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根据戴鹏讲义) 民事诉讼=诉讼行为+诉讼法律关系+法定程序 审理审理程序=诉讼诉讼程序+非讼非讼程序 民事司法程序=审理审理程序+执行执行程序 非讼程序=督促督促程序+公示催告公示催告程序+特别特别程序 (认定无、限民,宣告失踪、死亡,确认财产无主、确认调解协议、实现担保物权.选民选民 资格案件除外资格案件除外)共同特点是并不解决民事纠纷不解决民事纠纷,只是由法院确认某种事实状态 诉讼程序=一审普通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简易程序(传统+小额)+二审二审程序+审判监督审判监督程序(重审重审程序, 适用一审、二审的再审再审程序) ,共同特点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纠纷: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民事纠纷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人身关系所涉及到得利益而发生争议; 和解私立私立救济、当事人自愿参与调解社会救济、当事人自愿参与、有中立第三者【提示】和解和人 民调解最大特点在于无强制执行力,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仲裁社会救济、当事人自愿参与、有中立第三者 不公开为原则【提 示】仲裁裁决具有强制力准司法行为民事纠 纷及纠 纷解决 方式纠纷 解决 方式诉讼公力救济、具有强制性、有中立第三者 公开审理为原则 【提示】诉讼具有公权性、强制性、严格程序性。
基本基本法律角度:法律地位 地基地基 部门部门法角度:调整的社会关系 社门社门程序程序法角度:内容 内程内程 公公法角度: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民诉 法的性 质地方各级法院作的“办案规则”类的规定不属于民事诉讼法 ★效力诉讼法只能适用中国法诉讼法只能适用中国法;实体法实体法和仲裁法仲裁法可以适应外国外国法律诉讼和其他关系 民诉具有公权性,强制性,严格程序民诉具有公权性,强制性,严格程序 先裁后诉先裁后诉:★劳动争议仲裁前置仲裁前置,启动具有强制性,只要一方当事人提出仲 裁申请,对方必须参加;诉讼—— 劳动仲裁 委员会的 仲裁例外: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 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普通民事纠纷受 理理 ★诉讼— —普通仲 裁 或裁或审或裁或审,一裁终局一裁终局有效的仲裁协议,有效的仲裁协议,选择仲裁不得诉讼选择仲裁不得诉讼 仲裁裁决被撤销被撤销或不予执行,不予执行,可以重新达成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 仲裁协议失效,法院有管辖权:①当事人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 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应诉答辩的,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②一方起 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 法院应当驳回起诉驳回起诉 【注意】平等主体间的人身权益纠纷人身权益纠纷,只能诉讼只能诉讼,不能仲 裁 ★诉讼— —人民调 解委员会 的调解可诉可确可诉可确,司法最终解决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影响诉讼 (1)可 以不经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直接申请仲裁1. .调解调解不是必经程序,. 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效力相当于合同效力相当于合同,双方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内 容发生争议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调解协议就调解协议)向法院起诉只有法院撤销只有法院撤销 了原协议,才可以针对原纠纷起诉了原协议,才可以针对原纠纷起诉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调解协议 经双方共同向法院确认,具有强制执行力,协议本身法院确认,具有强制执行力,协议本身不能成为执行名义司 (★司法确认裁定书有强制执行力司法确认裁定书有强制执行力)申请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免费申请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免费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民事诉讼行为行为存在于法院法院和当事人、其它诉讼参与人之间民事法 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实体上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院的内部行为不属于民事诉讼行为法院的内部行为不属于民事诉讼行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公民、法人、社会组织或其它法人组织★民事诉讼主体必然 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但民事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民事诉讼主体民事诉讼主体,其他诉讼参与人可能成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但不可能成为民事诉讼主体 诉的理论: 1.诉讼标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关系起诉时候已经特定、不变不变诉——当事 人因民事争议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请求 (1)诉必须由当事人提出:不告不理——二审、 再审:有限审查 (2)诉要解决的是民事争议民事争议 (3)诉由法院来受理 (4)当事人提出了解决纠纷、维护民事权益的请求 诉要解决的是民事争议民事争议 基本原则平等原则当事人各方享有同等同等的诉讼权利,承担对等对等的诉讼义务 注意:★诉讼权利同等同等、 诉讼义务对等对等≠≠诉讼权利义务相同诉讼权利义务相同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些相同,有些则 不相同但是相对应 同等原则外国外国当事人在中法院起诉、应诉,其权利、义务与中国当事人相同相同;国民待遇国民待遇 对等原则外国外国法院限制限制我国当事人诉讼权利,我国法院对该国当事人限制;反报、歧视反报、歧视 ★平等平等是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关系;同等同等和对对等等是国内与涉外国内与涉外、中国当事人与外国中国当事人与外国的关系. 辩论的主体当事人专有当事人专有 包括广义上的第三人。
