职位从事或参加该船业务的其他人员; ②②一周岁以下的儿童。
一周岁以下的儿童 (4)客船:客船:系指载客超过系指载客超过12人的船舶人的船舶 (5)货船:系指非客船的任何船舶货船:系指非客船的任何船舶 (6)液货船:系指建造成或改建成适合于运输散装易燃液体货物的货船液货船:系指建造成或改建成适合于运输散装易燃液体货物的货船 (7)核能船舶:系指设有核动力装置的船舶核能船舶:系指设有核动力装置的船舶 (8)1海里海里(n mile)::系指系指1852米或米或6080英尺的距离英尺的距离 2.检验与证书.检验与证书 1)检查与检验检查与检验 (1)初次检验:初次检验:在船舶投入营运前进行在船舶投入营运前进行 (2)定期检验:定期检验: ①①客船每客船每12个月检验个月检验1次;次; ②②货货船船船船体体、、机机器器和和设设备备的的检检验验间间隔隔期期由由主主管管机机关关规规定定,,但但最最长不超过长不超过5年;年; ③③货船救生设备和其他设备的检验间隔期为货船救生设备和其他设备的检验间隔期为24个月 (3)期间检验期间检验:对于船龄:对于船龄10年及以上的液货船:年及以上的液货船: ①①在在货货船船构构造造安安全全证证书书的的有有效效期期内内,,至至少少进进行行一一次次。
在在该该证证书书有效期的期中之日前或后有效期的期中之日前或后6个月内进行个月内进行 ②②在货船在货船设备设备安全证书的每周年日期前或后安全证书的每周年日期前或后3个月内进行个月内进行 2.检验与证书.检验与证书 (4)附加检验附加检验:: 在船舶发生重要修理或换新等情况下进行在船舶发生重要修理或换新等情况下进行 (5)年度检验或不定期检查年度检验或不定期检查:: 在在证证书书有有效效期期间间,,应应对对船船舶舶进进行行不不定定期期检检查查如如主主管管机机关关制制定定法法定定年年度度检检验验时时,,则则不不定定期期检检查查就就不不是是强强制制性性的的年年度度检检验验在在相相应应证证书书每每周周年年日日期期前前或或后后3个个月月内内进进行行((HSSC规规定定,,对对货货船船必必须须强强制制进进行行年年度度检检验验,,取取消消了了不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 2)船舶安全证书及其有效期船舶安全证书及其有效期 船舶经船舶经初次检验或定期检验初次检验或定期检验,符合公约要求的,,符合公约要求的,主管机关签发下列证书主管机关签发下列证书:: 客客船船安安全全证证书书;;货货船船构构造造安安全全证证书书;;货货船船设设备备安安全全证证书书::货货船船无无线线电电安安全全证证书;免除证书书;免除证书 。
货货船船构构造造安安全全证证书书的的有有效效期期自自签签发发之之日日起起不不得得超超过过5年年,,不不允允许许对对该该证证书书的的5年年有有效效期期进进行行展展期期货货船船设设备备安安全全证证书书的的有有效效期期自自签签发发之之日日起起不不得得超超过过24个个月月 其他证书的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不得超过其他证书的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不得超过12个月 ((HSSC规规定定,,货货船船所所有有安安全全证证书书的的有有效效期期最最长长为为5年年,,客客船船安安全全证证书书为为12个个月月)) 除除货货船船构构造造安安全全证证书书的的5年年有有效效期期不不得得展展期期外外,,如如果果某某一一证证书书期期满满时时该该船船不不在在登登记记国国或或预预定定检检验验国国港港口口,,在在正正当当合合理理的的情情况况下下,,主主管管机机关关可可将将该该证证书书展展期期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展期期限不得超过5个月个月 船舶安全证书在下列情况下失效:船舶安全证书在下列情况下失效: (1)船舶在规定期限内,船舶在规定期限内, 未进行规定的检查或检验;未进行规定的检查或检验; (2)船舶变更船旗国船舶变更船旗国(若在两缔约国间变更船旗,允许在若在两缔约国间变更船旗,允许在3个月内换取新证书个月内换取新证书)。
