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集体劳动关系法律制度第一节 集体劳动关系法基本理论第二节 工会第三节 集体协商第四节 集体合同第五节 职工民主参与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集体劳动关系法是个别劳动关系法的衍生和发展,是劳动关系的“二次矫正”、也是劳动关系调整的“中观层次” 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集体劳动关系法的基本理论;工会体制、工会及会员的保护;集体协商与集体谈判的区别、集体协商的原则、程序;集体合同与个别劳动合同的区别、集体合同的内容、效力;职工民主参与机制的基本原理 本章教学重难点:集体劳动关系法的生成、运行与实现逻辑;我国集体劳动关系法改革完善本章导语: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节 集体劳动关系基本理论一、集体劳动关系的概念和特点二、集体劳动关系调整的意义三、三方协商机制高等教育出版社一、集体劳动关系的概念和特点集体劳动关系主要指工会或其他劳动者组织与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团体之间,为维持或提高劳动者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以集体谈判、集体合同、职工参与等形式,发生的一系列互动、博弈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集体劳动关系之成因工业化大生产的生产方式,把职工集中了起来劳动者的利益、诉求和身份意识的趋同,组织联合以抗衡资本力量的需要降低交易费用、解决劳资矛盾的需要人权运动、民主和法治事业的影响高等教育出版社集体劳动关系之特点主体具有团体性且侧重强化对工会的法律规制劳资间交换的利益具有开放性非个别劳动关系的简单叠加、集体合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集体谈判程序规则对集体劳动关系运行具有实质影响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实现了劳资意思自治力量的对等、均衡,进而可有效改善劳动权益 通过过集体自治替代个别别自治来对对主要的劳动劳动 条件等事项进项进 行确定,真正实现实现 了劳动劳动 者权权益保障的实质实质 化,避免了“双重失灵”。
2.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秩序 通过确定合法产业产业 行动动的边边界来维护维护 国家的经济经济 安全和社会秩序集体行动权动权 的合法性行使规则规则 3.有效缓和劳资冲突,促进劳资合作,降低交易费用集体劳动劳动 关系调调整采用合作博弈的方式,为劳资为劳资 整体性、普遍性、关键键性的利益交换换搭建了日常性沟通平台,借助平台“吸收不满满”,能有效缓缓冲个别劳动别劳动 关系调调整带带来的直接冲突二、集体劳动关系调整的意义高等教育出版社三、三方协商机制 三方协商机制指的是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运作机制共同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协调劳动关系主体不同利益的基本制度 作为劳动关系运行中利害相关方的一种理性沟通、社会对话、促进合作的机制,其与集体协商、民主参与机制相较,更加关注利益主体共通性、普遍性的政策、制度问题 三方协商机制也是劳动争议处理的重要方式之一 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都有通过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决定劳动争议重大问题的规定高等教育出版社三方协商机制的层次国家级三方协商产业级三方协商地方级三方协商企业级三方协商高等教育出版社推进和完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企业改制改组过程中的劳动关系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劳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企业民主管理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组织的建设我国“三方会议制度”的协调内容 全国人大已批准了ILO三方协商促进实施国际劳工标准公约(第144号);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完善政府、工会、 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二节 工会一、工会体制二、工会及会员保护三、工会与集体劳动关系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工会体制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集体劳动关系中的基本主体,是启动集体劳动关系建立、推动集体劳动关系发展的重要因素,是集体劳动关系法律重要的规制对象引申:比较中西方工会及工会体制的生成机理,及其对于集体劳动关系运行的影响工会体制一元制我国:一元科层制多元制碎片化的、 相互竞争的、 缺乏纪律性的、 高度分散化的工会组织英国工会联合会由一个或几个工会统领全国绝大多数工会,未加入的分散工会影响力很弱德国工会联合会全国有一个或几个有较广泛代表性的工会组织,未加入的分散工会有较强的活动能力美国教育联合会二、工会及会员的保护 对于工会及会员的保护,除了正面对工会和会员的权利进行确权外,多数国家还从反面建立了团结权的权利救济机制不当劳动行为制度工会安全保障条款制度和工会豁免权保障制度在国外工会法发展历史中也具有重要的地位 不过,各国对于工会和会员权利的确权范围及力度、深受其文化背景、历史传统、政策导向的影响,我国目前对于工会及会员权利的保护,仍有进一步强化完善的空间引申:我国工会和会员权利的保护上,还有那些不足?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参与的权利指导和帮助职工的权利进行集体协商和缔结集体合同的权利提出意见、建议和交涉的权利调查与监督的权利(一)我国工会和会员的权利工会的权利高等教育出版社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参与解决劳动争议的权利获得运营安全保障的权利争议提请救济的权利工会的权利高等教育出版社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权、罢免权对国家、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批评建议权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以及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其他权利会员的权利(1)封闭性工厂(closed shop) (2)工厂工会(union shop) (3)代理工厂(agency shop) 常见的三种工会安全保障条款:用人单位只能雇用工会会员,同时要求新受雇的员工必须在受雇前加入工会; 用人单位可以雇用任何人,不论其是否为工会会员,不过,新进的员工必须在受雇一定期间内加入工会,或在试用期之后加入该工会,并于受雇期间继续保留其工会会员资格; 受雇的员工并不强迫加入工会,不过他们必须付给工会代理费,这笔费用的额度大致相当于工会会费。
