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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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一、重要提示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2015 年度第 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已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兴业银 行为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的主承销商。 本期发行面值共计 1 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 期限为 366 天, 每张面值为 100 元。 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本期短期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

2、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 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本公告仅对发行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 有关事宜向投资者做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投资建议。投 资者欲了解本期短期融资券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该募集说明书已刊登于上海 清算所网站 () 和中国货币网 () 。 发行人承诺发行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对其承担个别和连带 法律责任。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 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代表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3、的投资风 险作出任何判断。 - 2 - 二、释义二、释义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发行人/公司: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短期融资券: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 约定在 1 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3、注册总额度:指发行人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总计为 11 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最高待偿额度 4、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1 亿元,期限为 366 天的江苏中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5、本次发行: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6、发行方式:采用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发行方式 7、募集说明书:指公司为本期短

4、期融资券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 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8、发行公告:指公司为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9、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银行” 10、 承销商: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所组成的本期短期融资券 承销团成员 11、承销团: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承销商组成的承 销机构 12、簿记建档: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 价格 )区间 后,承 销团成员 /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 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

5、购债务 融工具利率(价格) 投资人认购债务融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 的价和配售方式确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价和配售方式确 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 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 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线上化处理 13、簿记管理人: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的机构, 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间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 3 - 14、余额包销:本期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约定在规定的发售期 结束后剩余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15、交易商协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16、托管机构/上海清算所:银

6、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17、北金所:北金所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18、银行间市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19、同业拆借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20、北金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21、工作日:国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22、节假日: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23、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短期融资券名称: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 资券。 2、发行人: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接受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市协注2013CP38

7、9 号 5、本期发行金额:人民币 1 亿元(即 100,000,000.00 元)。 6、短期融资券期限:366 天。 7、计息年度天数:366 天。 8、计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9、票面金额:人民币壹佰元(即 100 元) 。 10、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11、票面利率:本期融资券票面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利率通过集中簿 记建档的方式确定。 短期融资券利率在融资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 不计算复利, 逾期不另计利息。 12、发行方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配售方式发行。 13、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北金所 14、簿记建档时间:2015 年【9】月【7】日 9:00-14:00。

8、- 4 - 15、簿记管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缴款日:2015 年【9】月【8】日。 17、起息日:2015 年【9】月【8】日。 18、债权债务登记日:2015 年【9】月【8】日。 19、上市流通日:2015 年【9】月【9】日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 让。 20、付息日 2016 年【9】月【8】日。 21、兑付日:2016 年【9】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一个工作日) 。 22、兑付价格:按面值兑付。 23、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 。 24、托管方式:采用实名记账式,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

9、25、承销方式:本期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由主承销商以余 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期短期融资券。 26、兑付方式:本期短期融资券到期日前 5 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 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 。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按 照上海清算所的规定,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 细披露。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短期 融资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8、担保情况:无担保。 29、融资券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本 期融资券信用级别为 A-1,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0

10、、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四、本期发行时间安排四、本期发行时间安排 1、本期中期票据集中簿记建档安排、本期中期票据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承 - 5 - 销团成员须在 2015 年【9】月【7】日 9 时至 14 时整,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 簿记管理人提交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要 约 (以下简称“ 申购要约 ” ) ,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 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 ,申

11、购金 额超过 500 万元的必须是 500 万元的整数倍。 2、分销安排、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 A 类或 B 类托管账户,或通过全国 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 C 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 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 C 类持有人账户。 3、缴款和结算安排、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15 年【9】月【8】日 12 点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 2015 年【9】月【7】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 江苏

12、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 书 (以下简称“ 缴款通知书 ” ) ,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中期票据面额和 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 12:00 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 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资金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 资金账号:031070177599000114 户名: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行支付系统号:309391000011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 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中期

13、票据发行结束后,中期票据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 定进行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4、登记托管安排、登记托管安排 - 6 -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 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人, 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 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5、上市流通安排、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15 年【9】月【9】日) ,即可 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 定进行。 6、其他、其他 无。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江

14、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如东县河口镇中天村 法定代表人:薛济萍 联系人:杨栋云 联系电话:0513-83599505 传真电话:0513-83599504 邮政编码:226009 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20 号兴业大厦 15 层 联系人:费茂植 赵青 钟羽 联系电话:010-88395598 传真:010-88395658 网址: 邮政编码:100005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 行公告的盖幸页) 江苏中 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 以 妄 年 月碣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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