三、操舵装置和应急电源三、操舵装置和应急电源 1.操舵装置.操舵装置 1)每艘船舶应配备每艘船舶应配备主操舵装置和辅助操舵装置主操舵装置和辅助操舵装置 2)主操舵装置和舵杆应:主操舵装置和舵杆应: (1)具具有有足足够够强强度度,,并并能能在在验验证证的的最最大大营营运运前前进进航航速速下操纵船舶;下操纵船舶; (2)能能在在船船舶舶最最深深航航海海吃吃水水和和以以最最大大营营运运前前进进航航速速前前进进时时将将舵舵自自一一舷舷350转转至至另另一一舷舷其其350以以及及于于相相同同条条件件下下在在28s内将舵自一舷内将舵自一舷350转至另一舷转至另一舷300 3)辅助操舵装置应:辅助操舵装置应: (1)具有足够强度并能于紧急时迅速投入工作;具有足够强度并能于紧急时迅速投入工作; (2)能能在在船船舶舶最最深深航航海海吃吃水水和和以以最最大大营营运运前前进进航航速速的的一一半半或或7节节前前进进时时(取取大大者者),,在在不不超超过过60s内内将将舵舵自自一一舷舷150转至另一舷转至另一舷150 。
三、操舵装置和应急电源三、操舵装置和应急电源 4)主操舵装置和辅助操舵装置的动力设备应:主操舵装置和辅助操舵装置的动力设备应: (1)失电后再次获得电源供应时能失电后再次获得电源供应时能自动再起动自动再起动;; (2)能能从从驾驾驶驶室室使使之之工工作作操操舵舵装装置置的的任任何何一一台台动动力力设备失电时,应在驾驶室里发出声光警报设备失电时,应在驾驶室里发出声光警报 5)驾驶室与舵机室之间应设有通信设施驾驶室与舵机室之间应设有通信设施 6)舵角位置:舵角位置: (1)当主操舵装置系动力操纵,应在驾驶室显示当主操舵装置系动力操纵,应在驾驶室显示 (2)能在舵机室内辨认出来能在舵机室内辨认出来 7)如如果果舵舵杆杆直直径径超超过过230mm,,应应设设有有由由应应急急电电源源或或位位于于舵舵机机室室内内的的独独立立动动力力源源在在45s内内自自动动供供电电的的替替代代动动力力源源每每艘艘10000总总吨吨及及以以上上的的船船舶舶,,替替代代动动力力源源应应具具有有至至少少连续运转连续运转30min的能力,其他船上则至少为的能力,其他船上则至少为10min。
2.应急电源.应急电源 1)每艘船舶均应设有一独立的应急电源;每艘船舶均应设有一独立的应急电源; 2)应急电源应急电源应置于最高连续甲板之上应置于最高连续甲板之上,不应置于防撞舱壁之前不应置于防撞舱壁之前 3)应应急急电电源源有有足足够够的的功功率率在在紧紧急急情情况况下下,,能能在在下下述述规规定定时时间间内内同同时向下列设备供电时向下列设备供电 :: (1)每每一一登登乘乘救救生生艇艇、、筏筏的的集集合合地地点点、、登登乘乘地地点点和和舷舷侧侧的的应应急急照照明明供供电电时时间间(包包括括通通达达上上述述地地点点的的走走廊廊、、梯梯道道和和出出入入口口)为为货货船船3h、、客船客船36h (2)下列下列处所应急照明供电时间为货船处所应急照明供电时间为货船18h、、客船客船36h:: ①①所有服务和居住处所的走廊、梯道、出入口和载人电梯;所有服务和居住处所的走廊、梯道、出入口和载人电梯; ②②机器处所和主发电站及它们的控制位置;机器处所和主发电站及它们的控制位置; ③③所有控制站、机器控制室和每一主配电板和应急配电板处;所有控制站、机器控制室和每一主配电板和应急配电板处; ④④储藏消防员装备的所有处所;储藏消防员装备的所有处所; ⑤⑤操舵装置处;操舵装置处; ⑥⑥消防泵和应急舱底泵以及它们的电动机起动位置。