辩论的阶段整个整个审判程序审判程序过程中;一审,二审,在审都可以 辩论的形式言词言词辩论和书面书面辩论(起诉书和答辩状起诉书和答辩状) ; 辩论的内容实体(事实,证据问题)实体(事实,证据问题)或者程序程序、法律法律;辩论 原则法院审 理案件 时当事 人有权 进行辩 论例外★执行执行程序、非讼非讼程序不适用不适用辩论原则;证人证人、法院没法院没 有辩论权有辩论权但执行执行程序有限适用处分有限适用处分原则处分 原则★当事人专有当事人专有,适用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全过程 (执行阶段亦可) ,有权在法律规定的法律规定的 范围内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实体实体权利与诉讼诉讼权利;只能是当事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和经过 特别授权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2 判决判决内容不能超出不能超出当事人的请求范围;调解协议调解协议 内容可以超出可以超出诉讼请求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即不得损害国家国家、集体集体、 他人他人的合法权益 确认身份关系的案件不适用自认所有诉讼法律关系主体都受约束,当事人当事人、其它诉讼参与人其它诉讼参与人、法院法院★诚 实信 用原 则 (民 事诉 讼全全 过程过程)体 现112 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诉讼、调解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 益的,法院应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当驳回其诉讼请求( (判决判决) ),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罚款、拘留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
他人他人可能是特定特定的案外人,也可能是非特非特 定定的案外人,“合法权益合法权益“既包括物权物权,也包括债权债权、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等法律保护的 民事权益113 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诉讼、仲裁仲裁、调解调解等方 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罚款、拘留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文书法律文书“,泛指所有可以作为执行依据执行依据 的法律文书,除法院制作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外,还包括刑事判决刑事判决裁定中 的财产财产部分,仲裁裁决仲裁裁决,公证债权书公证债权书,支付令监督范围所有民事所有民事诉讼诉讼活动包括调解调解,审判审判活动+执行执行活动 不包括仲裁不包括仲裁★检 察监 督原 则监督 方式抗诉抗诉:生效判决、裁定、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必然引起再审 2.检检察建议察建议:①生效判生效判 决、裁定决、裁定②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③对执行活动执行活动法律监督损害国国家利益、 社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调解书 注意:适用对象是法院法院不包括当事人、其它当事人、其它 诉讼参与人的行为诉讼参与人的行为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中有关执行检察监督的规定执行检察监督的规定不属 于基本原则,而是一般制度是一般制度,是民事检察监督原则在执行程序中的具体体具体体 现现. 【提示】监督的阶段:从民事审判活动到民事诉讼活动。
(包括执行活动)监督的内容:从对民事判决书、裁定书的监督增加到可以对调解书监督 监督的方式:从再审抗诉增加了检察建议且非诉案件也可以检察建议)监督的启动:从主动监督到也可被动启动 (先法后检)监督的次数:当事人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只能 1 次 法院法院调解 原则自愿、 合法执行执行阶段、、非讼非讼程序、、身份关系的确认身份关系的确认之诉也不可调解★人民调 解不在是不在是民诉基本原则支持 起诉 原则★主体:主体:对受害者有保护责任的机关机关、社会团体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 前提前提:损害损害国家、 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单位或者个人向法院起诉其本 质是由受损害的单位受损害的单位和个人个人以自己自己名义向法院起诉,而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 单位给予受害单位和个人精神上、道德上和法律上、物质上的帮助帮助;支持起诉的 场合必须是受损单位或个人不能,不敢,不便受损单位或个人不能,不敢,不便起诉,已经向法院起诉已经向法院起诉,不需要支不需要支 持持★公民公民个人不能不能支持他人起诉. 支持起诉的主体没有原告资格支持起诉的主体没有原告资格★公 益诉 讼对污染环境污染环境、侵害侵害众多众多消费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法律规定的的 机关和有关组织(原告身份)机关和有关组织(原告身份)可以提起诉讼。
公民不能成为原告提示:不是支公民不能成为原告提示:不是支 持起诉原则的体现,行使海洋环境监管的部门有权代表国家对海洋污染者提出赔持起诉原则的体现,行使海洋环境监管的部门有权代表国家对海洋污染者提出赔 偿请求★公 众查 阅查阅(不包括摘抄、复制)范围:生效的生效的的判决书判决书、裁定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除外,而调解书、案卷、合议笔录不能查阅调解书、案卷、合议笔录不能查阅当事人、 代理人可以查阅、摘抄、复制相关诉讼材料是不同的;(3)注意对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保护,涉及这些内容的部分应当保密 ★两 审终 审 例 外(1)最高最高人民法院作为一审一审法院审理的案件 (2)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特别程序以及督督 促促程序、公示催告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3)民讼规定的不得上诉的 裁定 (4)一审以诉讼调解方式结案的,调解书调解书签收后生效,不得上诉 5.小额小额 程序案件程序案件注意:当事人对小额诉讼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6确认婚姻效力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 诉的分类(★原告的原告的请求请求,与答辩意见无关)诉讼主体:当事人、法院(不是诉的主体)诉讼主体:当事人、法院(不是诉的主体) ((1 1)诉的主体合并:)诉的主体合并:当事人当事人合并。
((2 2)诉的客体的合并:)诉的客体的合并:诉讼标的诉讼标的合并 诉的主体主体即当事人,当事人,民事争议民事争议,而以自己名义在人民法院参加诉讼的人;诉讼标的法裁判的对象,当事人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律民事法律关系关系;诉的 要素 诉的理由当事人所依据的事实事实与法律法律依据; 诉讼标的客体客体:当事人发生争议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诉讼标的物诉讼标的(民事法律关系)指向的对象;★简简单确认之诉单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变更之诉, 人身关系纠纷无标的物人身关系纠纷无标的物. . 有争议的具体东西具体东西,诉讼请求基于该诉讼标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