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社会工作伦理之专业关系【摘 要】社会工作专业是一个强调道德、价值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与案主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可以帮助社会工作者避免陷入伦理困境,更好地为案主提供服务,保证社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社会工作;伦理;专业关系 一、社会工作专业关系的含义 专业关系(张雄,2001)是为达成特定目标而结成的关系特定目标是双方关系的基础,特定目标一旦达成,专业关系随即消除笔者认为,社会工作专业关系是社会工作者为帮助案主达成其目标而形成的关系这种关系存在于服务过程中,能够帮助案主感受到尊重、友善等正面情绪,从而消除防卫机制,使社工与案主能够更加有效地达成最终目标,且具有纯粹的“专业性”特征 二、社会工作专业关系的伦理困境 1、案主与社会工作者的利益 把案主的利益总是置于优先地位是社会工作专业伦理守则的柱石多戈夫,2005)它要求社会工作者要捍卫其案主利益一般情况下,社会工作者都可以自觉遵守,但若遇到特殊情况,他们就可能陷入伦理困境中 案例:2001年9月11日,飞机撞上五角大楼的时候,社工布朗女士的丈夫一个小时前去上班了,照看孩子的保姆因为这起重大事故请假不来,使得她不得不留在家中照看孩子,而此时,城市紧急救援中心又要求她立刻来报到,因为许多人受到伤害或者惊吓,还有人在寻找自己的亲人。
这位社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多戈夫,2005) 作为一名专业的社会工作者,虽然维护案主利益是其职责所在,但是,社会工作者同样具有维护自我生存及利益的权力笔者认为,在特殊情况下其所做的抉择不应该被视为是忽视伦理准则行为,且遇到这种伦理抉择时应以以下几个参考标准:第一,社会工作者应该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对案主提供服务这并非是与社会工作中的利他主义相违背,相反地只有在这种前提下,社工才能更好的发挥出自己的价值去帮助他人第二,社会工作者拥有自由选择的权力如同社会工作伦理守则中的尊重案主“自决”一样,每个社会工作者也有不同于他人的价值标准,只要不是渎职或刻意破坏伦理守则,我们应该对其做出的选择表示理解第三,在保证了前两点的前提下,社会工作者应该尽自己最大可能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因为“助人”是社会工作者的灵魂,为案主提供服务,维护案主利益是其追求的目标之一 2、双重关系 建立良好的社会工作专业关系,首先要避免的是社工与案主在互动过程中出现双重关系双重关系是指,社会工作者与案主超越了社会工作专业关系的界限,即在服务过程中,双方使用其他角色来进行交往美国的《社会工作伦理守则》明确反对双重关系 “社会工作者不应当与案主建立双重关系甚至是多重关系,否则案主将有可能受到利用以及其他潜在伤害。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要避免双重关系的发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举例来说,如果社会工作者所服务的案主具有相当高的自我防御机制,要帮助案主解决问题,提高其身能力,如何缩进双方距离是一件令社工头痛的事此时,社会工作者可能需要借由非专业关系的途径来了解案主的文化背景、家庭状况等,从而选择出更加符合案主情况的治疗方法这种逾越了社会工作专业关系的行为,我们不能说它是不道德的,因为社会工作者没有意图欺骗、损害案主的利益沈黎,2006)但它也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处理不好这种关系的界限,社会工作者很有可能陷入伦理困境 笔者认为,双重关系带来的弊端远大于它带来的益处,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双重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会扭曲社会工作的“助人”本质,如果社会工作者同时还是案主的客户、朋友或其他角色,那么专业关系就会遭到破坏比如,社会工作者若是案主的上司,案主可能出于升迁或其他方面的考虑,必须屈从于社工的利益,有时甚至会丧失自己的利益以迎合社会工作者的需要那么不管社工是否秉持专业精神,对案主来说,已经造成了伤害第二,双重关系会造成双方利益的冲突若此时社会工作者更倾向于关注自身利益而缺乏了专业的判断,会导致社会工作者失去应有的公正性,从而将案主置于不平等的状态中。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社会工作者的助人活动也会随之失去意义 三、中西方社会工作专业关系的对比 1、 西方社会工作与我国社会工作的专业关系伦理的相同点 第一,无论是西方还我国,社会工作者追求公平、正义的责任是不会改变的即使东西方文化存在巨大差异,社会工作者在助人活动中要求与案主建立专业的关系来保证自身判断力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的职业规范依然一致 第二,重视案主的潜能发挥大多数社会工作者都会以优势视角来鼓励和帮助案主认识到自身的优点,挖掘出他们潜在的自身优势,提高自身能力,最终实现自身价值 第三,社会工作者都致力于为案主谋取最大利益这种利益并非是单一指代金钱方面的收益,而是包括一切具体、抽象的收获如,案主的社会支持系统,精神动力以及自身技能等 2、西方社会工作与我国社会工作的专业关系伦理的不同点 首先,是对“人情”的重视程度不同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各民族以聚集而居的方式为主,血缘亲情更是人与人之间不可或缺的交往桥梁王钰,2008)这些与西方大为不同的社会交往方式,使得中国人极度注重“人情”不仅如此,中国的“亲密无间”等词语,更容易对社会工作者做出这样的导向:要想使案主得到更好的治疗,在必要时可能会尝试以朋友的方式进行沟通。
因为在多数情况下,对案主来说社工是治疗者或是救助者等“外人”,所以他们会有意或无意中产生一种抵抗甚至排斥的情绪,不利于服务活动的展开但是,这种 “亲密无间”的方法建立起的关系,在前期确实可以帮助社工得到案主的信任,但在此后很有可能会陷入上文中所提到双重关系的伦理困境与此相反,西方社会则更强调“个体的独立性”换句话说,就是更加推崇“就事论事”的原则,这种不需刻意接近案主建立的专业关系,能够使社工保持“价值中立”的立场,更加公平的对待每一位需要帮助的案主 其次,价值观的不同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它的核心价值观要求人民坚持集体主义,这会使社会工作者在实施助人过程将集体利益作为优先考量如果案主的问题涉及到了公共领域,那么中国的社工可能会在坚持集体主义的前提下才进行助人活动,这无疑会使西方国家认为有轻视案主利益的嫌疑尽管西方社会也强调个人责任, 但是个人是价值体系的核心因此,社工的责任是帮助案主这个“个体”获得幸福的生活,没有集体主义的“枷锁”来禁锢专业关系的建立,使关系的建立更加迅速、有效由此看出,西方社会工作的价值核心是以个人为中心的,而中国则是以集体主义为核心 再次,中国社会工作还在探索阶段,规章制度还不完整,相关伦理守则对社工与案主的专业关系界限没有确切说明,致使案主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无法以规章制度来约束社工的不当行为。
对比之下,西方的社会工作发展时间较早,规章制度比较完善,社工对其履行的义务能够进行清楚地辨别,也无形中保护了案主的利益 四、总结 社会工作专业是一个强调道德、价值的专业,社会工作专业关系则是社会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元素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可以帮助社工者更有效的服务案主,完成 “助人”之使命 【参考文献】 [1]张雄,个案社会工作[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1. [2]刘志红,传统社会的人际交往特性对建立社会工作专业关系的影响[J].求索,2003(2). [3]多戈夫,社会工作伦理:实务工作指南[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4]沈黎,双重关系--社会工作中专业关系的伦理困境[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 [5] 王珏, 传统文化与社会工作伦理原则的构建[J].天府新论,2008(S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