消防泵和应急舱底泵以及它们的电动机起动位置 (3)对下列对下列设备的供电时间为货船设备的供电时间为货船18h、、客船客船36h:: ①①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所要求的航行灯和其他信号灯;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所要求的航行灯和其他信号灯; ②②在在1995年年2月月1日日或或以以后后建建造造的的船船上上,,按按要要求求设设置置的的甚甚高高频频无无线线电电装装置置;;中中频频无无线线电电装装置置、、卫卫星星船船舶舶地地球球站、中频/高频无线电装置;站、中频/高频无线电装置; ③③应急情况下所要求的所有船内通信设备;应急情况下所要求的所有船内通信设备; ④④公约要求船上装设的导航设备;公约要求船上装设的导航设备; ⑤⑤探火和火灾报警系统探火和火灾报警系统 ; ⑥⑥断续操作的白昼信号灯、船舶号笛、手动报警按钮断续操作的白昼信号灯、船舶号笛、手动报警按钮和紧急时需要使用的所有船内信号和紧急时需要使用的所有船内信号 4)应急电源可以是应急电源可以是1台发电机或台发电机或1组蓄电池组蓄电池, 应符合:应符合: (1)当应急电源为应急发电机时当应急电源为应急发电机时,它应:,它应: ①①由由适适当当的的原原动动机机驱驱动动,,有有独独立立的的燃燃油油供供应应,,燃燃油油闪点闪点(闭杯试验闭杯试验)不低于不低于43℃;; ②②在在主主电电源源发发生生故故障障时时自自动动起起动动,,并并自自动动与与应应急急配配电板接通,能在电板接通,能在45s内对规定的负载供电。
内对规定的负载供电 (2)当应急电源为蓄电池组时,当应急电源为蓄电池组时,它应:它应: ①①能能承承载载应应急急负负载载而而不不必必充充电电,,在在整整个个供供电电期期间间蓄蓄电池的电压变化在其电池的电压变化在其额定电压额定电压的的±12%之内%之内;; ②②如如主主电电源源发发生生故故障障时时,,能能自自动动与与应应急急配配电电板板接接通通,,并立即对规定的负载供电并立即对规定的负载供电 5)应应急急发发电电机机及及原原动动机机和和应应急急蓄蓄电电池池组组,,应应设设计计在在船船舶舶正浮和横倾达正浮和横倾达22..50或纵倾或纵倾100,保证能以全功率供电保证能以全功率供电 6)应应对对整整个个应应急急供供电电系系统统进进行行定定期期试试验验,,包包括括自自动动起起动动装置的试验:装置的试验: (1)应急发电机组应能在温度为应急发电机组应能在温度为0℃下下冷态迅速起动冷态迅速起动 (2)能够自动起动的每台应急发电机组均应设有主管机能够自动起动的每台应急发电机组均应设有主管机关认可的起动装置,该装置应储备关认可的起动装置,该装置应储备至少供三次连续起动的至少供三次连续起动的能源能源。
还应设有在还应设有在30min内另加内另加3次起动次起动的第二能源,的第二能源, 四、对机器处所的消防要求四、对机器处所的消防要求1设有燃油锅炉或燃油装置的处所设有燃油锅炉或燃油装置的处所 设设有有燃燃油油锅锅炉炉或或燃燃油油装装置置的的机机器器处处所所,,应应有有下下列列一一种种固定灭火系统:固定灭火系统: (1)符符合合公公约约规规定定的的气气体体灭灭火火系系统统(二二氧氧化化碳碳、、蒸蒸汽汽等等);; (2)符合公约规定的高倍泡沫灭火系统;符合公约规定的高倍泡沫灭火系统; (3)符合公约规定的压力水雾灭火系统符合公约规定的压力水雾灭火系统2.设有内燃机的机器处所应设有下列装置.设有内燃机的机器处所应设有下列装置 1)设有上述对燃油锅炉或燃油装置机器处所所要求的设有上述对燃油锅炉或燃油装置机器处所所要求的各灭火系统中的一种各灭火系统中的一种 2)至少设有一套手提式泡沫枪装置至少设有一套手提式泡沫枪装置 3.其他.其他 1)所所有有船船舶舶应应按按表表3—2要要求求设设置置独独立立驱驱动动的的消防泵 表表3—2 对独立驱动的消防泵的要求对独立驱动的消防泵的要求4 000总吨及以上的客船总吨及以上的客船 至少至少3台台4 000总吨以下的客船和总吨以下的客船和1000总吨以上的货船总吨以上的货船 至少至少2台台1 000总吨以下的货船总吨以下的货船 应使主管机关满意应使主管机关满意 2)最低压力要求最低压力要求 在在两两台台消消防防泵泵同同时时工工作作时时,,在在所所有有消消火火栓栓处处应应维持表维持表3—33—3、、3—43—4中规定的最低压力。