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工会安全保障条款引申:违法消极团结自由了吗?工会大多曾被赋予或至今仍然保有特殊的民事责任豁免地位 1、英国1906年劳资纠纷 法2、1914年克莱顿条例3、1932年诺里斯拉加蒂条例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工会的豁免权保障高等教育出版社 不当劳动行为(unfair labor practices)制度,是法律将雇主侵害劳动者组织权利或工会团结权(广义)和工会侵害雇主组织权利、经营权或者侵害会员团结权的特定行为列为法律上的不当、不法劳动行为,而加以禁止,并设置特定的救济机制加以专门规制的法律制度四)不当劳动行为制度 不当劳动行为制度滥觞于美国,其以团结权为基本的权利根据,以实现劳资双方力量的均衡和劳资秩序的公平合理为目标.不当劳动行为制度的内容:不当劳动行为的认定+不当劳动行为侵害的救济不当劳动行为制度代表性立法ILO 87号核心公约ILO 98号核心公约 1935年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日本、韩国相关立法2011年我国台湾地区“新劳工三法”引入该制度高等教育出版社不当劳动行为的类型不利益待遇型(差别待遇行为,雇主)因劳动者自由加入或组织工会而为不利益待遇“黄狗契约”报复性不利益待遇支配介入型(雇主)抵制工会的成立、妨害工会的正当运作过度资助工会拒绝协商型(劳资双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商非诚信协商高等教育出版社不当劳动行为的救济行政裁决为主行政裁决机构:NLRB、劳动委员会等行政裁决模式:美国模式、日本模式、我国台湾地区模式司法救济为辅高等教育出版社 我国不当劳动行为的主体类型既包括雇主的不当劳动行为,也包括工会工作人员对劳动者所为的不当劳动行为。
但没有确立工会自身的不当劳动行为类型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行政救济为主、司法救济为辅”的模式“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三种责任形式我国不当劳动行为制度引申:如何重构我国不当劳动行为制度?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工会与集体劳动关系工会是与资本抗衡的组织,促进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1工会使集体劳动关系得以在更广泛的产业领域应用推广 2工会有利于集体劳动关系发展的立法和社会政策进一步完善 3 集体劳动关系立法的发展反过来也会促进工会力量的增长4引申:全球工会力量相对式微背景下我国集体劳动关系法治的走向?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节 集体协商一、集体协商的概念二、集体协商的原则三、集体协商程序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一、集体协商的概念 引申:比较国际劳工组织、国际社会通行的集体谈判,与我国的集体协商的异同点? ILO促进集体谈判公约第2条 :集体谈判是适用于一个用人单位、一些用人单位或一个或数个用人单位团体的一方,一个或数个劳动者的一方,双方就以下目的所进行的所有谈判:(1)确定工作条件和就业条件;(2)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3)调整用人单位团体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
我国集体协商的概念: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 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 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集体协议的行为高等教育出版社1 市场或经济功能2 政府管理功能3 决策功能集体协商的基本功能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 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5、得采取过激行为 高等教育出版社二、集体协商的原则 集体合同规定第5条(五项原则)三、集体协商的程序(一)集体协商前的准备集体协协商前准备备的逻辑进逻辑进程动议方就启动协商活动进行宣传并与对方进行协调沟通动议方确定本方协商代表并拟定协商议题、时间和地点等动议方发出协商邀约另一方确定本方相关协商事宜并作出回应双方进一步做好协商准备高等教育出版社我国集体协协商代表的确定规则规则双方代表人数对等且不少于三人工会主席或职工等代表代表劳方法定代表人等代表资方双方代表不得兼任可委托不超过本方代表三分之一的专业人员高等教育出版社引申:1.如何完善我国的集体协商代表的确定规则?2.行业性、区域性协商协商代表的确定规则?3.不同协商结构下协商代表的生成逻辑?引申: 工会法第6条第2款:“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6条规定:“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反思:工会代表职工进行集体协商的权利,是法定的,还是职工授予的?若无职工的意定,能否通过国家的法定,来确立工会代表权?高等教育出版社可强制协协商(谈谈判)的议题议题 范围围劳动条件及相关待遇事项与劳动条件相关联的人事管理事项与劳动条件相关联的经营事项与集体劳动关系运行相关的事项高等教育出版社(二)正式协商高等教育出版社我国集体协协商会议议的基本流程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得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回应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并展开充分讨论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高等教育出版社无法达成协议时的处置规则协商中止: 集体合同规定 第 条对集体协商过程中出现不能达成集体协议的情形作了规定:“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协商终止:集体行动前的“调和促谈”程序和“冷静期”集体合同规定第 条规定:“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
诚诚信协协商的基本要求协商时间、地点和主体应合理、便利和适格,不得拒绝、拖延会面或妨碍协商进程应相互提供协商必要信息资料不得隐匿、扣留、歪曲或故意误导对方应就所有议题进行实质性协商不能满足时应提出理由,否决提案时应提出反提案不得做出自相矛盾或毫无意义的让步,也不得强加协商条件或没有任何让步意愿资方不得绕开工会直接与会员协商或允诺协商条件双方应把协商成果作成书面正式文本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协商结束后集体合同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