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否得到补偿金

上传人:明*** 文档编号:98011804 上传时间:2019-09-07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51.1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否得到补偿金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否得到补偿金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否得到补偿金》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否得到补偿金(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否得到补偿金 问:我是一名合资企业的员工,因公司机构改组,我所在的部门全部员工都将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因合同未到期,对此,我们要求公司以企业平均工资计发补偿金,公司列出以下理由拒绝计发: 1、公司成立不到一年,没有企业上一年的平均工资,因此不能以企业平均工资计算补偿金; 2、按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金额计算补偿金; 3、将公司500多临时促销员工资记入企业工资进行平均。 (因临时促销员工资低,但临时促销员工资并未计入公司工资科目,只计做促销费用。) 请问:以上理由是否符合劳动法,我们是否能得到以企业月平均工资支付的补偿金? 答:首先应弄清企业是以何种理由与你们解除劳动合同的。

2、如果这家企业是经过与你们协商一致以后,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当是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跟企业的平均工资无关。 但如果这家企业是在符合了“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就应当在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情况下,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至于在计算企业平均工资时应否把促销员的工资也计算在内,关键要看这些促销员是否与该企业形成了劳动关系,如果形成了,就应当算进去,否则就不应算进去。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否得到补偿金相关文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中学作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