中规定的最低压力 表表3-3 客船消火栓处应维持的最低压力客船消火栓处应维持的最低压力4 000总吨及以上总吨及以上 031MPa1000总吨及以上但小于总吨及以上但小于4 000总吨总吨 027MPa1 000总吨以下总吨以下 使主管机关满意使主管机关满意 6 000总吨及以上总吨及以上 027MPa1 000总吨及以上但小于总吨及以上但小于6 000总吨总吨 025MPal 000总吨以下总吨以下使主管机关满意使主管机关满意 表表3—5 1994年年10月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客船日或以后建造的客船4 000总吨及以上的客船总吨及以上的客船 04 MPa小于小于4 000总吨的客船总吨的客船 03 MPa注:使主管机关满意通常规定为注:使主管机关满意通常规定为“2股不小于股不小于12 m射程的水柱射程的水柱”” 表表3-4 货船消火栓处应维持的最低压力货船消火栓处应维持的最低压力 3)应急消防泵应急消防泵 应应急急消消防防泵泵的的排排量量应应不不少少于于消消防防泵泵总总排排量量的的40%%,,并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小于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小于25 m3 //h. 4)国际通岸接头国际通岸接头 (1)500总总吨吨及及以以上上的的船船舶舶,,至至少少应应设设有有1只只国国际际通通岸岸接接头头。
(2)国国际际通通岸岸接接头头的的法法兰兰的的标标准准尺尺寸寸,,应应符符合合表表3-6的的要求 (3)国国际际通通岸岸接接头头应应设设计计成成能能承承受受1..0MPa 工工作作压压力力.. 国国际际通通岸岸接接头头应应与与1只只能能承承受受1..0MPa工工作作压压力力的的任任何何材材料料的的垫垫片片及及4只只长长度度为为50mm、、直直径径为为16mm的的螺螺栓栓和和8只垫圈一起保存在船上只垫圈一起保存在船上 名称名称 尺尺 寸寸 外径外径 178 mm 内径内径 64 mm 螺栓节圆螺栓节圆直径直径 132 mm 法兰槽法兰槽口口 直径为直径为19mm的孔的孔4个,等距离分布在上述螺栓节圆个,等距离分布在上述螺栓节圆直径上,开槽口至法兰外缘直径上,开槽口至法兰外缘 法兰厚度法兰厚度 至少为至少为14..5mm 螺栓及螺螺栓及螺母母 4副,每只直径副,每只直径16mm,,长度长度50mm 五、救生设备与装置五、救生设备与装置 1对所有救生设备的一般要求对所有救生设备的一般要求 1)在在-30℃至至+65℃的空气温度范内围存放而不致损坏;的空气温度范内围存放而不致损坏; 2) 在在-1℃至至+30 ℃的海水的海水中中,,应能完全使用;应能完全使用; 3)应防腐烂,耐腐蚀,不受应防腐烂,耐腐蚀,不受海海水、油类侵袭的过度影响;水、油类侵袭的过度影响; 4)如暴露在日光如暴露在日光下下,,应能抗老化;应能抗老化; 5)在一切有助于探测的部位具有鲜明易在一切有助于探测的部位具有鲜明易 见的颜色;见的颜色; 6)在有助于探测的位置装贴逆向反光材料在有助于探测的位置装贴逆向反光材料 ;; 7)如必须在风浪中使用,则能在该环境中令人满意地工作。
如必须在风浪中使用,则能在该环境中令人满意地工作 2.个人救生设备.个人救生设备 1)对救生圈的要求对救生圈的要求 (1)不大于不大于800mm外径及不小于外径及不小于400mm的内径;的内径; (2)能能在在淡淡水水中中支支承承不不小小于于14..5 kg的的铁铁块块达达24 H之久;之久; (3)具有不小于具有不小于2..5 kg的重量;的重量; (4)在被火完全包围在被火完全包围2 s后,不致燃烧或继续熔化;后,不致燃烧或继续熔化; (5) 其其构构造造应应能能经经受受从从存存放放位位置置至至最最轻轻载载航航行行水水线线的的高度或高度或30 m处处(取其大者取其大者),降落下水,并不致损害,降落下水,并不致损害 ;; (6)设设有有直直径径不不小小于于95 mm并并且且长长度度不不小小于于救救生生圈外直径圈外直径4倍的救生握索倍的救生握索1根,根, 2)对救生衣的要求对救生衣的要求 (1)救生衣在被火完全包围救生衣在被火完全包围2s后后,不致燃烧或继续熔化;,不致燃烧或继续熔化; (2)救救生生衣衣的的构构造造应应满满足足::1个个人人能能在在1min内内正正确确穿穿好好救救生生衣衣;; 让让穿穿着着者者从从至至少少4..5 m高高度度跳跳入入水水中中时时不不致致受受伤,且没有脱离或损坏救生衣;伤,且没有脱离或损坏救生衣; (3)在平静淡水中,救生衣具有足够的浮力与稳性;在平静淡水中,救生衣具有足够的浮力与稳性; (4)救救生生衣衣在在浸浸入入淡淡水水中中24 h后后,,其其浮浮力力不不应应降降低低5%%以以上上;; (5)每件救生衣应备有用细索系牢的哨笛;每件救生衣应备有用细索系牢的哨笛; (6)对对于于气气胀胀式式救救生生衣衣应应具具有有不不少少于于2个个独独立立的的充充气气室室,,浸浸水水后后能能自自动动充充气气,,还还应应具具有有至至少少维维持持8 h 光光照照的的救救生生衣衣灯,如果是闪光灯还应有手动操作开关。
灯,如果是闪光灯还应有手动操作开关 3.救生艇、筏.救生艇、筏 1)对救生筏的一般要求对救生筏的一般要求 (1)救生筏的构造,应能经受在一切海况下暴露漂浮达救生筏的构造,应能经受在一切海况下暴露漂浮达30天天;; (2)救救生生筏筏的的构构造造应应使使其其从从18m高高度度处处投投入入下下水水后后,,救救生生筏筏及及其其属具的使用能令人满意;属具的使用能令人满意; (3)在在顶顶篷篷撑撑起起和和未未撑撑起起的的情情况况下下,,漂漂浮浮的的救救生生筏筏应应能能经经受受从从筏筏底以上至少底以上至少4..5m的高度重复多次跳登;的高度重复多次跳登; (4)当当救救生生筏筏在在载载足足全全部部乘乘员员及及属属具具并并放放下下1只只海海锚锚后后,,救救生生筏筏应应能在平静水中以能在平静水中以3 kn航速被拖带;航速被拖带; (5)救救生生筏筏应应设设有有保保护护乘乘员员免免受受暴暴露露的的顶顶篷篷,,该该顶顶篷篷在在救救生生筏筏降降落后和到水面时能自动撑起,并有收集雨水的设施;落后和到水面时能自动撑起,并有收集雨水的设施; (6)救救生生筏筏应应设设1根根有有效效的的首首缆缆,,其其长长度度应应不不小小于于从从存存放放处处到到最最轻轻载航行水线距离的载航行水线距离的2倍或倍或15m,,取其大者;取其大者; 2)对救生艇的一般要求对救生艇的一般要求 (1) 救救生生艇艇在在海海浪浪中中应应具具有有充充裕裕的的稳稳性性,, 在在载载足足全全部部乘乘员员及及属属具具后后,,具具有有足足够够的干舷的干舷。
(2)所所有有救救生生艇艇应应有有足足够够的的强强度度,,当当船船舶舶在在平平静静水水中中以以5 kn航航速速前前进进时时,,能能降降落水中并被拖带落水中并被拖带 (3)救生艇人数救生艇人数不能超过不能超过150人人 (4)每每艘艘救救生生艇艇应应由由压压燃燃式式发发动动机机驱驱动动,,任任何何救救生生艇艇均均不不得得使使用用燃燃料料的的闪闪点点为为43℃或以下或以下(闭杯试验闭杯试验)的发动机的发动机 发动机应设有手起动系统,或设有两个独立的可再次充电的电源起动系统发动机应设有手起动系统,或设有两个独立的可再次充电的电源起动系统 发发动动机机起起动动系系统统和和辅辅助助起起动动设设施施应应在在环环境境温温度度-15℃,,启启动动操操作作程程序序开开始始后后2 min内内启启动动发发动动机机 当载足全部乘员和属具,当载足全部乘员和属具, 救生艇在平静水中前进,航速应至少为救生艇在平静水中前进,航速应至少为6 kn,, 当当拖拖带带1只只载载足足全全部部乘乘员员和和属属具具的的25人人救救生生筏筏或或其其相相等等负负载载时时,,其其航航速速应应至至少为少为2 kn。
应配备足够的燃料,以供满载的救生艇以应配备足够的燃料,以供满载的救生艇以6 kn的航速的航速运转不少于运转不少于24 h 发动机还应能在救生艇无水冷状态下运转不少于发动机还应能在救生艇无水冷状态下运转不少于5 min 4.救生艇筏的存放与回收.救生艇筏的存放与回收 救救生生艇艇筏筏的的存存放放应应装装备备齐齐全全,, 使使2名名艇艇员员在在5 min内内完完成成登登乘乘和和降降落落准准备工作 客客船船的的所所有有救救生生艇艇筏筏,,应应能能在在发发出出弃弃船船信信号号后后30 min 内内,,载载足足全全部部乘乘员和属具后,全员和属具后,全 部降落水面部降落水面 货货船船的的所所有有救救生生艇艇筏筏,,应应能能在在发发出出弃弃船船信信号号后后10 min内内,,载载足足全全部部乘乘员员和属具后,全部降落水面和属具后,全部降落水面 救救生生艇艇的的降降落落与与回回收收装装置置及及其其吊吊艇艇索索,,应应于于船船舶舶最最轻轻载载航航行行纵纵倾倾100及及向向任何一舷任何一舷横倾横倾20 0时,使救生艇能到达海面。
时,使救生艇能到达海面 5.其他.其他 1)船上维扩保养须知船上维扩保养须知 (1)每每周周应应进进行行的的试试验验和和检检查查:: 只只要要环环境境温温度度在在起起动动发发动动机机所所规规定定的的最最低低温温度度以以上上,,所所有有救救生生艇艇和和救救助助艇艇的的发发动动机机应应进进行行正正车车和和倒倒车车运运转转,,总总时时间间不不少少于于3 min37期考期考 42 SOLAS公公约约规规定定,,只只要要环环境境温温度度在在起起动动发发动动机机所所规规定定的的最最低低温温度度以以上上,,一一切切救救生生艇艇和和救救助助艇艇发发动动机机应应进进行行正正车车和和倒倒车车运运转转,,总总时时间间不不少少于于______分分钟钟 A. 2 B. 3 C. 5 D. 8 四、航行安全四、航行安全2000年年12月的修正案修改的主要内容为:月的修正案修改的主要内容为: ((1)船舶必须配备)船舶必须配备VDR((Voyage Data Recorders)); ((2))对于某些船舶要求配备对于某些船舶要求配备AIS((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s)) 1..危险通报危险通报 每每艘艘船船舶舶的的船船长长如如遇遇有有下下列列情情况况之之一一时时,,均均有有责责任任自自行行采采取取一一切切措措施施将将此此信信息息通知附近各船及能与之通信的最近岸上主管当局通知附近各船及能与之通信的最近岸上主管当局 ::(1)遇遇到危险的冰、危险的漂浮物,或其他任何对航行的直接危险;到危险的冰、危险的漂浮物,或其他任何对航行的直接危险;(2)热带风暴;热带风暴;(3)遇到伴随强风的低于冰点的气温致使上层建筑严重积聚冰块;遇到伴随强风的低于冰点的气温致使上层建筑严重积聚冰块;(4)未曾收到风暴警报而遇到蒲福风级未曾收到风暴警报而遇到蒲福风级10级及以上风力时。
级及以上风力时 2.自动操舵仪的使用.自动操舵仪的使用 自动操舵仪,应能够立即改为人工操舵自动操舵仪,应能够立即改为人工操舵 从从自自动动操操舵舵转转换换为为人人工工操操舵舵,,以以及及相相反反地地从从人人工工操操舵舵转转换换为为自自动动操操舵舵,,应应由由一位负责的驾驶员操作或在其监督下进行操作一位负责的驾驶员操作或在其监督下进行操作 在在长长期期使使用用自自动动操操舵舵仪仪之之后后,,以以及及在在进进入入需需要要特特别别谨谨慎慎驾驾驶驶区区域域之之前前,,均均应应试试验人工操舵验人工操舵 3.操舵装置的试验和操作.操舵装置的试验和操作 在在需需要要特特别别注注意意的的航航行行区区域域,,船船舶舶应应有有1台台以以上上的的操操舵舵装装置置的的动动力设备同时工作力设备同时工作 在在开航前开航前12h之内之内,应对操舵装,应对操舵装置置进行核查和试验:进行核查和试验: (1)按照所要求的操舵装置能力进行操满舵试验按照所要求的操舵装置能力进行操满舵试验 (2)操舵装置及其联结部件的外观检查;操舵装置及其联结部件的外观检查; (3)驾驶室及舵机室通信手段的工作试验。
驾驶室及舵机室通信手段的工作试验 至少每三个月应进行一次应急操舵演习至少每三个月应进行一次应急操舵演习 4.配员.配员 从从事事国国际际航航行行的的一一切切客客船船和和500总总吨吨及及以以上上的的每每艘艘船船舶舶,,应应备备有有一份由主管机关颁发的适当的配员文件,作为最少安全配员的凭证一份由主管机关颁发的适当的配员文件,作为最少安全配员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